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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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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 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业绩进步,以下为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的全部内容。 中国渔业数据收集系统回顾 1. 前言(FAO完成) 2. 中国渔业概况 2。1 概述 中国地处亚洲大陆东南部,东南两面临海,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域面积辽阔,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港湾众多、岛屿密布。中国是世界上内陆水域最多的国家之一,水面类型齐全,分布广泛,流域面积在1000多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500多条,著名的有长江、黄河、珠江、黑龙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120多个,还有数万座大中型水库、数亿亩稻田和低洼盐碱荒地。中国国土、海域分布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各种鱼类达2500多种,其中,海洋鱼类1700多种,淡水鱼类800多种,虾、蟹、贝、头足类和藻类等水生经济动植物多达数千种。中国还拥有白暨豚、中华白海豚、中华鲟、白鲟和江豚等世界上珍稀水生野生动物。 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渔业资源,为发展渔业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目前,中国渔业已成为一个集养殖、捕捞、加工、流通等相关产业以及科研、教育、管理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2.2 沿海地区的地理特征 中国邻近诸海的地理特征,渤海、黄海、东海自西向东南倾斜,形成陆地向大海延伸;南海则是较为封闭且深度较大的海盆,海底地形变化复杂。各海区几乎全系半封闭的陆缘海,这就形成了中国海洋渔业主要资源种类的区域特征明显缺乏世界种,也就是资源具有相当的独立性,或者封闭性;中国海域从南海最南端到渤海的最北部,共跨越37个纬度、三个气候带,因此,中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区系组成既复杂而又多样,热带、亚热带和南温带的各种成分兼收并蓄;而近海大陆架极为宽阔,是世界上最宽的大陆架海区之一,渤海、黄海整个位于大陆架上。由于大陆架区域宽阔,各海区平均深度较小,而沿岸江河径流倾注入海,带来了大量丰富的营养物质,为海洋渔业资源的生长、肥育和繁殖提供了优越的场所.它们的繁殖场所几乎全在上述范围内,这为我们控制掌握其自然资源数量的变动,进行人工增殖以及渔业管理都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2.3 行政区划 中国现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海洋渔业分布在11个省市自治区,沿黄渤海有3省1市(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市),沿东海有3省1市(江苏、浙江、福建、上海市),沿南海有2省1区(广东、海南、广西区);内陆渔业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如湖北、江苏、广东、安徽、江西、湖南、浙江、四川等省。 2。4 种族、文化及渔业群落传统。 渔业是中国的传统产业,现有的56个民族中,绝大多数都有生产或消费水产品的传统习惯,渔文化内涵非常丰富且影响深远。传统渔民主要分布在沿海及内陆的江河湖泊地区,以渔业生产为主要谋生手段。创造了传统的渔文化节日,形成了沿袭世代的渔业生产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渔业结构调整,传统的捕捞渔民逐步向水产养殖业和其它产业转移。 3。 渔业生产结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合理利用和修复水生生物自然资源,中国政府确立了“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对传统产业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改变了过去以捕捞为主的生产模式,充分利用内陆水域和沿海荒水、荒滩,发展水产养殖业,持续保持水产品的有效供给,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近海渔业资源的压力,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之路.使中国渔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迅速提高,水产品产量快速增长,水产品供应明显改善,渔民收入稳步提高,2005年全国水产品产量达5102万吨。在世界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的情况下,中国的渔业依靠发展养殖业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 中国渔业的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从淡水捕捞、海洋捕捞为主,逐渐发展成为淡水养殖、海水养殖、淡水捕捞、海洋捕捞为一体并各有侧重的渔业产业;内陆渔业生产区域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逐渐扩展到华中、华北、东北,以至西北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海洋捕捞业作业范围,从传统的沿岸渔业为主,逐渐扩展到整个黄渤海、东海和南海海域,而且起步发展过洋和大洋性远洋渔业。 3.1 海洋捕捞渔业 海洋捕捞业是中国最古老的传统渔业,随着捕捞装备与捕捞技术的发展和渔业自然资源的变迁,传统的捕捞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得到稳步发展;上世纪80年代得到高速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积极引导捕捞渔民有效利用和保护渔业资源,开始控制捕捞渔业规模,限制捕捞能力的过度增长.1999年起捕捞产量基本稳定,2002年农业部颁布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积极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有计划减少捕捞渔船的数量和缩减实际捕捞能力。