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2002年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浙财教字200220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利一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印发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科技部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则政核拨的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第三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高
2、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以及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省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逐步推行课题制管理。第二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方向和重点第六条遵循公共财政支出原则,按照省市县合理分几政事企分开、公共科技的要求,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持方向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导技术的研究开发,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科技条件和环境建设等。 (一)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自发展的前瞻性问题而开
3、展的、面向应用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为重点,以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为主要目标的重大高新技术研究项目。 (三)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攻关项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 (四)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全省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科技奖励、科技合作、技术市场、专利等科技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项目。 (五)重大高新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六)全省科技系统科技信息网络、科技基础数据库等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建
4、设项目。 (七)其他新启动的科技工作(活动),以及需应急安排的各类科技项目。财行 ( 1999 ) 161号、浙科计发(1999)384号)同时废止。(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配套第七条按照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要求,省科研院所事业费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院所的研究发、科技条件建设、科技产业化和公共科技服务项目。 (一)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工程技术为目标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 (二)科技信息网、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科技文献、科学仪器装备(生物、生化试剂)、实验动物、科技基础数据库、科技基础标准等科技创新条件、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运行的项目。 (三)科技信息服务、科技咨询、评
5、估、中介、查新以及科普服务等公共科技服务项目。 (四)以产学研结合方式组织实施,且科研院所参股的产业化项目,科研院所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第三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第八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管理费和项目(课题)研究费。(一)计划管理费,批由科技行政部门管理科技计划及经费而支出的费用,包括组织项目(课题)遴选、项目评审、评估、招标、跟踪检查、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课题)研究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耗用的可以直接计人项目(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设计试
6、验费、信息费、会议调研费及科技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直接费用不得低于项月(课题)总经费的95%, 1、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项目(课题)研究的人员支出的劳动费用。项目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其人员经费仍从原渠道列支,不得在资助的科技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科研院所可按事业费削减比例在项目(课题)经费中列支人员费。 2、设备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补助费。如从国外引进,则可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3、能源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燃料、水、电、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以及资料印刷费等。 4、设计试验
7、费,指项目研究、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试验费等。 5、信息费,主要指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人网费、通信费等。 6、会议调研费,指为项目研究而进行的相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费。 7、科技成果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遵循“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现行科技计划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类科技计划经费的开支重点和范围,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经费(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信息费、专题学术活动费、少量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费及能源材料费。
8、 (二)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经费及科研院所研究开发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研究开发和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试验费、少量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人员费等,其中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原遇上不能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30%。 (二)科技产业化计划(含科研院所科技产业化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新产品试制及配套仪器、设备购置费,关键设备、工艺流程研制开发的补助费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专项科技贷款贴息。 (四)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经费.1、重点实验室和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专用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培养费,对外开放服务测试费、能源材料消耗费等。 2、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区域
9、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对外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建设,包括仪器、设备、少量的基本建设补助经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能源材料消耗费、房屋设备租赁补助费及信息费等。 3、科研院所科技条件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仪器装备购置及一定的科技基建补助。 (五)科研院所公共科技服务专项,主要用于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公共科技服务的人员劳务费和承担政府委托的公共科技服务的专项经费补助。第四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第十条省财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一)省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年度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审批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计划管理经费预算,检杳、监督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批年度科
10、技项目经费汇总决算。 (二)省科技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抽度省级 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审核、编制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计划管理经费预算,检查、监督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经费汇总决算。 第十一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课题)责任人、课题依托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申报项目研究经费预算的初审。 2、负责检查、监督所归口项目研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 (二)项目(课题)责任人 1、负责编制课题经费预算,全面反映课题不同渠道的资金来源和全部的费用支出。 2、负责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向归口部门报送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3、严
11、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课题依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课题研究经费决算。 (三)课题依托单位 1、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预算。 2、责课题研究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审核大型仪器设备费用的支出。 4,监督课题责任人在其权限内的各项支出。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经费决算。 第十二条省科技行政部门主要根据全省科技工作重点和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围绕省科技计划体系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创新环境与条件建设等五大类计划的经费预算,明
12、确各类计划的预算比例和支持重点,细化预算项目。 根据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体系编制利一研院所事业费专项预算。合理确定研究开发、科技条件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和科技产业化等四类计划项目的预算比例,逐年提高研究开发项目的经费比例。 第十三条根据项目的重要性以及计划与项目的分类,明确经费资助强度。省财政科技经费的资助标准为:重大项目50-100万元(软科学项日10-15万元,自然科学基金25-50万元),重点项目20-50万元(软科学项目5-1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15-25万元),一般项目10-20万元(软科学项目2-5万元,自然科学基金3-10万元)。 第十四条省级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申报、审核、审批的基本程序
13、: (一)申请单位在巾报项目时,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进行立项审核和经费预算合理性审核。 (三)省科技行政部门汇总项目(课题)经费预算,重大专项经费的预算商财政部门共同确定,省科技行政部门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 (四)省财政部门根据省级财力可能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法及有关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审核、批复年度科技项目经费总预算 (五)省则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经费文件。 第十五条对重大项目、重点项月以及实施期限超过两年的项目,确定结转项目经费,纳入下一年度科技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省科技
14、行政部门根据我省急需确定的项目(课题),可以简化经费预算评审程序,但经费预算的确定须报省财政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科技项目经费应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二级预算单位的项目经费由省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省级其他单位的项目经费由省科技行政部门拨付,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经费按省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程序办理。今后,科技项目经费将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第五章省级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第十八条经批准的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由于主要研究内容和目标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可以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但须按原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九条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必须按本办法
15、第三章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使用,项目(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必须执行科技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经费预算 第二十条项目(课题)责任人对承担的项目(课题)、课题依托单位对所依托的课题要单独列账、核算,项目(课题)结束后,应当进行财务决算。 第二十一条项目(课题)验收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和财务决算,项目(课题)责任人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及固定资产验收清单,重大项目验收时应当有财务专家参加。 第二十二条项目(课题)因故终止,项目(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剩余经费归还原渠道。 第二十三条项目(课题)完成后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16、定执行,根据科技项目合同约定办理。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四条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计划与预算相统一、计划预算与项目实施管理、内部审计二分离的监督制约机制,每年抽查部分重大、重点项目,对经费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五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检查或评估结果相应调整预算。 第二十六条课题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个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对所依托课题的一切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规范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建立科技项目经费追踪问效制度。省财政部门和省科技行政部门对项目(
17、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对重大科技项日(课题)可实行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考评结果及审计结论将作为以后年度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科技行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和本部门所归口管理的省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保证科技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 第二十九条项目(课题)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课题)经费等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课题)责任人和项目(课题)依托单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课题、取消项目(课题)资助资格等措施。第七章附
18、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7月1口起实施,浙江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行 ( 1999 ) 161号、浙科计发(1999)384号)同时废止。第三十二条市、县(市)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财政部门和省科技行部门负责解释。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
19、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