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号关于印发江苏省XX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区域公司: 现将江苏省XXX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 二OO九年月日 主题词: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通知抄送:集团各成员企业江苏省XX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讨论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2、适用本规定。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第三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
3、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第五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同时网络审核(点
4、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第六条 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
5、门和区域公司进行备案。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5.及时掌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分包企业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30日前按工程项目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上月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6.统计汇总年、季、月农民工考勤及工资支付情况,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书面上报和网络上传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做出统计分析;7.作好分包企业及其派驻现场的施工队伍的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每年两次按施工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8.留存各类
6、监督、检查记录。9.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2)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3)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4)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5)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6)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区域公司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7)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8)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7、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10)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11)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12)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13)核查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14)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终止后,负责该工程所有分包企业的提示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
8、附件4)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等资料的存档工作。第七条 分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1.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2.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3.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4.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主要工作内容有:(1) 负责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制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2) 组织本队伍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工作,配合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完成提示书(附件1)的签订工作;(3) 负责每天核对农民工变化
9、情况,记录施工人员出勤、工资,填制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并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管理员;(4) 负责本企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经总承包企业认可后方可离场;(5) 配合分包企业及其劳务队长解决队伍内部的争议;(6) 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7) 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8) 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
10、,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9)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附件1)、分包人员花名册(附件3)、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附件4)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附件5)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 第八条 所有总承包工程都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严格禁止挂靠和违法分包,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禁止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发包。第九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禁止同一工程以江苏省建工劳务有限公司名义与总承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再以江苏
11、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的违法行为。超出劳务承包范围的合同按专业分包的要求进行评审和管理。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款支付。 第十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在分包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报区域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分包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工期、劳务费用、拨款和结算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自合同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域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区域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按要求及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严禁使用没有资质、资质等级不够、在江苏建工有
12、不良记录以及集团公司年审不合格的劳务队伍。第十二条 各劳务队伍的队伍管理档案每年三月份进行核实,对档案中变化了的情况予以调整。公司每年年终按照集团队伍考核办法对劳务队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信用等级,并分别作出保留使用、限制经营、清理清退的处理。第十三条 严禁没有签订合同的队伍进场施工。第十四条 各劳务队伍按照公司“三位一体”贯标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定期进行内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四章 人员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 各劳务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管理的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所有单位使用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
13、续,才能上岗作业。 各区域公司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施工活动。第十六条 各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指导劳务队伍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第十七条 根据各地政府的要求,尽可能为农民工办理相关综合保险,主要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第十八条 推行劳务用工信息化管理。为提高管理效率,总承包项目部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电视机、DVD机、电脑微机、数码摄像头、数码相机、玻璃橱窗式公告牌(尺
14、寸为2米宽,1.5米高)。各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变更。 第十九条 使用劳务分包企业的区域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数量,按照下款规定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的日常管理。 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三千人以上,必须设置劳务管理机构;三千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在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中,应当按照下款规定设置劳务管理人员。 项目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五百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五百人以下,必须设置至少1
15、名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五章 劳务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 第二十一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劳动者工资支付。 第二十二条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款,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各总承包项目部可以为劳动者在银行开立个人账户,通过银行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三条 各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当每月对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进行核算、公布,并接受劳动者监督。 第二十四条各总承包项目部必须每月支付一次劳动者基本工资,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支付部分,各总承包项目部每季度末或施工任务结束时或
16、春节前必须足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各总承包项目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支付清单,并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凭证报分公司一级财务部门备查。 第二十六条 各总承包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分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务分包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及时付清分包工程款。 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二十八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将总承包企业支付劳务工程款情况和企业向劳
