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
106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 ]36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办造字[ ]92号)和《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林造字[ ]13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统一和明确普查的技术标准,使我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质量,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1普查范围
全省范围内森林、荒漠和湿地三大生态系统的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观赏(名木古树)和四旁绿化树木以及木本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等。
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重点湿地、重点工程区、重点旅游观光景区(点)、沿交通干线的生态敏感区域、毗邻疫区的高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水源涵养林地,以及花卉苗木栽培引种品种多、数量大、商品经营活跃的地区。
2普查对象和内容
2.1普查对象
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普查对象包括:
2.1.1危险性种类
国家林业局 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14种)、《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192种)、国家林业局 第6号公告新增列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椰子织蛾和松树蜂)。
2.1.2常发性种类
以来全国有发生、危害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506种)(见附件1)。
2.1.3造成危害的种类
在本地区已造成危害但尚未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即原本属于本土有害生物,以前未造成危害且尚未记录,但近年来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
2.1.4新传入的种类
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2.1.5本省需要关注的种类
我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如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杨树花叶病毒、桉树枝瘿姬小蜂、加拿大一枝黄花等;钻蛀性害虫,如松瘤象、小蠹、杉天牛等;林农关注的苗木和经济林病虫害。
2.2普查内容
每种普查对象包括以下内容。
2.2.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以来我省有发生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规范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参见附件1,其中,病原微生物和有害昆虫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分别参照《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林木病害》(GB/T 15161—1994)和《森林植物害虫分类与代码》(GB/T 15775— )。
2.2.2寄主植物
受有害生物危害的植物种类(含转主寄主植物)。
规范的中文名称和拉丁学名参照《中国植物分类与代码》(GB/T 14467—1993)。寄主植物种类多于20种的,按照不同科、属,至少列出主要的20种。
2.2.3危害部位
指寄主植物被有害生物危害的干部、枝梢部、叶(花、芽)部、根部、种实等。
2.2.4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
分布范围指某种林业有害生物分布的区域。
发生范围指某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区域。
对于14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以及 以来发现的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均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
2.2.5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发生面积指林业有害生物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标准的面积。其中,发生程度分“轻、中、重”3个等级,具体参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 )(附件2),没有列入该标准的参见附件3。
成灾面积指林业有害生物达到成灾标准的面积。成灾标准参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 ]26号)(附件4)。
2.2.6传入地和发现时间
对于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全省 以来发现的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3调查方法
3.1基本思路
普查采取以地面人工传统调查方法为主,并辅以诱虫灯和引诱剂调查。积极应用卫星导航、定位等GIS技术。
3.2基本方法
3.2.1前期准备工作
3.2.1.1查询和收集有关资料
查询和收集当地林业资源情况:最新林业资源分布图,有林地面积、各树种面积及分布情况等有关资料;本县(市、区)花卉、苗木、种实、果品、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等有关资料。
