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AEPC/FK01.G37-2011
xx工业园动力站项目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控制办法
2011-03-18发布 2011-04-01实施
xx工业园动力站项目部质量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防水施工质量控制 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技术交底记录格式 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查表格式 8
前 言
本标准依据Q/AEPC.G06-5《施工过程和运行控制程序》、Q/AEPC.G11-2《检验和试验程序》
编制,
本标准参照GB/T 1.1-2009《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xx工业园动力站项目部质量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本标准审核人:xx
本标准批准人:xx
III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控制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材、涂膜防水屋面工程从原材料进货、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屋面防水工程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职责
3.1 项目部
3.1.1 合同科
3.1.1.1 组织防水施工的招投标工作。
3.1.1.2 选择专业防水施工队伍,审查防水资质。
3.1.2 工程部
3.1.2.1 组织建筑专业科做好防水原材料的选用。
3.1.2.2 负责对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审查。
3.1.2.3 组织建筑科做好屋面防水施工前的条件确认工作、施工中的过程控制工作。
3.1.3 质量部
组织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参加施工过程质量监督。
3.2 建筑科、建筑工程处
3.2.1 专业生产调度
确定防水施工的旁站监督人员,必要时亲自参加防水施工的监督检查。
3.2.2 旁站监督人员
对防水施工的准备、施工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于防水细部处理进行旁站监督。旁站监督人员一般由单项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等组成。
3.2.3 单项技术员
3.2.3.1 在作业指导书中编制防水施工措施,对重要工程必要时编制防水作业指导书。
3.2.3.2 负责填写、申报防水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审查表。
3.2.3.3 负责防水施工项目的详细工序技术交底,并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3.2.3.4 负责指导、检查防水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
3.2.3.5 参加防水施工过程监督。
3.2.4 施工员
3.2.4.1 负责屋面防水找平层施工前的结构工程质量确认。
3.2.4.2 参加防水施工技术交底,掌握交底内容。
3.2.4.3 负责监督防水施工措施执行情况,对防水节点、细部处理进行旁站监督。
3.2.5 防水作业人员
3.2.5.1 施工前接受技术交底。
3.2.5.2 执行防水施工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操作规程,完成防水工程的施工任务。
4 防水施工质量控制
4.1 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确定
工程开工前由建筑专业科提出设计防水材料技术要求,由合同科组织防水招投标,审核防水施工队伍资质,确定合格的防水施工队伍。
4.2 屋面防水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
4.2.1 工程开工前由单项技术员编制屋面防水施工措施,对重要工程编制屋面工程防水作业指导书。指导书中编制屋面防水施工质量通病防范措施,尤其对施工图中设计防水层各层作法及各细部构造、相关技术要求,要对各防水节点细部统筹考虑;节点处理、防水细部处理要符合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对于节点及细部处理设置旁站点,基层、各层防水层设置停工待检点。
4.2.2 屋面防水施工作业前,单项技术员进行作业指导书交底和详细的工序交底,内容包括对施工部位、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构造层次、节点设防方法、增强部位及做法、工程质量标准、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防水质量通病防范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等;主要防水操作人员全部接受交底,明确掌握细部、节点及作业注意事项等。技术交底记录见附录A。
4.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表的编制、审批
单项技术员负责收集防水工操作证,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表,审查表由专业主任工程师审核,工程科批准。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表(见附录B)。
4.4 原材料供应及要求
4.4.1 原材料到达现场后,物资科收集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防水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样品封存,一般可送样至省(市)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原材料合格后才准许施工。
4.4.2 原材料的抽检按照GB 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附录的规定进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4.5 原材料贮运保管要求
防水材料及配套的胶粘剂、基层处理剂、密封材料应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室内、避免雨淋、日晒和受潮。严禁接近火源和热源,避免与化学介质及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接触。胶粘剂和基层处理剂应用密封桶包装。贮存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5℃。卷材宜直堆放,其高度不宜超过两层,并不得倾斜或横压,短途运输平放不得超过4层。
4.6 屋面防水施工质量控制
4.6.1 基层要求
4.6.1.1 对结构层进行检查验收,对出现的结构裂缝、出屋面管道、吊顶吊杆部位、安装膨胀螺栓安装等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对发现的裂缝部位凿成“V”形,并用“堵漏宝”等防水材料进行封堵,对出屋面管道、吊顶吊杆部位、安装膨胀螺栓安装等部位进行仔细检查,并对可能产生屋面渗水的部位先用防水涂料进行处理,确认无问题后进行找平层的施工。对预制板屋面,屋面板吊装时板缝的留设应尽量均匀,板端焊接质量要保证,板缝用细石混凝土(掺微膨胀剂)进行灌浆。灌缝前要对整个屋面板吊装进行验收。当板缝宽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灌缝深度要求离板面有2~3cm,灌缝时应必须将混凝土捣实,并及时养护。板缝处2~3cm深度凹槽用防水嵌缝材料嵌填密实。
