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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消防设计
7.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7.1.1 工程概况及其特征
xx水利枢纽位于xx省xx市西部的xx中下游,距xx市56km,距xx出海口保港镇20km。
本枢纽是一个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进水口为2级建筑物,引水隧洞和发电厂房为3级建筑物。
本工程的渠首水电站利用水库向城镇供水和灌溉供水进行发电,为引水式电站。安装3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300kW,总装机容量6900kW。110kV变电站为户内成套开关设备。采用三机一变扩大单元接线,主变压器SF10—10000/110型,布置在户外,厂房的上游侧。
7.1.2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消防设计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订本)》、《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1997年修订本)》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
消防设计的指导思想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保障安全,使用方便,节省投资。
7.1.3 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a)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布置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b)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耐火等级要求;
c)电气设备、电缆和油系统消防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d)水电站火灾主要是电缆和油类火灾,电气设备分布较广,采用移动式消防器具扑灭初期火灾很有效,而且使用方便。因此,枢纽根据各消防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水消防或化学消防方式,以其中一种为主,相互补充。枢纽水源极为丰富,对主要生产场所和主要设备尽可能采用水消防,既经济又可靠;
水消防采用水泵供水,从尾水取水,经消防干管送至厂房各消防区,及户外主变场,户内户外设置足够的消防栓;
e)电站建筑物内、外通道符合规范要求。
厂房内安全疏散通道结合机电设备布置进行配置。安装场设置直接通至厂外地面的大门,厂房右端有小门通户外;1号机组段及主厂房右端均设置楼梯通至水轮机层、进水阀层,室内最远地点至楼梯、大门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主要电气设备均设置专用房间,其房间安全出口数量按规范要求设置。厂内绝缘油库和透平油库的最大存油量分别不超过5 m3和2m3,油库和油处理室设防火门和专用排风道、风机。
7.2 工程消防设计
7.2.1 生产厂房火灾危险分类及耐火等级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结合本电站的具体情况,各生产场所火灾危险分类及耐火等级列于表7-1。
变电站位于厂房的上游侧,布置一台变压器,与对外交通公路相接,至厂房外墙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表7-1 电站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表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
类别
最低耐火等级
(不低于)
一.主要生产建筑物、构筑物
1
主厂房及安装场
丁
二
2
中控室
丙
二
3
GIS室
丙
二
4
高低压配电室
丙
二
5
空压机室
丁
二
6
进水阀室
戊
三
7
楼梯间
二
8
户外变电站
丙
二
二.辅助生产建筑物
1
透平油库、绝缘油库、油处理室
丙
二
7.2.2 主要场所和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设计
7.2.2.1 消防方式
根据生产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以及设备性能和特点,消防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以水消防方式为主的有:主厂房的主机间各层和安装场。变电站、油库、油处理室设水消防和化学消防。在厂房外墙的适当位置布置两个消火栓(箱),以备户外发生火险。
以化学消防方式为主的有:中控室,GIS室、高低压配电室、空压机室、厂内桥式起重机。
7.2.2.2 电站厂房及主要机电设备的消防
主厂房运行层,布置调速器油压装置及电器设备等。运行层长41.5m。净宽12.6m,净高11.5m,主机间发电机层上游侧设置消火栓1个,下游侧设置消火栓2个,安装场上、下游侧各设置消火栓1个。水轮机层上游侧设置消火栓1个,下游侧设置消
火栓2个。消防时,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可同时到达任何火警位置。
安装场底下的透平油库及油处理室及其上游侧的绝缘油库、空压机室,各房间均设防火墙、防火门相隔。油处理室门外设一消火栓,配喷雾水枪,室内电器采用防爆型,油罐接地良好。油库地面低于门外地面(免设挡油槛)。油库及油处理室采用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防火阀作为进风口,用防爆风机排风,风机兼作事故后排烟用。此外,油处理室门外有手推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主、副厂房各层通道、楼梯等均配设手推式灭火器,安装场配置2台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桥式起重机驾驶室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变电站配置2台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设置2个消火栓,配喷雾水枪。主变下面设贮油坑,并设事故油池。以化学灭火为主要手段,水枪喷雾为配合措施。
此外,电气副厂房各室及在7.1.3条已述及的化学消防方式为主的场所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数量、规格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 (1997年修订本)》的要求执行。
厂房外的适当位置设置2个消火栓。
7.2.2.3 管理区建筑物消防
管理区建筑物按规范配置化学灭火器和消火栓。
7.2.3 消防给水设计
本电站水头变幅较大,最小水头仅15m,且上游引水道有可能停水,因此,采用水泵从下游取水供给消防水。从机组技术供水系统引出支管经止回阀与消防干管连通,确保消防管网平时总是充满压力水。.
消防给水系统详见《技术供水及消防给水系统图》 (图号ND-3J-02) 。
7.2.4 消防电气和监测报警系统
7.2.4.1 消防用电源
消防设备电源可从厂用400V母线上引取,配电设备采用明显标志,供电线路采用难燃电缆。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信号,正常时由厂用交流电源供电。厂用电失去时自动切换到直流电源或事故应急灯上,并保证正常工作0.5h。
7.2.4.2 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
在电站各建筑物的交通道、楼梯口等处设有疏散指示标志灯,每隔20m设一处。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做的保护罩。
事故照明的最低照明度不低于0.5lx。
7.2.4.3 消防监控
a) 电话报警
电站厂房内的中央控制室与电站各区域如主厂房、变电站、管理区等,均设有联系电话。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可召集人员和指挥灭火。
b) 电站厂房消防监控
厂房电站三台发电机由制造商配置火警探测装置。厂房易火险且易蔓延、又无人值守的场所,如油库、电缆室等,设置感烟或感温探测装置。上述火警信号发送至中控室。
消火栓箱均配置破玻按钮,可启动消防泵。值守人员在现场确认火警时可从附近的消火栓启动消防泵进行灭火。
7.3 消防设计附图附表
a) 技术供水及消防给水系统图(ND-3J-02);
b) 主要消防设备表(附表7-1)
附表7-1 主要消防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灭火器
手提式F2型
只
50
2
灭火器
干粉推车式MFT25型
只
4
安装场2只
油库门外1只
变电站1只
3
直流喷雾两用水枪
QZW19型
支
3
变电站2只
油库门外1只
4
消火栓箱
SN65型(配水带及水枪)
套
8
室内安装
5
消火栓箱(不锈钢箱体)
DN65型(配水带及水枪)
只
4
变电站2只
主厂房外2只
6
管材
t
3
7
电器设备
配电、照明、电缆等
套
1
8
监控设备
探测器、信号、电缆等
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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