查询和收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等情况: 森林病虫普查资料、当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资料、近 森林病虫害管理信息系统年报记录的档案资料、工作总结、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另外还要了解当地历史、地理、自然和经济情况。
3.2.1.2准备普查工具
各地要及时购置和准备好普查工具,主要包括野外调查工具(地形图、调查表、测报工具箱、望远镜、单反照相机、高枝剪、手摇钻、喷漆料、柴刀等)、采集工具(捕鼠器、捕虫网、镊子、扩大镜、小毛笔、毒瓶、吸水纸、高枝剪、小刀、小锯、小铲、纸袋、小玻瓶、采集标签和记录本等)、室内标本鉴定、制作工具(显微镜、双筒解剖镜、活虫采集盒、指型管、标本夹、标本箱、标本柜等)。
3.2.2踏查
踏查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为导向,经过发现危害来追溯林业有害生物是本次普查的特点和重点。踏查首先是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状况,进而初步确定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
3.2.2.1踏查时间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踏查应选择在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进行。
3.2.2.2踏查强度
踏查区域要涵盖普查范围的所有类型。根据不同林业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发生发育特点,在其发生期及时开展踏查,记录其发育周期和发生危害过程,确保完整观测。
3.2.2.3踏查方法
踏查准备:踏查前,有目的的访问或咨询当地林业技术员、护林员,查阅当地林检部门的有害生物发生档案,了解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和发生情况,为设计踏查路线做好充分准备。
踏查路线:根据当地主要森林类型、地形地貌以及铁路、公路、林间防火道、林班线等设计踏查路线。重点调查铁路、公路、建设工地等人流物流频繁地区,特别是新近架设通信电缆和电力线附近的林地;受人为干扰严重,生物多样性差,生态环境状况不良的林地和受火灾、雨雪冰冻、干旱、洪水等突发性灾害干扰后的林地;历史上林业有害生物频发的林地。
每条踏查路线发现的全部有害生物填入《踏查记录表》(附表1)。
3.2.3标准地调查
对于本地区未记录或未监测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应设立标准地详细调查其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对于已知或已监测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用当年的测报数据,在本次普查中可不设立标准地调查。
标准地设置标准:人工林标准地累计面积原则上不应少于有害生物寄主面积的3‰;天然林不少于0.2‰;种苗繁育基地不少于栽培面积(数量)的5%。同一类型的标准地应尽可能有3次以上的重复。检疫性有害生物设置标准参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总则》(GB/T 23617— )。
每个标准地的调查结果填入《标准地调查记录表》(附表2)。
3.2.3.1林木病害调查
a叶部、枝梢、果实病害调查
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30株,每块标准地随机调查30株以上。以枝梢、叶片、果实为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枝梢、叶片、果实,统计枝梢、叶片、果实的感病率。
b干部、根部病害调查
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30株,每块标准地随机调查30株以上。对于树木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地上部分又没有明显症状的,应挖开根部进行调查。在标准地上,一般以植株为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健康、感病和死亡的植株数量,计算感病率。
c危害程度分级
林木病害的发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对于植株感病轻重差异较大的,用感病指数表示。
3.2.3.2林木害虫调查
a食叶、枝梢害虫调查
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30株,在每块标准地内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30株以上,统计每株树上害虫数量,或目测叶部害虫危害树冠、枝梢的严重程度。
b蛀干害虫调查
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标准地内寄主植物至少30株,在每块标准地内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30株以上,统计每株树上害虫数量,或目测蛀干害虫危害树木的严重程度。
c种实害虫调查
种实害虫调查主要在种子园、母树林和其它采种林分进行。一般750亩以下设1块标准地,750亩以上每增加150亩增设1块。每块标准地面积为1亩,按对角线抽样法抽查5株以上,每样株在树冠上、中、下不同部位采种实10~100个,解剖调查被害率。
d地下害虫调查
地下害虫调查采用挖土坑法。同一类型林地设1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每块标准地土坑总数不少于3个。土坑大小一般为1米×1米(或0.5米×0.5米),深度到无害虫为止。
3.2.3.3林业有害植物调查
每块标准地面积3亩左右。对于侵占林地的有害植物,调查其盖度;对于藤本攀援类有害植物,调查其盖度或受害株率。
3.2.3.4林业鼠(兔)害调查
a林木受害情况调查
按不同的立地条件、林型,选择被害株率超过3%(沙鼠类达到10%)的小班地块,设置标准地(面积为15亩)并沿对角线随机选取100株进行被害株数和死亡株数调查,计算受害率。
b鼠(兔)密度调查
害鼠(鼠兔):地下害鼠密度调查一般采用土丘系数法或切洞堵洞法,地上类鼠密度调查一般采用百夹日调查法,具体参照《森林害鼠(鼠兔)监测预报办法(试行)》(造防函[ ]13号)。
