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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黄酒原酒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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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黄酒原酒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章成员第四章开户流程第五章交易登记、新品出售第六章实物挂牌交易第七章结算第八章提货及质押第九章风险控制及违约处理 第十章信息发布和管理第十一章附那么4-2 .交易商在提取原酒实物的同时可向服务中心提出需要开具发票的申请,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交易商登记时的实名及产品提货时该产品的指导价,到税 务部门联系开具发票事项,并明确所有费用;3 .交易商可自行到税务部门交纳费用并开具发票,或向服务中心交纳费用 后,由服务中心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同时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交易商,将发票 寄给交易商或交易商直接到服务中心领取。4 .如遇到有关税

2、收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的,那么作 相应调整。第二十五条交易产品在挂牌期间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 本服务中心予以公告,必要时予以停牌处理:1 .挂牌价或摘牌价超过许可范围的;2 .单一帐户持仓量超过产品出售总量的20%的;3 .本服务中心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交易产品在开盘申报时间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买卖行为,予以 重点监控或限制其挂牌买卖交易:1 .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交易帐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 互为对手的交易;2 .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产品交易价格;3 .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

3、报,以影响产品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 定;4 .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市场成交价格;5 . 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6 .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7 .本服务中心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第二十六条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1 .本商务平台对上市交易的产品实施实物挂牌交易。2 .交易的产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商务平台终止其上市交易,予以摘 牌:(1)某一交易产品可交易量小于服务中心公告的该交易产品的出售总量的 百分之五时,视无量可交易,实行强行交收或回购;(2)属于回购产品的某一交易产品,在指定的回购期内未实

4、现回购的;(3)某一交易产品从生产之日起已超过五十年的;(4)本商务平台认为某一交易产品不再具备在本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条件。3 .某一交易产品出现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异常波动的,服务中心对该产品实 施停牌,直至服务中心就该产品作出公告的当日的10:30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 日的,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某一交易产品出现服务中心认为应予停牌其他情形的,停牌及复牌的时间, 由本服务中心决定。产品停牌期间,本商务平台发布的行情信息仍包含该产品的信息;产品摘牌 后,行情信息中不再包含该产品的信息。4 .产品的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条实物交易1、本商务平台实物交易模式主要

5、有三种方式:(1)实物挂牌交易;(2)定价销售;(3)协议转让交易。5 .实物挂牌交易程序:(1)挂牌方应根据其选择的交易品种,并根据实物挂牌交易系统的要求, 如实申报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买卖方向、品名、规格、数量等内容;挂牌方是指通过实物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要约的交易商。(2)摘牌方通过现货挂牌交易系统选择所需货物,在确定认可挂牌方的价 格等所有成交条件,输入相应的摘牌指令即成交,成交价格为挂牌价格;摘牌方是指通过现货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发出应约的交易商。3、定价销售程序:(1)本商务平台的供应商在本网站上公告其定价销售的产品及价格;以 及产品的介绍、提货方式等;(2)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进行

6、挂牌(只能卖出),其价格固定;(3)交易商可通过实物挂牌交易进行摘牌(只能买入)。(4)交易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提货。4、协议转让程序:(1)交易双方自行达成转让协议的,应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主要 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帐号、姓名、转让的产品名称、数量、转让总金额、双方签 字等,并提供双方的身份证;(2)服务中心根据交易商的申请、在盘后进行非交易过户,并根据转让 总金额向双方收取交易佣金。(3)协议转让时间为下午15: 01-15: 30o5 .买卖指令经本商务平台实物挂牌交易系统成交,买卖双方即达成交易, 符合本规那么各项规定在达成的交易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成认交易结果,履行清 算交收义务,

7、买卖双方交收的产品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 准。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 本商务平台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商务平台认定;或违反本交易规那么,严重破坏本商 务平台正常运行的交易,本商务平台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 商承当。6 .依照本交易规那么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本商务平台主机记录的成交 数据为准。7 .交易的清算业务,由清算银行按照本商务平台的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本商务平台实行买家全款交易,买家发出买入指令须锁定100% 货款以及相应的费用(佣金、仓储费等)。第二十九条本商务平台禁止卖空,交

