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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GIS支持平台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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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GIS支持平台建设方案(完整资料)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 国土资源GIS支持平台 建设方案 上海智领普华科技有限公司 正文目录 1引言4 1.1项目名称4 1。2建设背景4 1.3建设任务4 1.4编写内容、编写目的、面向读者5 2系统总体设计6 2.1一体化模型设计6 2.1。1面向主题的应用模块划分6 2.1。2实施内容7 2.2三层应用架构7 2.3基于ESRI产品的GIS图形支撑平台(GABase)8 2.3。1图元服务8 2。3.2GIS图形服务9 2。3.3基于ArcIMS的webGIS应用环境10 3各功能模块描述11 3.1数据管理子系统11 数据输入11 3.1。2图件管理11 3。2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12 3。2.1基本功能12 3。2。2审查功能12 3。2.3管理功能12 建设用地项目库13 4系统软、硬件平台设计13 4.1网络及硬件平台13 4.1。1系统网络结构13 4.1。2硬件配置基本要求13 4。2软件平台14 5项目实施14 5。1项目实施计划14 6附录A 土地利用术语和空间对象的定义15 6。1土地利用术语15 6。2土地利用的空间对象16 1 引言 1.1 项目名称 国土资源GIS支持平台及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建设 1.2 建设背景 信息化作为促进国土资源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必然选择。推行基于电子政务平台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在统一的技术框架和运行环境下,开展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资源、身份权限以及业务规则的统一管理,满足各业务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需要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而现有的备案采用季度报的方式,备案期限长,数据时效性不够,而且都为批后备案,国家不能及时掌握全国的批地、供地情况。这导致两个问题:一是缺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需求量分析的数据来源,难以适应土地在国家宏观调控发挥重要作用的目标。二是不能对各地建设用地审批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在批前就杜绝各种违规批地、越权批地问题的发生。 鉴于此,统一规划和完善现有的信息系统体系是改善国土资源各业务管理素质的关键环节。 1.3 建设任务 完善并建立国土资源GIS应用支撑平台,为电子政务和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深入应用提供强大图形服务,实现业务管理与图形的无缝集成,真正体现地理信息为电子政务工作服务。 统一规划和完善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土地开发整理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和完善图形管理(地籍宗地图、地形图、规划图、影像图)、海量空间数据的管理,为业务流程处理提供准确的、一致的、及时的数据源。 开发省级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能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等数据库对用地报件资料进行核查,可将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权属性质等分析结果与一书四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比较、验证,实现基于矢量图库的图文一体化实时业务处理,从而有效提升的报件审查的手段,减少文档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盲点. 实现建设用地备案数据的快速上报、汇总,以便国土资源部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本区域建设用地项目实施情况。 1.4 编写内容、编写目的、面向读者 本文主要阐述我公司对“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升级"建设的初步方案,听取用户方意见,为做好下一步详尽的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打好基础. 本设计报告用于确定“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升级”软件项目建设的总体构想。内容包括:设计原则、系统体系结构设计、数据组织、模块、内外部接口、软硬件技术解决方案及项目实施等.作为需求沟通、系统开发、工程实施中的主要技术文档.通过本报告甲乙方项目负责人员、项目开发成员会对整个项目的建设开发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本文面向的读者为:国土资源厅相关管理层人员、系统开发人员。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一体化模型设计 土地利用及审核有鲜明的业务特点,即政策性强、时效性强,而现有的备案采用季度报的方式,备案期限长,数据时效性不够,而且都为批后备案,国家不能及时掌握全国的批地、供地情况。究其原因除了各地方执行政策不一致外,主要是技术手段不完善,造成数据不能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而造成这种状况最根本原因是数据模型的不一致和业务规程的不一致 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本方案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对土地资源利用及管理进行全信息描述,使图形、数据、流程一体化, 一体化设计和统一建模能真正确保各业务模块的一体化,彻底解决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相割裂、图形关系和实物数据相割裂的局面,保障各应用的数据一致性,有效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关联和共享程度。 要从根本上解决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集成需求,必须对各个系统之间数据规范,数据格式、编码规则和业务的描述约定等影响数据共享的问题做出统一的规划。 