害兔:种群密度调查采用目测法(样带法)或丝套法,具体参照《林业兔害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林造发[ ]38号)。
根据害鼠(兔)捕获率和林木受害情况统计害鼠(兔)发生程度,当两种统计方法的结果出现差异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3.2.4辅助调查
适用于趋光性强和对引诱剂敏感的林业害虫调查。该调查方法不能取代标准地调查,可作为踏查的补充以及采集害虫标本的手段之一。辅助调查的结果填入《诱虫灯(引诱剂)调查记录表》(附表3)。
3.2.4.1诱虫灯调查
诱虫灯调查能够用来确定优势种类。诱虫灯相关标准应符合《植物保护机械 虫情测报灯》(GB/T 24689.1— )和《植物保护机械 频振式杀虫灯》(GB/T 24689.2— )。诱虫灯的布设、开灯时间以及诱捕时段和昆虫收集等具体方法参见《诱虫灯林间使用技术规范》(LY/T 1915— )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2.4.2引诱剂调查
引诱剂调查可作为排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是否传入的主要调查手段。根据引诱剂引诱害虫的有效距离在林间挂放诱捕器(诱捕剂),并在引诱剂的有效期内进行诱捕害虫数量调查。具体使用方法可参见相关标准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2.5生产和经营场所调查
适用于危害种实、果品、花卉、苗木、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的有害生物调查。
3.2.5.1木材有害生物调查
对于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采用随机抽样法或机械抽样法抽取样品。抽样比例与数量:数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含原木、椽材、板材、方材、木质包装材),抽取数量不少于木材总量的5‰。数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抽取数量不少于木材总量的1%。总量不足5立方米的应全部调查。调查时,还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来自松材线虫病等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疫区的疫木,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全部调查。调查结果填入《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附表4)。
3.2.5.2种实、果品、花卉有害生物调查
对于种实、果品、花卉的生产和经营场所(如种实库、果品库、花卉交易市场),采用随机抽样法或机械抽样法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为货物总量的0.5%~5.0%。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全部调查。调查结果填入《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附表4)。
3.2.5.3苗圃(花圃)有害生物调查
在每个苗圃(花圃)的对角线上(或按照棋盘式)设置若干个样方(靠近圃地边缘的样方应距离边缘2~3米)。样方累计面积不少于栽培面积的5%。样方大小根据苗木种类和苗龄而定。针叶树播种苗一般0.1~0.5平方米,或以1~2米长播种行作为一个样方;阔叶树苗的样方应在1平方米以上,每个样方上的苗木应在100株以上。按对角线抽样法(或棋盘式)抽取样株(针叶树播种苗300株以上、阔叶树苗100株以上)进行调查。对于大苗或绿化苗,可适当扩大样方面积与抽样比例。调查结果填入《苗圃(花圃)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附表5)。
3.2.6专项调查
3.2.6.1古树名木调查
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古树和名木进行病虫害调查,经过调查掌握病虫害种类和危害程度,结合树龄、生长势等情况,评估其健康程度,为古树名木提供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详见附件6)
3.2.6.2自然保护区微生物、昆虫资源调查
省级组织专门的调查队伍,选择修水县五梅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微生物与昆虫资源的调查。经过调查,掌握整个保护区内的微生物与昆虫资源,获得相应的名录及考察报告,更新省局展示馆标本,充实标本库,锻炼队伍,培训人才。(详见附件7)
4标本采集、制作、鉴定和影像拍摄
4.1标本采集
4.1.1昆虫标本
本次普查要采集各类林业有害生物标本,特别是成套的生活史标本。对新发现的害虫标本,放入装有纯酒精、福尔马林等昆虫标本专用保存液的容器中,密封后放在冰箱冷藏保存,为后续分子生物学鉴定做好储备。同一种标本至少采集4套(国家、省、市、县各保存1套)。对采集的标本进行分类,同时做好采集记录。
4.1.2病害标本
采集的病害标本要有完整的寄主植物受害部位,对转主寄生的,要准确采集转主植物及转移寄生症状,确保有害生物标本的完整性。同时做好采集记录。
4.1.3 标本标签编号
标本标签编号原则如下:
(1)采集标本记录由采集人员填写,同时写上编号、采集时间、地点、寄主植物、采集人姓名,放入存放容器,将标签系上,同时在记载表上登记。
(2)标本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是所在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7~9位为采集地点所在乡镇行政区代码,最后4位数是标本的流水编号。
(3)调查地点填写到林业小班或具体地点。
(4)植物名称要求填写该植物的通用中文名。
(5)同一采集时间、地点、寄主植物、采集人姓名,采集同一种有害生物,不论数量多少,为同一编号。
4.2标本制作
所采集的昆虫标本应及时制作,掌握好最佳的制作时机,一般在毒死后立即做标本为最佳时刻,同时注意制作方法,不同种类、同一种类不同虫态制作标本时应注意采用不同的方法。病害标本应及时地压制或浸渍保存,压制或浸渍的标本尽可能保持其原有性状,微小的标本能够制成玻片,如双层玻片、凹穴玻片或用其它小玻管小袋收藏。
