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制度编号:W4020
制度页数:共17页
危险废物管理要点
编 制:林红玉
审 核:李俊才
批 准:李 伟
主办单位:安全环保处
发布日期:2012年9月11日
生效日期:2012年9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特制订本要点。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以及外协单位、施工单位。
第三条 危险废物的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 危险废物管理职责
成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危险废物管理网络,管理各尽其职,具体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保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副总经理(生产)职责
(1)保障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辅助总经理工作;
(2)负责督导危险废物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的宣导及培训;
(3)负责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及管理制度的审批;
(4)负责组织对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安全环保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危险废物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
(2)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编制、保持、修订;
(3)负责对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利用等过程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5)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及责任处理工作。
4、生产处职责
(1)负责事故状态下救援响应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2)负责环保污染事故临时车辆(钩机、铲车、吊车)的调配工作。
5、设备处职责
(1)参加设备原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6、技术处职责
(1)参加工艺原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7、保卫处职责
(1)负责危险废物出厂时门禁管理;
(2)负责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场所消防设施的配备;
(3)发生污染事件时现场的警戒工作。
8、工程管理处职责
(1)负责新建危险废物防治设施立项、审批以及验收。
9、人力资源处职责
(1)负责协调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善后处理工作。
10、行政管理处职责
(1)负责危险废物管理标识的制作。
11、财务处职责
(1)负责危险废物转移出门证的办理。
12、销售处职责
负责危险废物外销工作。
13、生产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职责
(1)分厂厂长(正职)职责
① 一级主管(正职)是本单位危险废物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② 组织对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的贯彻与落实;
③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环保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制;
④ 组织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⑤ 组织制定年度管理计划。
(2) 副厂长工作职责
① 协助厂长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对分管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
② 组织员工学习环保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执行;
③ 负责年度管理计划的审核;
④ 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3) 综合管理室主任工作职责
① 负责与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② 沟通各层级环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4) 危险废物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① 负责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② 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的建立与执行;
③ 负责年度管理计划的编制工作;
④ 负责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培训工作。
(5) 作业长工作职责
① 对本作业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② 承接与执行有关上级环保的各项规定;
③ 组织班组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④ 对本单位危险废物存放场所制定污染防治措施。
(6) 班组长工作职责
① 班组长是班组环保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② 认真执行上级交办各项工作。
(7) 员工管理工作职责
① 认真自觉遵守公司和本单位的环保规章制度;
② 积极参加本作业组织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③ 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④ 负责对储存现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⑤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的扩大。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五条 基本要求
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将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集中存放,严禁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禁止不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3、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以及容器/包装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的设施、场所,必须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产生单位应在制定地点储存危险废物;如特殊情况地点发生变更时,及时将新储存场所上报安环处,在转移当天将原地点标牌和流程图悬挂在新的储存场所;易燃危险废物的储存场还应配备消防器材。
5、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每年1月10日前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上报安环处备案。
6、产生单位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台帐中调查表、特性表进行更新。
7、产生单位每月5日前将危险废物月报表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
8、产生单位新增危险废物时,及时上报安环处备案。
9、公司每月对危险废物储存、利用、转移情况进行检查。
10、对于危废类别鉴别不清的可上报安环处,经专业部门进行鉴别确认后方可进行处置。
第六条 贮存要求
1、危险废物盛装容器及储存场地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签。
3、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4、废矿物油贮存设施应远离火源,并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5、液体危险废物应密封贮存,应留有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量的5%。
6、危险废物储存现场应保持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标识牌悬挂醒目位置并定期进行擦拭无灰尘。
7、具有易燃特性的危废储存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并保证到期进行更换。
第七条 转移要求
1、公司内部转移要求
危险废物需转移到其他单位进行临时贮存、处置的单位,需填写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各自留存);并按照转移联单和提取单的数量将管理台帐及时更新完善。
各单位产生的废油优先送轧钢棒材作业区综合利用,价格冲抵本单位材料费用,具体内部转移流程详见附流程二,无法利用的废油各单位提报计划外销处置。
2、公司外部转移要求
(1)计划提报:
① 废矿物油类外部转移计划提报:由安环处按照台帐统计数量及时通知各单位提报计划(半固态油和液态油分别满20吨转移一次;检修大量换油等特殊情况除外),各单位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提报计划单经一级主管审批,安全环保处确认后上报销售处。(提报计划单一式三联,提报单位、安环处、销售处各自留存备案)。
② 其他类危险废物外部转移计划提报:由各单位直接提报转移计划单,审批同上。
(2)资质收集:销售处确定购买单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处置单位的资质材料收集齐全反馈安全环保处备案(需提供资质材料明细详见附件)。
