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EPC+0(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 潘泓荻 二一六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D)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98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125第七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3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编号:FZ23Z14Z00000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
2、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14151.9平方米,鉴于本项目地块所处区域商业环境,本着差异化、前瞻性的开发运营思路,将原有旧黄圃市场全部拆除,建设一站式消费综合体,定位为黄圃镇集休闲、购物、餐饮、娱乐为一体的购物中心。项目发展方向:本项目为纯商业用地,商业可发展成为黄圃第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集同类或异类的多家独立的零售商店、餐饮、娱乐等各种商业、休闲、服务设施集中在一起,形成多元化的消费环境。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0604.68,框架
3、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的一栋商业楼,地下室面积:10885.69,容积率:2.1,建筑密度51.1%,建筑高度23.85m,拆除工作已完成,三通一平已基本具备条件。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方案设计为基础,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并整体租赁该商业体进行商业运营,运营期9年,在运营期满后,向业主移交合格的工程。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同时整体租赁、运营该商业体,负责该商业体的整体招商和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3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新明中路13号4.计划工期(1)
4、设计工期:完成土建安装及幕墙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规划报建和审图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3 个月。(2) 施工工期:由承包方组织施工报建,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内外部装修工程等,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18 个月。(3) 竣工验收期:由承包方组织竣工验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21 个月。(4) 招商准备期:由承包方组织项目招商和二次装修,具备试业条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24 个月。(5) 运营管理期:由承包方自行组织项目的招商,并负责开业后的物业管理等工作,运营管理期限为9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的第三年开始算起缴纳运营管理费给招标人。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
5、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投标,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运营单位业绩要求:应满足以下或者项业绩资格条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二万平方米以上(含二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业绩。(提供符合上述业绩条件的商业运营管理合同或符合上述条件的自有物业权属证
6、明及自有物业运营管理证明)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为二万平方米以上(含二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提供全方位商业策划及招商咨询服务业绩。(提供符合上述业绩条件的咨询服务合同)注:商业地产运营项目主要是指用于商业运营,包括商铺、商场、购物中心(商业体)、商业街、批发市场、写字楼和宾馆酒店类物业等(2) 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旧)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登记,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4)
7、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3.3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下同)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3.4其他要求:投标人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
8、员)报名前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设计资质单位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先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除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持
9、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具体时间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 1) 承包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投标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场报名免此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后退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5) 联合体投标协议复印件(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主
10、要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数据清晰每页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报名。(投标人现场报名时无需提交运营业绩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注:具体时间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11、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李小姐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8 电 话: 0 、 传 真: 传 真: 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2016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
12、厦联系人:李小姐电话:9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 528400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0 传 真: 4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1.1.4项目名称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EPC+0(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1.1.5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新明中路13号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方案设计为基础,从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并整体租赁该商业体进行商业运营,运营期9年,在运营期满后,向业主
13、移交合格的工程。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同时整体租赁、运营该商业体,负责该商业体的整体招商和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1.3.2计划工期(1) 设计工期:完成土建安装及幕墙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规划报建和审图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3 个月。(2) 施工工期:由承包方组织施工报建,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内外部装修工程等,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18 个月。(3) 竣工验收期:由承包方组织竣工验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21 个月。(4) 招
14、商准备期:由承包方组织项目招商和二次装修,具备试业条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24 个月。(5) 运营管理期:由承包方自行组织项目的招商,并负责开业后的物业管理等工作,运营管理期限为9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的第三年开始算起缴纳运营管理费给招标人。1.3.3质量要求根据有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按照EPC承包合同完成所有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第五章技术要求。1.3.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施工期间不发生一般或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
15、执行,并按照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正执行的相关规定落实。如因中标人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文明施工: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投标,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运营单位业绩要求:应满足以下或者项业绩资格条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原件备查: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二万平方米以上(含二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业绩。(提供符合上述业绩条件的商业运营管理合同或符合上述条件的自有物业权属证明及自有物业运营管理证明)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为二万平方米以上(含二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提供全方位商业策划及招商咨询服务业绩。(提供符合上述业绩条件的咨询服务合同)注:商业地产运营项目主要是指用于商业运营,包括商铺、商场、购物中心(商业体)、商业街、批发市场、写字楼和宾馆酒店类物业等。(2) 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
17、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旧)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登记,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4)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3.3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下同)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3.4其他要求:投标人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
18、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报名前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设计资质单位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先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须以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招标答疑(答疑备案程序是否作出修改)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议程安排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数字证书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
20、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研究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上传市招标办备案。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获取答疑资料后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作出确认回复。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1.10.2招标人网上澄清的截
21、止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答疑纪要的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分包给他人完成。若总包单位确因不具备某些专业原因须分包的工程,须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该分包工程及其承包企业须在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备案;2.分包项目工程: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工程或须分包的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具备分包专业相应资质;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文件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2.