8、易商的交易产品库存帐户必须有产品 才能卖出,发出卖出指令后其相应产品由交易系统自动冻结。卖出的交易佣金、 仓储费,在卖出后扣除。第三十条 交易商在本商务平台上交易的程序:1 .交易商承诺或签署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文件(含数据电文合同);2 .挂牌卖方申报,申报信息包括交易品种、挂牌卖出价格、申报数量。挂 牌后系统冻结卖出产品的申报数量;挂牌买方申报,申报信息包括交易品种、摘牌价格、需要数量。报盘后系 统冻结所需买入资金以及交易佣金;3 .摘牌方可根据现货挂牌交易系统的提示,进行申报。4 .系统根据买卖指令交易成交,成交后视为买卖双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成交不可更改和撤销,即称之谓交易成功。交易成功

9、时,作为卖方的交易商自动 指示保管人将原酒交付给作为买方的交易商,作为卖方的交易商的交付义务即告 完成;5 .交易商可以撤销挂牌(摘牌)申报的未成交局部;6 .被撤销和未成交的挂牌(摘牌)申报,在交易系统确认后及时向交易商返 还相应的资金或交易产品。第三十一条本商务平台实物挂牌交易实行“T+N”制度(N=0、1、2、3、4、 5),N具体数值以本网站公告为准;卖出原酒后获得的资金“T+0”可以抵用, “T+1”工作日才可提取。第三十二条交易商应自行保护其交易账号的平安并妥善保管交易密码,该 账号的所有行为均视为交易商行为,并由该交易商承当全部责任。交易商应主动 了解本商务平台发布的业务信息、公

10、告和各项制度,并承当未尽合理关注造成的 自身损失。第三十三条 服务中心按交易金额向买卖双方分别收取1 %的交易佣金(本 规那么规定单向收费的除外)。服务中心有权对交易佣金进行调整,并在本网站公 告。第七章结算第三十四条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进行黄酒原酒交易,应与绍兴黄酒原酒 电子交易、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三方存管协议,按规定在银行开 设帐户,并将足额资金转入交易资金帐户,以确保交易货款、各项费用和款项的 及时支付。第三十五条交易商划拨资金的方式为:通过银行绑定帐户入金:交易商将存管银行的银行帐户中的资金转到交易资 金帐户的过程。该资金即时到帐。直接汇款入金:交易商汇款至交易资金帐户,然后通过

11、银行商务平台手工登 记入金。划转:交易成功后,交易系统将买方支付的货款划转至卖方的交易资金帐户。出金:交易商向本商务平台作出提款申请,交易系统实时通知银行后,交易 商即可将资金从交易资金帐户划转至其在监管银行的银行帐户中。第三十六条 交易商入金是T+0实时到账,即交易在银行客户端发出入金指 令后,交易帐户实时获得资金;出金是T+1,即交易商只能将上一交易日结束时 的资金划转,当日卖出产品的资金不得划转。第三十七条 交易商当日资金帐户中资金的出入清单称为对帐文件,交易商 库存帐户中当日交易的清单称为清算文件。对帐文件和清算文件是当日结算的结 果,也是交易商核对当日有关交易的依据,交易商可通过本商

12、务平台的客户端获 得对账文件和清算文件等资料。本服务中心把结算信息发送到系统的客户端即视 为已向交易商送达。交易商应对当日结算数据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在下一交 易日开市前书面申请服务中心复核,服务中心将以电子交易系统数据库的记录为 依据或打印出来的纸质对帐文件和清算文件做出复核结论,否那么,视为无异议。 因特殊情况造成服务中心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时,服务中心将及时通知提供结 算数据的时间及方式。本商务平台、服务中心对此可能给交易商、供应商、保管 人造成的损失,均不承当责任。第三十八条仓储费用结算1 .本商务平台为每个交易商和供应商在其原酒交易帐户中设立产品仓储费 帐户,初始金额为零。2 .在

13、交易商对其在本商务平台正式运行前己买入的除回购产品外的原酒产 品进行交易登记时,交易系统将记录下原纸质保管合同载明的有关该原酒产品的 数量(以1000 ml为单位)、仓储费(原称保管费)总额及保管期限,并据此计 算出该原酒产品每1000 ml原酒每天的仓储费(以下简称仓储费费率),计算方 式为:仓储费总额+该原酒产品数量(以1000 ml为单位)保管期限。该原酒 产品在保管期限内的仓储费在原纸质保管合同签订时应已付清。该原酒产品的仓 储费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交易商在上述保管期限内通过本商务平台卖出该原酒产品的,交易系统 将自动计算出卖出局部的原酒产品在扣除截止卖出之日应支付的仓储费后的仓

