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_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_姜淑慧.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475565 上传时间:2023-10-16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396.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_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_姜淑慧.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_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_姜淑慧.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_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_姜淑慧.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第 28 卷第 1 期2023 年 2 月新余学院学报JOUNALOFXINYUUNIVESITYVol 28,NO 1Feb2023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 姜淑慧1,薛琨2,张杰1(1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211815;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江苏南京211815)摘要:从关乎学生切身利益需求的“释权”为研究切入点,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前提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并从智慧学习空间的内涵和属性两方面阐述了智慧学习空间的本质,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实现路径是构建学习共同体的 4W 模型。关键词: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学生;不对等关系;

2、4W 模型中图分类号:G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 3054(2023)01 0113 07收稿日期:2022 05 21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新文科背景下实践教学的教师指导效果动态评价模式构建研究”(2022SJYB0349);南京审计大学高教研究项目“以评促教:基于多维数据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研究”(2022JG019);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 2020 年度智慧校园专项课题“网络环境下的探究学习:在线讨论的效果及影响因素分析”(2020 8430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项目“基于学生职业发展视角的人才培养立体评价逻辑及实现路径”(2021 C

3、83)。作者简介:姜淑慧(1986 ),女,山东青岛人,助理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教育技术研究。“智慧学习空间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各类智能设备及网络,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1 当前关于学习空间的研究主要是对教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公共空间进行无线宽带、显示屏幕、学习家具、读写界面等物理空间改造,以提升学习质量,但事实上,技术只能作为介入教育的中间手段,而不能代替技术关系中人的主体位置2。从媒介素养的视角来看,智慧学习空间的本质是由各种技术链接构成的学习媒介群,它能够通过整合各种学习媒介实现对学习空间的重塑。麦克

4、卢汉在 媒介即按摩 中说:“一切媒介都在彻底改造我们,它们在私人生活、政治、美学、道德、心理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是如此普及深入,以至于我们的一切与之接触,受其影响,为其改变。”3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教育,学习媒介的教育功能越来越强大,它们必然会引发教育中学习关系的革新,学生的学习权利也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简单地以超越保护主义的主张将“剥夺”的权利“赋予”学生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基于学生学习需求的“释权”是学习发展的必然。智慧学习空间“释权”能够利用智慧学习空间的虚拟化和智能化等技术特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和创造性学习,既能在学习空间上给予符合学生学习主体需求的物质保障

5、,也能在理论层面给予学生学习主体需求的理论基础,从而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本文以学生切身利益需求为切入点,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前提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并从智慧学习空间的内涵和属性两方面阐述智慧学习空间的本质,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实现路径是构建学习共同体的4W 模型。114新余学院学报2023 年一、“释权”前提: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前提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之间存在着不对等的关系,这种不对等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智慧学习空间的技术属性,导致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海德格尔认为:“关于技术工具的中性把握,恰好表明对技术本质

6、的茫然无知。”4 从海德格尔的观点看,技术存在并非中立,如果把技术看作自身价值独立,其好坏是由使用他的人决定,便会掉入技术的陷阱,任其摆布。因此,“在现代技术中隐藏着的力量决定着人与存在着的东西的关系”5,即技术本身包含着价值含义。这种观点与马尔库塞的观念不谋而合,马尔库塞认为:“技术理性这个概念本身也许就是意识形态的。不仅技术的应用,而且技术本身就是对自然和人的统治。”6 因此,智慧学习空间作为多种技术支撑的新型学习空间,在设计和构建过程中,隐藏在各种技术中的力量必然会悄然完成对学生的意识形态层面的统治,这种统治(隐藏在技术中的意识形态)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学生会在毫无预知、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受

7、到它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的一种表现。除非有人有意利用技术来影响人的意识形态,技术属性对人的意识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无意中产生的。(二)智慧学习空间的传播属性,导致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麦克卢汉曾说过,西方国家凭借其先进的媒介传播技术和雄厚的财力垄断新闻渠道,在新闻内容上传播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这充分证明媒介可以发动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媒介传播技术有足够的能力影响受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媒介传播之所以有如此大的魔力,是因为它能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尽可能逼真地生成足够迷惑公众的幻象,让公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种虚拟的存在意识。正如让鲍德里亚所说:“我

