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七节 甲供材料结算办法
1. 目的
明确与承建商甲供物资结算的方法和责任,保证甲供材料结算工作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发展项目的各类工程的甲供材料结算的控制。
3. 职责
3.1 项目部材料工程师在工程完工后与领用甲供材的承建方核对甲供材料后,出
具《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
3.2 合约部负责根据《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填写应供量。
3.3 合约部负责根据《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与《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编
制《甲供材料结算表》。
3.4 财务部负责审核《甲供材料结算表》及其附件。
4. 工作程序
4.1 合约部在拟订公司与承建商的施工合同中,应根据《物资报批表》或《甲供
物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甲供材料供应、结算及超供扣款的方式,作
为甲供材料结算的基本依据。
4.2 过程管理及原则:
4.2.1 合约部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甲供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以及相关技术要求
组织供应。
4.2.2 对于包干加变更、新增的工程,合约部以合同中甲供材料清单的数量为基础,根据相应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统计出《甲供材料结算应供量汇总表》,办理甲供材料结算;对于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合约部在办理承建商的工程结算时,及时统计出《甲供材料结算应供量汇总表》,办理甲供材料结算。
4.2.3 在工程建设的后期,当甲供材料实供量超过合同甲供材料清单数量时,
合约部负责在相应承建商的工程进度款中预扣超供部分的材料价款。该
价款在结算时多退少补,以避免承建商恶意超领甲供材料。
4.2.4 超供扣款和节约补款的计价方式为:基价采用甲方加权平均采购价,超供的部分扣除其材料设备料值并加收8%的管理费,节约的部分按40%的比
例计算补款。
4.3 甲供材料结算流程:
4.3.1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承建商及时核对甲供材料的领用数量,工程完工后及时编制《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需附甲供材料领料明细清单)。
4.3.2 项目部负责与承建商核对《甲供材结算实供量汇总表》(需附甲供材料领料明细清单),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在此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提交给合约部。
4.3.3 合约部负责审核《甲供材结算实供量汇总表》,并在审核完成后编制《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仅编制材料明细类)。
4.3.4 合约部在办理承建商的工程结算的同时,负责填写、审核《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中的结算应供量数据。
4.3.5 合约部根据《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和《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甲供材料结算表》(一式四份),经过合约部、承建商签章确认后,分别交由财务部、承建商各一份,合约部留存一份。
4.3.6 若承建商在结算出粮前对《甲供材料结算表》中的应供量提出疑问,合约部应负责解释;若发现确有重大错误需要修改应供量时,必须向合约部提交书面修改资料,再按甲供材料结算流程实施。
4.3.7 承建商在结算出粮前,对《甲供材料结算表》中的材料单价提出疑问,合约部应负责向承建商进行解释。
5. 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PMSF-**** 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
PMSF-**** 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
PMSF-**** 甲供材料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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