14、 储费余额,计算方式为:卖出原酒数量*天数(指从卖出日的次日起到上述保管 期限的届满日止的日历天天数)*上述仓储费费率,并将仓储费余额记入交易商 的产品仓储费帐户。产品仓储费帐户内的资金,交易商只能用于支付仓储费,不 得转到交易资金帐户中。交易商注销原酒交易帐户的,交易商产品仓储费帐户内 的资金不再退还给交易商,归保管人所有。(2)交易商在上述保管期限内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原酒实物的,提取的原 酒实物在扣除截止提取之日应支付的仓储费后的仓储费余额,不再退还给交易 商,归保管人所有。(3)交易商在上述保管期限内未提取(指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原酒实物) 也未卖出(指通过本商务平台卖出)的原酒产品,自上

15、述保管期限的届满日的次 日起,到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原酒实物之日或者通过本商务平台卖出该原 酒产品之日止,其仓储费按服务中心公布的、在上述保管期限的届满日的次日有 效的、该类原酒产品的指导价的日万分之0.6计付。(4)交易商在上述保管期限内未提取(指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原酒实物) 也未卖出(指通过本商务平台卖出)的原酒产品,在上述保管期限内,不管服务 中心是否调整该类原酒产品的指导价,其仓储费仍按交易登记时交易系统记录的 仓储费费率计付。3 .在交易商对其在本商务平台正式运行前已买入的属于回购产品的原酒产 品进行交易登记时,交易系统将记录下原纸质合同(不记名库藏原酒单据)载明 的销售价格、买

16、入日期及回购交易的起始日期。交易商对该原酒产品未支付过仓 储费。对该原酒产品的仓储费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和计付。(1)交易商在上述回购交易的起始日期前(不含起始日)通过本商务平台 卖出原酒产品的,交易商应当按交易系统在交易登记时记录的该局部卖出的原酒 产品的销售价格的日万分之0.6支付该局部卖出的原酒产品自交易系统在交易 登记时记录的该局部卖出的原酒产品的买入日期的次日起到交易商通过本商务 平台卖出之日止期间(指计费天数)的仓储费,计算方式为:卖出的原酒产品数 量*销售价格*计费天数*万分之0. 6o(2)交易商在上述回购交易的起始日期前(不含起始日)通过本商务平台 提取原酒实物的,交易商应当按

17、交易系统在交易登记时记录的该提取的原酒产品 的销售价格的日万分之0.6支付该提取的原酒产品自交易系统在交易登记时记 录的该提取的原酒产品的买入日期的次日起到交易商通过本平台提取之日止期 间(指计费天数)的仓储费,计算方式为:提取的原酒产品数量*销售价格*计费 天数*万分之0. 60(3)交易商在上述回购交易的起始日前(不含起始日)未提取(指通过本 商务平台提取原酒实物)也未卖出(指通过本商务平台卖出)的原酒产品,按本 规那么的其他条款执行。4 .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买入的原酒在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实物前 仍由保管人保管,通过本商务平台买入原酒的交易商应当向保管人支付该买入的 原酒自买入之日

18、的次日起到该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实物之日或卖出之日 止期间的保管费,每1000ml原酒的仓储费按服务中心公布的、在该交易商买入 之日有效的、该类原酒的指导价的日万分之0.6计付。通过本商务平台提取实物 或卖出原酒产品,在仓储费计算时,按先进先出(先买入的产品先卖出或先买入 的产品先提货)、分段计算的方式计提。5 .本商务平台对每个交易商的交易产品库存帐户内的除回购产品外的原酒 产品应付的仓储费实行定期清算,服务中心每年公布的该类原酒产品指导价的生 效之日的前一日为仓储费的清算日,交易商应结清清算日前(含清算日)的仓储 费。清算的方式如下:假设交易商的产品仓储费帐户中的资金能足额支付的,那么