8、们沉迷于媒介,失去它们便难以为继这一结果不是因为我们渴求文化、交流和信息,而是由于媒介的操纵颠倒真伪、摧毁意义。”7 虽然技术属性和传播属性都会对学生意识形态产生影响,但技术属性产生的影响是无意为之,因为技术开发者和使用者本身可能对技术中存在的意识形态力量的认识是模糊的。然而,智慧学习空间作为学习传播的新型学习媒介,其本身担负着教与学过程的传播者功能,它的传播属性是技术开发者或媒介传播者有意而为之,而学生对传播过程中所附加的各种迷惑、幻象的本质处于不知情的状态,导致学生愿意主动接受这种被动沉浸感的滋生,这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不对等关系的又一种表现。(三)智慧学习空间的研究局限属性,导致学生与智

9、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智慧学习空间是一个能够智能记录学习过程、有效提取分析学习行为数据、帮助师生进行精准学习决策、使每个学习个体都能获得符合个人认知的学习支持与服务、促进教学结构向学习结构转型的学习场域8。智慧学习空间作为一种学习支持与服务,其存在的最终价值是支持与服务学生学习,学生才是智慧学习空间存在的最终价值体现。事实上,虽然目前有关智慧学习空间的研究很多,例如挑战传统教学模式的翻转课堂、挑战碎片化学习的微课和微视频教学、挑战教育公平的慕课和私播课、挑战传统教学空间的智慧教室等,但这些研究多数是“关注技术对智慧学习空间本身的影响,很少关注学习空间对学生学习本身的影响”9,这必然导致智慧学习

10、空间的设计与学生的需求不能高效契合,这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不对等关系的第三种表现。结合柏拉图在 理想国 里描述的“洞穴喻”与智慧学习空间的局限属性,能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媒介囚徒”长期生存在媒介所创造的“洞穴幻境”之中,即使偶然被解除“桎梏”,被迫环视周遭,也不能区分是非本质的梦幻,甚至将其拉出“洞穴”,他还会因刺眼的阳光无法让他再看到所谓的真相而感到痛苦。当下智慧学习空间这一新型学习媒介的主要使用者是 2000 年后出生的年轻人,他们这一代大学生从小生活在媒介环境中,属于典型的“媒介囚徒”。若想帮助他们有效挣脱束缚,变被动束缚为主动应用,改变其与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主动、积极、有效地使用智

11、慧学习空间,就必须从意识层面改变学生的观念,为此,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刻不容缓。二、智慧学习空间“释权”本质:内涵和属性阿尔文托夫勒在 第三次浪潮 中说:“第三次浪潮拆散了我们的家庭,动摇了我们的经济,瘫痪了第 1 期姜淑慧,薛琨,张杰: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115我们的政治制度,粉碎了我们的价值观,每一个人都受到影响。所有旧的权利关系、今日处境危险的领导阶层的特权遭到挑战,明日的权利争夺必须以此为背景。”10 因此,在第三次浪潮的影响下,根据社会背景来实现权利关系的重组和再分配是时代必然。智慧学习空间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产生而形成,是教育技术促进高教改革

12、的典型举措,是教育的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只有仔细研究智慧学习空间这一新型学习背景,认清新型学习权利关系重组和再分配,才能建设“促进学习者又快又好地学习”11 的智慧学习空间。(一)内涵:收权、放权和分权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包含三层内涵:收权是第一阶段,放权是第二阶段,分权是第三阶段。1 智慧学习空间“收权”:促进教育理念与新型技术的融合收权是第一阶段。智慧学习空间是媒介时代采用大量新型技术打造的能够“从物、人、事、境、脉”12 等维度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与设计的新型空间,必然需要新的教育生产关系来支撑,正如叶澜教授认为的,当新的教育利益需求与原有教育供给不适应时,往往需要变革13。收权,就

13、是智慧学习空间为了适应教育需求对传统空间的变革。收权主要是收回传统学习空间中“以教师为源起,学生心理和行为过程为结果”14 的权利分配导向,重新建立“以学生为源起,学生心理和行为过程为结果”15 的权利分配机制。在这一新的分配机制作用下,促进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学习过程、关注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教育理念与新型技术的融合。2 智慧学习空间“放权”:促进和增强学生的学习投入放权是第二阶段。“表达自由这一精神权利之所以能获得法定地位,是因为受众的良知是国家保持活力的源泉。”16 智慧学习空间“放权”给学生的目的是让学生能更加自由地表达学习需求,并以此为突破口,反哺智慧学习空间,创建基于学生学习投入的学习空

