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一、 土地挂牌: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二、 摘牌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2、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交履约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揭牌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公布成交结果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出让合同(转用地性质的,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提供摘牌时准备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另加县政府批复一份.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出让成交确认书;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 摘牌时准备的资料复印件一套;2、 出让成交确认书;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5、 土地登记申请表(盖单位公章);6、 地籍条查表(盖单位公章);7、 土地使用权审核(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