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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投标须知防洪渠.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25003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248.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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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篇 投标须知 目 录 第 2 篇 投标须知 1 前附表 4 一、总 则 5 1. 招标范围 5 2. 资金来源 5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5 4. 投标费用 6 5. 现场考察 6 6. 答疑会议 6 二、招标文件 7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7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三、投标文件 8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8 11. 投标价 9 12. 投标货币 10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0 14. 投标担保 10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 1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2 18. 迟到的投标文件 13 19.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3 五、开标与评标 13 20. 开 标 13 21. 保 密 14 22. 评 标 14 六、授予合同 14 23.商务报价的算术性修正及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14 24. 授予合同的条件 15 25.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5 26. 中标通知书 15 27. 履约担保 16 28.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6 29. 纪律与监督 16 30. 重新招标 17 投标须知附件1:评标细则 17 1.总则 17 2.评标委员会 18 3.评标程序 18 4.技术标书评审 19 5.符合性评审 21 6.商务标书评审 21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 8. 综合评分及评标报告 24 前附表 投标须知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1 招标人名称(发包人):********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机场职工服务中心三楼 1.1 工程项目名称:********改扩建工程防洪渠工程 1.3 工期:计划于2007年7月1日开工,2007年9月15日完工,计划工期77天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资金来源:由国家发改委、****、*****人民政府、****(集团)公司共同投资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部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邀请书 6.1 答疑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邀请书 8.1 投标人发送质疑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前15天(除8.2条规定的情况外) 招标人回复质疑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前15天(除8.2条规定的情况外) 电子邮箱地址:************ 9.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期:投标截止期前15天(除9.3条规定的情况外) 13.1 投标有效期:开标日期后90天 14.1 投标担保:金额见投标邀请书 15.1 投标文件的份数:商务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 4 份 技术标文件 5份 电子版文件 2份 1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邀请书 16.2 ********改扩建工程防洪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16.2 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书 17.1 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邀请书 20.1 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邀请书 28.1 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 一、总 则 1. 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业主(即前附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前附表1.1和本须知1.2所定义的本工程施工及其保修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2 工程说明 1.2.1拟建防洪渠工程位于********改扩建区域内,防洪渠为现浇砼及浆砌卵石,全长约3000米。 1.2.2 工程内容: 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 1.3 工期要求:见前附表 1.4 质量标准:见前附表。 1.5 承包方式:见前附表。本工程严禁转包。 2.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前附表。 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等级见前附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项目经理资格。 3.2 本工程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所有接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3.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投标人可以重新提供项目经理的人选,但该人选必须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中关于项目经理的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段投标,只对此合同段中的部分工程进行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3.5 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国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3.6 若参加投标的外地企业未能在开标前在********建设厅办理好**施工备案手续, 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5. 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将在前附表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5.2 现场考察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 招标人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和数据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5.3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5 现场考察之后,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答疑会议 6.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答疑会议。 6.2 答疑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招标文件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 6.3 投标人应在答疑会议召开前,按照本须知第8.1款规定的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答疑资料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分篇编写,除本款下述各篇次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答疑资料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各卷册的内容如下: 篇 次 内 容 第1篇 投标邀请书格式 第2篇 投标须知 第3篇 合同通用条款 第4篇 合同专用条款 第5篇 技术规范 第6篇 投标书及其附录格式 第7篇 投标报价书格式 第8篇 投标书附表格式 第9篇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10篇 担保格式 第11篇 招标图纸目录(图纸另册)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4 招标文件答疑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答疑资料与在此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发出时间最晚的招标文件答疑资料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指日历天,不是指工作日,下同),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 同时将答疑问题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前附表列明的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答疑资料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要注意的是一切问题的答复均以书面的答疑资料为准。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2 若在答疑截止期后,投标人仍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并且此类问题的答复会对投标产生较大的影响,则招标人将有权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对此类问题进行书面答疑回复。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答疑资料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答疑资料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答疑资料将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答疑资料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3 招标人设立的投标报价上限将于投标截止期前24小时之内以书面答疑资料形式提供。除此之外,若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或有重要问题需要澄清,并且此类修改或澄清将对投标产生较大影响,则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以书面答疑资料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答疑资料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 商务标文件,包括: (a)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b) 投标担保(复印件); (c) 法人代表授权书; (d) 投标报价书(格式参见第7篇); (e) 投标书附表格式中规定的材料; (f)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资料; (g) 非**自治区企业应提供外地企业**施工建设厅备案手续 (h)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 (2) 技术标文件,包括: (a) 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标评审表的内容编制编排技术标文件。 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其编排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评标时,技术标文件将按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 10.2 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 10.3 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版文件(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 11. 投标价 11.1 本工程投标计价方式:施工图预算总价。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编制提供的投标报价书为根据。 11.2工程量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施工现场现状为准,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除业主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费用、暂定材料价外不做任何调整。 11.3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管理费及与其他各工程的配合费,一旦中标业主不再另行支付管理费及配合费,中标单位也不得向其他工程单独收取管理费及配合费。 