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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阶段成本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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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工程结算阶段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下属独资、控股或具经营权合资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及华润集团孵化的地产开发项目结算阶段成本管理工作。
3 编制依据
依据《华润置地开发成本管理制度》编制。
4 术语及定义
4.1 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物资采购完毕,顾问合同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和发包方根据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竣工图纸、往来文件、变更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进行对合同价款的增减计算并确认最终的工程价款。工程结算的完成以承发包双方签订《结算书》为标志。
4.2 工程结算书:指工程、采购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已签订的施工/采购合同、竣工图纸、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洽商等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5 关键工作流程
6 关键活动描述
6.1 结算计划编制
项目部确定提供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及完整合同结算资料的时间,合约管理部(或合约主责部门,下同)确定合同结算的完成时间。合约管理部完成《结算计划》编制后报相关部门审核,报合约分管领导审批。
6.2 结算资料收集
1. 合约管理部将经审批通过的《结算计划》下发给项目部及设计管理部,各相关部门按计划开展结算资料收集工作;
2. 履约验收报告签署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后,于工程现场组织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如需)、承包商/供应商进行单项工程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各部门在工程现场《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签署意见。
3. 承建商/供应商在分项合同履行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及收到项目部下发的《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后1个月内,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表》,其内容包括:
(1) 完工证明(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2) 工程设计变更指令台帐
(3) 合同内暂定数量重新计量所需竣工图纸及图纸目录
(4) 合同内暂定物料单价重新计价所需技术及商务资料
(5) 发包方索赔资料台帐
(6) 承建商、供应商索赔资料台帐
(7) 结算书
4. 设计管理部、项目部、合约管理部审核《工程结算申请表》,设计管理部负责审核设计变更指令台帐、合同内暂定数量重新计量所需竣工图纸及图纸目录、合同内暂定物料单价重新认价所需技术及商务资料;项目部负责审核工程变更指令台帐、合同内暂定物料单价重新认价所需技术及商务资料、发包方索赔资料台帐、承建商/供应商索赔资料台帐;合约管理部负责《工程结算申请表》、结算书及其他资料的初步核查。
6.3 审核工程结算及结算书编制
合约管理部或合约主责部门依据结算资料及合同文件进行结算审核,完成结算审核后编制结算书初稿,按审批权限进行报审报批。详见《合同结算作业指引》。
6.4 结算书审批权限
总包/机电/门窗幕墙/精装/园林/钢结构/土方等七大标、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及结算金额超合同自行承建金额10%以上的合同结算,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索赔及补偿,需审批至大区总经理。其他情况的合同结算审批至城市公司总经理。
6.5 结算书签署
结算协议初稿经审批同意后,由合约管理部编制正式结算书,与承(分)包商/供应商进行签署。
7 支持性文件
下述文件如有更新则参照最新文件实施。
7.1 《结算计划》
7.2 《工程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7.3 《工程结算申请表》
7.4 《合同结算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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