截止到2004年11月,全国总计拆解渔船7850艘,转产转业渔民约4万人,培训转产渔民2.2万人。 2003年11月,农业部又发布了《关于2003-2010年海洋捕捞渔船控制制度实施意见》,确定海洋捕捞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全国海洋捕捞渔船的船数要从2002年底的22。2万艘压缩到2010年的19.2万艘,减船3万艘,功率从1269。6万千瓦减少到1142。6万千瓦,减少127万千瓦,年均减3750艘、15。9万千瓦。 所有海域都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各海区休渔时间和禁止的作业方式各有不同,但所有海域定置作业休渔时间每年不少于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各省自定。 3.1.1 远洋渔业 中国的远洋渔业起步晚,自1985年从过洋渔业开始,适度开发大洋渔业。生产区域遍布世界30多个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由于配额管理的限制,捕捞船队规模不大,产量不高,多数远洋捕捞渔业渔船从事过洋性捕捞渔业。目前主要生产品种为鱿鱼、竹荚鱼、乌贼、鲳鱼、大黄鱼、小黄鱼、章鱼、鲅鱼、海鳗、鲷、白姑鱼、金枪鱼、虾类等。 大洋性远洋捕捞渔业的主要作业方式为鱿钓渔业和金枪鱼延绳钓渔业 远洋渔业捕捞产量占约占全国海洋渔业捕捞总产量的8%。 渔船数量:2122艘(2005年)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约65%的远洋渔业产品运回国内消费(大连、烟台、舟山、上海、广州),其余在当地销售. 管理措施:遵循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议;2003年6月1日起实行农业部《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3.1.2 黄渤海区捕捞渔业 黄渤海海区是地处温带、半封闭型海域,是多种鱼虾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是中国重要的海珍品养殖区和传统的沿海捕捞作业渔场。目前主要生产品种为鯷鱼、远东沙丁鱼、梭鱼、鲅鱼、鲳鱼、小黄鱼、大黄鱼、梅童鱼、玉筋鱼、鲻鱼、带鱼、毛虾、对虾、虾蛄、梭子蟹、乌贼、鱿鱼、章鱼、海蛰等。 主要捕捞方式为拖网、刺网、张网作业和钓业。 该海区海洋渔业捕捞产量约占全国海洋渔业总产量的31%. 渔船数量:实行属地化管理, 2005年58952艘(包括远洋渔船)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启东,以及辽宁、河北、天津、山东等省市沿海渔港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管理措施:实行生物栖息地保护区、增殖放流和伏季休渔期制度(渤海休渔期为每年6月16日至9月1日,禁止除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刺网和钓钩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北纬35度以北的黄海海域,休渔时间6月16日至9月1日,禁止所有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3.1.3 东海区捕捞渔业 东海海域历来是中国海洋渔业主产区,其中舟山渔场是中国最大的近海渔场,历史上盛产被称为“四大鱼产”的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和乌贼。目前主要捕捞品种为带鱼、鳓鱼、马鲛鱼、海鳗、鲐鱼、鲳鱼、小黄鱼、石斑鱼、梭子蟹、虾类和头足类等40余种。近几年来由于渔业自然资源的持续衰退和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相继生效,可利用渔场范围缩小,捕捞产量呈下降趋势,但是仍占中国海洋捕捞产量的1/3以上。 主要捕捞方式为拖网、围网、刺网、张网作业和钓业. 该海区海洋渔业捕捞产量占全国海洋渔业总产量的35%。 渔船数量:实行属地化管理,2005年75865艘(包括远洋渔业)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启东、上海、舟山、宁波、象山、温州、宁德、连江、福州、厦门,以及江苏、浙江、福建省沿海渔港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管理措施:实行主要经济鱼类栖息地保护区和伏季休渔期制度(休渔期为每年6月16日到9月16日,禁止拖网、帆张网作业;6月16日到7月16日禁止虾拖网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休渔期为每年6月1日到8月1日,禁止拖网、帆张网作业)。 3.1。4 南海区捕捞渔业 南海海域地处热带、亚热带区域,水域广阔、鱼类品种多、渔场分散。目前主要生产品种为海鳗、鳓鱼、远东沙丁鱼、鯡鱼、石斑鱼、鲷鱼、蓝圆鯵、白姑鱼、鮸鱼、大黄鱼、带鱼、方头鱼、金线鱼、梭鱼、鲐鱼、鲳鱼、马面鱼、毛虾、对虾、梭子蟹、乌贼、鱿鱼、章鱼、藻类等. 主要捕捞方式为拖网、围网、刺网、张网作业和钓业。 该海区海洋渔业捕捞产量占全国海洋渔业总产量的26%. 渔船数量:实行属地化管理,2005年79315艘(包括远洋渔业)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厦门、汕头、深圳、广州、珠海、湛江、北海、海口、三亚,以及福建、广东、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渔港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管理措施:实行伏季休渔期制度(休渔期为每年6月1日到8月1日,禁止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其它所有作业类型) 3。2 内陆捕捞渔业 中国幅员辽阔,河流、湖泊、水库众多,淡水捕捞渔业规模较大。主要分布在全国除北京以外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捕捞渔业规模较大的地区主要有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等省份。2005年,全国从事内陆捕捞的渔业劳动力有67万人,捕捞的品种主要分为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龟鳖等五大类。作业水域主要为全国境内的江河、大中型湖泊和水库. 由于各类工程(水利建设、道路建设)设施、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内陆捕捞渔业虽然在解放初期有过一段快速发展时期,但是上世纪60年代以后,经历了衰退与稳定发展时期,多数捕捞渔业渔民已经转向内陆水产养殖业.