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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清单及安全数据表优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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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清单和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
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1
苯
C6H6
无色有芳香气味的液体,易燃烧,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蒸汽有毒
2
密闭储存
2
甲苯
C7H8
无色透明有特殊芳香味的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等溶剂
1,2,7
密闭储存
3
二甲苯
C8H10
无色易燃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等溶剂
2,7
密闭储存
4
乙醚
C4H10O
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有吸湿性,味甜
1、2、7
密封存于阴凉、干燥处
5
四氯化碳
CCl4
无色液体,有特殊甜味,微溶于水不易燃
7,10
密闭储存
6
甲醇
CH3OH
无色透明易燃液体,有毒
2,7
密闭储存
7
乙醇
C2H5OH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易溶于水
2
密闭储存
8
丁醇
C4H9OH
无色有酒味的液体,微溶于水
2
密闭储存
9
硝酸
HNO3
带微黄色液体,有强烈刺激腐蚀性
5
密闭保存,避光
10
丙酮
C3H6O
无色透明略带香味的液体,易着火,与水、乙醇互溶
1,2,7
密闭储存
11
苯酚
C6H6O
白色晶体,有臭味,有毒,有腐蚀性,易溶于酒精
7
密闭储存
12
甲醛
CH2O
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有毒,溶于水,溶于乙醇等溶剂
3、7
密闭储存
13
甲醛
CH2O
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易聚合,有还原性
1、3、5、7
密闭储存
14
氢氧化钠
NaOH
白色半透明晶状固体,有强吸湿性,溶于水
5
密闭储存用自来水冲洗
15
三氯甲烷
CHCl3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在空气中易被氧化成剧毒光气
7,10
密闭储存
注:危害性:
(1) 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
措施
16
甲酸
HCOOH
有强腐蚀性和辛辣刺激性酸味的挥发性液体
5
用自来水冲洗
17
氨水
NH3·H20
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气体
5
密闭储存
18
对苯二酚
C6H6O2
无色固体,溶于水
7
密闭储存
19
四氢呋喃
C4H8O
无色液体,有醚样气味,能与水,醇、醚、酮、酯、烃类混合
2
密封存放,远离火种
20
碘化钾
KI
无色或白色立方晶体,无臭,有浓苦咸味,溶于水
7
密封避光存放
21
硫代硫酸钠
Na2S2O3
无色透明晶体,溶于水
无
密闭保存
22
溴水
Br2
暗红棕色液体,能溶于水
5、9
密闭保存
23
磷酸
H3PO4
不稳定无色晶体,易潮解,易溶于水
5
密闭储存
24
次氯酸钠
NaClO
淡黄色透明液体,呈碱性,强氧化剂
5
用自来水冲洗
25
碳酸
氢钠
NaHCO3
白色结晶或粉末,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无
密闭保存
26
亚硝酸钠
NaNO2
白色或微黄色斜方晶体,易吸湿
1,3,、9
密闭保存
27
碳酸铵
(NH4)2CO3
无色晶体或白色粉末,具有强烈氨臭
无
密闭保存
28
新洁尔灭
苯扎溴铵
淡黄色胶状体,嗅芳香,味苦,易溶于水
无
密封保存
29
氯化锌
ZnCl2
白色固体,易潮解,极易溶于乙醚
无
密封保存
30
氢氧化钠溶液
NaOH
无色液体
5
用自来水冲洗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31
锌粉
Zn
浅灰色粉末,有强还原性,易燃
2
密封保存
32
氢氧化钾
KOH
白色吸湿性固体
5
密封保存
33
硫酸
H2SO4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5、9
密封保存,自来水冲洗
34
冰醋酸
CH3COOH
无色液体,有刺激性酸味
5、7
密封保存
35
无水碳酸钠
Na2CO3
无色粉末,热稳定性高
无
密封保存
36
活性碳
C
有多孔结构的颗粒,有吸附作用
无
密闭保存
37
硫化钠
Na2S
无色结晶,易潮解释放H2S气体,有毒
7
密闭保存
38
酚酞
C20H14O4
白色粉末,溶于乙醇
无
密闭保存
39
氯化钾
KCL
白色晶体粉末
无
密闭保存
40
次甲基兰
C16H18N3SCl.3H2O
兰绿色粉末状固体
7
棕色瓶保存
41
硫氰酸钾
KSCN
无色单斜晶系结晶,易溶于水、乙醇、丙酮等
7
密封存于阴凉、干燥处
42
硝酸银
AgNO3
无色透明斜方晶体,有机物存在时变黑,在纯净空气中,露光不变色
5,7,9
密封存放
43
聚乙二醇2000
无色粘稠液体
无
密封存放
44
柠檬酸铵
C6H17N3O7
白色晶体粉末,易潮解,溶于水
无
密封存放
4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C12H14O4
无色液体,微具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苯、丙酮等
无
密封存放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46
过氧化氢
H2O2
无色粘稠液体。强氧化性,有刺激味
5
塑料桶装,防火!