19、仓 储费从产品仓储费帐户中扣除;假设交易商的产品仓储费帐户内的资金缺乏以支付 仓储费的,先从产品仓储费帐户内扣除仓储费,缺乏局部那么从交易商的交易资金 帐户中扣除;假设扣除交易商的交易资金帐户内的资金后仍缺乏以结清仓储费的, 那么交易系统将在清算日自动冻结未能结清仓储费的原酒产品数量的2%的原酒产 品(缺乏一 “手”的按一 “手”冻结),并以 或短信通知交易商在其交易资 金帐户中补足资金,假设交易商在清算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补足足以结清清算日 前(含清算日)的仓储费的资金的,那么被冻结的原酒归保管人所有,抵冲未结清 的仓储费。第三十九条交易商、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商务平台限制其出金:1

20、.交易商、供应商交易资金帐户中可出资金为零;2 .交易商、供应商涉嫌违反本规那么,被服务中心调查的;3 .交易商、供应商因投诉、举报或因交易纠纷等原因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 关部门立案调查,且正处在调查期间的;4 .交易商、供应商的交易资金帐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冻结的;5 .服务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本商务平台、服务中心对此可能给交易商、供应商、保管人造成的损失不承 担责任。第八章提货及质押第四十条提货程序1 .提货申请时间:交易商可在任一交易日的9: 00-15: 00间,通过客户 端向服务中心提出产品提货申请。2 .交易商提出实物提货请求后,本商务平台将冻结其帐户中该产品的相应 原酒数

21、量,并根据该产品公告的规格折算成坛数,缺乏一坛那么不予提货(原酒数 量没有到达产品规格的要求或总数量整除规格的余数局部),且按照提货坛数每 坛10元冻结交易商提货保证金及相应的仓储费用,仓储费计算至提货确认单确 认后的15天(自提货确认单确认之次日起算)。当交易商帐户资金缺乏扣收仓储 费和交易保证金时提货申请不予成功。3 .本商务平台收到交易商的提货指令(该提货指令包括提货日期、提货数 量、提货品种等),经核对无误后,确定提货申请,生成提货确认单。4 .提货确认单生成后,交易商可在本商务平台中下载并打印提货确认单。 交易商应在其提货保证金及相应仓储费被冻结之日起15天内(提货截止日期) 至服务

22、中心办理提货业务,经服务中心确认后,保管人或服务中心出具纸质仓单, 并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至交收仓库提货。提货成功后,提货保证金退还给交 易商。5 .如果提货交易商在提货截止日期前没有到交收仓库提取实物的,那么纸质 仓单作废,拟提取的库存原酒继续作为正常库存列入可交易的原酒,仓储费起始 日期为纸质仓单作废当日,冻结资金划付到保管人的相关结算帐户中,作为给保 管人的提货准备工作的补偿。6 .提货期限:提货期限为提货确认单确认之日起15天内,超过提货期限, 提货确认单自动作废,提货保证金不再退回,账户中冻结的原酒自动解冻并可继 续交易。7 .提货数量:交易商从交收仓库中提取实物时,仓单中原酒的坛

23、数与实际 提取的原酒酒坛(包装容器)数相等。由于原酒在仓储过程中因后发酵,会出现原 酒损耗(称自然损耗),所以在原酒包装容器酒坛没有破损、渗漏的前提下,视为 与公告的规格重量相同。8 .供应商对其供应的原酒质量负责到交易商完成原酒实物提货时止,供应 商不因其供应的原酒在提取实物前的屡次交易而免除其对原酒质量、数量的保证 义务。9.交易商提取原酒实物时,应当对原酒实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当场进行 验收。对原酒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场向在提货现场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由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求供应商按照GB/T 2828. 12003抽样标准对原酒进行 抽样检验,供应商对检验结果负责。供应商的抽样检验应

24、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 出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并应在该期间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交易 商和服务中心。具体为:(1)假设供应商检验结果说明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 准,且交易商无异议的,那么继续完成提货;(2)供应商检验结果说明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 交易商仍有异议的,交易商应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检验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 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假设在二个工作日内不提交书面意见,那么视为质量符合 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继续完成提货。服务中心有权委托第三 方权威机构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样检验。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抽样检

25、验结果为最终结果,检验结果对供应商和交易商均具有拘束力。如 检验结果说明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交易商应无条件 认可,继续完成提货,交易商应承当相应检验费用。如检验结果为质量不符合该 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那么交易商与供应商另行协商解决,供应商 承当检验费用,本商务平台及服务中心、监管银行不承当责任;(3)供应商未在三个工作日内检验或在三个工作日内未将检验结果书面告 知交易商或服务中心的,那么服务中心有权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国家黄酒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抽样检验,不管检验结果如何,检验费用均由供应商承当;(4)交易商在收到书面检验结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

