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AAAAAA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版本号:A版 修订状态:0)
(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编制)
(主控部门:技术质量科)
编 制:AAAAAAAA
审 核:AAAAAAAA
批 准:AAAAAAAA
文 件 编 号: LYJQ-QP-02
发 布 日 期: 2002-9-1
受 控 状 态:
修改页
序号
修改章节号
修改后内容
修改单号
日期
备注
1.0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管理。
2.0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0职责
3.1技术质量科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3.2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3技术质量科负责保管超过一年的质量记录。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4.0程序
4.1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执行。
4.2质量记录填写
4.2.1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字应齐全。
4.2.2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写更改人姓名及日期。
4.3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
4.3.1各部门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对于保存一年以上的记录交技术质量科保存。
4.3.2技术质量科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质量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质量记录原始样本。
4.3.3技术质量科检查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
4.4质量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
各部门填写《发文登记表》,向技术质量科领用所需记录空白表;
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发文登记表》,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4.5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
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技术质量科填写《文件销毁申请》,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技术质量科执行销毁;有保存价值的必须进行作废留存标识管理。
4.6记录格式
4.6.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该部门经理审批,交技术质量科备案。
4.6.2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管理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5相关文件
5.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
6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清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