4.6.1.2 对找平层进行检查验收,当出现局部凹凸不平、起砂起皮、裂缝以及预埋不稳等缺陷时,按表1所述方法进行修补处理:
表1 找平层缺陷的修补方法
缺陷种类
修补方法
凹凸不平
铲除凸起部位,低凹处用1:2.5水泥砂浆掺10%~15%107胶补抹,较浅时可用素水泥掺胶涂刷;对沥青砂浆找平层可用沥青胶结材料或沥青砂浆填补
起砂、起皮
起皮处将表面清除,用水泥素浆掺胶涂刷一层,并抹平压光
裂缝
当裂缝宽度<0.5mm时,可用密封材料刮封,上铺隔离条;当裂缝宽度>0.5mm时,沿缝凿成V形槽(20×15~20mm),清扫干净后嵌填密封材料,再作100mm宽防水涂料层
预埋件固定不稳
凿开重新灌注掺107胶或膨胀剂的细石砼,四周作好坡度
4.6.1.3 屋面施工应按施工工序进行检验,基层表面必须平整、坚实、干燥、清洁,且不得有起砂、开裂和空鼓等缺陷。
4.6.1.4 屋面防水层的基层必须施工完毕,经养护、干燥,且坡度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有积水现象。
4.6.1.5 防水层施工前,突出屋面的管根、预埋件、楼板吊环、拖拉绳、吊架固定构造处等,应做好基层处理;阴阳角、女儿墙、通气窗(孔)根、天窗、伸缩缝、变形缝、设备基础根部、孔洞护沿根部等处,应做成圆弧或钝角。
4.6.2 铺贴附加层要求
卷材、涂膜防水屋面,在女儿墙、檐沟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根、管道根、设备基础、孔洞护沿根与屋面的交接处及檐口、天沟、斜沟、雨水口、屋脊等部位,按设计要求先做卷材附加层或胎体增强材料。
4.6.3 防水层施工要求
4.6.3.1 铺贴卷材:热熔卷材可采用满粘法或条粘法铺贴。根据铺设时卷材是展开铺设还是不展开铺设又可分为滚铺法及展铺法。铺贴时卷材的层数、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多层铺设时接缝应错开。
4.6.3.2 铺贴方向: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坡度在3%~15%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于屋脊铺贴;当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振动,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于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和合成高分子卷材可平行或垂直于屋脊铺贴。
4.6.3.3 铺贴顺序:高低跨连体屋面,应先铺高跨后铺低跨,先远后近铺贴,铺贴应从最低标高处开始往高标高的方向滚铺;大面积屋面施工时,根据面积大小、屋面形状、施工工艺顺序、人员数量等因素划分流水施工段,施工段的界线宜设在屋脊、天沟、变形缝处。
4.6.3.4 铺贴各层卷材搭接宽度见表2:
表2 卷材搭接宽度(mm)
卷材种类
铺贴方法
短边搭接
长边搭接
满粘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满粘法
空铺、点粘、条粘法
沥青防水卷材
100
150
70
10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100
80
10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胶粘剂
80
100
80
100
胶粘带
50
60
50
60
单缝焊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小于25
双缝焊
80,有效焊接宽度10×2+空腔宽
无论采用条粘或空铺方法中的其中任何一种,在距屋面周边800mm内的防水层采用满粘,保证防水层四周与基层粘结牢固;卷材与卷材间采用满粘,保证搭接严密。
4.6.3.5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露底,不堆积;
b)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粘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c) 铺贴的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
d)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
e) 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4.6.3.6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注意:
a)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泪盈眶或烧穿卷材;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严禁用热熔法施工;
b)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c) 卷材接缝部位必须溢出热熔改性沥青胶;
d)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
e) 自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贴卷材前基层表面 应均匀涂刷基层处理剂,干燥后应及时铺贴卷材;
2) 铺贴卷材时,应将自粘胶底面的隔离纸全部撕净;
3) 卷材下面的空气应辊压粘结牢固;
4) 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搭接部位宜采用热风加热,随即粘贴牢固。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mm。
4.6.3.7 卷材热风焊接施工符合下列规定:
a) 焊接前卷材的铺设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
b) 卷材的焊接面应清扫干净,无水滴、油污及附着物;
c) 焊接时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d) 控制热加热温度和时间 ,焊接处不得有漏焊、跳焊、焊焦或焊接不牢现象;
e) 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
4.6.3.8 沥青玛帝脂的配制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配制沥青玛帝脂的配合比应视使用条件、坡度和当地历年极端最高气温,并根据所用的材料经试验确定;施工中应按确定的配合比严格配料,每工作班应检查软化点和柔韧性;
b) 热沥青玛帝脂的熬制温度应不高于240℃,使用温度不低于190℃;
c) 冷沥青玛帝脂使用时应搅匀,稠度太大时可加少量溶剂稀释搅匀;
d) 沥青玛帝脂应涂刷均匀,不得过厚或堆积;
e) 粘结层厚度:热沥青玛帝脂厚度宜为1~1.5mm,冷玛帝脂厚度宜为0.5~1mm;
f) 面层厚度:热沥青玛帝脂厚度宜为2~3mm,冷玛帝脂厚度宜为1~1.5mm。
4.6.3.9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4.6.3.10 防水涂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涂膜应根据防水涂料的品种分层分遍涂布,不得一次涂成;
b) 应待先涂的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后一遍涂料;
c) 需铺设胎体增强材料时,屋面坡度小于15%时可平行屋脊铺设,屋面坡度大于15%时应垂直于屋脊铺设;
d) 胎体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