近几年来,经过保护与恢复,内陆捕捞渔业逐步趋于稳定.内陆捕捞产量约占内陆渔业总产量的11%、占全国渔业总产量的5%。 3。2。1 江河捕捞渔业 渔获量分布:江河捕捞渔业作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境内的大中型河流,如长江、珠江、松花江等等,尤其是长江及其支流自然资源年捕捞产量占全国江河自然资源捕捞产量的70%以上;捕捞的品种主要以鱼类和甲壳类为主,长江盛产青鱼、草鱼、鲢、鳙(简称“四大家鱼")、鲤、鲫、鲶、黄颡鱼、长吻鮠、鳗鲡等多种经济鱼类. 捕捞方法与使用的渔船:从事江河捕捞渔业中的渔船大部分为功率在44千瓦左右的机动船,仅有一小部分为功率在45-440千瓦之间的渔船。有专门从事淡水捕捞的船队,也有个体捕捞渔民。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卸鱼地点主要分布在江河沿岸自然形成的渔港或码头以及人工渔港。主要市场为沿岸的水产品交易市场. 3。2.2 湖泊捕捞渔业 渔获量分布: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湖泊众多的省份,如江苏、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浙江等省,国内其它各省也有部分产量。作业区域主要是大中型的湖泊。湖泊捕捞渔业的品种主要为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和其它类。 捕捞方法与使用的渔船:从事湖泊捕捞渔业中的渔船基本为功率在44千瓦以下的机动船和非机动船(木船)。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卸鱼地点主要分布在湖泊沿岸自然形成的渔港或码头以及人工渔港.主要市场为沿岸的水产品交易市场,一般大型湖泊都有专门的鱼贩上船收购渔获物。 3。2.3 水库捕捞渔业 渔获量分布:水库捕捞渔业分布较广,国内所有大中型水库均有作业.水库捕捞渔业的品种主要为鱼类。 捕捞方法与使用的渔船:从事水库捕捞渔业中的渔船基本为功率在44千瓦以下的机动船和非机动船(木船),作业方式与湖泊类似。 卸鱼地点和主要市场:卸鱼地点主要分布在水库沿岸指定的码头以及人工渔港.主要市场为沿岸的水产品交易市场. 3。2。4 淡水捕捞业的管理措施。 现行的管理措施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渔业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各大型湖泊水库管理条例;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船检验局以及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等等,各大中型湖泊还有省级或市级的专门派出管理机构。现行的淡水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为了保护淡水渔业资源,实现淡水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自2002年起推行了长江春季禁渔期制度,部分地方也制定和实施了江河禁渔制度和大型湖泊水库春夏休渔制度,如湖北省实施的汉江春季禁渔制度。在禁渔期间,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和渔业管理部门还开展了人工增殖放流行动,补充天然水域资源量;并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在各主产区实行了产卵场保护区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制度,保护天然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修复产卵场,治理水环境污染。 3.3 海水养殖业 中国海水养殖业以藻类养殖起始,逐步形成贝类、甲壳类、鱼类等品种齐全的海水养殖业,是近几年发展速度最快的渔业产业。产量约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27%,其中鱼类占海水养殖产量的4。8%,甲壳类占6.0%,贝类占77。1%,藻类占10.9%,其它类占1.3%。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施水产养殖许可制度,各地方政府颁布了相应的《实施养殖制度工作方案》和滩涂养殖许可证制度. 3.3.1 鱼类养殖 近年来发展最快,养殖品种多达30余种,其中主要品种有鲈鱼、鲆鱼、大黄鱼、美国红鱼、鲷鱼、石斑鱼、军曹鱼、河鲀、魳鱼、鲽鱼等10种,年产量为418731吨,占海水鱼类养殖总产量的63.5%。 主要生产区域为广东、福建、山东、辽宁、广西、浙江、江苏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水养殖鱼类总产量的91%。 养殖方式:网箱养殖、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 3.3.2 甲壳类养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甲壳类产品国际、国内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由于科技进步和病害防治技术的提高,甲壳类产品养殖面积迅速增长,成为渔民致富的热点品种.海水养殖虾类主要品种为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等4种。 主要生产区域为广东、广西、海南、浙江、福建、山东、江苏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水养殖甲壳类总产量的94%。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 3。3.3 贝类养殖 贝类养殖是海水养殖的主导品种,在海水养殖总产量总占有绝对优势。主要品种为牡蛎、蛤、扇贝、贻贝、蛏、蚶、螺、鲍、江珧9种,2005年产量为9774525吨,占海水养殖贝类总产量的91.6%。 主要生产区域为山东、福建、广东、辽宁、广西、浙江、江苏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水养殖贝类总产量的98%. 养殖方式:滩涂养殖 3。3。4 藻类养殖 藻类养殖是中国海水养殖的传统产业,近几十年来仍然保持着稳步发展的势头。海水藻类养殖的主要品种为海带、裙带菜、江蓠、紫菜、麒鳞菜、羊栖菜、苔菜和石花菜等8种,2005年产量为1302423吨,占海水养殖藻类总产量的86。2%.主要分布在黄、渤海海域的港湾和沿岸浅海地区,上世纪50年代起逐渐扩大到东海海域沿岸。 主要生产区域为山东、福建、辽宁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水养殖藻类总产量的92%。 养殖方式:主要为筏式吊养。 3.3。5 其它类 指产量底、产值高的珍稀海水养殖产品。主要品种为海参、海胆、海水珍珠和海蛰等,年产量为126918吨,约占其它类海水养殖总产量的73.0%。 