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商事登记指南类型:个体工商户敬告:从2013年1月起,凡在我区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均按照印发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在深圳等市区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并调整营业执照部分内容的批复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商事登记。 本指南中的“商事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事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商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予以公示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是商事主体资格凭证,商事主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自由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但涉及专项许可经营项目的,商事主体
2、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须向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审批,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设立登记办理程序: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3.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工商部门申请取得,具体请参阅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从事一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可一并办理);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
3、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对无法提供上述房产证明的房屋,需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权属及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承诺书,书面承诺对使用场所的法定用途、使用功能以及安全要求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不提出拆迁补偿要求。将住宅
4、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5.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注:对商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申请的有关要求1、 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也可以登记具体经营项目。如从事金属家具制造,可申请为:“一般经营项目:制造业。”或“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金属家具。”许可经营项目,已经取得批准文件
5、、证件的,按照批准文件、证件核定的经营项目登记,如从事食品零售,可申请为“许可经营项目:零售预包装食品”。未取得批准文件、证件的,需在许可经营项目前加“筹办”,如,许可经营项目:筹办零售预包装食品。如从事食品零售同时从事咨询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申请应当如下表述:“一般经营项目:商务服务业。许可经营项目:筹办零售预包装食品。”2、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表述经营范围的,若该类别所包含的经营范围既有一般经营项目又有许可经营项目,申请时,归类为一般经营项目;若该类别所包含的经营范围全部属于许可项目,申请时应归类为许可经营项目。3、 经营范围跨多个行业的商事主体,其一般经营项目或许可经营项目
6、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该商事主体的主营行业。主营经营范围应当与商事主体名称中行业或经营特点保持一致。 变更登记敬告:从2013年1月起,我区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须按照印发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在深圳等市区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并调整营业执照部分内容的批复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对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有关规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自愿为原则适用商事主体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
7、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办理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根据具体的变更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l 改变字号名称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在工商部门申请取得,具体请参阅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l 改变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
8、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对无法提供上述房产证明的房屋,需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权属及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承诺书,书面承诺对使用场所的法定用途、使用功能以及安全要求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不提出拆迁补偿要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
9、房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l 改变经营范围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对:仅适用于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有关规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l 申请改变经营者的(仅限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且新经营者为其家庭成员的),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l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3.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副本;4.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10、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对商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申请的有关要求1、 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也可以登记具体经营项目。如从事金属家具制造,可申请为:“一般经营项目:制造业。”或“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金属家具。”许可经营项目,已经取得批准文件、证件的,按照批准文件、证件核定的经营项目登记,如从事食品零售,可申请为“许可经营项目:零售预包装食品”。未取得批准文件、证件的,需在
11、许可经营项目前加“筹办”,如,许可经营项目:筹办零售预包装食品。如从事食品零售同时从事咨询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申请应当如下表述:“一般经营项目:商务服务业。许可经营项目:筹办零售预包装食品。”2、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表述经营范围的,若该类别所包含的经营范围既有一般经营项目又有许可经营项目,申请时,归类为一般经营项目;若该类别所包含的经营范围全部属于许可项目,申请时应归类为许可经营项目。3、 经营范围跨多个行业的商事主体,其一般经营项目或许可经营项目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该商事主体的主营行业。主营经营范围应当与商事主体名称中行业或经营特点保持一致。 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
12、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办理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提交文件,申请注销登记 领取核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扣缴工商管理费的银行存折;3. 公安部门出具的收缴公章的证明;4.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5.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换发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因执照有效期到期或执照污损需换发营业执照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申请表(领取或到网站下
13、载);2. 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3.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换发执照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个体工商户停业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停业后可在六个月内申请复业,经原登记机关批准后领回营业执照继续经营。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停业申请表(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扣缴工商管理费的银行存折;3. 有关印章;4.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5.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停业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
14、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个体工商户复业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复业申请表(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办理停业时工商分局发给的停业通知书;3.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复业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营业执照遗失补对营业执照挂失,声明作废。办理程序:领取申请表格 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 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遗失补照应提交的文件: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补(增/减)营业执照申请表(领取或到网站下载);2. 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 就遗失的执照已经声明作废的相关证明;4.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补领执照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