资源描述
1. 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的控制。
3. 引用标准相关文件
3.1相关的法律、法规
3.2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3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4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3.5公司QEOHSMS手册
3.6《文件管理程序》
3.7《培训管理程序》
3.8《信息交流与协商程序》
4. 职责
4.1. 法律顾问室负责收集、发放、保管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级政府行政文件,配合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对适用于本公司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和确认。
4.2. 工程技术部负责识别、确认、收集、发放、保管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
4.3. 安全环保部负责识别、确认、收集、发放、保管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并负责编制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4. 各相关部门负责向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涉及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
4.5. 项目经理部负责识别、确认、收集、管理本项目适用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工作程序
5.1. 获取信息
获取渠道:
各相关部门、各项目经理部通过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通知,各种媒体、出版社发布的出版信息获取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布的信息,并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分别提供给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具体做法见《信息交流与协商程序》。
5.2. 识别、确认
5.2.1 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在获取到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后,应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品与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确认的依据为:公司实际情况、识别出的公司环境因素清单及危险源清单、建筑业特点、相关方要求、集团公司的要求等。
5.2.2 经识别并确认适用于本公司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纳入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应定期(一般每年一次)进行评审,以保证所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适时更新。
由此涉及到的其他文件的修改和调整,见《文件管理程序》
5.3. 收集
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根据识别和确认的结果和公司的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分别收集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收集方法为:接收上级主管部门发文、到相应的出版发行部门购置、从因特网上下载。
5.4. 登记、编目、标识
收集到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要进行登记、编目、标识,并列入公司现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登记、编目、标识的方法:文件类依照《文件管理程序》登记、标识;图书资料类登入公司《技术资料总台帐》,并按照《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编目、标识。
5.5. 保存、查阅
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按规定的职责范围分别妥善保存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文本,需要时各部门和各项目经理部可到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查阅。
5.6. 传达
法律顾问室、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按规定的职责范围分别将最新的公司适用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传达到各部门和各项目经理部。传达方法为:受控发放文件复印件或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布的通知。
5.7培训
各部门制定与其业务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应做记录,具体做法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 记录
6.1.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
名 称
生效日
出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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