海参主要生产区域为山东、辽宁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参养殖总产量的95%。 海胆主要生产区域为广东、山东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胆养殖总产量的99。9%。 海水珍珠生产区域为广东、广西省沿海地区。 海蛰主要生产区域为辽宁、山东、广东省沿海地区,产量约占全国海蛰养殖总产量的89%。 养殖方式:主要为底播和池塘养殖。 3.4 淡水养殖渔业 淡水养殖渔业广泛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主产区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如湖北、广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浙江、四川等省。 主要的养殖品种分为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和其它类.主要的养殖方式有池塘养殖、围栏、围网、网箱养殖,还有稻田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其中池塘养殖产量占全部养殖产量的70%。 淡水养殖产品的主要流向为国内各级水产品交易市场、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出口. 现行的淡水养殖渔业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渔业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业部《水生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淡水养殖实行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制度和无公害养殖制度。 3.4.1鱼类养殖 渔业养殖产量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90.93%。内陆养殖的鱼类品种主要为草鱼、鲢鱼、鲤鱼、鳙鱼、青鱼、鲫鱼、鳊鱼、鮰鱼、黄鳝、鳜鱼、罗非鱼、鲈鱼、乌鳢等26个品种,其中以草鱼、鲢鱼、鲤鱼的产量最高。广泛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围栏、围网、网箱养殖,还有稻田养殖和工厂化养殖。 3.4。2 甲壳类养殖 淡水甲壳类养殖主要品种为罗氏沼虾、青虾、克氏鳌虾、南美白对虾和河蟹等,产量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6.43%。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湖区,如江苏、安徽、湖北、江西等省。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围栏、围网养殖、稻田养殖。 3。4.3 贝类养殖 淡水养殖贝类的主要品种为河蚌、螺、蚬,产量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1。03%。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湖区,如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浙江、湖南等省。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围网养殖 3.4。4 藻类养殖 主要养殖品种为螺旋藻,产量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0.02%。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西等省. 养殖方式:池塘养殖。 3.4.5 其它类 淡水其它类养殖品种主要为龟、鳖、蛙、珍珠等。产量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1。59% 养殖方式:主要为池塘养殖、工厂化温室养殖。 4、渔业政策和管理目标 中国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调整渔业结构,做强水产养殖业,做大远洋渔业,做活休闲渔业,做精水产品加工业,提高资源养护、生态修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确保渔民持续增收,促进渔业经济增长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促进渔区社会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负责任渔业. 4。1养殖业 国家鼓励发展养殖业,实行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鼓励发展节水、节地、节能等资源综合利用养殖模式,推广标准化、基地化、集约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养殖,逐步淘汰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方式;提倡深水网箱、工厂循环用水养殖方式,限制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禁止对地下水过度开采。 4.2捕捞业 国家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资源的可捕捞量,安排内陆水域和近海捕捞力量。 国家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国家推广节能渔船和选择性渔具渔法,减少幼鱼、低质渔获物的比例。全面实施渔业资源养护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强化管理措施,推进休渔和禁渔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明确了渔船“双控”和捕捞许可制度。积极有效地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活动,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3水产品加工 国家积极扶持水产品精深加工业,以提高渔业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水平。鼓励发展海藻化工、海洋药物和水生生物保健品等水产品及副产品的精深加工,鼓励水产品加工的国际技术合作和竞争,稳步推进水产品加工的健康发展。 5.统计报告的现状 5.1向FAO报告的渔业统计(FAO完成) 5.2国家级渔业统计信息的对外发布 国家按照月度、半年度及全年度发布渔业统计信息。统计信息通过统计公报、中国渔业年鉴、中国渔业网站、中国渔业报等媒体对社会发布. 5.2。