47
石油醚
轻质石油产品,无色澄清液体,不溶于水,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
2
密封存放,远离火种
48
醋酸乙酯
C4H8O2
无色液体,有果子香气,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氯仿等
1、2
密封存放,远离火种
49
乙酸酐
C4H6O3
无色液体,溶于乙醚
2、5
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处
50
无水甲醇
CH3OH
无色挥发性液体,易溶于水
1,2,7
棕瓶密闭保存
51
无水乙醇
C2H5OH
无色易燃液体,有芳香味,易溶于水
2
密闭储存,远离烟火
52
乙酸丁酯
CH3COO(CH2)3CH3
无色液体,易燃,易挥发
2
密闭保存
53
甲基红
C15H15O2N3
暗红色粉末状固体,易溶于水和乙醇
7
棕色瓶保存
54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C10H8O6)n
白色纤维状疏松物,溶于冷水
2
禁止明火
55
氯化铁
FeCl3
深灰色粉末,有轻微刺激性
5
密闭储存
56
氯化钠
NaCl
白色固体,无味
无
密闭储存
57
氢氟酸
HF
无色发烟易流动的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剧毒,有腐蚀性
5、6
大量水或小苏打水洗
58
乙二醇
C2H4(OH)2
有甜味的无色粘稠液体,易吸湿,能与水混合,溶于乙醇
5
大量水冲洗
59
氯化钙
CaCl2
白色吸湿性块状物,易溶于水
无
密封保存
60
硝酸钠
NaNO3
无色透明结晶,白色颗粒,溶于水,与有机物混合燃烧
1,3,9
密封保存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61
溴麝香草酚兰
C10H14O
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结晶
5
密封保存
62
百里香酚兰
C27H28BrO5S
玫瑰色结晶粉末,不溶于水,溶于乙醇
无
密封保存
63
铬黑T
C20H12N3NaO7S
紫色结晶粉末,溶于水和乙醇
无
密封保存
64
甲基橙
C14H14N3NaO3S
橙环黄色粉末,溶于热水
无
密封保存
65
硫氰酸铵
NH4SCN
无色晶体,易潮解,溶于水
无
密封保存
66
盐酸羟胺
NH2OH·HCl
无色柱状晶体,易潮解,溶于水、醇中
无
密封保存
67
碳酸钙
CaCO3
白色粉末,溶于酸,微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无
密封保存
68
过硫酸铵
(NH4)2S2O8
无色单斜晶体,溶于水,受热易分解,有强氧化性
1,9
密封保存
69
丁酮
C4H9O
无色易燃液体,不溶于水、稀酸、稀碱,溶于浓酸及甲醛
2、7
密封保存
7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白色固体,不溶于冷水、醇等溶剂,溶于NaOH和氨水
无
密封保存
71
苯甲醛
C6H5CHO
无色油状液体,稍溶于水,能与乙醇、乙醚等混溶
2
密封保存干粉灭火
72
氢氧化钡
BaOH
白色结晶,溶于水
5、7
用自来水冲洗
73
洗液
K2Cr207
深棕色液体
5、7
加碱处理后回收
74
重铬酸钾
K2Cr207
橙色结晶,溶于水,不溶于乙醇、氧化剂氧化剂
9
密封保存
75
五氧化二磷
P2O5
白色粉末,强烈腐蚀皮肤,易与水化合并放热
5、9
密封保存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76
氯化铵
NH4Cl
无色晶体,易溶于水,稍有吸湿性
5
密封保存
77
氯化铜
CuCl2
兰绿色正交晶体,有潮解性,
无
密封保存
78
硫酸铁铵
NH4Fe(SO4)2
淡紫色立方八面晶体,溶于水
无
密封保存
79
醋酸钠
CH3COONa
无色晶体,易溶于水,成弱碱性
无
密封保存
80
硅胶
mSiO2·nH2O
吸水变色,透明或乳白色颗粒
无
密封保存
81
三氧化二砷
As2O3
白色粉末溶于水
6
双人双锁保管
82
硫氰酸汞
Hg(SCN)2
白色晶状粉末,有毒,极微溶于水,溶于稀盐酸热水、氨盐等
6
双人双锁保管
83
二苯胺
C12H11N
白色结晶,有花香味,有毒
7
密封保存
84
氯化钡
BaCl2
白色粉末,有毒,易溶于水
6
双人双锁保管
85
硝酸汞
HgNO3
白色吸潮性结晶
6
双人双锁保管
86
硫化汞
Hg2S
黑色粉末
6
双人双锁保管
87
硝酸钾
KNO3
无色透明斜方晶体或白色粉末,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
1、2、9
密闭保存
88
磺基水杨酸
C7H6O6S
白色结晶粉末,易溶于水、乙醇或乙醚
无
密闭保存
89
氟化钠
NaF
白色粉末溶于水
5、7
密闭保存
90
苦味酸
C6H6N3O7
淡黄色晶体或粉末,味苦,有毒,溶于热水,溶于乙醇
1
双人双锁保管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91
高锰酸钾
KMnO4
深紫色结晶
9
用自来水冲洗
92
丙醇
C3H7OH
无色液体
2
密封保存
93
氯化汞
HgCl2
无色晶体或白色晶状粉末,极毒
6
双人双锁保管
94
L—抗坏血酸
C6H8O6
淡黄色粉末,溶于水
无
避光保存
95
淀粉
(C6H10O5)X
白色粉末,无味
无
密封保存
96
铬酸钾
K2Cr2O4
淡黄色粉状固体,有毒,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7、9
密封保存
97
硫酸亚铁
FeSO4
绿兰色结晶,溶于水、甲醇、甘油,不溶于乙醇
无
密封保存
98
铬兰黑
黑红色固体
无
密封保存
99
三乙醇胺
C6H15O3N
无色粘稠状液体,有吸水性,能与水醇混合
无
密封保存
100
草酸
(COOH)2
白色结晶粉末,有毒
7
密封保存
101
无水亚硫酸钠
Na2SO3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有亚硫酸气味,易氧化
无
用自来水冲洗
102
硫酸铵
(NH4)2SO4
无色晶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5
密闭保存
103
六次甲基四胺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溶于水、醇
2、5
远离火种存放
104
硫酸联胺
NH2NH2.H2SO4
无色晶体,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
7
避光保存,避免接触
105
苯胺
C6H5NH2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微溶于水
7
避光保存,避免吸入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106
盐酸萘乙二胺
密闭保存
107
邻苯二甲酸氢钾
KHC8H4O4
白色结晶,易吸水
无
密闭保存
108
磷酸二氢钾
KH2PO4
无色晶体或白色粒状粉末,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无
密闭保存
109
溴甲酚绿
C21H14B r4O5S
浅黄色粉末,难溶于水,溶于乙醇及稀碱溶液
无
密闭保存
110
无水对氨基苯磺酸
C6H7NO3S
无色结晶,略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乙醚、苯
无
密闭保存
111
磷酸氢二钠
Na2HPO4
无色透明晶体或白色粉末,吸湿,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无
密闭保存
112
酒石酸钾钠
NaKC4H4O6·4H2O
白色结晶,溶于水
无
密闭保存
113