22、2.2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2.2.3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3.2.3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EPC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核算成本,以业主提供投资估算的92%为有效报价:00元*92%=135589048元,否则废标处理。业主提供的概算见第七章。运营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核算成本,9年运营期缴纳总租金不低于95560000元为有效报价,同时以运营期第四年的保底租金为基准(第四年的保底租金为基准数K=9年投标报价总数/系数8.38),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保底租金分别为
23、第四年保底租金的50%、80%、90%,成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不得低于6%,即第七年递增一次,具体见第六章,每一年保底租金需按上述公式计算列明,否则废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工作量见第七章业主提供的概算中的项目内容,工程数量见初步设计推荐方案概算对应业主需求项目的工程数量,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单格式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报价。EPC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设计服务费;第二部分为工程采购施工费用。设计服务费包含在EPC总包费用中,以设计服务费综合费率报价。工程施工费报价参考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结合企业自身的
24、能力及对本项目的理解作综合单价报价,并汇总计算该项投标总价。工程主材及设备费、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根据业主提供的采购清单,投标人自行市场调查,作单价报价,并汇总总价。设备的报价应包括设计、审图、制造、检验、装配、供货包装、装卸、保险和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验收及在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注册合格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EPC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并与业主提供投资估算报告的总投资作比计算出投标报价下浮率。业主提供的概算见第七章。3.3.1投标有效期 120个 日历天(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计起) 3.4.1投标保证金
2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开户单位: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开户银行: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开户账号:详见“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账号。银行地址: 业主联系电话: 金额: 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提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招标项目开标前一天(即开标前24小时),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均须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
26、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为手签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投标文件正副本须加盖骑缝章,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外,上述要求盖章处由牵头单位加盖公章,要求签字处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3.7.4投标文件份数备查资料一式一份;资格标函、技术标函、商务标函、投标报价标函均为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须为原件;副本4份,为正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3.7.5
27、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复印),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函名称: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EPC+0(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在 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盖公章): 投标日期: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注: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退还。5
28、.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开标地点: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5.2。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或本招标文件附件二格式的履约保函。EPC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运营履约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为三个月租金EPC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期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0
29、天。运营履约担保的时间:中标人在运营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有效期为本项目整个运营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具体如下:以本项目中标人的EPC报价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标准:参照国计价20021980号文标准计算,以实际EPC中标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算后下浮36%的金额作为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的服务费金额。由施工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代理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费率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
30、00.55%1000-50000.35%5000-100000.2%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600-500)0.55%=0.55万元 合计收费=1+2.8+0.55=4.3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帐号:7608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投标书中列明,招标人都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已含该项费用。中标
31、人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3)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
32、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33、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
34、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处于被责令停业期内的;(11)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12)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内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
35、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招标答疑1.10.1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问题的,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栏,凭GDCAKEY登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
36、“投标管理”,点击“参与项目”,选择参与的项目名称,点击“我要投标答疑”,即可提出问题,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资料以无记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单位及人员的标识。1.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收集相关问题,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答复并形成答疑纪要(补遗书)。发出答疑纪要(补遗书)前,应把答疑纪要(补遗书)送市招标办备案,经备案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答疑”栏发布答疑纪要(补遗书)。对投标人编制标书时间造成影响的答疑纪要或补遗书,招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15日向投标人发出。 1.10.3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
37、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
38、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
39、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至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
40、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答疑”栏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备查资料文件;(2)资格审查文件;(3)技术标函;(4)商务标函;(5)投标报价标函;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
41、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42、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同一账户分多次转账或由多个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转账的账户必须是投标单位在中山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且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只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由于到账时间过期而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责任。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43、投标人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收款账号共由2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20位,“”后6位,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缴纳到账,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禁止投标单位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采用此方式会导致招投标系统无法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如遇到银行系统升级,使投标人基本账号改变,导致招标投标系统判断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及时向相关银行索取书面说明,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新号备案手续。3.4.2 投标人不
44、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4.3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造假,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
45、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应附注册建筑师证。3.5.3 其他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3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