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现场策划(布置)合同5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活动现场策划( 布置) 合同合同编号: 客户方: 承办方: 一 活动现场名称: 二 活动现场地址: 三 活动现场布置时间: 承办方于 年 月 日 时能够进场, 日 时前布置完毕,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 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 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租用物品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租用单价小计赔付单价客户方验收后签字: 总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总计( 小写) : 四 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 付款方式、 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 元, 承办方布置完毕后, 定金抵作服务费, 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
2、; 否则, 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 不返定金) , 不承担任何损失, 并终止合同。六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 对其品种、 数量、 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 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 天气的变化、 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 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七 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磨损或损坏时, 客户方无需赔偿, 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 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 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赔偿单价或市场价格赔偿( 三日内付清) 。八 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
3、挥一次摆放到位, 不再重新摆放, 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 水泡的物品, 应避免淋雨、 水泡; 否则,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九 违约责任: ( 一) 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30%; ( 二) 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 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10%的费用; ( 三) 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 客户方除付清费用外, 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违约金; ( 四) 客户对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 除加补费用外, 还需赔偿承办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五) 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 防灾、 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十
4、 活动现场联系方式: ( 1) 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 2) 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十一 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 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 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 而 在超期使用: ( 1) 没有丢失或损坏, 承办方委托人验收后现场记录: 签名: ( 2) 若有丢失或损坏, 客户方委托人查验后现场记录: 签名: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 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 含传真合同) 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后生效, 愿双方友好合作, 共同遵守。客户方( 章) : 承办方( 章) : 住 所: 住 所: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公 电 话: 办 公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 含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