26、的视为 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继续完成提货。如检验结果表 明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黄酒国家标准,应在二天内提走货物,逾期 不提,保管方不承当破损、丧失、贬值等责任,并支付相当于仓储费的场地占用 费;(5)检验费用按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布的物价局核准收费标 准计付。10.原酒实物离开交收仓库后,视为原酒质量符合该产品产出时有效的绍兴 黄酒国家标准,该原酒不得再进入本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离开交收仓库后的原酒 的质量、数量出现问题与本商务平台、供应商、服务中心、保管人、监管银行无 关。第四十一条 保管人出具的仓单可以质押,出质人应为本商务平台的交易商。 交易商的

27、交易产品库存帐户中的原酒或原酒实物已经被司法机关、服务中心或其 他有权机关依法或依本规那么冻结、查封的,在查封或冻结措施解除前,交易商不 得申请质押。质押程序如下:1 .交易商向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服务中心留存, 另一份交保管人,并应预先交清申请书载明的质押期限内的仓储费和提货保证 金。服务中心收到交易商的申请,并交清仓储费、保证金后,减少交易商在交易 产品库存帐户中的相应原酒数量(俗称下线),减少局部原酒仍由保管人负责保 管。2 .服务中心将交易商的申请书交给保管人,保管人核对无误后,向交易商 出具纸质仓单(该纸质仓单可包含多份电子仓单)。假设需提取该仓单项下的原酒 实

28、物的,应重新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的提货申请。3 .交易商假设需将已下线的原酒重新进入本商务平台交易的,需凭保管人出 具的仓单重新办理交易登记手续。重新登记时,假设仓单载明的存货人与下线时的 交易商为同一人的,重新交易登记免除费用,归还提货保证金;假设非交易商本人, 那么按产品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付交易佣金,费率标准为2%。4 .超过质押期限的仓储费,按本规那么的收费标准,另行结算。5 .服务中心的义务和责任仅限于依据交易商申请为交易商办理交易产品库 存帐户内相应原酒的下线,交易商质押行为可能给出质人、质权人及第三人造成 的损失,服务中心、保管人、监管银行均不承当任何责任,由交易商承当。第九章风险控

29、制及违规处理第四十二条本商务平台成员应遵守本交易规那么,依法诚信交易。第四十三条为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本商务平台严格控制交易产品的品种 及数量,对交易的原酒品种实行“总量与结构控制”。控制每年的新品出售量, 防止过多新品冲击市场。本商务平台公告每只交易产品的出售总量、流通总量和 已提货总量。第四十四条交易商应充分认识网上交易存在的风险,本商务平台不能确保 交易商通过本商务平台交易不受损失,交易商应自行承当网上交易的风险。交易 商、供应商对其通过在本商务平台成交的交易负有合同履行和法律承当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交易过程中对已经提货的产品,本商务平台从交易产品流通总 量中减少可交易数量,增加已提货总

30、量,无可交易数量的产品自动终止该产品的 交易,供应商不得再增加该产品的交易数量。任何交易产品的可交易数量只有减 少没有增加。第四十六条交收仓库内只能存放进入本商务平台的原酒,不得存放其它物 品和与交易无关的其它黄酒产品。保管人对存放的原酒进行财产保险和日常管 理,确保产品品质,本服务中心和监管银行有权检查交收仓库内各交易产品的库 存数量和存放状况。第四十七条由于黄酒原酒独特的后发酵工艺,原酒在存放过程中自然损耗 是正常的。但保管人需保证在交易商提货时酒坛为原封坛,没有破损、渗漏。第四十八条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本商务平台唯一的权威检测 单位。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可以为交易商和供

31、应商提供质量检测服 务,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交易商或供应商支付。第四十九条为提高交易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交易,服务中心有 权定期公布交易信息,公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名称、持仓量、持仓占该 交易品种的比例等。其中单一交易帐户持有某一品种的比率不得高于该品种出售 总量的20%,当单一帐户因各种原因导致持仓比例超过20%时(本规那么另有规定 的除外),系统将限制该交易商对该产品的买入交易。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原酒销售作为绍兴黄酒创新销售模式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肯 定,为更好地推广、开展这种创新模式,绍兴黄酒原酒电子交易通过绍 兴黄酒原酒电子商务平台推出原酒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交易模式