11.4本工程为固定价格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金额并不会因任何汇率、薪金、物料价格、税率、汇率、政府取费、保险费、运输费或其他费用等波动而做出调整,投标报价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本合同工程所需民扰及扰民费、预埋件费、现场垃圾清运费、24小时连续施工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各种风险等完成招标文件范围以内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除业主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业主给定暂定材料价、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费用外,合同价一概不予调整,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风险) 劳保费用已由业主代缴,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计取。 11.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11.6 本工程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报价。 11.7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选用国家和**地方现行的预算定额进行投标报价 计算。 12.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前附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 投标担保 14.1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或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前,应同时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担保。 14.2 投标担保必须以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供。 14.3 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56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13.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4.4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应装有投标担保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4.5 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无息),最迟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无息)。 14.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 在开标前未经招标人许可,退出本工程投标的;或 (2)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 (3) 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 (4)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7条和第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书。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5.1投标文件的份数 每合同段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商务标文件与技术标文件必须分别装订成册,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电子光盘盘面上或封套上应有投标人的标识。 15.2 对商务标文件的要求 (1)商务标文件采用A4纸单面制作。正本与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其中一份为正本并在封面标记“正本”字样,其余为副本,并在封面标记“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得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或印刷。 (3)商务标文件封面及扉页应有工程名称、合同段名称、投标人的标识、“正/副本”、“商务标文件”等字样,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签名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商务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名或加盖名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3 对技术标文件的要求: (1) 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封面应无任何文字及标识,技术标其他页面中的任何一页(含书脊和封底)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和人员名称、企业标准、企业特征财务数据等任何可以借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图签、标志和标识。否则将不予评定,按废标处理。 (2)技术标文件封面、封底、书脊、正文均采用同种规格的A4规格的白色打印纸张。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网络图采用A3打印纸,若页面大于A4,应折叠成A4纸大小。 (3)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字”(图表中的字体不受此限制),无页眉,页脚。标书中不允许有彩页。技术标书不允许编制目录及页码。技术标书在页面的左侧长边进行普通书式装订。 (4)技术标正文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 技术标文件必须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对于未做出明确规定的项目,投标人可自行确定其格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文件(含正本及副本)及技术标文件(不分正本副本)应该分别密封包装,然后再用外层封套将二者封装在一起。在内外层封套上都必须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投标人法人代表名章(骑缝)。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商务标文件一起封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 封套标识 在外层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具体见前附表) (2)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具体见前附表) (3)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封。(具体见前附表) (4)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在内层封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1)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或技术标文件) (具体见前附表) (2) 在 年 月 日 时(即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封。(具体见前附表) (3) 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名章) 16.3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 投标人必须按第16.2款(1)写明的地址,在前附表中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则将在投标截止期的任何时间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8. 迟到的投标文件 18.1 招标人在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19.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9.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办理。 19.4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4.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 五、开标与评标 20. 开 标 20.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和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或按第17.2款通知延后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携带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外地企业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原件)、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一致),在签到簿上签名。授权代理人在开标时检查其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监标人员将查验上述原件及复印件,若未提供,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20.2 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监督。 20.3 对已按本须知第19.1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0.4 开标时,招标人纪检人员将与投标人代表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未能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予以拒绝 若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投标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则将记录在开标记录中,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后,作为废标处理。 20.5 开标时仅开商务标文件,由招标人宣读商务标文件中投标书中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工期、投标质量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0.6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当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认。 20.7 开标后对于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之再符合规定。 21. 保 密 21.1 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将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21.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1.3 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 22. 评 标 22.1评标办法详见投标须知附件1:评标细则。 六、授予合同 23.商务报价的算术性修正及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位的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和不平衡报价的修正。 23.1 算术性复核及修正 对于算术性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将误差分摊到各细目合价,并修正各细目合价;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合价计算为准,对单价予以修正。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不会改变投标总价。 23.2 不平衡报价的审查及修正 对投标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预算单价及取费费率等合理性进行审查和修正 分析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存在严重的不平衡和不合理,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计算,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3.3如果投标人拒绝对其存在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或对其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24. 授予合同的条件 24.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并且经综合评分为最高的投标人。 24.2如果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主动放弃其中标资格或因未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直至排名第三的人获得中标资格;如果前三名均放弃中标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则重新组织招标。如果出现并列第一名的情况,则选取并列第一的投标人当中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依次类推。 25.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25.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26. 