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收入、费用和利润
1.商品销售收入
(1)收入无法确认(如货款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i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同时,将增值税转入应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才做]
借:应收账款—企业(应收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ii以后可以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企业
贷:主营业务收入
iii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2)代销商品
①视同买断方式的处理
A委托方(收入为协议价)的处理
i将商品交给受托方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价]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ii收到代销清单(按协议价开具)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协议价] 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iii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价] 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iv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企业
B受托方(收入为售价-协议价)处理
i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协议价] 2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20 000
ii实际销售代销商品
借:应收账款 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受托方的售价] 24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80
iii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协议价)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借:代销商品款(协议价)
贷:应付账款
iv按协议价款项付给委托方
借:应付账款(协议价) 23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
A委托方的处理
i将商品交给受托方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价) 12 000
贷:库存商品 12 000
ii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协议售价)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iii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价) 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iv支付手续费时
借:营业费用 [协议售价(不含税)*费率]
贷:应收账款—企业
v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扣除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企业
B受托方的处理
i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协议售价] 2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20 000
ii实际销售代销商品(不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协议售价) 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应付账款-— A企业
借:代销商品款[协议售价]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注:此方式无须结转成本时
iii归还委托方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协议售价+进项税] 23 4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1 400
银行存款[手续费] 2 000
(3)销售折扣
①商业折扣(即数量折扣)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实收金额]
②现金折扣(总价法)
i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总价)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ii付款期内付款(2/10,n/30)
借:银行存款(总价—折扣额) 11500
财务费用[折扣额=10000*2%] 2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注:税金不能享受折扣优惠。
(4)销售折让(依上例,假设折让率为10%)
i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93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600
ii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8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360
贷:应收账款 9 360
(5)销售退回
①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②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
a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b结转退回产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若以前的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会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退回的:
i现金折扣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发生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现金折扣]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的退回产品成本]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该科目余额]
ii现金折扣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不须冲减报告年度的现金折扣。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6)分期收款销售
i发出商品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ii按合同规定每期收到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总售款/期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iii结转每期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总成本/期数)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7)以旧换新的销售,视同购销两项业务处理
(8)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融资交易,在售后回购情况下,企业不能确认收入。若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应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并在回购时将此差额冲回。
例,2000年5月1日,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00元,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2000年9月30日购回,回购价为11000元(不含税),商品已发出,货款未收到.
i5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1700 [数额上等于售价+增值税]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000 [售价—商品成本]
ii由于回购价大于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1000/5,共5期,包括回购时)
借:财务费用 2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200
iii 9月30日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 8000 [仍为原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0 [按回购价算]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3000
贷:应付账款 12870
在未回购前,存在的“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核算.
2提供劳务收入
①实际发生成本时
借:有关劳务成本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
②确认收入(常用完工百分比法)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③结转成本(常用完工百分比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有关劳务成本科目
3让渡资产使用权(略)P196
4、建造合同
一.建造工程合同的定义、特征和分类
定义: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特征:①先有买方(客户),后有标底(资产)②资产的建设期长(跨年度)③所造资产体积大、造价高④建造合同不可取消。
分类:按工程价款确定方式分为固定造价合同(总价或单价固定)和成本加成合同。
二.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1.一般情况下,准则适用于单项建造合同.
2.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3.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三、合同收入
1.合同收入包括(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四、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应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3.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例如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
4.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3)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5.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
五、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如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和不可能收回的。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3.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六、帐务处理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预计合同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最后一会计年度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实际合同总成本-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1.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
发生间接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间接费用分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2.本年度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3.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确认和计量当年的收入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5.工程完工年度,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反映收入数]
贷:工程施工 [反映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两者之和为工程总价款]
说明:"工程施工”对于建筑、安装企业的,”生产成本”是对于飞机、船舶制造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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