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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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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 写 本 )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〇一二年八月 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来源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9年,其前身是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月整体变更,成立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2003年3月,华海药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05年6月被中国证监委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单位之一。华海药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确认的“五个一批”重点企业,是全国首家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医药企业,2000年—2008年连续五年列入浙江省医药工业十强企业,主营医药制剂、原料药及中间体,形成了心血管类药、抗忧郁药和抗病毒药三大类产品系列规模化、系列化、特色明显的格局。其中以心血管系列药物为主导,尤其是ACE抑制剂类产品是目前国际上独家拥有品种最齐全、产销量最大、技术水平领先的企业。华海药业产品远销欧洲、南美、中东、非洲和东南亚地区,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 华海药业注册资本2.99亿元,总资产19亿元,占地面积80多万平方米,现有员工3400多人,公司共有三大厂区,分别为台州临海汛桥厂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川南厂区(包括一分厂和二分厂)和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华南厂区。华海药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原料药的产业技术优势,实现药物新优品种产业化深度开发,扩大新型优势原料药的出口,拓展国际市场,公司拟投资21190万元,在川南二分厂实施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 华海药业在临海园区征地478亩,分别于2005年1月、2011年1月成立了川南一分厂和二分厂,两个分厂呈对称分布,目前华海川南现有生产均在一分厂建设实施,西侧二分厂尚未实施生产,台州市环科院负责编制的二分厂8个中间体项目已通过审批。根据华海药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要求,一分厂和二分厂各有一套独立的管理系统,单独设三废处理设施。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新型抗高血压沙坦类原料药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模为年产120吨缬沙坦、120吨厄贝沙坦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11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09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利用已征用土地建设。 定员及班制:项目定员135人,采用三班制,生产时间为300天。 本项目的产品方案及规模情况见表1-1。 表1-1 本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产量(t/a) 生产车间 备注 1 缬沙坦 120 2车间 新增 2 厄贝沙坦 120 3车间 新增 二、工程分析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1~2-3。 表2-1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汇总表 产品 废水量 污染物发生量t/a 污染物削减量t/a 污染物排放量t/a 备注 t/d t/a COD NH3-N COD NH3-N COD NH3-N 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管网,送污水厂集中处理。 厄贝沙坦 30.5 9146.6 696.34 34.16 694.97 33.93 1.37 0.23 缬沙坦 19.45 5833.1 214.03 - 213.16 -- 0.87 0.15 公用工程 31.42 9430.8 441.38 18.86 439.97 18.62 1.41 0.24 合计 81.37 24410.5 1351.8 53.02 1348.14 52.41 3.66 0.61 注: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量按排放标准进行核算,排环境COD≤150mg/L、氨氮≤25mg/L。 表2-2 本项目废气排放量汇总(单位:t/a) 项目 污染因子 厄贝沙坦 缬沙坦 公用工程 合计 甲醇 0.038 0.458 0.496 氨 0.024 0.024 CH2Cl2 1.785 5.529 7.314 丙酮 0.265 0.645 0.91 硫酸 0.012 0.012 三乙胺 0.018 0.018 乙酸乙酯 0.399 1.117 4.038 5.554 HCl 0.020 0.006 0.026 甲苯 0.011 0.216 0.363 0.590 乙醇 0.498 1.964 2.462 表2-3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情况汇总表 产品 工段 序号 固废名称 主要成分 属性 数量 t/a 去向 厄贝沙坦 四氮唑工段 S1-3 废活性炭渣 废活性炭渣 危险废物 4.3 委托德力西处置 精制工段 S1-4 滤渣 滤渣 危险废物 0.2 委托德力西处置 废水预处理 S1-6 废盐 氯化铵、NaCl、NaCNO 危险废物 54.7 委托德力西处置 S1-8 废盐 草酸盐、酰胺、硫酸钠 危险废物 28.2 委托德力西处置 S1-10 废盐 NaCl 危险废物 213.6 委托德力西处置 S1-12 废盐 NaOH、缩合物、四丁基溴化物、连苯溴化物、环合物、NaBr 危险废物 90.9 委托德力西处置 S1-14 废盐 NaCl 危险废物 72.2 委托德力西处置 精制 S2-4 蒸馏残液 高沸物杂质、乙酸乙酯 危险废物 17.0 委托德力西处置 废水预处理 S2-5 废盐 Na2CO3、NaBr 危险废物 130.2 委托德力西处置 S2-7 废盐 缩合物盐酸盐、甲酯盐酸盐 危险废物 15.5 委托德力西处置 S2-9 废盐 NaCl、NaHCO3、碳酸钠 危险废物 103.0 委托德力西处置 S2-10 废盐 氯化锌、氯化钠、亚硝酸盐 危险废物 77.8 委托德力西处置 公用工程 生活垃圾 一般废物 42.0 环卫清运 污泥 有害废物 45.0 委托德力西处置 焚烧炉废渣 危险废物 40.0 委托德力西处置 危化品包装袋和桶 危险废物 4.5 委托德力西处置 ①委托德力西处置 897.1 ②环卫清运 42.0 注:对废盐、废渣包装必须要密封性,要采用双层包装,内层采用加厚塑料袋包装,外层采用编织袋包装,防治废盐、废渣的废气溢出,产生二次污染问题。焚烧炉产生的焚烧渣委托德力西处置。 四、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1、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见表4-1。 表4-1 主要保护目标概况 序号 名称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 规模(人口/户数) 1 杜下浦村 西北 3140 1523(513) 2 土城村 西北 3290 3017(929) 3 团横村(土城) 北 2350 150(50) 4 新湖村 东北 3020 2878(812) 5 小田村 东北 3200 3485(1020) 6 松浦闸村 西 2790 603(180) 7 园区管委会 西 1840 48 8 川南中学 西北 3350 1450 9 保家村 西北 3500 1597(453) 10 厂横村 西北 3650 1076(309) 11 草坦村 西北 4490 2642(745) 12 塘下村 西北 5040 1421(405) 13 河坎下村 西北 4150 1019(330) 14 王礁村 西北 5610 2521(725) 15 下墩头村 西北 4590 922(286) 16 东葛村 西北 4310 3763(1042) 17 川南乡镇府 西北 4850 30 18 戴家村 西北 4090 2570(781) 19 推船沟村 北 4170 2208(633) 2、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园区及周边敏感点大气常规监测数据可知,SO2、NO2、PM10小时监测浓度及日均值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特征污染物HCl、氨、乙酸乙酯、甲苯、二氯甲烷、丙酮、异丙醇和四氢呋喃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敏感点的恶臭大多未检出,但园区内各测点恶臭浓度均高于居住区,部分恶臭浓度已超过厂界标准(20),最高达32,恶臭现状不容乐观,主要是受园区内各医化企业恶臭的协同影响,因此,园区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医化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各企业的装备水平和废气收集、治理力度。