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削减措施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防止、减少和控制各类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事故发生,保证HSE方针、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程序。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HSE风险的削减和控制。3 职责3.1 质量安全与环保处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风险削减措施的的制定和实施。3.2 计划与投资处、财务处负责将风险削减措施实施计划纳入公司的生产规划、计划中,为风险削减措施提供经济技术评价和资金保证,参与风险削减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3.3 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依据危险源、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制定各自重要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削减措施,并组织有效实施。4 工作程序4.1 风险削减措施的制
2、定4.1.1 风险削减措施应明确实现的目标、指标;4.1.2 风险削减措施要有技术措施,并且可行;4.1.3 风险削减措施应明确完成的时间和进度; 4.1.4 风险削减措施应明确责任部门;4.1.5 重要危险因源、环境因素应制定风险削减措施。4.2 风险削减措施的审批和实施4.2.1 制定、修订后的风险削减措施应形成文件,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4.2.2 质量安全与环保处负责组织对计划项目风险削减措施的评价,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4.2.3 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应保证风险削减措施有效实施所需的资源保证。各地区管理处/操作区负责组织各自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措施。4.3 风险削减措施的修订4.3.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风险削减措施的修订: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如增加新项目、增加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HSE目标、表现准则发生重大变化;管理评审和审核要求;4.3.2 风险削减措施的修订引起文件变更执行变更控制程序有关规定。5 相关文件5.1 变更控制程序5.2 风险削减措施6 相关记录6.1 风险削减措施一览表6.2 风险削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