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信息化工程采购申请说明表*
信息化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立项日期:年 月 日
工程配置清单及采购资金预算(原立项工程申报书表四)此次采购采购工程名称为XXXXXXX ,采购预算为XXXX万元, 详见附件“华中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招标、非招标)” 购置工程经费号*
序 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已申请 采购
此次采购 (勾选)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工程首次申请采购的由网信办填写工程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华中科技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
单位名称:申请日期: 年 月日备注:
采购工程名称
采购工程编号 (采购中心短写)
制造商(货物类)
口国产□进口(□免税□不免税)
采购预算
单价:(含币种)数量:总价:(含币种)
预算工程名称
经费代号
经费来源
□双一流经费□修购专项 □教学经费 □科研纵向□科研横向
□国重专项 口信息化建设经费 □其他经费:
□国防工程(该工程所属的质量体系范
围:)
采购负责人
移动
邮箱
采购经办人
采购需求
(按附件格式另附)
论证报告/立项编号
采购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 月日
科研工程负责人/单位审批意见(审批要求见备注②):
签名(单位公章):年 月 日
业务归口部门审批意见(审批要求见备注③):
签名(单位公章):年 月日
财务部门预算审才匕意见(预算在200万及以上的科研经费须审批,不含*♦专项及教育部拨付的科研专项经费):
签名(单位公聿):年 月日
采购与招标中心审核意见
科室负责人意见(采购方式、委托代理等):
签名:年 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年 月日
①本表仅用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申请,提交申请时,须另附《采购人承诺书》:
②采购用途为开展科研活动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申请只需科研工程负贲人审批(可不加盖公章),其他需 单位负贵人审批;③如属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化建设工程、工程工程等需另附论证报告或立项文件,家具采购工程需另附《家具 采购备案表》,如无相关文件那么需归口部门审批:
④如直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需另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事由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息化工程采购需求书参考格式
一、工程概况
(-)工程背景
根据XXXX(工程建设单位)向网信办申报并获审批通过立项的信息化项IT'xxxxxxxx” (M项编号XXXXXXX)建设要求,计划采购XXXXXXXXX。
(-)主要用途
(三)总体要求
二、主要标的
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单位
数量
是否为核心产品
1
2
3
服务:
工程:
序号
服务名称
说明
1
2
3
工程量清单(纸质版、excel)、招标控制价(纸质版、excel).主材清单(纸质版、 excel);工程设计工程须提供设计任务书。
三、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应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平安,或 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信息化建设工程还应包括运行维护、数据共享、平安审查和保密、等 级保护、分级保护等要求)
1 .(货物/服务名称1)(数量)
(1)功能要求:说明采购内容的主要功能要求
(2)应遵循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后续运营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要求(4)各项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2
3
说明:①重要性可用表示,“★”代表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 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那么表示属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供应商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 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 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 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2 .(货物/服务名称2) (数量)
(1)功能要求:说明采购内容的主要功能要求
(2)应遵循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后续运营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要求(4)各项指标要求: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2
3
信息系统开发工程需遵循以下技术路线:
系统开发语言:Java
系统运行环境:L i nu x
数据库系统:Oracle 11g及以上版本
支持主流浏览器:IE7-1K Firefox、Chrome% Safari。
信息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要求:
软件、信息系统开发工程如无特殊原因需无条件开放接口,维保期内免费与学校信息 门户(含微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学校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 集成和数据交换共享,具体如下:
(1)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要求。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统 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相关系统。系统不得自带师生用户信息的管理功能(修改个人信息、修 改密码等)。如果系统中有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所没有含有的用户信息(例如外聘人员、临时 人员、社会人员等)可建立该局部人员信息的管理功能和专用登录入口。
(2)与学校统一信息门户系统()对接要求。在统一信息门户系统上建 立单点登录链接(师生通过统•身份认证系统账号登录):为信息门户提供相关数据推送服 务或提供Web Services接口,以便师生登录统一信息门户后,可直接显示相关的统计数据。
(3)与学校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对接要求。直接面向师生的服 务流程原那么上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实现,跨部门的流程必须在网上办事大厅上实现,只涉及到 本部门审批的面向师生的流程可以在业务系统里实现,但必须为网上办事大厅的流程提供数 据共享、交换、或Web Services服务,接收网上办事大厅流程运行完成后的数据并存储在 本系统中,实现数据的统计查询。具备条件的,应和网上办事大厅在待办、评价等方面进行 深度集成。
(4)与学校移动门户——“华中大微校园”(微信企业号)对接要求。开发的面向师 生的移动端应用按照华中大微校园的UI规范和集成规范进行开发,并与华中大微校园集成, 不再开发独立的APP或建立微信服务号。
(5)与学校统一通讯平台对接要求。原那么上各业务系统不再建设短信、微信、邮件等 发送和接收通道,如果需要并经学校网信办同意,可调用学校的统一通讯平台,为用户发送 短信、微信、邮件等消息。
(6)与学校岗位角色系统对接要求。系统涉及的校级公共岗位角色数据必须从学校角 色岗位系统中同步获取;具有维护权限某类岗位角色的业务系统,必须将更新后的岗位角色 数据写回到学校角色岗位管理系统中。
(7)与学校待办中心系统(或网上办事大厅的待办模块)对接要求。业务系统中具有 事项处理功能的,必须通过调用学校待办中心系统的接口,将发给用户的待办信息发送到待 办中心,由师生.等用户在待办中心进行查看和点击处理(处理仍然在业务系统中),待办处 理完成后将信息或数据发送给待办中心,由待办中心将待办事项从待办列表中去除。具体实 现方式以学校待办中心的技术标准为准。业务系统本地认可保存待办功能。
(8)与学校智能问答平台对接要求。针对业务系统日程咨询的问题,为智能问答平台 提供相关的智能问答库,并随业务系统的升级不断优化,修正和补充。
(9)对接智能推荐平台对接要求。将系统中业务应用、运营管理、校内外资讯等涉及 师生口常工作学习的信息资源聚合到智能推荐平台,由其按个人特征实现“ T•人丁面”的智 能推荐效果。
(10)与其他业务系统对接要求。必须完成与 系统、系统、系统等'业务系统的对接,根据需要为上述业务系统提供接口服务或调用上述业务系统接口完 本钱业务系统的需要。
(11)按照教育部及学校信息标准建立数据库。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信息标准(代码标 准、数据标准)等设计数据库。