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内河杜浦港河水质执行地面水Ⅲ类标准,从监测结果可知,杜浦港水质已不能达功能区要求,高锰酸盐指数、BOD5、NH3-N、总磷、石油类均超标,总体评价为IV类水体。超标原因主要是受上游居住区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的影响,另外,基地内部分企业生产区的初期雨水未纳入污水站处理和部分企业漏排入杜浦港河也是一个原因。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区域上下游地下水中除氨氮指标超标外,pH、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锌、铜、镍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现状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华海药业一分厂各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除镍略有超标,各监测点的pH、铜、锌、铬等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五、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1、空气环境影响 (1)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叠加本底后,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叠加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2)非正常工况下,乙酸乙酯和甲苯事故排放对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很大,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杜绝此类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3)本项目叠加园区其他拟建和在建项目排放的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对各关心点的日均浓度贡献值均不大,各关心点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日均浓度贡献值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将新建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达标后送基地污水处理厂,因此正常情况下对内河水质影响很小。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清污分流,保证污水预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要严防事故性排放。 加强对清下水排放口的水质监测,定期委托当地监测站对其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园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加强督察,严格控制清污分流和污水预处理工作。 (2)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化工制药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较小。但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应做好生产区、储存区和“三废”治理区防渗处理,特别是车间、原料储存仓库、罐区、固废堆场、废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的地面防渗处理;工艺废水采用管道输送,收集各类车间冲洗废水的车间污水沟应明渠明管并防渗处理,车间外设立配套并经防渗处理废水池和应急处理池,所有污水管路必须走管架,并要求给水和物料管道地面化输送,防止因地面沉降或其他原因导致管道破损,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产生量及其处置情况具体见表8.2-1。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及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均能达标。 六、对策措施 1、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清单如表6-1。 表6-1 该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项目 序号 治理措施 废气 1 根据废气产生途径,提高系统的密闭性,从源头控制减少废气产生 2 在采用先进设备和加强密闭的基础上,将高浓度有机废气进行冷凝预处理,其来源包括真空尾气、各种投料和受料过程产生的呼吸性废气。 3 对易产生污染的工序进行密闭,主要是固液分离、干燥等步骤,采用先进的密闭式过滤装置,建议带溶剂的精制工序采用“三合一”,产生的废气收集纳入末端处理系统。 4 将固废密闭储存,设立隔离暂存库,夏季或其他易恶臭时段进行废气收集并纳入末端处理系统。 5 重点做好废气冷凝预处理。一般溶剂,如甲苯、乙酸乙酯、甲醇、乙醇等采用冷却水+-15℃二级冷凝系统冷凝回收。针对低沸点且挥发性较好的有机溶剂,如二氯甲烷和丙酮建议采用冷却水+-15℃+-20℃三级冷凝系统冷凝回收。 6 设置一套焚烧装置,不能回收的废气进入焚烧系统处理后,经水洗+碱洗处理后高空排放。 7 二氯甲烷、丙酮和乙酸乙酯等储罐罐顶采用氮封;二氯甲烷、丙酮储罐外用循环冷却水冷却降温;各物料装卸采用平衡管,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气相平衡管送回储罐。 8 对污水处理单元臭气发生源进行加盖处置,臭气进行收集后送经碱水喷淋后排放;固废堆场内安装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后排放。 9 本报告提出的废气治理方案仅为初步方案,企业在项目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确保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 1 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分质收集,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 2 根据废水性质,对部分工艺废水进行车间预处理,主要采用蒸馏回收有机溶剂和蒸发脱盐两种预处理措施。 3 全厂设置应事故应急池 4 做好生产区、原料储存区、“三废”治理区等区域地面防漏、防渗措施;车间外罐区、废气碱液喷淋塔地面应设置围堰,泄漏时将物料(废液)打入废水站;固废堆场采取防雨、防漏、防渗措施,渗滤液收集至废水处理站;车间冲洗水应妥善收集送至废水站,防止废水或渗滤液等污染地下水体。 5 各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如果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车间各收集池安装水位自动控制设备 6 雨水排放口设置启闭阀及水泵,设置雨水收集池,确保清下水超标时可以打入废水站处理。 7 公司规划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1250m3/d的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8 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特别是对污水站各处理单元、固废堆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沉降及防渗工作,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 9 本报告提出的废水治理方案仅为专业单位提出的初步方案,企业在项目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确保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固废 1 含溶剂残液和母液应当焚烧处理,焚烧处置必须建立管理台账。