14、间。当前智慧学习空间存在学习者在智慧学习环境中的学习投入并不理想,尤其是在有效学习行为和高阶思维水平的投入更显不足的问题,放权给学生更有利于真实地监测和获得学生的现实体感、认知、行为和情感状态。这些真实数据的获得,一是有利于学生对自我学习投入状态的客观认知;二是可以帮助老师针对学生个体特点采用智慧学习空间中各种先进的技术进行有效的学习设计,例如 DMello 提出的 AAA(Advanced,Analytic,Auto-mated)分析技术17。通过师生平等客观地沟通和互动,建立良好的教与学关系,更利于促进和增强学生的学习投入。3 智慧学习空间“分权”:促进学习资源的共享共生共建分权是第三阶段

15、。智慧学习空间具有“智能记录、智能评判、智能推送等功能,可以为学生精准推送个性化学习资源、学习指导与学习路径”18。分权,一是给予老师旁观者的权利,让老师根据智能化的过程数据判断学生的先验经验、学习特点、学习投入等,便于更好地实现老师作为学习资源生成引导者的权利;二是分给学生自由学习的权利,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主动地累积学习资源,并不断为其他学生的学习创造输入条件19,便于更好地实现学生作为学习资源重要生产者的权利;三是分给老师和学生自由批判的权利,老师和学生可以对学习空间相关任何问题提出个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分权是为了帮助学生回归学习权利主体,实现师生权力共享和内发,更好地实现学习资源

16、的共享共生共建。(二)双重属性“权利应该看作是能够为有效的集体行动调动资源的一般化媒介”20,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在媒介时代,权利开始具备两个发展趋势:权利媒介化和媒介权利化。“释权”作为一种权利,自然也具备权利所拥有的基本属性。“释权”具有双重属性,表现为“释权”是一种主体的权利,又具有权利的属性。1“释权”是一种主体的权利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中说:“文明社会是一个思想观点的运作系统,它靠消费思想观点来维持和变革。因此,它必须保证其成员所持有的尽可能多的思想观点能得到它的审视。”16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本身关注的是学生的本质需求和个性发展,是学生思想观点自由表达

17、的权利,体现的是一种主体权利。此时,主体(学生)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媒介话语权和媒介使用权。学生在智慧学习空间中本该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和使116新余学院学报2023 年用权,而非被老师、教学设计管理人员、教学资源开发人员以及各种教学媒介的附加权利掌握和操控。当主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意味着“一个人或很多人在某一种共同体行动中哪怕遇到其他参加者的反抗也能贯彻自己的意志的机会”21,这便为学生的权利保护提供了保障。2“释权”又具有权利的属性福柯认为:“必须将话语看作是一系列的事件,看作是一种政治事件:通过这些政治事件才得以运载着政权,政权又反过来控制着话语本身。”22 智慧学习空间“释权”主要体现在话语

18、主体(学生)的个人或群体意志表达可以通过媒介形成强大的同伴影响力。这是学生努力构建个人权利场域的过程,也可能与学生表达自由这一精神场域构建产生某些冲突,但两者却是有机协调的。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思考并不断反思“为什么这个话语不可能成为另一个话语,它究竟在什么方面排斥其他话语,以及在其他话语之中同其他话语相比,它是怎样占据任何其他一种话语都无法占据的位置”23,从而推动自身权利属性的不断改善。三、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实现路径:构建学习共同体的 4W 模型马克思在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中关于共产主义的讨论,经常涉及共同体这一术语。共同体这一术语的出现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他在此书

19、中直接把雅典的主要政治形式 城邦(polis)看作是政治共同体24。目前,共同体能够从系统的视角将具有共同利益的相关人员聚合到一起,形成一个良性的生态系统。构建智慧学习共同体的 4W(Who、What、How、Where)模型,可以有效促使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实现。(一)Who:推动跨学科研究者共同参与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研究智慧学习空间是教育技术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创新应用,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研究过程中,教育技术研究者必须承担技术方面的核心责任。此研究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个学科,本身就是一个跨界研究命题,这就需要教育技术研究者联合相关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加入研究中

20、,最终“构建物理学习空间支撑,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适应,教师、学生、教学设计人员、教学开发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与”25 的智慧学习空间,具体如图1 所示。图 1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研究人员社会学研究者可从权利视角为教育技术研究者提供“释权”的元理论,明晰权利与关系的本质及运行机制。教育学和心理学研究者则从学生视角为教育技术研究者提供教与学过程发生的教育原理和心理机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者可以从技术应用视角为教育技术研究者提供新型技术应用于学习空间构建的方式和方法。教育技术研究者在获得各学科研究者的专业支持后,对各方内容进行分析和整合,最终组织设计出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相适应的学习空间。教师、学生

