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焦家沟片区A06号地块)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编号:HXZB-2014-02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重庆市碚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编制人: 姚世定 资格(章) 201100549
审核人: 王太平 资格(章) 20050044
2014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
1.招标条件 - 4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5 -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 5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5 -
7. 联系方式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1. 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19
1.7 语言文字 20
1.8 计量单位 20
1.9 踏勘现场 20
1.10 投标预备会 20
1.11 分包 20
1.12 偏离 20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1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2
3.3 投标有效期 22
3.4 投标保证金 22
3.5 资格审查资料 22
3.6 备选投标方案 23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4. 投标 2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5. 开标 2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4
5.2 开标程序 24
6. 评标 25
6.1 评标委员会 25
6.2 评标原则 26
6.3 评标 26
7. 合同授予 26
7.1 定标方式 26
7.2 中标通知 26
7.3 履约担保 26
7.4 签订合同 26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
8.1 重新招标 27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27
9. 纪律和监督 2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9.5 投诉 2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0
评标办法前附表 30
1.评分方法 37
2. 评审标准 37
2.1 初步评审标准 37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7
3. 评标程序 37
3.1 初步评审 37
3.2 详细评审 38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8
3.4 评标结果 3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42
合同协议书附件 43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 43
第二节 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44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44
监 理 人 义 务 44
委 托 人 义 务 45
监理单位权利 45
委 托 人 权 利 46
监 理 人 责 任 47
委 托 人 责 任 47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47
监 理 报 酬 48
其 他 48
争 议 的 解 决 49
第三节 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50
第五章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要求 60
一、监理范围 60
二、工作内容 60
三、其他说明 61
第六章 图纸 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一、投标函部分 66
(一) 投标函 69
(二) 投标函附录 70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1
二、资格审查部分 7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7
(二)项目监理机构 7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0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1
(五)其他资料 82
三、技术部分(监理大纲) 8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焦家沟片区A06号地块)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4-022
1.招标条件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碚发改[2009]3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碚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焦家沟片区A06号地块)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焦家沟片区A06号地块)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北碚区东阳街道焦家沟。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25亩,总建筑面积约41699.55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约8000万元,监理费用约126.7万元。
2.2 招标范围: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小区道路、绿化、综合管网、配套设施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详见设计施工图)。具体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保修期按规定(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4月10日,在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4.2招标文件费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 10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收标点(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碚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122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附18-2(富比帝小区)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人:张洋
电 话:(023)68861691
电 话: (023)68620491/2/3转21
传 真:
传 真: (023)67851706
2014年 3月1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总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单 位:重庆市碚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南大道122号
电 话:(023)6886169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洋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附18-2(富比帝小区)
电 话:(023)68620491/2/3转21
传 真:(023)67851706
1.1.4
项目名称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焦家沟片区A06号地块)施工监理
1.1.5
建设地点
北碚区东阳街道焦家沟
1.2.1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碚发改[2009]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北碚区天府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小区道路、绿化、综合管网、配套设施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详见设计施工图)。具体包括: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3.2
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保修期按规定(本工程实际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1.3.3
监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
① 按工程合同价格进行控制;
②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③ 严格计量。
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在 270 日历天之内。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本工程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市外监理企业还须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提供监理合同和业绩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1名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工程竣工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本地投标企业须提供重庆市一级项目总监证。
注: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资格证和注册证)、重庆市一级项目总监证(重庆企业)、身份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复印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监理业绩手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其他人员
(1)本工程至少应配备6名专业监理工程师:
① 房建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② 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测量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测量相关专业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③ 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证书);
④ 安装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专业安装工程);
⑤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⑥园林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重庆市园林局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递交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或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监理员:至少配置3名,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员证或监理类其它注册证书。
注:递交监理员证(或监理类其它注册证书)、职称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6. 外地监理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注:以上内容资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装入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在将投标文件等送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性提交,提交后将不再补交,审后退还。除开标程序中需要核验的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他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均应为公安部门颂发的第二代身份证。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4 日 17 时00 分前请在http: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4 年3 月 26日 17 时00 分前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没有及时下载补遗和答疑,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对补遗和答疑已经知晓。
招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答复不标明来源。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漏、缺、错、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 3月 24 日 17 时前请在http: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4月 10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4 年 3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4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计费基数暂按 8000.00 万元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基价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及高程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不参与计费;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对监理服务的质量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确定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总价最高限价。
2.本工程监理招标,招标人对监理服务费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为126.7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3.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与苗木进场、运输(场内)、栽植、成品保护、养护等工作相关的监理费用,此部分监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4.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含协助施工招标、施工准备)等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治疗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并且包含检测设备、检测试验费、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来渝的外地企业应综合考虑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产生的一切费税等全部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承包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5.投标报价包括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协助审计、质保期内的工作内容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协助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以上监理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监理费用)事项的所有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期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是否延长,均不增减监理服务费。
6.招标人提供监理办公用房。其余必须的办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置办各种试验检测设备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一小时内,持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章复印件(交复印件),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POS机上刷卡(信用卡和芯片卡除外)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送区交易中心备案,同时提交保证金退还联系函通知区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基本账户。
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投标人被招标人及监督部门查实具有弄虚作假及围标串标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和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2010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函部分二份: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二份;不分正副本;
资格审查部分二份: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注: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的装订要求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监理大纲》面页使用白色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监理大纲”;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监理大纲》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监理大纲》一律采用黑色打印,不使用彩色打印。文字部分纸张统一采用A4纸,仿宋体4号字打印;图表可采用A4或A3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
《监理大纲》用白色棉线装订(三孔眼),不做书脊;《监理大纲》最后一页用空白的A4白纸封底;不能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监理大纲》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不能有页眉、页脚,不得编页码,不得出现明钉明线,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倒装页;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 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子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4.“投标函部分”、 “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5.“资格审查部分”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相应的文件袋(大、小袋)不能满足装袋要求,投标人可用多个对应的文件袋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装入相应的投标文件。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4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注,将被拒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4 年 4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
a.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也要随身携带一份以便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b.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外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c.如在招标人、监督部门核验投标人身份程序结束前,各投标人无法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核验保证金交纳回单(原件),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
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转账或电汇
2.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3.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支付担保
因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相应地招标人将按第四章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格式向中标人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的方式:银行保函或现金
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10.2
行贿受贿犯罪查询
开标程序结束后,公示期间由招标人到北碚区检查院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中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3
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监理目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4.4监理工作范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4.5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人应按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开展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办理开工手续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报建手续;
2)编制本项目的监理规划、细则并按其开展工作;
3)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通知书;
4)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复核技术规范(规格)的替代或审查设计的变更;对新增施工项目的单价进行审核;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
8)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包括超出施工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及费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发包人批准后支付;
9)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10)审核由施工过程中洽商变更引起的投资变更、清单单价变更及费用索赔等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11)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
12)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3)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4)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5)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16)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委托人(或者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1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8)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发包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
19)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实施对工程信息的管理;
20)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21)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22)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23)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发包人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4)审核承包人的最终付款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最终支付证书;
25)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发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6)配合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
27)其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的、应该由监理负责完成的工作。
但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可在未征得委托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向施工承包人提出应急措施,但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并对应急措施负责。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要求;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传真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所有的投标人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部分
(4)技术部分(监理大纲)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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