不能焚烧的危废和焚烧炉残渣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2 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 对固废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 4 遵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转移过程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转移联单,固废接收单位应持有固废处置的资质,确保该固废的有效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产生。 噪声 1 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动力车间四周墙壁采用吸声材料进行铺设,同时少设门窗,设备工作时应保持门窗关闭。 2 重视整体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对设备噪声,最好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厂界西侧布置仓库等辅助用房。 3 设备需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的噪声,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4 在厂界设置2m高的非镂空围墙,围墙内侧设置宽约5m的绿化隔离带,种植乔木为主,辅以灌木等。 5 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其它 1 各项环保措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必须切实做到“三同时”。 2 反应、溶剂回收、物料运输等关键岗位应采取设备安全控制连锁措施,对事故易发生部位设置事故监测系统。 3 涉及强腐蚀性物质的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的建筑、地面均采取防腐措施。 4 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仓库所处位置与周边的防火间距、面积、耐火等级、层数等均应符合建规的要求。 七、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1、总量控制 (1)COD和氨氮总量来源及平衡方案 本次新增COD排放量为3.66t/a、新增氨氮排放量0.61t/a,根据省厅相关总量平衡替代要求,COD按1:1.2替代、氨氮按1:1.5替代,总量需在临海市区域内调剂平衡。 浙江东东药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关停,该公司2010年污普核定COD减排量为27.98t/a、氨氮减排量为3.86t/a,该COD及氨氮指标已由政府无偿收回,纳入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 本次新增的COD和氨氮均从浙江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关停项目(COD核定减排量27.98t/a、氨氮核定减排量3.86t/a)中调剂,其中COD调剂量为4.39t/a、氨氮调剂量为0.92t/a,本次系浙江东东药业有限公司COD和氨氮总量第一次调剂,调剂后浙江东东药业有限公司COD剩余量为23.59吨、氨氮剩余量为2.94吨,本项目COD和氨氮区域调剂后能满足本项目新增总量要求。 华海药业承诺本次项目新增的COD和氨氮排污权指标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方法》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2)NOx总量来源及平衡方案 本次项目新增NOx18.0t/a,根据省厅相关总量平衡替代要求,NOx按1:1替代,总量需在临海市区域内调剂平衡。 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采用清洁能源替代,降低了燃煤产生的NOx排放总量,2011年4月公司项目一期环保验收核定NOx年排放量为27.74t/a(原总量119.34t/a),剩余的NOx 91.6t/a已由政府按收回,纳入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 本次项目新增NOx18.0t/a,从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量内平衡,本次系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NOx总量第一次调剂,调剂后,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NOx剩余量73.6t/a,本项目NOx区域调剂后能满足本项目新增总量要求。 华海药业承诺本次项目新增的NOx排污权指标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方法》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3)有机废气平衡方案 华海药业一分厂将新增一套全厂废气焚烧处理装置替代目前去除效率低的总废气处理装置(水洗+两级碱洗),预计2012年12月能够调试运行,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量从一分厂以新带老废气削减量中调剂。临海市环保局将督促华海药业一分厂在一分厂技改项目和二分厂新建项目试生产前完成升级改造。 2、公众参与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100%的团体和94%的个人表示支持,2%的个人表示不清楚,6%的个人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建议企业在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措施,做好污染物的防治治理工作,使污染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以进一步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村民和团体反馈相关信息。 八、审批原则符合性结论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临海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临海市东部区块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位于临海东部沿海地区,北至红脚岩渔港,南至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南侧,主要涉及杜桥、上盘和桃诸3个乡镇的部分地区,呈“L”型,总面积约78.05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发展工业,以机械加工、医药化工为主。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临海市东部区块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31082C05)”内,功能区类别属于重点准入区。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本项目在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方面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设计先进,针对不同性质的废气,末端治理采用焚烧+水洗+碱液喷淋处理工艺,设计指标在可达范围之内,预计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实行分质预处理,综合废水经生化处理后可以达到进管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送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加强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不排放。 因此本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通过在临海市范围内削减平衡,本项目污染物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在加强三废治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废水、废气的治理)的前提下,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排放的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日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日均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本底后,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叠加值以及对各关心点的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叠加预测范围内其它拟建项目的污染源强后,排放的污染物乙酸乙酯、二氯甲烷和甲苯对各关心点的日均浓度贡献和年均浓度贡献值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全部纳管进基地污水处理厂,不会引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恶化。