靛蓝
2
密闭保存
114
环已烷
C6H12
无色液体,有特殊气味,易燃有爆炸性
1,2
密闭保存
115
二氯甲烷
CH2Cl2
挥发性无色液体,有毒,醚类气味,有麻醉性
7,10
密闭保存
116
已烷
C6H14
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不溶于水
2
密闭保存
117
庚烷
C7H16
无色透明液体,易挥发,不溶于水,易燃
2
密闭保存
118
辛烷
C8H18
无色透明液体,不溶于水,易燃
2
密闭保存
119
异辛烷
密闭保存
120
茜素红
C14H7NaO7S。H2O
橙黄色粉末,溶于热水乙醇氨水,易溶于苯和氯仿
无
密封保存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清单)
序号
化学品名称
主要物质成份
性质
危害性
处理措施
121
刚果红
C32H22N2Na2O6S2
棕红色粉末,易溶于水,不溶于有机溶剂
无
密封保存
122
甲酚红
C21H18O5S
红棕色粉末,易吸潮结块,微溶于水,溶于醇
无
防潮密封保存
123
曙红
C20H6Br4Na2O5
红色粉末,易吸潮结块,易溶于水,微溶于醇
无
防潮密封保存
124
碱性品红
C19H19ClN3
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溶于水和醇
无
密封保存
125
中性红
C15H16N4HCL
126
达旦黄
C28H19N5Na2
棕黄色粉末,溶于水和醇,变色范围
废弃
密封保存
127
注:危害性:
(1)爆炸性(2)易燃性(3)可燃性(4)自燃性(5)腐蚀刺激性(6)急性毒性(7)特定毒性(8)破坏臭氧层物质(9)氧化性(10)有机氯溶剂
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 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 任 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通风、每周未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别是夏委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危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1、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作业证制度
4、安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5、防火防爆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8、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9、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办法
10、事故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等等。
以上排序可以重新排。
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1. 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3. 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剧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5. 每种危险物品都应有明显的名称及标识,按垛分别存放。
6. 在仓库的主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器材。
7. 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8. 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9. 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 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1. 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2. 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不超过25℃,湿度不得超过85%。
2> 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 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 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13. 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14. 保持储存场所清洁,散落的物品要及时按规定方法处理。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保管制度
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12-4 2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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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琐(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吸烟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易爆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仓库保管人员的’一日三查’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危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Post By:2021-2-18 7:56:00 [只看该作者]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堆放炸药类、索类成品箱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2、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分垛堆放。
3、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4、所有民爆器材的出入库都必须详细登记。入库时,必须查验购买证,验收运输证,登记车辆牌号和有关内容,出库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号等内容),交验提货单;严禁凭 、白条发放民爆器材;严禁无正当手续出入库民爆器材。
5、变质、失效和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民爆器材不得入库。代储存的民爆器材必须有相关协议和提货手续。
6、如遇暴雨、强雷电、冰雹、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禁止一切收发活动。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如确需进入库区,须经批准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开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9、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原则。
