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年产2000吨锻件项目
建 设 单 位: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盖章)
编制日期:2017年11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年产2000吨锻件项目
建设单位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
法人代表
刘曜俊
联系人
刘曜俊
通讯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 编
252600
建设地点
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
立项审批部门
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1581-34-03-043246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51滚动轴承制造
占地面积
(m2)
5333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1799.07
环保投资
(万元)
44
占总投资
比例(%)
2.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已建成三个项目 包括其他未批先建项目,对于已经投产的,可否改为具体投产日期,比如2013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由来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成立于2013年3月,法人代表刘曜俊,生产厂址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非普通通用轴承及配件加工、批发、零售。
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在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投资1799.07万元建成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年产2000吨锻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锻造车间、退火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办公室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工程,年产2000吨轴承锻件。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随即对其下达环保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听告[2017]3-245号),要求其停止建设,依法完善环评手续;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了环保行政罚款,并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加工轴承,属于第C类制造业中的第3451项 滚动轴承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规定,“二十二、金属制品业,第67项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要编制报告书,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的需要编制报告表,仅切割组装的编制登记表”。经调查,本项目为加工轴承锻件,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轴承锻件,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的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也均未列入鼓励、限制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2),项目代码2017-371581-34-03-043246。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土地利用符合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根据对照《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5-2030)》(2015-2030),项目位于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之外,本项目的建设与临清市总体规划不冲突。根据临清市潘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项目厂址用地情况的证明材料,该项目用地符合潘庄镇土地和建设规划使用对照用地原文 如实描述即可,土地和建设规划 是两个概念。你给其他两个人也交代下。
要求。;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4。
3、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本项目生产过程较为清洁,各项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从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目标、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选址在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是基本可行的。
项目所处环境简单,无环境制约因素,与周围环境相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出行方便。且地形平坦、土地平整、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具备,符合选址的要求。
4、生态红线符合性
根据《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临清市生态红线规划区分别为: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
临清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259省道两侧,王庄村、孙含庄村、孙庄村等;临清黄河古道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市区,东北侧,14省道、258省道、322省道和315省道之间,紧邻315省道,面积为0.5km2;胡姚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先锋路街道、邢临高速公路以南,三干渠以东;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于临清市高邢高速公路(S14)和S315交叉口西北侧,京九线以东。聊城市省级生态红线图见附图5。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不位于聊城市省级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
4、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项目环保符合性分析见表1。
表1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相关审批要求符合情况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
符合情况
(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本项目属于备案制,已按规定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是否具备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选项
1.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是√ 否□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是√ 否□
3.建设项目所在地是否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是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或是否有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是√ 否□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是否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是√ 否□
5.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是√ 否□
(三)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符合情况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尚未开展相关行业规划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在行业规划环评未完成前,对其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本项目未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范围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
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范围