17、动者支付工资情况,按月如实填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由公司定期公布。 第二十九条 建立外部劳务队伍纠纷报告制度。劳务队伍与各用工单位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不论事情大小,各单位必须在发生纠纷24小时内将纠纷原因,时间、拟解决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律事务部,对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事态扩大或发生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建立外部劳务队伍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制(见附件三)。第六章 组织建设与企业文化第三十条 各劳务队伍中凡有三名以上党员的,都应成立正式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按照党章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十一条 各劳务队伍中凡有25人以上员工的,都应按照工会法
18、的规定成立工会组织,向工会拨解经费,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开展活动,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第三十二条 各劳务队伍中凡有3名团员以上的都应建立共青团组织,并组织35岁以下青年参加青年中心,按照团章和青年中心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其突击助手作用。第三十三条 各总包单位和劳务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部、中央文明委员会、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在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上,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进行安全知识、企业文化、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开展健康向上的
19、文体活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总承包工程项目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的时,必须将“职工教育经费”单独计列,专项支出,确保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和使用。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必须具备适当的、能够告知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施工安全教育、施工技术交底等培训内容的场地或场所,其面积不应小于30平米。第三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提供农民工基本的、适宜居住的生活场所,居住条件应符合关于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建筑2007241号)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利用橱窗式公告牌告知和公示农民工考勤和工资的支付情况及举报电话。第三十七条。各劳务施工单位都应当明确分管思
20、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政工人员,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总承包工程项目部违反本规定,由各区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 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或未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填报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视同零散民工,由各区域公司按照关于使用零散民工的规定对有关单位予以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系统。 总承包工程项目部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由各区域公司按照关于使用零散民工的规定予以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系统。 第四十条 因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或拖欠分包工程款、劳动者工资,致使发生极端、
21、群体性事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限制承接项目,并记入信用系统。 第四十一条 各区域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违法分包和拖欠劳务分包款、劳动者工资举报制度。各区域公司接到举报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协调处理或立案处罚。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及时将有关结果告之举报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集团公司根据国外承接工程和劳务的需要,组织集团有关施工队伍外出承包劳务。有关外派劳务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提示书2、授权委托书3、分包人员花名册4、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5、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6、劳务队伍纠纷事件应急预案7、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参考文本)
22、8、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附件1提 示 书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进入 工程施工前,仔细阅读以下文字,完全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条件:一、您的权利:1、“知情权”,即:分包企业应以协议或合同的形式,明确告知您的月(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2、“月清月结”,即:每月结算工资,并可按本人意愿每月付清工资。(本人要求在麦收、大秋、春节期间付清工资的除外)如未按此规定执行可向项目举报,举报电话: 。二、您的义务1、“服从管理”,即: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遵守总包方的各种管理。2、“撤场清算”,即:撤场前必须与分包企业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向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备案,总包方同意后撤
23、场。以上文字的意思我已明白,签收人(班组) 年 月 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兹任命 为我公司的现场劳资员,作为代表处理总承包企业为_ 的_项目工地内收缴农民工身份证、填报人员花名册、统计人员变化情况、填报考勤、制作工资单、发放工资等各种劳动工资事宜,其签署的各种劳动工资内容的文件、资料,公司均认可。劳务队长(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分包人员花名册总包企业: 工程名称: 分包企业: 班组名称: 序号ID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户口 所在省家庭住址文化程度工种技能等级进场日期123456789101112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4 分包人员
24、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工程项目:分包企业: 班组: 年 月份 年 月 日ID号姓 名 出 勤 记 录作业工日核算日工资 标准应发 工资扣款实发 工资本人确认签字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注: 1、本考勤表按日记载,休假(缺勤)划,不准空格。 2、本表一式二份,分包企业一份,总包项目经理部一份。班组长:现场劳资员:劳务队长:分包企业现场负责人:附件5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项目名称分包企业名称劳务班组名称撤场人数撤场人员工种撤场时间农民工撤场前声明声明:该项目总包单位、分包企业已经按时、足额支付了工资,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声明
25、人签字分包企业意见:现场劳资员签字: 劳务队长签字: 年 月 日总包企业意见: 农民工管理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备注:附:撤场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年 月 日附件6:劳务队伍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劳务队伍纠纷事件是指,各单位与劳务队伍因经济原因或拖欠民工工资所发生的多人聚众讨薪、上访、罢工、静坐、游行等突发事件。为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特制订纠纷事件应急预案。1各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尽可能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2如遇有纠纷苗头时,各单位党政正职要亲自过问、处理,并及时上报,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直接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属单位行政、人劳部门及集团公司人
26、力资源部,并迅速成立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4在报告的同时,迅速封闭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迅速疏散围观人员。5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稳定工作,安定人心,有理、有节的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6项目部主要领导,要迅速查出对方负责人或召集人,采取一切方式稳定人心,耐心解释政策,认真洽谈条件,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7媒体介入的处理:热情接待,争取主动(了解媒体名称、记者姓名、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属单位行政、宣传、人劳部门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了解媒体介入的真实意图,在不违背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向媒体做好解释工作,切忌采取粗暴、冷漠、不接触的处理方式。为切实保证无关人
27、员的安全,应尽快将记者及无关人员带出现场。对媒体的处理过程按媒体事件应急预案程序执行。8对处理突发事件不力或不及时上报发生事件,贻误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附件7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参考文本)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
28、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十一、甲方责任: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
29、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十二、乙方责任: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4、
30、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元)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 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安全生产协议书
31、;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十六、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
32、支付 元的违约金;(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
33、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8编号: 劳动合同书(一本合同适用于农民工)甲方:江苏省建工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江苏省建工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宁 职务:董事长住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紧急联系人:电话: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