4.3标本鉴定
在标本的采集、制作的同时,要进行标本的鉴定。
标本鉴定采用传统形态学方法和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对于野外采集的标本,根据形态特征或利用分子生物学方法进行鉴定;对于尚不具备明显特征的幼虫、蛹或病原微生物等,可经过饲养或实验室培养获得鉴定特征后进行种类鉴定。
对无法确定的有害生物种类或者寄主植物种类,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送至省普查办公室进行鉴定,或经过国家网络森林医院平台(.org )进行咨询鉴定。省级不能鉴定的有害生物种类,再按相关技术要求送至国家林业局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4.4影像拍摄
影像资料采用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拍摄。数码相机具备微距功能,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像素在1000万以上;数码摄像统一采用PAL制式。影像作品要特征突出、图像清晰、色彩正确、景别别致。
拍摄林业有害生物的有关生物学、形态学以及危害状影像,即有特写、为害状、林地背景等全面的信息。拍摄特写建议使用微距功能(或附加近摄镜片、更换微距镜头)。
每次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导出保存影像,并对影像进行命名。命名格式为:“有害生物名称(虫害要求注明虫态)-寄主植物-采集省县乡-年月日-拍摄人”。示例:例如 9月1日在江西省南昌县桃花镇采集的马尾松毛虫,编号为:马尾松毛虫(幼虫)-马尾松-江西南昌县桃花镇- 0901-张三。
5内业整理
5.1标本和影像整理
对野外采集制作好的标本要入库保存,入库时进行超低温冷冻或药物熏蒸处理,定期检查,控制温湿度,注意避光防尘、防虫、防霉和防鼠等。当地无法长期保存的,由省普查办公室统一保存。
对野外拍摄的影像资料按有害生物种类单独建立文件夹(若为虫害,文件夹内再区分雌成虫、雄成虫、幼虫、蛹、卵、危害状等文件夹进行归类),并整理保存。
5.2数据整理
县级林检站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统计汇总普查数据。市级林检局(站)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统计汇总普查数据。
a附表6汇总的有害生物种类为县级行政区内(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除外)普查发现的所有种类。
b附表7汇总的有害生物种类为市级行政区内(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除外)普查发现的所有种类。
c附表8汇总的有害生物种类为县级行政区内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中普查发现的所有种类。
d附表9汇总的有害生物种类为市级行政区内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中普查发现的所有种类。
e附表10汇总的是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者省级行政区外(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除外)传入的有害生物种类(县级填)。
f附表11汇总的是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者省级行政区外(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除外)传入的有害生物种类(市级填)。
g附表12汇总的是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者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在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中发现的有害生物种类(县级填)。
h附表13汇总的是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者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在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中发现的有害生物种类(市级填)。
i附表6-13有害生物种类编排顺序按《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对象名单》(附件1),名单中没有的种类,按照纲、目、科分类单元就近插入。
5.3风险评估
5.3.1常年为害面积大的种类
近十年全省年发生面积10万亩以上的病虫害,如松树病虫害(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松墨天牛、萧氏松茎象、松针褐斑病等)、杉树病虫害(杉木炭疽病、黑翅土白蚁等)、杨树病虫害(云斑白条天牛、桑天牛、星天牛、杨扇舟蛾、杨小舟蛾等)、经济林病虫害(黄脊竹蝗、油茶炭疽病、油茶煤污病、油茶软腐病、黑跗眼天牛、油茶象等)。
5.3.2 部分年度为害面积较大的种类
近十年发生面积在5--10万亩的马尾松赤枯病、一字竹象、杉梢小卷蛾、松梢螟、松茸毒蛾、松叶蜂、刚竹毒蛾等。
5.3.3 入侵为害的种类
以来从国(境)外或外省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如松材线虫病、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桉树枝瘿姬小蜂等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参见附件5。
6普查材料报送
6.1报送方式
实行逐级上报的方式,由县级上报至市级,市级上报至省级汇总,最后上报至国家。
6.2报送内容
6.2.1标本、影像资料
所有的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和影像资料,每种至少2套上交至省普查办公室。
6.2.2汇总统计表