5.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四)是否符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符合情况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符合相关要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五)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符合情况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本项目不属于这种情况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符合情况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从严审批项目范围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流域限批、从严审批项目范围
3.企业从严审批。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企业从严审批”项目
(七)是否符合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
符合情况
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要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
项目不涉及南水北调,不属于污染严重项目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
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二、是否符合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
符合情况
(一)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建设项目
(三)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
(四)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
(五)农药行业的建设项目
(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审批原则,不在企业从严审批之列,不在区域限批、流域限批之内;故本项目符合鲁环函[2012]263号文相关审批要求。
5、聊政通字[2016]32号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有关规定,聊城市政府决定根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将聊城市划分为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等三类控制区,分别执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适用控制区范围的通告(聊政通字[2016]32号)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控制区”。
6、聊政办字[2017]21号相关要求
为全面实现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落实省政府、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认真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切实改善聊城市水环境质量,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聊城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7]21号)。根据《聊城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废水直排环境的企业出水水质污染物浓度要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本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生产不违反《聊城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7、与鲁政办字[2017]54号要求符合性分析
为全面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山东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本项目与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2 与鲁政办字[2017]5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一、实施范围
全省17个设区市,重点是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在实施范围内。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
2.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
(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
3.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
(三)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推进超低排放。
2.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4.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四)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生产调控。
1.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2.重点城市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
3.实施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
1.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
2.协同加强柴油车管控。
3.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
(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排放。
2.全面落实禁烧限放要求。
(七)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1.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
2.加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发布。
本项目为加工轴承锻件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企业;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将切实落实各项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尽可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保障措施
分解落实任务。
完善经济政策。
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
(四)建立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机制。
/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违反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鲁政办字[2017]5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年产2000吨锻件项目
建设地点: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其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建设单位: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
投资总额:1799.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建设地点坐标:经度115.517°,纬度36.680°
工程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生产厂区分为南北两处,其中北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锻造车间、车加工车间、仓库、办公室;南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退火车间及相应的辅助设施工程。已配置生产设备锻压机、碾环机、压力机、车床、锯床、退火炉、蓄热式加热炉(锻造炉)等,年产2000吨锻件。
根据本次评价期间现场勘查情况,该项目厂区生产车间、主干道未硬化,生产车间未封闭,蓄热式加热炉燃烧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混乱不规范,无合理暂存场所,需要进行整改。
2、项目组成
本项目组成见表3。
表3 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锻造
车间
1座,一层,占地面积430m2,主要设置锯床1台、锻压机4台、碾环机4台、压力机4台、蓄热式加热炉3台,用于轴承锻件生产
已建,位于北厂区
车加工车间
1座,一层,占地面积50m2,主要设置车床3台,用于模具半成品加工
已建,位于北厂区
退火
车间
1座,一层,占地面积312m2,主要设置退火炉2台,用于轴承退火工序
已建,位于南厂区
辅助工程
办公生活区
3处,占地面积630m2,主要用于职员办公、休息
已建
原料及成品仓库
1处,位于生产车间西侧,储存原料、产品
已建
公用
工程
给水
自来水由潘庄镇自来水管网提供
已建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已建
供电
由当地供电局提供,接入380V电源到站内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用电部位供电
已建
供暖
办公室采用冷暖型分体式空调进行采暖
已建
环保工程
废气
治这个地方 思路不是太好