32、,为规范该交易活 动,维护绍兴黄酒原酒交易正常市场秩序,有效地促进绍兴黄酒原酒流通和消费, 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交易规那么(以下简称“本规那么”)。第二条绍兴黄酒原酒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商务平台),包括原酒交易 网站、原酒交易系统。网站名称:绍兴黄酒原酒交易网(以下简称本网站),网 址:WWW, cn-huangjiu. com,用于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交易规那么、制度、公告、通 知等;交易软件(也称交易系统):是用于黄酒原酒电子交易的软件系统,客户 端是原酒交易系统中用于交易商交易申报、查询、转帐、提货申

33、请的子系统,交 易商的客户端应从本网站中下载安装。第三条本商务平台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原那么,运用平安、高 效、便捷和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为绍兴黄酒原酒交易各方提供交易服务,是原 酒在传统销售基础上延伸的电子商务服务。第四条绍兴黄酒原酒电子交易设立原酒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服务中心),管理本商务平台的日常工作,为绍兴黄酒原酒交易各方提供服务。 服务中心服务热线为:0575-85335999。华夏银行股份绍兴分行负责本 商务平台技术支持,并提供网上支付服务,负责供应商、交易商、保管人的资金 清算和帐户管理。第五条本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活动均适用本规那么。本商务平台对相应交易模 式或交易品

34、种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特别规定。服务中心、交易商、供应商、 结算银行和保管人及其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那么。本规那么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商 务平台公布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六条业务术语1 .交易品种:经服务中心认定、在本商务平台中注册登记和公布,用于电 子交易的绍兴黄酒原酒。绍兴黄酒原酒,是指采用传统手工工艺制作的,储存在 服务中心指定的交收仓库里的大坛酒,且未经勾兑、灌装,保持黄酒的原汁原味。第五十条服务中心有权对违反本交易规那么的供应商和交易商采取一定的措 施,该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知、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冻结交易产品库存 帐户、冻结交易资金帐户、责令退出商务平台、司法诉讼等

35、,并公布于媒体。违 反交易规那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任何虚假文件的;2 .供应商提供的原酒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3 .供应商缴存监管银行的交易保证金或者回购保证金未到达相关规定的金 额;4 .供应商违规炒作自己的产品,或者供应商串通交易商违规炒作自己的产 品,并导致产品价格异常波动;5、利用交易帐户从事扰乱本商务平台秩序或恶意损害其他相关第三方利益 的;6 .交易商恶意操作某一产品的;7 .本规那么规定的或服务中心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第十章信息发布和管理第五十一条服务中心负责本商务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并通过本网站 ( cn-huangjiu. com)发布本商务平台的信息,信息包括与网

36、上交易相关的 法律、法规,本商务平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通知、通告,交易品种、交易 代码、最新价、涨跌、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成交量等信 息,本商务平台交易行情实时信息、价格指数,交易品种的详细介绍、出售总量、 可交易总量、已提货总量、价格走势等。第五十二条服务中心、供应商、交易商、保管人和监管银行应严格保守商 业秘密。第十一章附那么第五十三条 本规那么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服务中心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 规那么,本规那么修订后,一经本网站公告,即对全体供应商、交易商、保管人生效。第五十四条 本规那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 .电子交易合同:是指交易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通过本商务平

37、台交易完 成时自动成立生效的无纸化电子买卖合同。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原酒以“手”为 单位,每一 “手”原酒交易完成时,自动生成一份有效的买卖合同。3 .仓储合同:是指本商务平台的供应商或交易商与保管人签订的无纸化(电 子)合同。仓储合同项下的原酒(仓储物)以交易规那么中所载明的“手”为单 位,每一 “手”原酒成立一份仓储合同,仓储合同形式为无纸化的电子合同,仓 储合同内容与本文本内容一致。原酒商务平台正式运行之前,保管人与交易商就 交易商已买入的绍兴黄酒原酒签订的纸质保管合同自交易登记完成时自动终止, 双方无需再另行签订书面终止协议,在该纸质保管合同自动终止的同时,双方按 交易登记的原酒数量自动