汇总表包括:《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附表6、7)、《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附表8、9)、《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附表10、11)、《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附表12、13)。
6.2.3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a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普查的组织形式、保障措施、主要做法、问题和建议等。
b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地的森林资源概况(使用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普查范围与对象、普查技术方法(新技术应用情况)、普查结果以及重要发现,对重要的普查种类进行风险性分析和评估,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等。
7普查预期成果
7.1市、县级成果
(1)完成本级行政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报告。
(2)建立和充实本级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室(包括影像资料)。
(3)完成风险评估报告。
(4)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重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包括辖区内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以及本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分布情况图。
7.2省级成果
(1)完成《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
(2)完成《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报告》。
(3)完成《江西省重要林业有害生物风险评估》。
(4)丰富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包括统计和影像数据)。
(5)编制出版《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汇编》。
(6)编制出版《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图册》。
附表1
踏查记录表
县名称: 县代码: 乡镇名称: 乡镇代码: 村(工区)名称:
踏查路线编号: 调查面积(亩): 小班数量(个): 经度: 纬度: 海拔(米):
踏查点序号
小班号
细班号
林分组成
有害生物种类
寄主植物
危害部位
是否需要设置标准地
标准地编号
备注
□
□
□
□
□
□
□
□
□
调查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按踏查路线填写,每一踏查路线填写一张表,踏查点是踏查线路上的一个调查点。
2. 县名称和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规定的内容填写。乡镇名称和代码,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 )执行。
3. 经度:格式为EDDD°FF′MM.M″,其中“E”为“东经”的缩写,D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纬度:格式为NDD°FF′MM.M″,其中“N”为“北纬”的缩写,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海拔:数据格式为保留1位小数的实数,单位为米(m)。
4.“林分组成”填写此林分的主要树种组成;“有害生物种类”填写在此踏查点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只填中文名,每种填一栏,若未发现有害生物,填“无”;“寄主植物”填写植物的中文名称,寄主植物多时,可加附页;“危害部位”填写“干部、枝梢部、叶部、根部、种实”等;需要设置标准地调查的,在“ □ ”里打√,并记录标准地编号。
5. 若为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在备注一栏填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附表2
标准地调查记录表
县名称 : 县代码 :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村(工区)名称:
标准地编号: 标准地所在小班: 标准地面积(亩): 代表面积(亩):
经度 : 纬度 : 海拔:
有害生物种类
寄主植物
危害部位
发生(危害)程度
是否成灾
备注
轻度以下
轻
中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为每一标准地详查所发现的所有林业有害生物记录表。标准地编号和踏查记录表中的标准地编号一致。
2. 县名称和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规定的内容填写;乡镇名称和代码,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 )执行。
3、代表面积是指与标准地病虫发生相同的各小班面积之和。
4. 经度:格式为EDDD°FF′MM.M″,其中“E”为“东经”的缩写,D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纬度:格式为NDD°FF′MM.M″,其中“N”为“北纬”的缩写,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海拔:数据格式为保留1位小数的实数,单位为米(m)。
5.“有害生物种类”填写在此标准地调查的所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只填中文名,每种填一栏;“寄主植物”填写植物的中文名称,植物种类多时,可加附页;“危害部位”填写“干部、枝梢部、叶部、根部、种实”等;发生(危害)程度只填一种,在相应级别下的“□”里打√,若成灾,在是否成灾一栏 “□”里打√。