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及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均能达标。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 因此本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质量要求。 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大,生产过程中采用了相对先进的工艺技术,工艺路线合理。本项目将按照GMP要求建设,设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如设备选型中淘汰现有落后设备等,各工艺设备基本能符合《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清洁生产措施,降低了单位产品的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产品万元产值废水量小于行业平均值水平;有机溶剂废气采用回收(蒸馏+多级冷凝),车间工艺废气根据性质分类处理,废水经厂区预处达标后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省环保厅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本建设项目基本符合行业环境准入条件。 (3)规划环评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在临海园区建设符合各项规划要求,符合土地资源、水资源、热力资源和大气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根据规划,化学原料药属于园区的重点发展产业,本项目属于医药化工原料药制造,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园区总体规划是符合的,与规划环评结论也是一致的。 (4)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 企业现有一分厂项目在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方面都有相应较完善的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够达到相应环保要求,但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不少地方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详见表3.2-33内容。二分厂项目目前尚未建设。 因此一分厂在完成改进措施基础上,现有项目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 (5)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 本项目所使用的易燃、有毒原辅料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须认真做好各种原辅料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贮存安全,在整个工艺生产过程中以常压反应为主。从假定氨钢瓶和盐酸储罐泄漏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事故发生短期内短距离内浓度达到较高,均已超过国内车间标准,附近敏感点将短期超居住区浓度限制值,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该类事故发生。本项目基本符合劳动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只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并加强环境安全、风险事故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相关要求。 (6)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100%的团体和94%的个人表示支持,2%的个人表示不清楚,6%的个人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建议企业在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措施,做好污染物的防治治理工作,使污染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以进一步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村民和团体反馈相关信息。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公众参与的相关要求。 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拟建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内。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是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的核心区块,是国内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的唯一集聚区。该园区是经国际计委、经贸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园区,规划定位是“国家医药原料药基地”。项目在此建设符合《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规划》和《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北区环境规划与功能区划》。另外,根据临海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临海市东部区块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31082C05)”内,功能区类别属于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在此建设符合临海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本项目厂址设在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沿海工业基地内,用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临海城关位于本项目的西北面,相距约50km,本项目所在地与台州市椒江区隔台州湾相望,距椒江城区中心距离约10 km。总体上项目选址有利于市区结构调整和布局,经集中后更有利于环境综合整治。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 因此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要求。 4、《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本报告对照浙环发[2012]60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内容,对本项目进行了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表8-1所示。 根据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要求。 19 表8-1 《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优化产 业布局 原则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的传统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新、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需新增COD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2,需新增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5,其中染料、颜料和农药原药(含中间体)生产企业原则上应自身平衡或同行业替代总量指标。