38、生成假设干份仓储合同,每一 “手”原酒只能生成一份仓 储合同,该仓储合同在纸质保管合同终止的同时成立并生效,不以双方签字或盖 章为生效依据。当交易商在本商务平台卖出每一 “手”原酒时,作为卖方的交易 商与甲方之间就该卖出的每一“手”原酒的仓储合同在卖出交易完成时自动终止, 双方无需再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当交易商在本商务平台买入每一 “手”原酒时, 作为买方的交易商与甲方之间就该买入的每一 “手”原酒在买入交易完成时自动 生成一份仓储合同,该仓储合同自交易完成时成立并生效,不以双方签字或盖章 为生效依据。每一份仓储合同成立并生效时,视为保管人已收到交易商交付的仓 储物;每一份仓储合同终止时,视为保

39、管人已将仓储物交付给交易商。具体的原 酒交易数量以本商务平台主机记录的数据为准。4 .仓单:是由保管人出具或由保管人委托服务中心出具的权利凭证,分为 电子仓单和纸质仓单。每一份电子仓储合同成立并生效时,自动形成一份电子仓 单。当交易商需要提取原酒实物时,通过向本商务平台发送提取原酒实物指令, 经本商务平台确认后,再由保管人出具或保管人委托服务中心出具纸质仓单。权 利人可以凭此纸质仓单到交收仓库提取原酒实物。原酒实物提货完成后,该提货 局部原酒数量不得再进入本商务平台登记交易。保管人对纸质仓单和电子仓单负 责,服务中心出具的仓单与保管人出具的仓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入金:是指交易商或供应商把

40、资金划转到监管银行指定的交易资金帐户。6 .出金:是指交易商或供应商将交易资金帐户中的未冻结资金划出。7 .冻结: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货物停止交易的状态。为保护交易双 方的交易平安,对已存入交易资金帐户的交易资金暂时由银行监管,交易产品由 交收仓库监管。除本规那么另有规定外,冻结后的资金或者产品交易各方和服务中 心均不能动用。8 .解冻:是解除冻结的资金、产品的措施。9 .交易佣金:是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买方与卖方收取的交易服 务费。该服务费在交易时由交易系统自动核算并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服务中心 将在相应交易品种上市交易前公布其交易佣金收费标准,服务中心有权对交易佣 金的收费标准

41、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应在本网站上公布,自公布 之日起生效。10 .提货(交收):是指交易商从服务中心指定的交收仓库中提取原酒实物的 过程。11 .交易登记:在本商务平台正式运行之前,通过纸质合同方式出售的各种 类原酒,按照本商务平台和本规那么的要求,将买入的原酒登记进入本商务平台的 过程,称为交易登记。纸质合同方式出售的各种类原酒只有经过交易登记后才能 在本商务平台上交易。12 .交收仓库:是指服务中心指定、由供应商提供、保管人经营的用于进行 产品储存、交收的仓库。该仓库由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第七条交易术语1 .手:交易单位,一 “手”为1000ml原酒(服务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42、服 务中心可对一 “手”的量进行调整。2 .买价:是指某一品种当日开盘申报时间后到目前最高的未成交买报价。3 .卖价:是指某一品种当日开盘申报时间后到目前最低的未成交卖报价。4 .成交价:指目前实物挂牌交易配对成功时产生的价格5 .成交量:指某一品种在当日开盘申报时间后到目前所有的成交的单边数 量,以“手”表示。6 .涨跌:指某一品种当日开盘申报时间后到目前最新价与上一交易日收盘 价之差,以土号表示,+表示上升,-表示下跌。7 .涨跌幅:指某一品种当日开盘申报时间后到目前最新价与上一交易日收 盘价之比。8 .坛:是原酒的包装容器,是不可分割的最小包装单位,具体有22升至 50升等容量规格。在实

43、物交收时,必须以一坛作为最小交收单位。缺乏一坛数 量的原酒不予交收。9 .收盘价:指某一品种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10 .指导价:服务中心根据原酒产品特点,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各年份原酒的 市场参考价格,并作为结算仓储费的标准。第三章成员第八条 本商务平台的交易商是指在服务中心申请注册,经服务中心审核批 准并办理原酒交易帐户,在存管银行开立银行帐户,同时应充分了解原酒交易规 那么,风险提示书、交易商须知,并签署交易资金三方存管协议、交易商 入市协议、绍兴黄酒原酒仓储合同、绍兴黄酒原酒电子交易合同,承诺遵 守原酒交易规那么及相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所有交易商在注册时须以实名注册, 并明确系自然人