(3)转移联单办理:安全环保处对销售处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环保部门复函后销售处方可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安环处在转移前一天向市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转移计划审批,批示后开具危险废物外部转移联单,并交由销售处办理转移手续。销售处自转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联单返厂(联单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
3、出厂要求:转移当天安全环保处对运输车辆及数量进行现场核实,财务处见到危废转移五联单复印件后方可办理出门证,保卫处见到危废转移五联单复印件后方可放行出厂。
第八条 日常管理考评标准
1、危废内部转移记录未按时记录者,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2、未按节点上报危废月报,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3、上报数据谎报、瞒报、漏报、数据误差较大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4、危废储存地点发生变更未上报者,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5、危险废物未分类混装混放,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6、危险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7、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8、未办理转移手续私自出厂者,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9、标识牌损坏或丢失,依据制作费用考核100-300元。
10、由于危险废物泄露导致环境污染,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如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禁止将本单位的废矿物油利用外协单位名义私自转运出厂,一旦发现考核责任单位及外协单位各1000元。
12、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利用场所现场脏、乱等现场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13、其它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责任单位100-1000元。
14、外协单位、施工单位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扣其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要点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编号W4160《危险废物管理要点》(2011年9月22日发布)同时废止。
第十条 附件
附流程一: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流程
附流程二:废油内部转移流程
附表一:危险废物记录表
附表二:月危废台帐报表
附表三: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
附表四: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提报计划单
附表五:销售处需提供资质材料明细
附表六:截止到2012年8月份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明细
附流程二:废油内部转移流程
附表一:
危险废物产生/临时存贮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 废物编号及名称:
产 生 情 况
转 移 情 况
产生日期
废物数量(kg)
容器材质及容量
容器个数
临时存放位置
废物产生部门经办人(签字)
转移日期
废物数量(kg)
废物去向
废物产生部门经办人(签字)
废物运送部门经办人(签字)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废物编号及名称: 废物内部利用/处置设施名称:
废物接收日期
废物来源
废物数量
容器材质及容量
容器个数
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利用频次
废物利用/处置完毕日期
废物内部利用/处置部门经手人
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利用环节记录表
记录表编号: 产生工序编号及名称: 废物编号及名称:
产 生 储 存 情 况
利 用 情 况
产生日期
废物数量(kg)
容器材质及容量
容器个数
临时存放位置
废物产生储存部门经办人(签字)
利用方式
利用频次
利用数量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废物利用经办人(签字)
附表二:
年第 月危险废物台账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废物
编号
产生量(吨)
记录
表号段
单位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临 时 贮 存 量
利用处置
方 式
利用/
处置量(吨)
记录表号段
处置利用单位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所在省、市
利用处置方 式
利用/处置量
记录表
号 段
上月底
贮存量(吨)
本月底
贮存量(吨)
记录表号段
单位负责人:(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三:危险废物内部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 )内部转移联单
产生单位
产生作业区
转移日期
本次转移量
容器数量
拟定转移地点
转移人签字
接收日期
接收人确认签字
产生单位留存
------------------------------------------------------------------------------------------------------
危险废物( )内部转移联单
产生单位
产生作业区
转移日期
本次转移量
容器数量
拟定转移地点
转移人签字
接收日期
接收人确认签字
接收单位留存
附表四: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提报计划单
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提报计划单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提报单位留存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及代码
提报数量
提报人
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2
提报单位一级主管
审批
安全环保处处长审批
销售处签收
----------------------------------------------------------------------------------------------
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提报计划单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安环处留存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及代码
提报数量
提报人
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2
提报单位一级主管
审批
安全环保处处长审批
销售处签收
危险废物外部转移提报计划单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销售处留存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及代码
提报数量
提报人
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2
提报单位一级主管
审批
安全环保处处长审批
销售处签收
附表五:销售处需提供资质材料明细
资料名称
证件性质
标准要求
报送单位
送达单位
上报时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许可证必须为所属类别的经营许可证;复印字迹清晰并加盖购买单位公司公章以及“复印无效”印章
销售处
安环处
确定购买单位2个工作日内
购买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
复印字迹清晰并加盖购买单位公司公章以及“复印无效”印章
销售处
安环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证)
复印件或照片
复印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复印无效”印章
销售处
安环处
运输驾驶员证(驾驶员证)
复印件或照片
复印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复印无效”印章
销售处
安环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证(押运证)
复印件或照片
复印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复印无效”印章
销售处
安环处
委托销售合同
原件
公章清晰
销售处
安环处
签订合同1个工作日内
附表六:截止到2012年8月份公司现有危险废物明细
危险废物类别
代码
危险废物名称
主要产生单位
备注
HW08
废矿物油
900-249-08
废矿物油
焦化厂
炼铁厂
炼钢厂
轧钢厂
连轧厂
能源中心
钒业
HW08
废矿物油
900-209-08
废油脂
烧结厂
HW08
废矿物油
900-210-08
废油泥
能源中心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900-015-13
离子交换树脂
能源中心
HW39
含酚废物
252-013-39
剩余污泥
焦化厂
HW11
精蒸馏残渣
252-004-11
焦油渣
焦化厂
HW11
精蒸馏残渣
252-007-11
洗油残渣
焦化厂
HW06
有机溶剂废物
261-005-06
废催化剂和吸附剂
焦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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