1年度统计报告发布的信息(中国渔业年鉴)内容主要有: 国家年度渔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统计的主要指标及增减情况。 5.2.1。1水产品产量 内陆捕捞按类别统计的水产品产量、内陆养殖按品种分类产量、内陆养殖按水域和养殖方式的分类产量、海水养殖按品种分类的产量、海水养殖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类的产量、海洋捕捞按品种分类的产量、海洋捕捞按海域分类的产量和海洋捕捞按渔具分类的产量. 5。2。1.2水产养殖面积 内陆养殖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类的面积、海水养殖按品种分类的面积及海水养殖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类的面积。 5.2。1。3养殖单产 内陆养殖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的单产水平、海水养殖按种类分的单产水平、海水养殖按品种分的单产水平、海水养殖按水域分和按养殖方式分的单产水平。 5。2。1.4远洋渔业 按种类的捕捞量和单个品种的捕捞量,从事远洋渔业的船数、总吨位和总功率,国内外出售的水产品数量和国外经营收入。 5.2.1。5水产苗种 主要海淡水养殖品种的育苗量,主要品种的投放量. 5.2.1.6水产品加工 水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和加工能力,水产冷库的数量、冻结能力、冷藏能力、制冰能力、冷藏总量和制冰总量,水产品加工量及各种类的加工数量 5.2。1.7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 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内陆捕捞、内陆养殖和水产苗种的产值和增加值,渔业工业和建筑业产值和增加值,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和增加值 5.2.1.8年末渔船拥有量 机动渔船数量、吨位和功率,海洋渔业机动渔船数量、吨位和功率,机动渔船中生产渔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生产渔船中捕捞渔船和养殖渔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按功率分类的机动渔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按捕捞作业方式分类的机动渔船数量、吨位和功率,辅助渔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捕捞辅助渔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和渔业执法船的数量、吨位和功率,非机动渔船的数量和吨位。 5.2。1。9渔业灾害 各种渔业灾害造成的水产品产量、沉船数量、受灾面积、渔业设施和人员的数量及经济损失。 5.2.1。10渔业人口与劳动力 渔业乡、渔业村、渔业户和渔业人口和劳动力的数量,从事捕捞和养殖的专业劳动力和兼业劳动力的数量。 5。2。1.11渔业固定资产投资 国家、地方和其他资金渠道投入的数量,按在捕捞生产、养殖生产、水产加工、市场流通、渔业执法、渔港、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渔业检测、资源保护、苗种生产等方面投资的数量. 5.2.1.12渔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 全年经营的总收入数量,总收入中的渔业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数量,全年经营总支出数量,总支出中渔业生产费用和其他费用支出数量。 5。2。1。13水产技术推广情况 水产品技术推广机构数量、人员组成及数量、技术培训人数、试验基地的数量和面积,技术推广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5。2.1.14水产品市场价格 水产品市场综合成交价格,海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和淡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等。 5。2.2半年度发布的信息 国家上半年度的渔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统计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主要内容有: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淡水捕捞、淡水养殖和水产苗种的产值和增加值;渔业工业和建筑业产值和增加值,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和增加值。 水产品总产量,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淡水捕捞和淡水养殖产量,部分品种的统计产量,部分苗种的产量和投放数量。海水养殖面积和淡水养殖面积,主要养殖方式和部分品种的养殖面积数量.渔业受灾面积和经济损失数量等. 水产品市场综合成交价格,海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和淡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 5。2。3月度发布的信息 全国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统计的主要指标和数据。 主要内容有:水产品总产量,海洋捕捞产量、海水养殖产量和淡水产品产量。水产品市场综合成交价格、海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和淡水产品综合成交价格。 6。渔业信息和数据收集系统的描述 6.1 渔业数据收集的目标 掌握全国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评估渔业资源状况、制定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修订渔业法律、制定渔业政策提供依据。 6.1。1 目标所需数据指标: 6.1.1.1 掌握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水产品产量、水产品产值、分海域分品种捕捞产量、分作业方式渔船数和功率数、分类型养殖水域面积、分品种苗种数量、分品种养殖产量、水产品加工能力、分加工类型加工品产量、渔业村数量、渔民数量(专业渔民和兼业渔民)、渔业家庭人口、渔业灾害、渔业产值和增加值、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额。 6。