2.1.1 面向主题的应用模块划分 应用功能模块划分是系统建设前期的重点工作,其成果是所有后续设计、开发、实施、验证的共同基础。应用功能模块划分需要通盘考虑和周密设计,划分结果尽可能科学。本方案提出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内聚外松原则:应用功能模块划分首先应依据“模块内部紧密聚合"和“模块之间松散耦合”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可以使得各模块实现时的接口部分简单清晰.该原则有利于未来实现系统内部和外部的横向集成。 面向业务主题划分原则:应依据稳定的业务主题而不是以现有部门组织结构进行模块划分。各模块本身在逻辑上应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业务主题,该主题不易随多变的组织机构调整而被迫改变,从而保持长久的稳定性,这对后续的系统设计、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极其重要。该原则同样有利于未来实现系统内部和外部的横向集成。 组织结构调整适应性原则:现行组织机构内的各相关处室可通过灵活的权限分配机制调用各主题模块内相应的应用功能,通过搭积木组合方式满足各处室的使用需要和习惯,模块划分的结果应使得企业组织机构调整能被系统视为仅仅是一次新的权限分配重组. 2.1.2 实施内容 对于数据模型的抽取,是按照业务的基本内容进行抽取,在原有数据对象的特殊类基础之上,按照一定的规则,建立公共类,公共类的建立基本上完成了数据库设计的基本工作, n 完善现有业务数据库 对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土地开发整理数据库、影像数据库进行统一的规划和修订. n 建立建设用地项报件项目库 在建设用地报件网络审查系统的基础上设计建设用地项目库,能根据业务过程区分正在审批、已审批以及没有通过审批等地快信息;能根据已有的数据标准(部颁、省颁)对图形辅助审查系统数据库(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影像数据库等)进行统一设计,明确数据存储的尺度、精度及相互调用、共享的关系。 2.2 三层应用架构 该系统按三层模型(Three—Tier)——数据服务层、应用逻辑层、表现层来构造。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引擎是数据服务层,存储和提供系统所需处理的数据;应用逻辑层包括应用服务器、各种应用开发组件和网络服务器,其功能是提供网络和数据处理的应用工具;表现层是利用应用逻辑层提供的工具开发出的针对用户的各种具体应用. 数据服务层构成了一个存贮、访问和管理空间和非空间数据的关系数据库服务器.用户对数据的访问请求,通过表现层的客户端软件提供的用户界面输入,并经表现层的客户端软件、应用逻辑层中的各种应用服务器转换为对数据服务层的数据服务器的请求,数据服务层的服务器处理完请求后,将结果通过应用逻辑层,返回给表现层,由表现层显示和输出用户所需的结果. 应用逻辑层包含了针对各种业务处理与分析的逻辑。应用逻辑层将表现层提出的请求转换为对数据服务层的请求,并将数据服务层返回的结果提交表现层。对系统功能的扩展主要在应用逻辑层中增加实现各种业务处理与分析逻辑的应用服务器(可以是一些控件或其它一些应用程序),并通过表现层中的客户端软件调用。 图表 Error! Bookmark not defined.国土资源GIS基础平台GABase体系架构 表现层主要包括各种客户端软件。表现层与应用逻辑层的通信协议采用HTTP和DCOM协议。对于需要对图形直接编辑和修改的性能要求较高的应用,由GIS桌面平台或者采用应用系统客户端软件通过DCOM直接调用应用逻辑层中的各种组件(包括SDE API)来实现. 2.3 基于ESRI产品的GIS图形支撑平台(GABase)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中土地利用管理及土地审查管理业务的特点和规范对通用GIS平台进行标准化封装,建立GIS图形支撑平台GABase(Geographic Application Base),该平台对国土资源管理应用中涉及的各种图形提供通用图元编辑服务、GIS图形服务、网络拓扑服务以及图形版本服务等的支撑。 2.3.1 图元服务 1) 图元编辑功能 提供国土资源各类对象的图元编辑功能,具有标准元件图形库,包括对各类地形地貌等地理资源对象进行符号化显示,规范维护工作,简化维护人员的绘图工作量. 2) 对图形数据实行分层管理 分为地理数据层和专题数据层两类, 图形数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层:行政辖区、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所有权层、争议层、海域陆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等。 3) 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实现一体化存储 2.3.2 GIS图形服务 提供对系统内二维GIS和三维GIS图形等图形的编辑、显示和转换支持,为国土资源厅政务系统门户提供地理矢量数据、影像数据、三维数据及各专题图的支持,实时显示、查询、分析的WEB应用服务支持。 1) 图形显示的功能 n 图形无级缩放(Zooming) ü 能对图形进行开窗放大、中心放大、中心缩小、中心移动、任意中心放大。任意中心缩小、返回前状态和全景显示等功能。 n 图形平滑漫游(Panning) ü 系统为用户提供平滑的漫游功能,并实现无缝、无刷新的视觉效果,便于用户游览及快速定位。 n 图形显示鹰眼功能(birdeye) ü 系统实时显示全景图视窗和局部区域图视窗、在全景图上可移动当前视窗所处的地理位置,而在局部区域图上进行缩放及移动又可以在全景图上得以反映,用户可方便地了解全局和局部的关系. n 图形信息疏密效果协同校正功能 ü 系统在进行无级缩放时,可自动根据当前视窗的比例尺,调整显示图层数和某一图层中信息量的疏密关系及效果,保证最佳的视觉效果和最快显示速度. 2) 图形实用工具 n 定位工具:根据坐标在地图上进行定位。 n 测量工具:测量长度;测量面积. n 出图功能:按照纸张大小、打印方向等条件对选择地图进行打印。 n 缓冲分析:任意划定多边形,进行地块分类缓冲分析,为地块界限修改提供参考依据。 3) 图层管理 n 图层效果设置:由于图层重叠会造成上面图层遮盖下面图层,因此增加图层效果设置功能可对图层进行透明设置。 n 图层管理:主要是对地图图层进行显示、比例设置等;对于工作需要可随时增加其他数据库的任意图层. 2.3.3  基于ArcIMS的webGIS应用环境 WebGIS是Internet技术应用于GIS开发的产物。通过WEBGIS在互联网上图文并茂的发布土地出让、转让,土地拍卖,土地登记、用地手续、建设规划、矿产手续等各类信息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应用.以下为国土资源管理GIS平台的整体架构,其中ArcIMS做为互联网或企业内部网通过浏览器访问GIS服务的支持。 ArcIMS使网站能够提供GIS数据、交互式地图、元数据目录以及特定的GIS应用.本方案的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就是基于ArcIMS而实现其审核功能的. 图表 Error! Bookmark not defined.国土资源GIS应用架构场景 基本功能: n 地图平移、缩放功能。 