21、、教学设计人员等参与学习过程的关键人员在学习空间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可以向教育技术研究者进行反馈,教育技术研究者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优化空间功能,形成一个良性的生态空间。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教育技术研究者是处于核心位置。(二)What:推动智慧学习空间教学全过程内容“释权”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围绕的是学生主体学习权第 1 期姜淑慧,薛琨,张杰: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117利的构建,因此,“释权”范围集中在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开发、教学资源利用、教学资源管理和学习评价等学生学习发生的全过程,具体如图 2 所示(“”表示占主导权)。图 2传统教学空间与智慧学习空间学习过

22、程中师生权利比较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引入教学后,虽然主张注重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但受到教学条件和教学理论的局限,在实际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众多的传统“填鸭式”教学,整个学习过程教师占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参与地位,导致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不高。智慧学习空间的“智慧”应该充分调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项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学习投入问题。基于此,“释权”的内容主要包含“一主四参”权,即教学资源利用主导权、教学设计参与权、教学资源开发参与权、教学资源管理参与权和学习评价参与权。“一主”权即教学资源利用主导权,主要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教学资源利用的主体,对教学资源具有自主选择和创造的权利。“四参”权指

23、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主动参与教学设计、资源开发、资源管理和学习评价的权利。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研究者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以此达到学生对整个教与学过程的实质有一个系统的理解,同时学生在全面参与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会得到提升。(三)How:以提升学生的媒介素养为方式推进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如上所述,“释权”的前提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推进和研究,主要是为了解开智慧学习空间的神秘面纱,让学生对智慧学习空间的形成和本质功能有深刻的理解,使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减少因对技术的茫然而被技术所奴役。提升学生的媒介素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应关注智慧学习

24、空间的技术构成,突破媒介技术属性,提升学生的媒介技术创作能力,能够根据学习需求自由选择学习空间,清晰各种媒介技术的功能定位及创造性使用各种学习工具。另一方面,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投入,突破媒介传播属性,了解传播的本质,提升学生媒介信息鉴别能力,使学生能够真正从学习投入视角,甄别传播过程中各种学习信息的有效性,促进学生对学习资源的接纳和吸收。具体如图 3 所示。图 3智慧学习空间“释权”方式学习投入是学习者积极主动参与学习的综合性活动状态,是学习者表现出的精力充沛、情绪积极、认知灵活等正向的学习状态特点,是学习者沉浸其中、领悟学习本质的体现26。美国著名的学生投入118新余学院学报2023 年调查协

25、会创始人乔治库在大量调查实践的基础上总结了学习投入的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投入到学习和其他有目的的教育活动中的时间和精力;二是院校投入的教学资源、组织的相关课程及提供的其他学习机会,为学生参与学习活动提供服务支持27。因此,学习投入不仅受到学生的行为、认知、情感等内部因素影响,还不断受到教学资源、教学环境、教学管理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外部因素可能会通过移情等作用直接影响到内部因素。“智慧学习空间”作为影响学习投入的重要外部因素,它与学习投入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四)Why:深刻认识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本质原因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原因是什么?我国智慧学习空间的发展呈现出总体发展良好、

26、个别突出的局面28,但是,当前智慧学习空间存在“由于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硬件环境构建复杂、软件系统使用繁琐教学策略支撑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很多智慧教室并未发挥其智慧性,造成了部分教师不爱用、学生不专心29”等困境。为了达到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关系的解构、学生学习权利的再认识、学生积极主动使用智慧学习空间等目的,必须对智慧学习空间“释权”,最终促进学生学习主体权利的全实现,解决当前智慧学习空间的困境,形成学生自主学习、师生良好互动的智慧学习空间,具体如图 4 所示。图 4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原因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研究首先是对学生与学习空间关系的一种解构,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可以充分认清智慧学习空间的

27、学习属性和学习本质,能够有效促进师生的互动和沟通。其次是帮助学生对学习权利的再认识,让学生知道在智慧学习空间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地利用学习空间促进学习,实现学习目标的回归与聚焦。最后,帮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使用并完善智慧学习空间,完成相应的学习目标,实现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的协调与创新。在此基础上,最终实现学生的学习主体权利,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四、结语智慧学习空间是一种新型的学习场合,与传统的学习空间和学习理论并不冲突,它们之间应该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智慧学习空间的设计与构建的关键是联通,即保持空间、设备、环境相互之间联通,例如物理学习空间、虚拟学习空间、物理+虚拟学习空间