6. 若为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在备注一栏填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附表3 诱虫灯(引诱剂)调查记录表
县名称 : 县代码 :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村(工区)名称 :
诱虫灯(引诱剂)所在小班(林班): 林分类型 : 林分面积 : 主要树种 :
经度 : 纬度 : 海拔 :
昆虫名称
诱虫数量(头)
备注
合计
雌
雄
调查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为每一诱虫灯(引诱剂)所诱捕的所有昆虫记录表。该表统计周围林分的虫情,在主要有害生物每1代发生危害时调查1次,每诱虫灯(引诱剂)只填一张表。
2. 县名称和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规定的内容填写;乡镇名称和代码,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 )执行。
3. 经度:格式为EDDD°FF′MM.M″,其中“E”为“东经”的缩写,D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纬度:格式为NDD°FF′MM.M″,其中“N”为“北纬”的缩写,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海拔:数据格式为保留1位小数的实数,单位为米(m)。
4. 备注一栏记载天气、灯具、引诱剂变动等异常情况。
附表4 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
县名称 : 县代码 :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村(工区)名称 :
场所名称 : 库存(m3、件、张、kg、株等): 抽样数量(m3、件、张、kg、株等):
经度 : 纬度 : 海拔 :
有害生物种类
寄主植物
寄主类型
危害数量
(m3、件、张、kg、株等)
代表数量
(m3、件、张、kg、株等)
发生(危害)程度
备注
轻度以下
轻
中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为每一种实、果品、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调查发现的所有有害生物记录表。
2. 县名称和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规定的内容填写;乡镇名称和代码,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 )执行。
3. 经度:格式为EDDD°FF′MM.M″,其中“E”为“东经”的缩写,D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纬度:格式为NDD°FF′MM.M″,其中“N”为“北纬”的缩写,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海拔:数据格式为保留1位小数的实数,单位为米(m)。
4.“有害生物种类”填写在此场所调查的所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只填中文名,每种填一栏;“寄主植物”填写植物的中文名称,植物种类多时,可加附页;“寄主类型”填写种实、果品、花卉、原木、板材、方材或电缆盘等木质包装材料;“危害数量”为抽查所发现危害的数量,“代表数量”等于危害数量除以抽样比例;“发生(危害)程度”只填一种,在相应级别下的“□”里打√。
5. 若为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在备注一栏填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附表5 苗圃(花圃)有害生物调查记录表
县名称 : 县代码 :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村(工区)名称 :
场所名称 : 面积(亩):
经度 : 纬度 : 海拔 :
有害生物种类
寄主植物
危害部位
被害株率
发生(危害)程度
是否成灾
备注
轻度以下
轻
中
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此表为每一苗圃(花圃)调查发现的所有有害生物记录表。
2. 县名称和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规定的内容填写;乡镇名称和代码,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 )执行。
3. 经度:格式为EDDD°FF′MM.M″,其中“E”为“东经”的缩写,D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纬度:格式为NDD°FF′MM.M″,其中“N”为“北纬”的缩写,DD为度,FF为分,MM.M为秒;海拔:数据格式为保留1位小数的实数,单位为米(m)。
4.“有害生物种类”填写在此场所调查的所有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可只填中文名,每种填一栏;“寄主植物”填写植物的中文名称,植物种类多时,可加附页;“危害部位”填写“干部、枝梢部、叶部、根部、种实”等;“发生(危害)程度”只填一种,在相应级别下的“□”里打√。
5. 若为 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本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在备注一栏填入其传入地、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等。
附表6(县级填)
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表
有害生物种类
拉丁学名
寄主植物
危害部位
分布范围
发生范围
发生面积(万亩)
成灾面积
备注
乡镇名
村名
乡镇名
村名
轻
中
重
合计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乡镇
**村、**村
汇总人: 审核人: 汇总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本表为本县级行政区内(种实、果品、花卉、木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