调整为 加热炉一栏
退火炉一栏
理
经现场调研,蓄热式加热炉天然气燃烧温度为900℃~1000℃,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NOx,属于热力型NOx,其排放浓度在600mg/m3以上,不能满足现行排放标准。
对3台蓄热式加热炉的NOx预燃室燃烧器拟建新增3套低氮燃烧器;退火炉目前已建1台,1台新增。
整改方案:蓄热式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配套低NOx预低氮燃烧器
燃室燃烧器。
①蓄热式加热炉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P1(H:15m,D:0.15说明排气筒尚未安装到位(环保局要看现场 如实描述)
m)排放,蓄热式加热炉2#、3#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P2(H:15m,D:0.2m)排放。
②退火炉1#和2#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P3(H:15m,D:0.15m)排放。
废水
治理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已建
固废
治理
经现场勘查,当前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固废堆放区较为杂乱
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拟建
整改后,设置危废暂存间;
①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②下脚料收集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③废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治理
将锻造车间进行封闭,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布置有较大噪声设备的厂房为操作工设置隔声的值班室。为操作工配备个人防噪用品。厂房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集中控制室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
拟建
风险
南厂区和北厂区各建设一座容积为30m3的事故水池
拟建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4。
表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
备 注
一、产品方案
1.1
轴承锻件
t/a
2000
二、规划占地面积
2.1
总用地面积
m2
5333
三、工作制度
3.1
年工作时间
天
300
3.2
工作班次
班/天
1
3.3
工作时间
小时/班
8
3.4
劳动定员
人
8
四、投资
4.1
总投资
万元
1799.07
环保投资44万元
4.2
固定资金
万元
1439.27
4.3
流动资金
万元
359.8
3、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共设置两个厂区,南北厂区相距27米,北厂区的大门位于厂区东侧,由东向西依次布置门卫、办公区、车加工车间、锻造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南厂区的大门位于厂区西侧,厂区的北侧、南侧布置生活办公区、西侧布设退火车间。根据《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3-2000),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以锻造车间、车加工车间向外100米所综合包络的范围。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共6户住户,临清市光耀轴承配件厂已与这6户分别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作为职工宿舍,购买后项目100米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将产生高噪声设备的锻造车间,搬迁至南厂区,远离陈沿村的居民点。
整改前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1。整改后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
4、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5。
表5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
单位
年产量
1
锻件
t/a
2000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动力消耗情况,详见表6。
表6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情况一览表
原辅材料
用量
备注
轴承钢
2020t/a
长6米,直径50~80mm
模具半成品
50t/a
水
402m3/a
电
85.69万kwh
天然气
48万m3/a
管道气,其中蓄热式加热炉天然气36万m3/a,退火炉天然气用量12万m3/a
6、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7。
表7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生产设备
1
锻压机
J31-400
1
已上
2
锻压机
J31-315
2
已上
3
锻压机
J31-250
1
已上
4
碾环机
D51Y-500
1
已上
5
碾环机
D51Y-250
3
已上
6
压力机
非标
4
已上
7
车床
C620B-1
2
已上
8
车床
C650B-1
1
已上
9
锯床
非标
1
已上
10
蓄热式加热炉(锻造炉)
非标
3
已上
11
退火炉
非标
2
1台已上,1台拟上
12
合计
21
已上
辅助设备
13
低NOx预燃室燃烧器
非标
3
新上
备注:本项目未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设备。
四、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五、公用工程
1、供电
工作电源由临清市供电局提供,接入380V电源到站内低压配电系统,为各用电部位供电。年用电量85.69万kwh。
2、给排水
(1)供水
①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锻压机冷却循环用水。项目每个锻压机下方配套一个循环水箱,循环水量为1.0m3/h,冷却水为外购纯净水,循环利用,仅需定期补充损耗量,循环水的补充量按照循环量为2%计算,锻压机4台,则锻压机冷却水用量为192m3/a(0.64m3/d)。
②生活用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来自自来水供水管网,项目劳动定员为14人,员工均为附近居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只在厂区的职工宿舍临时休息,用水量按50L/人·d,用水量为0.7m3/d,年工作300天,合210m3/a。
(2)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废水产生量为0.56m3/d,合168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详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m3/d)
2、供暖
本项目生产车间无需采暖,办公区采用冷暖型分体式空调进行采暖。
3、消防
本项目厂区地势平坦,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总平面布置应考虑建筑物间防火安全距离和消防通道等问题,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六、总投资和环保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为1799.07万元,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2.4%,详见表8。
表8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主要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万元)
1
废水
化粪池、污水管道
2
2
废气
低NOx预燃室燃烧器3个
30
排气筒3个
1
3
噪声
低噪声设备、减振垫,室内布置
1
4
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2
5
防渗
车间和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2
6
风险
事故水池、导排系统
6
7
总计
--
4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根据本次评价现场勘查,企业尚存在一定的环保问题;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技术规范要求,并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当期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说明如下。
表9 本项目整改措施一览表
项目
项目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
整改或完善措施要求
整改完成时间
物料
贮存
原料轴承钢和产品轴承锻件露天贮存、且贮存区地面没被硬化,不规范。
原料及产品贮存场所应采取合理的功能分区,上设挡雨棚,贮存区地面需硬化,防渗系数应满足K≤1.0×10-7cm/s,蓄热式天然气加热炉四周的地面因需要暂存加热后的锻件,此时锻件温度较高,需要在蓄热式天然气加热炉四周的地面铺设耐火砖
2017.12
废气治理及排放方式
蓄热式加热炉和退火炉配套的排气筒高度不够15米
蓄热式加热炉和退火炉配套的排气筒全部加高至15米
2017.12
蓄热式加热炉燃烧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
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并配套低NOx预燃室燃烧器,燃烧烟气分别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017.12
