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本标准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
2、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
3、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主要
4、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2、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渠道畅通。3、村级各级组织之间关系明确,工作协调。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发挥较好。4、能
5、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并有不少于半数的村民参加;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并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5、村委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印章保管人的确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村委会换届后能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1、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公开化,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2、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3、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务
6、、财务公开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按时公开。(1)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水、电等费用的收支情况;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税费收缴情况;招待费用支出情况;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普遍关心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2)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当固定统一,做到定期、及时公开,村财务一
7、般每季度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时限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3)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方便村民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场所固定,面向全体村民。一般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村民(社员)会议、广播宣讲进行公开。4、建立健全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纳入电算化管理,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做到账簿健全,科目完整,管理严格,手续完备。村级日常开支的审批程序明确、规范,并能严格执行。5、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并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及结果。6
8、、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级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7、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小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实施。2、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村级有法制宣讲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讲员。3、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能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4、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固定的宣传阵地。
9、5、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基层组织能正确引导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指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农民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1、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2、村民遵纪守法。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3、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4、安置帮教工作到位,连续三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5、对本村的暂住人口管理有效,教育有方,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违法犯罪占暂住人口总数比例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1、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性增长,农民收入逐年递增。2、干群关系融洽,政令畅通。3、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村风村貌显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