1.1.2评估渔业资源状况 分海域分品种捕捞产量、分类型渔船数量、分类型养殖水域面积、分区域分水域类型分养殖方式分养殖品种的单位水面养殖产量、渔业灾害。 6.1。1。3制定战略政策、修订渔业法律 分海域分品种捕捞产量、分品种和分作业方式产量、分类型分作业方式渔船数量和功率数、分类型养殖水域面积、分品种贸易量和贸易额、渔业灾害、渔业产值和增加值、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额、渔民收入、渔民数量(专业渔民和兼业渔民)。 6。2渔业数据收集所涉及的主要机构(见附件1) 6.2。1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是国家最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内称渔业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渔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技术进步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其他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水产品加工、渔业行政执法、渔业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管理、水生动植物防疫、国际渔业交流与合作等的职责。 负责渔业统计和信息发布。 6.2。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是实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能。 其职责主要是:贯彻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保障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防止渔业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国家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其基本职能是: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6.2。5 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6。3渔业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为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如果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渔业统计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中国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统计制度,报国家统计局备案。根据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中国渔业统计采用的是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内容和指标,逐级下发到基层单位填报,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到国家渔业行政管理部门.随着渔业生产发展和国家渔业政策需要,每隔2年可以对报表制度和内容进行修正并在国家统计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农业部又制定下发了《全国渔业统计工作规程》,详细说明了渔业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渔业统计数据来源、上报过程和监督机构,渔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办法和程序,渔业统计人员的上岗和管理,渔业统计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等。 6。4 数据收集系统和他们的成分(系统及表格见附件2) 中国渔业统计系统除水产品市场价格单独由中国水产学会定点收集外,渔业生产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由国家统计局收集外,其余所有指标都包含在了一套报表体系中,几乎涵盖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所需要的指标.而且数据收集渠道一致,数据源因指标不同而各有不同。根据中国渔业统计数据源报表内容大体可归纳为12个方面的数据类型,以下称为系统。 6。4.1水产品产量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我国海洋和内陆捕捞的主要种类的渔获量,监测各作业方式的捕捞努力量的变化.收集海淡水养殖产量,监测水产养殖容量和养殖品种的变化。 6.4.2水产养殖面积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内陆和沿海水产养殖的面积,监测内陆和沿海各种类和各养殖方式的养殖能力和水面利用的情况。 6。4。3 远洋渔业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中国远洋企业和渔船的数量、在外国专属经济区水域或公海捕捞的产量,监测各作业方式的渔获量和捕捞努力量变化。 6.4.4水产品加工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水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各水产品加工的产量,监测水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加工产品的变化。 6.4。5 总产值和增加值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渔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渔业工业和建筑总产出和增加值,渔业流通和服务总产出和增加值和计算总产值的价格,监测渔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 6.4.6 年末渔船拥有量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各类渔船(包括机动渔船,其中捕捞生产渔船和辅助渔船和非机动渔船)的数量,功率和吨位大小,监测全国的捕捞力量的大小变化。 6。4。7 渔业灾害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因各种自然灾害造成水产品,设施等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的数据,监测渔业经济的损失的情况。 