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励制度()(制度编号:-1001)修订统计Ver #修订内容修订同意日期1.0会签统计起 草会 签 记 录批 准激励制度(修订版)第一章 目标第一条 作为企业除工资外,唯一激励体系。为愈加好地发挥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员工作主动性,提升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为企业季度及年度奖励基金分配制度。第二章 基础标准第三条 企业奖励基金设置,必需在效益管理前提下,经过对企业效益估计制订合理提取百分比,以企业制订年度利润目标为基础,当实际完成利润指标达成计提标准,方可实施奖励基金提取。第四条 企业奖励基金发放,必需建立在明确工作计划和完善绩效考评体制基础上,经过公开、公正工作绩效考评,
2、以年度或季度为单位,对部门或个人实施奖励基金发放。第三章 奖励基金类别第五条 企业部门分为三类:销售部门(企划市场部、营销中心)、技术部门(研发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和后台支撑部门(总经办、计划财务部)。第六条 企业奖励基金共分为董事会奖励基金、经营班子奖励基金、部门奖励基金三类。董事会奖励基金适用对象为董事会组员;经营班子适用对象为经营班子组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其它列入经营班子组员领导;部门奖励基金适用对象为三大类部门组员(含部门经理及职员)。第七条 另外,企业在尤其情况下,经董事会同意,可能设置专题奖励基金。专题奖励基金适用对象为:做出和企业价值观相符但未列入目标管理责任书有突出
3、贡献团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和标准另行制订。第四章 奖励基金提取措施第八条 企业以整体经营利润作为标,提取奖励基金。根据以下方法提取(提取区间上限包含在内,见表一),提取方法采取填水累进法; 当考评利润达成考评当期利润指标70%时,方可提取企业奖励基金; 当考评利润达成考评当期利润指标70%,但未超出考评当期利润指标100%时,按实际净利润30%提取企业奖励基金; 当考评利润达成考评当期利润指标100%,但未超出考评当期利润指标130%时,超额部分按实际超额利润35%提取奖励基金; 当考评利润达成考评当期利润指标130%但不超出200%,超额部分按实际超额利润40%提取奖励基金; 当考评利润达成考
4、评当期利润指标200%,超额部分按实际超额利润30%提取奖励基金;表一部门考评净利润(X)提取百分比利润指标70%X利润指标100% X *30%利润指标100%X利润指标130% 超额100%部分*35%利润指标130%X利润指标200%超额130%部分*40%利润指标 200%X超出200%部分*30%第九条 奖励基金以季度计划指标为考评依据,依据实际指标完成情况每三个月提取;每三个月计划指标由年度考评指标分解而得,每季末按累计季度指标核实提取。第十条 企业正常经营业务产生利润、资金运作产生利润、各项国家扶持基金所产生利润等等,均计入企业经营利润。第五章 绩效考评第十一条 企业年度奖励基金
5、必需经过考评才能发放,考评结果是奖励基金发放基础。第十二条 董事会组员考评,由股东会依据董事会任务完成情况考评。第十三条 总经理考评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依据总经理年初和董事长签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年度考评。第十四条 经营班子组员考评,由总经办依据经营班子组员年初签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报企业总经理审核同意,报董事会立案。第十五条 全部部门考评均由总经办依据各部门年初签署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年度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订过程为,在企业指导下,由部门分管领导指导部门经理确定,将责任书中非财务性指标内容明确、细化,且尽可能数字化;总经办对部门目标管理
6、责任书签署进行监督、跟踪和帮助,并将整理后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报总经理审核同意,董事会立案后,对实施情况进行立案、跟踪和考评。第十六条 销售部门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包含财务性指标和非财务性指标,财务性指标考评占比60%,非财务性指标考评占比40%。非财务性指标关键包含:1、若干关键工作,考评权重占30%;2、部门规范化建设和实施力情况,考评权重占5%;3、部门协作能力,考评权重占5%。第十七条 技术部门和后台支撑部门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包含财务性指标和非财务性指标,财务性指标关键指预算费用控制和非主营业务收益情况,考评权重占30%,非财务性指标考评权重占70%。非财务性指标关键包含:1、若干关键工作
7、,考评权重占50%;2、部门规范化建设和实施力情况,考评权重占10%;3、部门协作能力,支撑服务能力等考评权重占10%。各部门也可按各自工作重心设置不一样权重。第十八条 各部门经理、各级干部及职员考评,依据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分管领导牵头、结合总经办制订总体考评方法进行考评。第六章 奖励基金发放措施第十九条 企业奖励基金发放措施为:(一) 企业奖励基金20%作为董事会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企业董事会组员。(二) 企业奖励基金20%作为经营班子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班子组员。(三) 企业奖励基金60%作为部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企业三类部门干部和职员。第二十条 董事会奖励基金发放对象包含董事长、
8、董事、独立董事,由董事长在年初确定分配方案。经营班子奖励基金发放对象包含列入经营班子全体组员,由总经理在年初确定分配方案。部门奖励基金发放对象包含部门经理及部门职员,由总经理及分管领导在年初确定各部门分配权重,由部门经理确定职员考评和分配方案,标准上,部门经理个人奖励范围为该部门人均奖励36倍。第二十一条 年底,在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控制和降低人才流失率、规范化运作和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团体和个人,可向经营班子申报,经审批后可发放专题奖励基金。第七章 奖励基金管理第二十二条 企业各类奖励基金标准上均根据上述要求由总经办分类立案管理,由计划财务部在下季度第30天内依据考评情况进行计提,并按季度
9、通报相关分管领导和总经理、董事会。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考评期末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未能完成董事会下达基础经营目标,已提取奖励基金首先将用来填补基础经营目标,如有剩下方可实施奖励。第二十四条 企业各项奖励基金发放,和各机构和个人绩效考评情况直接挂钩,企业将依据考评结果,按百分比扣减其奖励金额直至停发。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职员由部门经理依据职员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制订具体激励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经营班子由总经理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制订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后实施。第二十六条 奖励基金发放产生相关税金,由个人自行负担。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激励制度由企业总经办负责修订和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附件:奖励基金提取发放步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