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7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办法1 目的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2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建筑垃圾的管理内容、要求以及考核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主管部门、外施工单位以及所有产生建筑垃圾的公司所属单位。3 定义3.1建筑垃圾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3.2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指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倾倒、运输、中转、回填、利用、处
2、理的管理。4 职责4.1 装备部是建筑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a) 负责对建筑垃圾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检查;b) 负责企业内建筑垃圾倾倒场地的联系、位置确认和管理工作,并对建筑渣土回填进行余缺调剂;c) 负责企业内建筑垃圾处理登记工作及业务指导;d) 负责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单位进行考核。4.2 综合部职责:a) 配合装备部进行外部建筑垃圾倾倒场地的协调;b) 配合装备部协调建筑垃圾在公司外部倾倒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支持。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建筑垃圾实行谁产生谁清理、倒运并按指定地点存放处理的原则。5.2 工程管理部门在外运建筑垃圾前,须向装备部提出“建筑垃圾处理申请”
3、(见附录A),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装备部,经装备部审批同意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单及运出。5.3 建筑垃圾必须在工程完工7日内清运完毕。5.4 建筑垃圾倒运使用专用的“建筑垃圾运输单”,“建筑垃圾运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联”由施工单位留存,第二联“门卫联”交门卫,第三联“主管单位联”交垃圾场管理人员。生产部保卫科门卫对建筑垃圾运输单“门卫联”负责做登记台账,并归档整理,装备部取回。5.5 建筑垃圾倒运采用指定地点存放的方式,由装备部统一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地点。5.6 各单位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清运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不按规定地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泄
4、漏、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5.7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如下:a) 必须具有社会交通部门发放的相关合法手续及生产安全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允许参与垃圾运输;b) 必须做到密闭化,四周车厢板牢固可靠、无破损、无变形、挡板严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苫盖措施,装载不得过满,不得污染环境和道路。5.8 建筑垃圾倒运到建筑垃圾场后,由施工单位安排装载机推平。5.9 严禁采用非建筑垃圾运输单运输建筑垃圾出门。5.1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6 考核6.1 工程管理部门未按规定申请运输的,扣100元/次500元/次。6.2 建筑垃圾未倒运到指定地点,出现乱倒,1m3
5、以内扣施工单位500元,超过1m3的扣施工单位1000元/m3,并令其清扫干净。6.3 一个工程项目出现两次乱倒者取消施工单位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格,由发包方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一年中累计两个工程出现垃圾乱倒现象,将不再邀请参加本年度的工程投标。6.4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时间清理的,主管部门按每车500元的费用安排其它单位清理,发生的费用在责任单位结算中扣除。6.5 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或者轮胎带泥运行影响环境卫生且清扫不及时,按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除。6.6 未按要求在垃圾存放场地进行整平的,按照500元/车1000元/车收取处理费,由装备部安排装载机推平,费用从责
6、任单位结算中扣除。6.7 设备安装单位产生的垃圾如未按时清理,根据工程需要确需由土建施工单位清理时,由工程土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与土建施工单位现场确定清理费用,办理签证,发生费用由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的时间交财务部,装备部接到财务部开具的收据后执行;如责任单位未按要求交款的,由装备部出具报告,由财务部在责任单位工程结算中加倍扣除。6.8 建筑垃圾中的废铁等夹杂物必须挑拣干净后装车,发现不挑拣就装车的,按生产安全部的相关规定处罚。6.9 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违规,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时找人说情、利用当地关系损害企业利益或威胁管理人员的,一经发现终止施工合同,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及施工资格。
7、6.10 对侮辱、殴打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阻挠其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6.11 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服从主管部门调剂的,出现一次扣500元1000元。6.12 将危险物品混入建筑垃圾的,出现一次考核500元1000元。6.1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发现考核生产安全部50元100元:a) 车辆手续不齐全允许运输车辆出门的;b) 允许未使用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单运输建筑垃圾出门的;c) 垃圾外运台账建立不完全的。6.14 工程管理单位负连带责任,出现上述问题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视情节轻重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工程管理单位100元1000元,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在全公司进行通报。7 相关文件7.1 本办法形成的附录有:附录A 建筑垃圾处理申请。附录A建筑垃圾处理申请申请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建筑垃圾来源数量约 m3运输车型车号车况运输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运输单编号垃圾倾倒地点及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意见垃圾处理申报单位意见装备部 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