n 地图测量功能(计算占用农用地、耕地面积) n 地图比例尺显示 n 空间分析 n 地块的逻辑查询 n 地块的属性 3 各功能模块描述 3.1 数据管理子系统 通过应用功能的设置,可以对土地利用规划图件和属性数据以及计划指标进行建档、备案、查询、分析,可以对规划和计划进行修订,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辅助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规划和计划进行建设项目预审和用地审批,并且可以输出有关规划和计划的各种图件和属性数据等. 3.1.1 数据输入 1) 数据输入、编辑功能:可以实现扫描数字化图形输入;交互式图形编辑处理;属性数据的输入、修改以及多种图形、属性数据转换入库等。 2) 数据处理:实现图形数据自动拓扑处理;符号设计和图形整饰;图幅定向、拼接;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逻辑检查和连接;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换。 n 属性数据的录入方法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采集: ü 手工输入属性。对于区文件而言,主要是行政辖区的权属代码和地类图斑的图斑号。 ü 数据导入:地块图形具有文本坐标、CAD文件、SHAPE文件等三种坐标录入方式。 ü 使用外部数据库。利用已输入属性的属性字段外挂大量的其它属性。 3.1.2 图件管理 1) 图件管理:对总体规划图、专题图或专项规划图的存档;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基期)图和各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的调阅、查询和统计;总体规划图、专题图或专项规划图按项目、土地用途等的查阅、统计;总体规划图、专题图或专项规划图任意区域、任意比例尺的输出。 2) 日常变更管理,对总体规划图、专题图或专项规划图的调整、修改(基于图层)。 3) 文档管理:可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字资料等进行存档、查询及输出。 3.2 建设用地图形辅助审查系统 3.2.1 基本功能 ü 属性浏览。 ü 属性输入,如将行政辖区文件的权属代码输入到图斑文件的权属代码中。 ü 查询统计功能主要包括:用地红线地块信息查询;基本农田保护片号查询;缓冲查询;地类查询。 3.2.2 审查功能 ü 规划符合审查:根据红线所在的位置同规划图进行比较分析,判断该红线是否在规划线内,从而判断该红线数据是否符合规划。 ü 耕地占用审查:根据红线所在的位置同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判断该红线内是否占有耕地,并计算占有的耕地量。 ü 基本农田占用审查:根据红线所在的位置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 ü 用地界限审查:审查该宗红线是否原来已经审查通过,从而避免重复审批。同时审查该地块与其他建设用地项目相邻地块的关系(是否存在重叠、裂缝等现象)。 ü 地类审查功能:主要通过红线所在位置与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红线内地类,并核对地块分类面积。 ü 影像叠加:在红线数据上叠加所在的分幅影像图。 3.2.3 管理功能 ü 与用地审批文档部分整合成一体,每一项目的用地审批地块与文档数据相关联,并同时随同审批文档流转. ü 用地管理图的管理,图面直观反应各地区的用地审批情况(位置、大小、范围、数量等),同时可以查询到某具体项目(地块)的审批情况。 ü 接收多种图形文件格式. ü 坐标系转换:可输入转换参数或图上配准实现54北京坐标系、80西安坐标系与地方坐标系之间的转换. 3.2.4 建设用地项目库 在建设用地报件网络审查系统的基础上设计建设用地项目库,能根据业务过程区分正在审批、已审批以及没有通过审批等地快信息;能根据已有的数据标准(部颁、省颁)对图形辅助审查系统数据库(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影像数据库等)进行统一设计,明确数据存储的尺度、精度及相互调用、共享的关系. 4 系统软、硬件平台设计 4.1 网络及硬件平台 4.1.1 系统网络结构 利用现有的局域网。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可以采用同一物理实体。空间数据服务器采用独立的机器 图表 Error! Bookmark not defined.图络结构图 4.1.2 硬件配置基本要求 志强CUP 内存4G 硬盘240G WINDOWS 2000 SERVER 或是 WINDOWS 2003 SERVER IIS5。0以上 PII以上 WINDOWS98以上 IIS5。0以上,要求分辨率1024*768 图表 1软件配置基本要求 4.2 软件平台 本系统的数据库软件采用ORACLE10I系统.GIS支持环境及开发工具如下: Gis基础平台 ArcGIS8。3(或9.2)(ArcSDE、 ArcEditor) web支持发布平台 arcims 9.2 开发工具 l Microsoft Visual Studio。NET 2008 l DREAMWEAVER JAVASCRIPT 图表 2系统开发工具 用ArcGIS Server作为后台图形数据发布平台,采用ArcSDE+Oracle910i作为影像数据、矢量图形数据的管理和存储平台。 5 项目实施 5.1 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项目阶段 入口条件 工期 出口 备注 1 系统调研 签订开发协议书 技术方案 3 系统设计 需求规格说明书 系统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详细说明书 4 编码实现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相关代码 5 测试准备 技术方案 系统设计说明书 系统使用说明书 系统测试方案书 系统测试大纲 6 内部测试 系统测试大纲 各相关程序 系统内部测试报告书 7 系统培训 系统使用说明书 系统培训教材 系统培训计划 系统培训报告 8 用户测试 系统培训报告 系统测试报告书 系统测试报告书 6 附录A土地利用术语和空间对象的定义 6.1 土地利用术语 本标准所涉及的土地利用术语,采用以下定义. n 境界district 境界指各级行政区划界。包括已确定、未确定、有争议的国界、省界(自治区、直辖市)、地(自治州、盟)界、县(自治县、旗)界、乡(镇)界。 n 权属界线landownership boundary 权属界线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包括已确定、未确定、有争议的村、农、牧、渔场界、居民地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所有权界和使用权界. n 地类界线terra—type boundary 不同地类之间的分界线。 n 权属界线拐点terminus 权属界线的特征点,即权属界线走向的变化点、权属界线的交汇点、权属界线与线状地物的交叉点、线状地物的归属变化点等。 n 地类 terra—type 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所划分的土地种类。 