e) 采用二层胎体增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相互垂直铺设,搭接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于幅度的1/3;
f) 涂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6.3.11 卷材或涂膜防水完成后经淋水或雨后观察无渗漏现象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6.4 防水层保护层施工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绿豆砂(小豆石)保护层,豆石须洁净,粒径为3~5mm为佳,要求材质耐风化,涂刷2~3mm厚的沥青玛帝脂,均匀撒铺豆石,要求将豆石粘结牢固;
b) 云母或蛭石保护层不得有粉料,撒铺应均匀,不得露底,多余的云母或蛭石应清除;
c) 水泥砂浆保护层的表面应抹平压光,并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 m2;
d) 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 m2,分格缝宽度不宜大于20mm;
e) 细石砼保护层应密实,表面抹平压光,并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36 m2;
f) 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砼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设置隔离层;
g) 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4.6.5 屋面防水细部构造
4.6.5.1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b) 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c)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d) 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封严密。
4.6.5.2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铺贴檐口800mm宽范围内卷材应采取满粘法。
b) 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c)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d) 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4.6.5.3 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
b)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
c)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压顶下,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做防水处理;
d) 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4.6.5.4 水落口卷材防水做法要求:
a) 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b) 防水层贴入入水落口内至少50mm ;
c) 水落口周围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 不应小于2mm;
d) 水落口杯与其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凹槽,并嵌密封材料。
4.6.5.5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要求:
a)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小于250mm;
b) 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c) 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d)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4.6.5.6 突出屋面结构处防水做法:
a) 管道根部周围500mm范围内做成高度不小于300mm的圆锥台;
b) 管道周围与找平层相接处留20mm×20mm凹槽,嵌密封材料;
c) 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不应小于300mm;
d)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用金属箍箍紧,并用密封材料嵌封严密。
4.6.5.7 屋面防水细部构造施工时,旁站人员要进行旁站监督。
4.7 屋面防水质量验收
4.7.1 卷材及其配套材料、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7.2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4.7.3 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7.4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4.7.5 卷材、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布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砼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设置隔离层。 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4.7.6 排气屋面的排气道纵横贯通,无堵塞,排气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4.7.7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mm。
4.7.8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4.7.9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4.7.10 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编号:G06-5L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技术交底记录格式
表A.1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主要内容:
交底人
交底日期
受交底代表
总人数
7
编号:G06-5L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查表格式
表B.1 特殊工种人员资格审查表
专业工程公司:
序号
工种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等级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证书有效期
人员代号
填报人: 主任工程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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