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股份有限企业劳动协议#证券股份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任 (如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协议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工作所在地政府颁布劳动协议条例/规定(如下简称条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1.1 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期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1.2 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可以 即行解除本协议。1.3 协议有效期满,甲方应至少提前10天时间告知乙方与否续订协议。1.4 乙方脱产培训两个月以上或签定人才引进协议书,需合适延长劳
2、动协议期限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二条:工作内容2.1 甲方根据企业及乙方实际状况,现聘任乙方到 部从事 岗位工作,详细工作内容按岗位阐明书确定。2.2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能力、专业、经验和工作体现等,有 权调整乙方职务和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2.3 乙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提出更换部门/岗位申请,并可随时参与 企业推出任何岗位竞聘。2.4 乙方必须按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准时完毕规定数量、 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工作时间3.1 甲方实行每周5个工作日,每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3.2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时,乙方应予服从,甲方按考勤制度做调休等合适处理。3.3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探亲假、婚嫁、产假等有薪假期 (详按企业休假和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4.1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安全卫生环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4.2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品或发放津贴。4.3 女职工在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劳动酬劳5.1 甲方根据国家、集团及市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于每月10日左右根据效益状况和员工考勤、考核状况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及考核状况动态调整,详见工资制度),并保证明发工资不低于当
4、地政府规定最低工资原则。5.2 乙方按照甲方工资分派制度,享有对应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总额70%发放。5.3 若乙方职务或岗位变化,工资随之调整;当甲方经营发生困难出现亏损时,甲方有权合适减少乙方工资水平。5.4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病假工资按企业考勤制度执行;女职工在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当地和企业有关规定处理。5.5 乙方有权理解自己工资/福利原则,但企业工资/福利制度、工资 构造、职工收入/保险金额等列入企业保密范围,乙方应严格遵守、不外传、不打听。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1 甲乙双方按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应按程序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6.2 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迟缴、漏缴或无法办理社会保险缴纳者,其成果自负。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补缴,其产生滞纳金、罚款等有关费用,所有由个人承担。6.3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社会保险关系即刻终止。甲方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转移或封存社会保险关系。6.4 乙方若在协议期内发生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等状况,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奖励和惩罚7.1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公民义务,维护社会公德。7.2 乙方应忠诚企业,维护甲方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7.3 乙方工作成绩突出,奉献大,甲方按企业“奖惩条例或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奖励。7
6、.4 乙方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企业“奖惩条例或规章制度”进行惩罚。7.5 乙方不能:(1) 为甲方工作同步受雇于另一企业;(2) 做有损于甲方威信,声誉或事务事;(3) 私自挪用甲方财物;(4) 向甲方以外人员或甲方内部无权得到这些情报职工提供有关甲方情报或经营管理秘密;(5) 在没得到甲方许可状况下,代表甲方签订协议或协议等。 第八条:解除劳动协议规定8.1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协议:(1) 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2) 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或被劳动教养;(5)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8.2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甲方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解除劳动协议:(1)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甲方另行安排工作;(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规定;(3)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根据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到达协议。8.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1)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鉴定确认丧失或部分劳动能力;(2)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4)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8.4 符合下列状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
8、劳动协议:(1) 在试用期内;(2) 甲方不按劳动协议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提供劳动条件;(3) 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8.5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自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日偿还预先支付工资。8.6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解除劳动协议。8.7 解除劳动协议或期满终止劳动协议,乙方必须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及时 办理离司手续,未办理离司手续而私自离职,由此导致后果由乙方 承担;乙方办理离司手续后,需在一种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不办理者,所发生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保管义务。第九条: 解除劳动协议赔
9、偿9.1 乙方因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四款(2)、(3)项、第十条第三款之原因解除劳动协议,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9.2 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按乙方解除协议前12个月(深圳为前3个月)月平均工资原则(不含福利性收入),每满一年发给相称于1个月经济赔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9.3 甲方根据上述第八条第二款第(1)项提出解除协议,除按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外,还应按规定予以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医疗补助费。9.4 乙方在劳动协议期内规定辞职或调离,须赔偿甲方下列损失:(1) 甲方支付给院校教育补助费;(2) 甲方为乙方支付
10、培训、进修、学习、考察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赔偿事宜;(3) 对甲方导致经营和工作损失;(4) 乙方违反企业有关保密规定,泄露经营秘密,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以上(1)、(2)两项费用,按项合计,并根据乙方已履行协议步间占其协议总时间比例扣除;有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执行。9.5 乙方在劳动协议期内因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被解雇或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须赔偿甲方出资教育补助、培训、考察等费用;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协议,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对甲方导致经营损失。9.6 享有企业特殊补助:如保荐人岗位津贴、
11、 引进特殊人才所予以津贴、住房或房贴人员,若规定解除劳动协议,须按有关协议/制度规定承担与该补助对应违约责任。 第十条:终止劳动协议 10.1 劳动协议期满;10.2 当事人约定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10.3 退休、退职、死亡;10.4 劳动协议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协议满三个月,劳动协议可以终止;10.5 劳动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若存在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同步不属于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第(2)、(3)、(4)项时,劳动协议期限顺延至上列情形消失。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11.1 乙方应保守甲方经营管理秘密,
12、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公开。11.2 若乙方从事波及企业机密工作,则需按企业有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承担对应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12.1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按如下方式处理:(1)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2) 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13.1 乙方在原单位有关劳资及社会保险等遗留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处理。13.2 乙方已知悉下列企业下发人力资源制度:1、#证券全员劳动协议管理规定;2、#证券考勤休假制度;3、#证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4、#证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
13、(暂行)措施;5、#证券员工离职管理暂行规定;6、#证券人事档案管理暂行措施。如上述制度有修订或出台新人事管理制度,甲方有义务在企业OA网上及时公告,乙方有义务登陆OA网页获取上述制度最新版本,并视为已知。13.3 签订培训协议或特殊人才引进协议期限与劳动协议期限不一致,以较长为准。13.4 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均需以人力资源部书面告知为准。13.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6 本协议与法律、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法律和政府有关规定为 准。13.7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甲方实行全员劳动协议制暂行规定、当地 劳动协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部门总经理(签章):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鉴定机关: 鉴定人:鉴定日期 : 年 月 日 鉴定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