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俊小学教师评先评优制度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推荐县级及以上表彰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一、评比原则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评优评先名额按教育局下发的名额分配数额确定。三、评比办法、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2、各校择优推荐教师参评,名额不限,且不占校优名额。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以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为准)的教师,经中心
2、学校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4、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主管领导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5、病事假年度累计0天及以上者。、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8、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者。9、所执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在全中心学校平均分线下者.五、评选加分细则1、参加业务技能现场赛:市级
3、及以上获奖每次加5分,县级获奖每次加分,校级获奖每次加1分。2、撰写经验总结获奖或发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每次加2分,县级获奖或发表每次加1分,校级获奖或发表每次加0。5分。 3、指导学生获奖:(1)现场赛获奖:市级及以上获奖每次加分,县级获奖每次加3分,校级获奖每次加分.(集体辅导分值减半)(2)送作品获奖:市级及以上获奖每次加2分,县级获奖每次加1分,校级获奖每次加0.分4、教学成绩:中心学校组织统考或抽考前三名者、县抽考优秀率和合格率双率达标者加2分。、常规工作检评:当年中心学校检查评比获优秀表彰加2分.、绩效考核:当年考核优秀者加分.7、在山区学校(善坛、仙都)任教者加2分,任语数双班科者加分。(注:1项成绩取当学年累计加分)8、评选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按以下细则加分(取当年度):(1)中心学校组织统考或抽考前三名班级、县抽考双率达标班级加分.()该班提供校内、片性、区性及以上中(班)队会观摩活动,分别加0。分、1分、2分(3)该班学生学业检评曾获中心学校优秀奖的加2分。(4)该班学生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作品每人次分别加0。5分、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