44、、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等。自然人成为交易商应 当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组织交易商的代理人应当年满18周岁,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即取得交易商资格和交易帐号。 所有交易商需对提交的全部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第九条本商务平台的黄酒原酒供应商,是指在服务中心注册、经过服务中 心审核批准的,商业信誉良好,承诺遵守原酒交易规那么及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绍兴黄酒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所有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全 部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第十条本商务平台保管人是指由服务中心指定、供应商提供的交收仓库的 经

45、营者。保管人承当保管本商务平台上交易原酒的义务,享有收取仓储费的权利。第十一条华夏银行股份绍兴分行为本商务平台的监管银行,负责 监管本商务平台的资金清算,并代为监管供应商、交易商的交易资金、保管人的 仓储费,进行资金出入金、资金划拨、清算等。保证服务中心、供应商、交易商、 保管人的资金和各类帐户的平安。第十二条 服务中心是本商务平台的服务机构。承当网站维护管理、为黄酒 原酒的交易商、供应商、保管人提供本规那么载明的服务。第四章开户流程第十三条开户流程1 .交易商、供应商和保管人在银行(目前暂为华夏银行指定的各营业网点) 开设一个银行帐户(企业帐户、个人帐户),已经有华夏银行帐户的也可使用该帐

46、户。2 .交易商、供应商和保管人须承诺遵守本交易规那么并签署相关协议后,在 服务中心注册并开立原酒交易帐户,此交易帐户包含:交易资金帐户、交易产品 库存帐户、产品仓储费帐户。3 .监管银行对交易商或供应商按本条第1项开立的银行帐户与交易资金帐 户进行绑定,此二帐户间用于交易资金的划入和划出(简称入金和出金)。4 .供应商的原酒交易帐户用于新品出售、产品交易或回购、仓储费结算等。5 .交易商的原酒交易帐户用于交易登记、新品认购、产品交易、资金结算 等。第五章交易登记和新品出售第十四条交易商可以到服务中心或指定的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交易登 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 .通过签署纸质合同,以记名方式买

47、入原酒的交易商,须携带有效证件及 已购买原酒的有效凭据(购买合同、保管合同、仓单等)到服务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手续。第一次办理交易登记不收取手续费。每一份有效凭据须一次性办理交易登 记。2 .对持有不记名库藏原酒单据的交易商,需由持有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 库藏原酒单据原件到服务中心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对持有人的合法性,服务中心 不负法律责任。因投诉、举报或因纠纷等原因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立案调 查,且正处在调查期间的,服务中心可协助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冻结其交易 产品库存帐户中该产品。3 .交易登记完成时,交易登记前签署的纸质保管合同终止(已经履行局部 对合同各方仍然有效),以“手”为单位的

48、仓储合同、仓单等无纸化合同和权利 凭证自动生效。交易登记完成时,交易登记前签署的每一份纸质买卖合同(购买 合同)变更为以“手”为单位的假设干份电子交易合同。4 .对原纸质合同(包括不记名库藏原酒单据)中明确约定可回购的产品, 在办理交易登记时,明确回购交易的起始日期,回购交易的期间为自起始日起 30天,逾期那么不予办理回购交易。在回购交易的期间内该产品只能办理回购交 易,交易商不得在本商务平台申请提货也不得进行买卖交易。该产品超过上述期 间仍未办理回购交易的,将被服务中心冻结限制其交易,同时,视为交易商放弃 要求回购的权利,但交易商仍可以到服务中心在支付仓储费后,办理提货手续。 具体回购事项,以本网站公告为准。5 .交易商交易产品库存帐户中的产品数量在交易登记时不受本规那么第四十 九条之限制,可以全部一次性登记到该帐户。第十五条新品出售是指供应商根据生产情况,每年通过本商务平台向交易 商公开出售的可交易的黄酒原酒产品的过程。自然人交易商均需要通过网上认购 方式购得新品,组织交易商可以通过网下配售方式购得新品,网下配售额度不得 超过出售总量的30%。具体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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