生产
车间
厂区生产车间、主干道未硬化
厂区生产车间、主干道应硬化,防渗系数应满足K≤1.0×10-7cm/s
2017.12
锻造车间未封闭,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将锻造车间进行封闭,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布置有较大噪声设备的厂房为操作工设置隔声的值班室。为操作工配备个人防噪用品。厂房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集中控制室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
2017.12
雨污导排系统
厂区未设设置雨污导排系统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需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设计雨水管网。
2017.12
环境风险风险
厂区未设置事故导排系统及收容设施
项目需应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设置事故导排系统及事故水池
2017.12
危废暂存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管理不规范,无合理暂存场所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进行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用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识
2017.12
厂区现场照片见表10。记得提供专家看现场照片,
表10 厂区现场照片
锻造车间
蓄热式加热炉
退火炉
碾环机
压力机
锻压机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临清市地处鲁西平原的西北部,地跨东经115°27′至116°02′,北纬36°39′至36°55′。全境东西长55.44公里,总面积957平方公里。西与河北省临西县隔大运河相望,北与山东省夏津县,东与高唐县、茌平县,南与聊城市、冠县分别接壤,是山东省西出、晋冀东进的重要门户,历史上曾是著名的手工业城市和商埠重镇。如今的临清交通运输十分便利,通往泰安、禹城、德州、聊城、济南、邯郸、濮阳等地的公路在此交汇,京杭运河纵贯市区,著名的京九铁路和青岛—石家庄的高速公路均通过本市。
本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陈沿村,其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2、地形地貌
境内地势平坦,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坡度为1/7000,海拔29-38米。地貌有6种类型:河滩高地约54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6.5%;沙质河槽地112.5平方公里,占11.8%;决口扇形地17平方公里,占1.8%;缓平坡地165.5平方公里,占17.3%;河间浅平洼地49平方公里,占5.1%;背状槽状洼地72平方公里,占7.5%。
3、水文
境内有三条河流:卫运河自西南向东北,沿西部边境而过,境内长44.184公里,流域面积247.7平方公里;古运河由东南向西北,从中部穿过,至城区汇入卫运河,境内长34.5公里;马颊河自西南向东北,沿东部边境而去,境内长13.331公里,流域面积702.4平方公里。另有尚潘渠、友谊渠、胡姚河、裕民渠、戴颜渠、庞丁渠、德王河等17条干渠,全长267公里,形成纵横交错的排灌网络。
水资源主要有天然降雨、河水、地下水等。年平均降水量550多毫米,2001年引黄河水1.26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1.1亿立方米。境内天然降水所产生的地表径流为13091万立方米,不给的浅层地下水量10220万立方米,总量为13091万立方米。可利用量包括降雨径流拦蓄可利用及浅层地下水源可利用量,总量为9932万立方米。
境内可利用总量包括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客水资源可利用量。每年可供水量为25374万立方米。
境内排水河道,属海河流域的卫运河及马颊河两大水系。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26条,其中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6条,30—10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8条,10—30平方公里的支流有12条,10平方公里以下的田间排水沟有341条,总计长度约838.8平方公里。其中主要过境河流为卫运河和马颊河。。
4、气候气象
临清市处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属半湿润性气候,春季多风,夏季多雨,秋高气爽,冬季干冷,年平均气温13.8℃,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7℃,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2℃,初霜始于10月24日,终霜一般结束于4月1日,无霜期长达206天。全年日照2400.3小时。全年主导风向南风,风频14.3%。年静风频率12.2%,平均气压1012.6百帕,平均降水量525.6毫米,平均风速2.2m/s,年大风日数27天,集中在春季。年平均相对湿度65%,最大冻土深度460mm。
5、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畜禽有牛、驴、骡、马、鹿、猪、羊、犬、猫、貂、兔、鸡、鸭、鹅、火鸡、鹌鹑、鸽子等近20种,名贵特产有大尾寒羊和狮猫。野生动物有野兔、刺猬、猫头鹰、仓鼠、锦鼠等。主要树种有银杏、油松、雪松、水杉、侧柏、毛白杨、加拿大杨等。水生植物有芦苇、铺草、浮萍、藻类、菱、藕、水花生、水葫芦等。境内天然植被很少,仅有零星灌木林,分布在古黄河故道地带。地表植物多为农作物、自然草本植物以及人工栽培的乔木、灌木。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棉花和蔬菜为主,占总面积的70%。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临清市2016年社会经济概况如下:
(1)政区人口
全市总面积950平方公里。现辖12镇4个街道办事处,共辖600个行政村,54个居委会。截至2016年底,全市总人口82.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9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3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万。
(2)经济概况
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89亿元,同比增长7%,是2011年的1.6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亿元,增长8.6%,是2011年的2.2倍;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5亿元,增长5.8%,是2011年的2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4亿元,增长10%,是2011年的1.8倍;各项存款余额306.4亿元,贷款余额197.9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2倍、1.5倍,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聊城领先位次。三产比例为6.7:57.1:36.2。
(3)农业
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增”,畜牧、水产、蔬菜、林果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润林湖羊、丁马甲鱼单体养殖规模居全国首位,丁马村被评为“中国中华鳖第一村”。聊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6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365家,家庭农场67个。“三品一标”达到105个。投入14.9亿元实施了小农水、农村饮水安全、王庄及薛王刘灌区等现代水利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万亩。发放各类涉农补贴6.9亿元。
(4)工业和建筑业
规模以上企业达到464家,较2011年增加136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83亿元、利税131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1.5倍、1.6倍。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高端数控、远程控制、紧密纺等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广泛应用到传统产业。有色金属加工、轴承、纺织、食品加工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中色奥博特铜精加工、大唐临清热电联产、德能金玉米糖及糖醇等346个项目竣工投产。在深化与中色、诚通、巨能等企业集团合作的基础上,引进了大唐集团、新兴际华、启迪桑德、顾家集团等一批央企和知名民企,累计引进市外资金527.4亿元。
(5)建设、环保
中心城区面积扩至39.6平方公里,是2011年的1.7倍;预计城镇化率达到56%,较2011年提高7.2个百分点。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规修编,编制了城镇化发展、南部新区、城市排水、供热等专项规划,城区详规覆盖率达到98%,乡镇总规覆盖率达到100%。累计淘汰落后设备5317台(套),关闭土小企业93家。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5万平方米,造林8.6万亩,生态文明乡村覆盖率达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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