n 图斑parcel 由地类界线、权属界线、行政界线所构成的最小封闭多边形. n 图斑图廓边线parcel map outline 图斑与图廓相交的图廓边线,理论上图廓线和图斑图廓边线没有区别,但实际上由于结点的增加,存在舍入误差,导致图斑图廓边线和图廓线不一致。 n 零星地类sporadic parcel 某种地类的图斑中所含有的,不能用最小图斑所表示的异种地类。 n 线状地物 line feature 用单线形式所表示的河流、铁路、林带、固定的沟、渠、路等。 n 线宽定位点 line width anchor point 线状地物丈量宽度的位置,即定位点。 n 地貌 relief 地球表面起伏形态的统称,常用等高线、高程点等进行描述。 n 地物 planimetric feature 地球表面上的各种固定性物体,可分为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 n 地形 topography 地貌和地物的总称。 6.2 土地利用的空间对象 土地利用数据是矢量数据,由空间几何数据与属性数据组成,两者通过特定的标识码进行连接,具有相同标识码的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是对同一空间对象的描述,这一空间对象在土地利用数据中一般是指其特定的要素。 土地利用的空间几何数据所表示的空间对象按其几何特征可分为零维对象、一维对象与二维对象。 n 零维对象 图斑标识点:它是一个地类图斑的辅助信息,可以放在地类图斑的数据结构中,并建立图斑与其属性表的联系。 零星地类:记录零星地类的空间位置及其属性. 权属拐点:记录权属界线变化点的空间位置、编号及其相关属性。 高程点:记录高程点的空间位置及其高程值。 注记点:记录注记的平面位置、内容及其属性. 结点:它是一种几何拓扑元素,不是一种空间地物,用来表达弧段与弧段的关联的关系和空间几何位置. n 一维对象 在土地利用的几何图形数据中,一维对象表示线状要素,通过其标识码连接相应的属性表来表达一维对象的属性,一维对象具有任意曲线、规则曲线等多种类型。 行政区划界线::记录行政区划界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权属界线:记录权属界线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地类界线:记录地类界线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线状地物:记录线状地物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等高线:记录等高线的空间位置、走向与属性. 注记与符号参考线:记录注记与符号参考线的平面位置与走向。 n 二维对象 图斑:由土地利用数据中的拓扑弧段构成的封闭区域,可以多重嵌套岛与孔,也可以由多个不连通的区域组成,通过标识码与属性表连接。 行政区:由行政区界线组成的区域,上一级行政区包含下一级行政区,允许行政区内出现飞地、插花地等特殊区域。 权属区:由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区域,允许权属区内出现飞地、插花地等特殊区域. 国土资源局主要业务管理程序 一、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 建设用地预申请和受理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设用地项目预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供地项目预审,符合规划和计划及供地项目的予以受理,并下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单位持“预审意见书”到计经、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 申请用地 用地单位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三) 调查、测绘 县国土资源局派员进行实地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并对拟征用地块发布建设用地预公告。 (四) 拟定农用转用、耕地补充、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呈报说明书等“一书四方案”逐级 上报县、自治区审批。 (五) 公告征地方案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县政府向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发布征地方案及征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期限分别为15日、10日。公告期满后,依据《泾源县统一征地暂行办法》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征地,并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六) 供地、发证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区位、用途等条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向用地单位提供国有土地.工程竣工后,用地单位应申请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验收。 二、 基准地价公示和标定地价备案制 (一) 基准地价公示 县城基准地价评估结果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准地价的标准、等级,基准地价每两年修改一次。 (二) 标定地价备案制 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行上市、入股、抵押和核资注册资金等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单位备案的函等材料,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认可并上报备案。 三、 土地登记程序(土地变更登记程序)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1、 土地使用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 2、 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实地勘查,并经土地使用者确认; 3、 土地登记人员对该宗地的申请人、土地权属来源、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土地用途、宗地面积等情况逐一审核; 4、 土地登记人员编制土地从事登记卡、归户卡,并经局领导审核,缮制土地证书; 5、 土地使用者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土地证书。 (二) 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登记人员依据村民建房审批编制土地证书,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由国土资源局发土地使用证。 