10、库房管理严格执行“十防、十二无”的原则。
11、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认真履行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 购买或配送民爆物品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储存库及时入库。由保管员、押运员当场验明品种、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保管员、押运员双方签字完成交接。
2、 对过期失效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民爆物品,保管员不得入库。对库内过期失效的民爆物品不得出库,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组织销毁。储存库必须落实双人双锁规定。
3、 领取使用民爆物品,保管员必须凭《爆破器材领料单》主管领导批准的品种和数量发放。爆破员持“IC卡”,依据“谁爆破、谁持卡、谁领取”原则,领取爆炸物品,领取人、上岗证、IC卡必须一致。雷管按实际用量领取,单卡当日不得超过200发,不得分发他人使用。出库后爆破员、安全员清点核对,并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工业雷管编码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上与保管员共同签字。无领料单保管员不得出库。未经POS机电子扫描不得出库,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
4、爆破员、安全员在值班室领取爆炸物品,不得进入库房。炸药、雷管必须分开携带。过期失效或质量不合格的爆炸物品,爆破员、安全员有权拒绝领取。
5、当日发放和清退的爆炸物品,保管员必须及时填入《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字。发放的爆炸物品要及时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本》“出库数”栏中进行核减,搞好库存清点,做到帐物相符。清退的民爆物品要及时填入《爆炸物品领取清退登记本》或单独存入爆破员专用爆炸物品储存箱内,次日继续使用。
1、领用爆炸物品的五大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质和爆炸规程,必须持五大员上岗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采煤队使用民爆物品,领用时必须有采煤队开出的领用单,加盖公章,经理章,队长提供实量。
3、领用单必须有队长和领用人的签字,领用人必须是打炮员,外人不得代替领用。
4、领用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安全员的护送下,安全员包装带入。
第九章 民爆器材运输与储存管理
第五十四条 运输管理
1、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严格按照GB50089、GB4387、JT617—2004的要求及有关交通安全规则执行。
2、生产区至总仓库区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行车路线,应由企业安全保卫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确定,不应随意更改。
3、生产区至总仓库区运输道路应坚实牢固、路面平整、边坡稳定,坡度应符合GB50089的规定;应按照国家交通规则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4、采用汽车运输危险品时,应使用符合《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专用运输车(不包括在生产厂厂区内和到总仓库之间的运输)。不宜采用三轮汽车和畜力车运输,严禁采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运输车应执行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
(2)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
(3)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
(4)采用厢式专用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
(5)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
(6)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运输时,汽车的排气装置应安装在车的下侧,并加装防火罩,车上应配备灭火器材;
(7)车厢内不应有撒漏药剂、酸、碱等残余物质;
(8)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9)允许雷管装在保险箱内用普通车辆运输时,保险箱应符合GB2702规定。
5、采用电瓶车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电瓶车应符合防爆要求,变速调节点应有可靠措施,避免明火窜出,制动应灵活可靠,所有电器部分应绝缘良好,并设有照明、警笛等装置。
6、采用铁路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除执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编组。所有解体作业、工厂、铁路、车站和线路所,都应设在单独地段,其与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
(2)装载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应有非危险性货车隔离,隔离车数规定为:由蒸汽机车牵引时,应有2辆货车隔离,推进时可用1辆货车隔离;由内燃、电力机车牵引或推进时,应有不少于1辆货车隔离。装有起爆器材与装有工业炸药的车辆之间不少于1辆货车隔离。蒸气机车与有爆炸危险物品的装卸站台或爆炸危险物品的仓库之间不少于2辆的隔离车距离,内燃机车应保持不少于1辆的隔离车距离;
(3)机车进入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和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区时,应设有防止明火危害的装置或措施;
(4)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应专线停放,机车停放位置与最近的民用爆破器材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7、采用水路或航空运输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8、人力手推车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装载质量不宜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手推车运输炸药粉时,应保持清洁、干净,及时清扫渣;装药高度不应超过车厢高度,药粉不应撒落地面。