中标通知书 26.1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 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招标人将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履约担保 2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和额度,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出具履约保函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8.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前附表规定的天数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8.2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28.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正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正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8.4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7.1或第28.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8.5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论本合同段工程合同协议书签订与否,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开工日期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准时按开工日期动工,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本合同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者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9. 纪律与监督 29.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9.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9.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9.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0. 重新招标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可重新招标: 30.1 如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0.2 如果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须知附件1:评标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对********改扩建工程防洪渠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指定本评标细则,并且评标细则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 1.2招标人将按国家和**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经专家评审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 荐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1.4投标人综合得分A=A1×40%+A2×60%,其中:A-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A1-技术标得分(满分100分);40%-技术标所占权重;A2-商务标(报价)得分(满分100分);60%-商务标(报价)所占权重; 1.5**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实施监督管理。 1.6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 1.7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从专家库抽取专家6人。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主要内容包括声明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等。 2.3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组长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4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2.4.1负责本工程的评标工作,依据评标细则和相应法规处理评标中出现的问题; 2.4.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 2.4.3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处理并提出最终意见; 2.4.4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2.4.5推荐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4.6编写和提交评标报告。 3.评标程序 3.1 评标程序 (1) 技术标书评审;(暗标评审) (2) 符合性评审; (3) 商务标书评审; (4) 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 (5) 评分汇总; (6) 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4.技术标书评审 4.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在评审中,如果发现: 4.1.1技术标文件不符合本须知第15.3款中对于暗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已经影响暗标评审的公正性; 4.1.2技术标文件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明显不可行; 4.1.3投标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则经过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4.2 技术标书评审的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评标因素 考察内容 评价 得分 工程概况(2-5) 工程概述、设计内容、结构设计特点、材料说明等 好 4.1~5分 较好 3.1~4分 一般 2分 施工准备(2-7) 现场准备、技术准备 好 5.1~7分 较好 3.1~5分 一般 2分 施工现场管理(4-10) 施工设备配置及管理;材料、构配件管理;降低成本措施、文明施工措施 好 8.1~10分 较好 5.1~8分 一般 4分 施工场地布置方案(2-7) 考察施工区布置的合理性是否能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考察与相邻其他合同段施工场地的协调,并适应可能发生的多次调整和避让的措施。 合理 5.1~7分 较合理 3.1~5分 一般 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 (3~9分) 进度控制图、综合说明;阶段目标控制、管理措施、实施方案 合理、得力 7.1~9分 较合理、较得力 5.1~7分 一般 3分 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8~34分) 施工方案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和措施 合理、得力 20.1~34分 较合理、较得力 10.1~20分 一般 8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7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质量控制点分析的全面性、措施的合理性 完善 6.1~7分 较完善 5.1~6分 一般 3分 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3~7分) 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及安全管理措施 完善 6.1~7分 较完善 5.1~6分 一般 3分 消防、保卫、健康体系及措施(3~7分) 体系完整性、内容全面性及措施合理性 完善 6.1~7分 较完善 5.1~6分 一般 3分 劳动力、材料(3~7分) 劳动力资源的的充裕程度、用工计划的完整性,材料使用计划合理性 好 6.1~7分 较好 5.1~6分 一般 3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分,所有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份投标文件技术标文件的得分。 5.符合性评审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标书的详细评审。 5.2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5.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5.2.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或加盖印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2.3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资质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资质相比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5.2.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有效足额的投标担保。 5.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2.6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5.2.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不符合,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商务标书评审 6.1技术标的详细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商务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在评审中,如果发现: 6.1.1商务标文件中提出与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如:提出新的划分风险办法;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等; 6.1.2对保险、税费、预付款、支付等条款提出重大修改; 6.1.3投标报价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6.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5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书中的主要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等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或 6.1.6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1.7主要材料、主要工程量漏项、漏算或少算的; 6.1.8投标报价书中有漏项,技术标中不能证明其报价低于成本价,经补正后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6.1.9投标报价书中列明的招标人暂定费用及暂定价格材料费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6.1.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报价上限; 6.1.11商务标文件中未提供外地企业**施工的自治区建设厅备案手续复印件; 则经过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6.2 商务标的投标报价评分 商务标报价满分为100分。各投标人商务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6.2.1投标报价上限 6.2.1.1招标人将委托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等资料编制工程预算,并且将依据该工程预算确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上限。 6.2.1.2投标报价上限将以招标答疑资料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6.2.1.3投标人接到投标报价上限通知后,应认真研究并回函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认为投标报价上限不能接受,也应当及时书面回函告知招标人。 6.2.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超出本工程规定投标报价上限,则该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6.2.2评标价(Bi) 有效投标人指其投标文件通过了符合性评审、商务和技术评审,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有效评标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2.3 评标基准价(B)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评标基准价,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价,仅作评分之用,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 B =(∑Bi-MaxBi-MinBi)/(n-2) ×94% 式中: B—评标基准价; ∑Bi—所有有效评标价之和(有效评标价指通过符合性、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 MaxBi—所有有效评标价中一个最高值; MinBi—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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