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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培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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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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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 〕161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 〕1198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豫发改社会〔 〕1910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向培养本科生的通知》(豫卫发〔 〕19号),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一)计划背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从 开始,我省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录免费医学生2589人,其中国家计划1830人,省计划759人。国家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6256万元。招录工作 结束后,免费医学生培养由招录、培养为主,进入培养和使用阶段。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匮乏、县级医疗机构尚招录不到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情况下,要确保经过长达 培养、国家直接投入愈亿元资金的免费医学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安心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发挥人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必须围绕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突出培养过程管理,努力实现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目标。
(二)培养目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是国家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延续,根据国家安排,培训招录至 ,培养工作至2020年全部完成,预计培养本科生2980人(含中医300人),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达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有至少1名本科生的目标,逐步提高和改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二、专业与学制
免费医学生为5年制本科,培养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
三、实施与管理
(一)招录。各省辖市卫生计生等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确定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招录计划和岗位需求,会同教育部门和培养学校制定招生计划;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招录。免费医学生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试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免费医学生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生须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方可注册入学。
(二)培养。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由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新乡医学院、河南中医学院承担。免费医学生按全科发展方向培养,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按照全科医生培养有关要求,深化免费医学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明确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基层群众健康的意识,掌握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毕业后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能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要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根据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优化课程设置,统筹安排基础医学课程与临床医学课程,推进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的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将实践教学纳入课程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时数,增加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的教学内容,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免费医学生临床能力培养,改革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早临床、多临床、重复临床教学计划,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优先考虑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增加免费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各培养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定期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及时将培养实施情况报省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使用。免费医学生按协议就业属国家政策性安置范畴,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编制总额内统筹设置相应聘用岗位,专项用于定向生聘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省(区、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四、政策保障
(一)确保培养经费。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每生每年生活费补助标准为 元、学费补助标准为4500元、住宿费补助标准为800元,每生每年共计7300元。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 计划完成,预计需投入4658万元,其中省财政1172万元。
(二)做好政策衔接。免费医学生培养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报到就业后,须参加为期3年的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录取纳入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3年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培训合格符合条件的由原培训学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负责申请全科专业学位。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免费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免费医学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愿意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创新用人机制。允许县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编制,采取“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优先聘用免费医学生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考核招聘的形式,直接办理人员调配、录(聘)用手续,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免费医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也可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四)落实人员待遇。各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免费医学教育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有关政策,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各地实际,为免费医学教育毕业生到基层卫生医疗单位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资福利、进修学习、职称晋升等待遇。
(五)严格履行协议。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免费医学生做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都要严格履行协议。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为免费医学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落实协议内容,否则免费医学生能够另行就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履行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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