新建化学合成类化工企业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新领域精细化学品和生物医药等研发型、创新型企业除外),且需通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该园区已经2001年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经过10余年的发展,医化基地内大部分企业均已建成投产,并且当地规划布局也产生了不少变化,园区医化基地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基地再次进行规划环评,目前园区规划环评监测工作正在进行,现场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已逐步展开;本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新增COD排放总量的替代比1:1.2,新增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1:1.5,总量在区域平衡。本项目投资额大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新领域精细化学品和生物医药等研发型、创新型企业除外),企业已通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临海园区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符合 加快淘 汰落后 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淘汰水冲泵(特殊工艺除外)、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闭抽滤设备,淘汰电热式鼓风烘干、老式热风循环干燥等干燥设备。 本项目不属于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工艺中使用的水冲泵涉及特殊工艺、工艺中不涉及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闭抽滤设备,淘汰电热式鼓风烘干、老式热风循环干燥等干燥设备。 符合 提升工 艺装备 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企业工艺和装备水平均应符合我省现已出台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要求,并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0]759号);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氯碱电解、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氨基化、碳化、聚合、烷基化等15种危险工艺的,其生产工艺设施应安装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达到《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200号)的要求,危险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应设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 本项目符合我省现已出台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要求,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0]759号);涉及的加氢安装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符合 原则上要求储存于配备呼吸阀、防雷、防静电和降温设施的储罐中。沸点低于45℃的甲类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储存,并按相关规范落实防火间距;沸点高于45℃的易挥发介质如选用固定顶储罐储存时,须设置储罐控温和罐顶废气回收或预处理设施,储罐的气相空间应设置氮气保护系统,储罐排放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装卸应采用装有平衡管的封闭装卸系统。 本项目储罐均采用氮封并配备呼吸阀,二氯甲烷、丙酮和四氢呋喃储罐采用氮封和冷却水冷却,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装卸采用装有平衡管的封闭装卸系统。 基本符合 优先采用设有冷却装置的水环泵、液环泵、无油立式机械真空泵等密闭性较好的真空设备,真空尾气应冷凝回收物料,鼓励泵前、泵后安装缓冲罐并设置冷凝装置。 本项目采用水环泵、无油立式机械泵为主,真空尾气均采用冷凝回收物料。 符合 设备之间输送介质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介质输送宜采用氮气保护措施。一般应采用密闭机械泵和管道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的,应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鼓励间歇生产企业安装氮封自动控制系统,对存在恶臭污染的企业应强制配套该系统。 企业设备之间输送介质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介质输送宜采用氮气保护措施。一般应采用密闭机械泵和管道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的,应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符合 鼓励反应釜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宜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使用剧毒物品的区域,设备布置应相对独立。 投料和出料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 符合 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不得采用敞口设备,鼓励采用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一”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物料的洗涤应采用逆流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石化企业可燃性废气宜集中处理。 企业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采用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一”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可燃性废气送厂区焚烧炉焚烧后排放。 符合 鼓励使用“三合一”干燥设备或双锥真空干燥机、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本项目采用双锥真空干燥机为主,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 符合 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努力实现废水资源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本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 符合 强化污 染防治 废水方面:一是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配套合适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受污染的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必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回用、监控排放;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收集处理;所有污水不得混入清下水。二是有效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罐区和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宜采取防雨措施。三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凡是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的企业,必须实施限期治理;影响所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内集中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必须实施限期整改。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高盐份母液宜配套脱盐设施或采取其他先进技术进行处理。鼓励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采用集约化的集中焚烧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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