28、等之间联通,保证学生在学习空间发生变化时,能够随时随地便捷链接到先前的学习资源,促进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这种联通的实现,既需要获得技术支持,更需要学生的真正学习需求。以关乎学生切身利益需求的“释权”为研究切入点,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前提是学生与智慧学习空间的不对等关系,并从智慧学习空间的内涵和属性两方面阐述了智慧学习空间的本质,提出智慧学习空间“释权”的实现路径是构建学习共同体的 4W 模型。参考文献:1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 2 0 行动计划 的通知(教技 2018 6 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18(4):118 125 2 安富海 教育技术:应该按照“教育

29、的逻辑”考量“技术”J 电化教育研究,2020(9):27 33 3 马歇尔麦克卢汉,昆廷菲奥里,杰罗姆阿吉尔 媒介即按摩 M 何道宽,译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6 4 刘斌 大众媒介:权力的眼睛J 现代传播,2000(2):2630 5 马丁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全集 M 孙周兴,王庆节,主第 1 期姜淑慧,薛琨,张杰:智慧学习空间“释权”:前提、本质和实现路径119编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6 赫伯特马尔库塞 理性和革命:黑格尔和社会理论的兴起 M 程志民,译 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7 AGHION P,TIOLE J Formal and eal Authority in

30、Organiza-tions 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7,105(1):1 29 8 沈书生 从教学结构到学习结构:智慧学习设计方法取向 J 电化教育研究,2017(8):99 104 9 XU Yafeng,CHIU Chuang Kai,YE Xindong Understandingthe Use of Technology enhanced Learning Spaces in HongKong:an Exploratory Study J 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du-cation,2019,39(3):290 3

31、09 10 阿尔文托夫勒 第三次浪潮M 黄明坚,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1980 11KOPE Conditions for Effective Smart Learning Environ-ments J Smart Learning Environments,2014,1(1):1 17 12 沈书生 形态视角下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探析 J 电化教育研究,2015(12):65 69 13 叶澜 当代中国教育变革的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J 教育研究,2006(8):3 9 14 EIGELUTH C M Instructional Design Theories and Mod-els:An Ove

32、rview of Their Current StatusM New York:outledge,1983 15 EIGELUTH C M,BEATTY B,MYES D Instructional design Theories and Models,Vol IV:The Learner centeredParadigm of Education Table of Contents,Preface,and U-nit Forewords(180)M New York:outledge,2016 16 新闻自由委员会 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7 DME

33、LLO S,DIETELE Ed,DUCKWOTH A Advanced,Analytic,Automated(AAA)Measurement of EngagementDuring LearningJ Educational Psychologist,2017,52(2):104 123 18 景玉慧,沈书生 基础教育中智慧学习空间的应用视角与层次 J 中国电化教育,2019(6):29 36 19MAKI K,PAPANIKOLAOU K A,TSAKII A,et alBlending the Community of Inquiry Framework with Learn-ing b

34、y Design:Towards a Synthesis for Blended Learning inTeacher Training J The Electronic Journal of E Learning,2014,12(2):183 194 20 BAKE G,GIBBONS,MUPHY K J Informal Authorityin Organizations J Journal of Law,Economics Organi-zation,1999,15(1):56 73 21 马克思韦伯 经济与社会:下卷M 林荣远,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22 冯俊 后现代主义哲学

35、讲演录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3米歇尔福柯 知识考古学M 谢强,马月,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24 王贵贤,田毅松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导读 M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8 25 乜勇,穆萍,万文静 2019 年高教版 地平线报告 的解读与启示 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57 64 26 武法提,张琪 学习行为投入:定义、分析框架与理论模型 J 中国电化教育,2018(1):35 41 27 KUH G D Assessing What eally Matters to Student Learn-ing:Inside t

36、he National Survey of Student Engagement J Change,2001,33(3):10 17 28 李康康,赵鑫硕,陈琳 我国智慧教室的现状及发展 J 现代教育技术,2016(7):25 30 29 金智勇,张立龙 智慧教室“三位一体”模型构建及实践探索 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J 现代教育技术,2019(4):75 81(责任编校:罗建华)Theright to explanationof 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premise,essence and realization pathJIANG Shu hui1,XUE Kun

37、2,ZHANG Jie1(1 Nanjing Audit University,Nanjing211815China;2 Nanji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ailway Technology,Nanjing211815China)Abstract:Starting from theright to explanation which is related to studentsvital interests and needs,this paperproposes that the premise of right to explanation of intell

38、igent learning space is the unequal relationship betweenstudents and 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and illustrates the essence of 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 from the connotationand attributes of 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and puts forward that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right to explanation of 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 is the 4W model constructed by learning communityKeywords:intelligent learning space;right to explanation;students;unequal relationship;4W model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临存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