四、 土地出让、转让办理程序 (一) 申请 由转、受让双方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转让和用地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转让宗地的批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2、 受让方出具用地报告,用地报告中说明用地理由、面积、用途、地界等; 3、 原为出让土地的需要提供出合同和出让金支出凭证; 4、 其它有关材料. (二) 审核报批 1、 由县国土资源局确认该宗地块是否准予转让; 2、 对符合转让条件的宗地,进行现场勘察; 3、 转、受让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 4、 县国土资源局与受让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 用地者缴纳有关规定费用(税); 6、 报批程序 (三) 登记发证 经依法批准后登记人员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 固有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一)受理和立案 1、国土资源局对因上级交办、其它部门移动和群众举报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执法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应予以受理; 2、对受理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土地矿产执法人员应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制作《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呈报表》,报主管局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和举报人。 (二)调查、取证 1、经批准连的违法案件,县国土资源局将背时派承办人,承办人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土地矿产执法证件; 2、对认定有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承办人经局领导签发,及时制作《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违法责任人,并签发《送达回证》请负责任签收; 3、承办人在调查过程中,须制作《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现场询问笔录》、《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并经违法责任人、被调查人确认后签字或盖章; 4、调查结束后,承办人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出《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讨论时制作讨论笔录. (三)处理 1、根据讨论结果,认定事实不实或证据不足,未发现违法事实的,发出《撤销立案决定书》; 2、对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意见,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责任人; 3、违法责任人要求听证的,制作《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结束后,依法做出《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及厉害关系人,由当事人及厉害关系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四)执行 1、《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县国土资源局将督促其履行,并制作《土地(矿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 2、当事人不履行的,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案件副本移交县人民法院,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结案 1、承办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填写《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批准后结案; 2、承办人在案件后,应当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六、采矿权审批程序 包括划定矿区范围审批程序和办理采矿许可证审批程序。 (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矿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 (2)地质工作概况;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 ②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 ③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④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 (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产范围图》,矿区范围必须以拐点界定(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拐点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3°或6°)标定「X坐标值7位,Y坐标值8位」);以海拔标定开采深度标高; 3、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报告》; 矿产企业应提交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以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申请矿泉水还须有区级或国家级技术鉴定证书、储量审批决议书。 当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向采矿权申请人下发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 (二)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采矿申请并附具下列材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5)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批意见; (6)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7)申请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 (8)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 (9)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批准文件. 