6。4.8 渔业人口与劳动力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渔业乡、渔村、渔业户、渔业人口和渔业劳动力的数据,监测全国渔业人口结构的变化和捕捞与养殖的渔民人口变化。 6.4。9 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各级政府对渔业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的数据,监测全国渔业固定资产投资变化。 6。4。10 渔民家庭收支情况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渔民家庭收支数据,包括渔民家庭数,全年的经营总收入,其中渔业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其他非经营收入, 全年经营支出、其中渔业生产费用、其他生产费用、缴纳税款等; 全年纯收入、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生活消费支出、家庭人口数和家庭劳动力。监测全国渔业收入变化情况. 6.4。11 水产品消费量、水产品生产价格指数和水产品市场价格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全国水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居民水产品消费量及变化,监测水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6.4。12水产品进出口贸易数据收集系统 主要收集中国各类水产品进出口的数据,监测全国水产品进出口的变化情况. 7.结论和建议 渔业统计工作是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统计数据是渔业行政管理部门科学制定渔业发展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渔业生产和经营的基础。 中国现行的渔业统计制度是全面调查的统计报表制度,是渔业管理部门根据渔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的自上而下传达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数据的统计报表制度。目前中国的渔业统计数据收集系统,长期以来运行良好,基本反映了中国渔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为制定正确的渔业发展方针,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了依据,为中国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现行的渔业统计数据收集系统涵盖了中国渔业生产活动及成果,渔业二、三产业的经济活动,包括海洋捕捞、远洋渔业、海水养殖、淡水养殖和内陆捕捞的水产品总产量、水产品加工、水产苗种、渔业经济总产值及增加值、机动渔船、渔业人口及劳动力、渔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渔民收入等361项调查指标。渔业数据收集系统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及中国农业发展总公司32个单位。统计目标基本保证了中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所需的数据信息。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县以上负责渔业数据收集的单位都建立了渔业数据统计电子表格并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提高了渔业数据汇总的时效性。全国各省市渔业主管机构的统计部门与国家各级统计部门分工协作,密切联系,相互进行数据的复核。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渔业统计工作,成立全国渔业统计专家工作小组,建立渔业统计会商会制度,每年召开专家会议,对渔业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各省渔业统计机构,以便进行数据核实。 目前除科研和抽样调查外,渔业统计的基础数据源完全依赖基层统计员的调查.近几年来通过有关示范性抽样调查发现,由于渔业统计失去了基础数据(捕捞日志)来源,主要依赖基层统计员通过采访进行收集,而渔民对渔业统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产量概念,只有产值概念,目前的渔业产量统计数据多数通过产值和平均鱼价折算而成,统计的准确性不高。由于财政经费不足,基层统计人员大多数是兼职的、难以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大多数渔村没有配备计算机,数据收集基本上采用填表形式。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渔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机制,很难保证渔业统计数据的可靠性。 7.1 建议 目前中国的渔业信息和数据收集系统的运行体系基本正常,保证了全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领导和渔业管理者的决策需要,但随着渔业生产结构的调整,经济成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的全面统计报表制度不能完全满足现行的管理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中国渔业管理和渔业统计工作的实际,建议渔业统计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7。1.1 进一步加强渔业统计工作的立法,从法律上提高渔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渔业统计的战略目的意义。加强渔业管理部门和渔民对渔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教育,增强他们对收集捕捞生产数据收集的自觉性,从法律上保证渔业统计的正常开展和保证渔业统计的质量。 根据渔业法的有关规定,逐步恢复和健全捕捞日志制度和水产品交易市场的交易记录,建全渔业统计数据库和加强网络建设,确保渔业统计数据收集来源畅通.各级渔政机构在发放捕捞许可证的程序上,增设捕捞日志的条款,从制度上保证捕捞日志系统的运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渔业统计实施抽样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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