9、人工传送起爆药时,应有专用道路,传送使用的工具和作业人员应有明显标志;行走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机动车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区和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区内的行车速度不应超过15km/h,前后两车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不应超车、追车;在道路不平、视线不好、人员聚集的地方,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12、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3、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14、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应经营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调整。
15、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入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m以外,严禁超车抢行。行速速度应按JT618—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16、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
17、民用爆破器材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2)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3)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4)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5)普通汽车装车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不应倒置或侧放,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且产品包装箱超出车厢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应盖好蓬布,捆绑牢固,在确保包装件固定可靠后,方可关严车厢栏板;
(6)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7)装运民用爆破器材时,驾乘人员应对爆破器材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
18、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应将车厢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送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19、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产品不应出入库。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时,或坡度在6%以上且能见度在10m以内时,应停止行驶。
20、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需委托其他单位运输民用爆破器材时,应审核承运单位是否具备运输危险品的安全条件,并签订运输安全责任合同。
第五十五条 储存管理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民用爆破器材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建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5、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另库存放。
6、中转库、总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警示标牌应符合《WJ9049—23005》第的规定。
7、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各种民用爆破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8、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用爆破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9、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 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用爆破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0.6m。
10、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表。
11、生产企业严禁在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取试验样品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2、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
见附表: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同库存放、同车运输表
第二章 工库区、运输场所治安管理
第一节 工库区管理
第七条 保卫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入生产区、库区的人员和车辆,严禁非涉及公司工作以及本区域范围的人员随意进入。外来人员车辆需进入上述区域时,必须持有安全部门核发的通行证,车辆按规定加戴防火帽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由接待部门派人陪同,经执勤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准进入。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第八条 生产、作业过程中,门卫执勤人员要对出入人员、车辆以及携带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违禁物品要当场扣留,并立即报告所属部门领导,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或违纪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
生产、作业过程前后,门卫执勤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区域定时不定时进行全面巡查,重点部位实施重点检查。
第九条 加强危险品生产岗位、储存日常管理。 作业前,生产车间、部门要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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