申请开采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审查:县国土资源局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3、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到上述资料30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同意办理采矿登记的决定.同意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颁发采矿许可证。 4、通知和公告:县国土资源局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向在矿区范围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 七、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一)申请 当年需用宅基地的建房户,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审核加注意见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调查、公布、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和实地调查,对符合规划和申请条件及用地标准的,在村指定地点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三)审批 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总体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审查,对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   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ﻫ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ﻫ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ﻫ  三、巡查人员职责ﻫ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一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组长全程负责本片的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管理(报批资料、开工放线、收工验收)和执法巡查及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上报和协助查处。 3、巡查人员应当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巡查中要持证上岗。 4、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 5、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 6、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制止,责令停工,并在两小时内查清基本情况,由中队长向县局监察大队汇报.   四、责任考核  1、县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考核。县国土资源局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执法监察业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考核情况要与奖惩、挂钩。   2、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乡、镇土管所专业执法监察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通报表彰,并列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模范评比表彰范围;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乡、镇土管所、专业执法监察队伍,由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并不得评先进。 第一条 为落实执法监察工作“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和《四川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ﻫ    第二条 国土资源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力军,按照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确定的巡查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具体落实到人,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第三条 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及时发现和制止正在发生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并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或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应及时报告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由执法监察科(队)立案查处,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二)对已供土地实施跟踪检查,检查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批准的用途进行建设,是否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    (三)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乡、村、组为联系点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信息监督员,并有专人负责与信息监督员保持联系和互动工作状态.    (四)在动态巡查中,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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