(12)与学校基础数据库的共享要求。按照学校基础数据库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华 中科技大学信息技化架构建设条例》(校信息化(2014) 1号)、《华中科技大学基础数据库 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方法》(校信息化(2016) 6号)等)、“一张表”、“一张图”工程等 要求,为学校基础数据库提供相关数据;系统从学校基础数据库通过中间库或接口调用的方 式获取所需的公共基础数据或其他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基础数据集其他业务数据库已有数 据不重复在本系统中采集;按照数据同步规范的技术要求,进行数据同步。为学校大数据分 析平台提供所有的本系统产生的相关数据。
(13)信息系统的UI开发要求。严格遵循“智慧华中大信息系统UI设计规范”(学校 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下载),应用页面开发遵照要求文档中的总体布局、首页、页面、入口、 列表、详情、筛选、上传、搜索、表单、弹出页、校历、日程、卡片等界面规范,以加强全 校信息系统界面风格的统一性、规范性。
(14)系统建设与运维要求。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暂 行方法》(校信息化(2017) 1号)规定的流程对系统进行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和维护 等。
四、商务要求
序号
指标项
重要性
指标要求
1
供货期/服务期/ 工期
时间或期限要求
(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 幅度小的服务工程,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 以提出不超过三年的服务期限,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
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也可以根据采购结果合 同一年一签)
2
质保期
包装和运输
4
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要求
所有硬件五年免费保修、所有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 级、 报修后4小时上门服务、丝小时内排除故 障。
(可参考以上表述提出本工程实际需求)
5
培训
提供不少于2天不少于10人的主要设备厂商(认证 的)工程师安装配置等实操培训课程,场地、交通等 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当。
(可参考以上表述提出本工程实际需求)
6
验收标准
按本采购要求完成,并满足验收条件(见下文)
7
付款条件(进度 和方式)
见下文
8
交货/服务/建设 地点
保险
其他
1.验收条件:
软件、信息系统开发工程,遵照《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 法》(校信息化【2017】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系统(网站)平安开发及维护规范》 完成系统开发工作。涵盖的范围为系统软件的定制开发、安装、调试和对整个软件系统的 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与培训等工作。
系统要通过代码审计及平安扫描等相关平安测试,上线进入试运行后不少于三个月,运 行良好。乙方需提供源代码供代码审计和平安扫描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源代码的,应 由开发单位委托具有**计量(CAM)认证和**合格评定国家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证 书等资质的第三方软件代码测评机构出具代码审计合格报告。
在开发过程中以及验收前,乙方需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实施计划及实施方案》
・ 《工程进度报告》
・ 《系统需求分析》
・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 《系统集成与开发详细设计》
・ 《系统详细设计方案》
・ 《应用程序设计说明书》
・ 《数据库详细设计说明书》
・ 《应用系统集成实施说明》
・ 《系统源代码》
・ 《信息系统部署及维护手册》
・ 《用户使用报告》
2 .质保期:
□软件、信息系统开发工程,乙方承诺的免费维保年限不得少于三年;□设备类免费维保时间建议五年或六年。
3 .付款方式:
设备或软件产品购置类: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货并通过初验后(设备外观、规格、型号、 配置、数量等符合合同要求,安装调试运行正常),支付合同总额的60%;设备上线运行并 通过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的终验,满足合同要求的所有功能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自 验收通过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不小于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维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 额的2%o
信息系统和软件开发类:合同签订后,信息系统或软件初验通过正式上线运行后,甲方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 (根据情况,可要求低于60Q;正常运行三个月后由网信办组织 终审验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班自验收通过之口起,软件免费维护期满后支 付合同剩余金额(例如10%)。
4 .交货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5 .软件、信息系统开发工程保密要求: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双方都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 露。
•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内容。
• 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工程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
情报和资料。
• 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 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戈人报表、复印件等)。
涉密人员范围:双方参与并知悉工程的所有工作人员。
泄密责任:任何•方违反保密约定,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 (百分之十)的违约 金,缺乏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9)信息系统开发工程特殊要求:
乙方须无条件提供源代码。信息系统开发工程的知识产权原那么上应属华中科技大学所 有,特殊情况双方共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特定资格要求:
(1)……(2)……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口否
(说明: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 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工程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 强制性标准等。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异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供应商资格条件应当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预留份额等采购政策要求设定,不 得将供应商规模条件和生产厂家授权(进口货物除外)等其他条件作为资格条件,根据采 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 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 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
3 .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 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 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 六、须实现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
本工程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兴旺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 开展、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工程为: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口预留该局部采购工程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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