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文件编号:GCKF-4.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管理,引进市场定价机制,使采购价格得到有效地控制,根据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在2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招标。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审核、评标小组的审批、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工作。第四条 部:采购为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主办部室,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全过程的具体工作。第三章 采购
2、方式第五条 公司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设备的确定:对于新开工程,由采购部、工程部造价专业、技术专业及项目部等相关部门通过对设计图纸的研究,明确须由公司进行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设备清单,并在工程招标文件会签时提出,若相关部门在工程招标文件会签时未提出有关新建议,工程部造价专业将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拿出初步意见,再由各部门会签;对于已开工程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材料设备的变更时需由采购部、工程部造价专业、技术专业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采购。第六条 公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根据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公司通过招标选定供货厂家,并直接与之签订合同;2、公司通过招标选定供货厂家,由土建总包单位与之签订合同;3、公司通过招标
3、选定两家以上供货厂家,由土建总包单位选择与其中一家签订合同;4、公司只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各项技术指标及材料的质量标准提出要求,不对供货厂家做出限制。5、其他可行方式第四章 招标程序第七条 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部造价专业向工程部技术专业提供根据合同进度要求、或洽商变更要求所引起的需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清单,工程部技术专业确定公司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的具体要求(如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传递至采购部(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在20 万元以下的,直接采购)。采购部依据其具体要求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明确物资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标准及参数要求,明确数量、质量、供货方式、供货
4、时间等要求,并明确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等有关事宜。第八条 发布招标信息:1、采购部从日常收集的供方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发出投标邀请。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3、投标单位的确定: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采购部会同工程部造价、技术、项目部等相关部门,采购部组织对各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认真考察,确定符合投标资质的单位,并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任何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会签及发放:1、采购部完成招标文件后填写招标文件会签单,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并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盖
5、公司公章正式发放给投标单位。2、文件由采购部负责发放,其中如含有设计图纸,图纸由工程部技术负责提供,并向投标单位收取相应的图纸押金,投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将图纸完好无损予以返还的,退回图纸押金。第十条 开标:1、采购部提前3 天将开标会情况通知到相关领导和部室,相关领导及部室参加。2、开标由采购部组织,一般选择在公司内进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如联合招标)可选择其他地点进行。3、开标前各投标单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迟到15 分钟其投标报价作无效处理,采购部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安排公开唱标,并有专人负责填写开标记录,公开唱标结束后由各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作为评标的依据。第十一条 评标:开标后
6、可立即进行评标,也可开标后单独进行。1、评标人员的确定:采购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招标材料设备所涉及的专业提出评标人员组成建议,从公司内部或外部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评标小组人员依据评标办法从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对投标单位综合进行评判,并进行排列,推荐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中标。3、中标单位的确定:采购部依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向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经批准后即确定中标单位。4、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确定中标单位后,由经营部编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1、属于非常重要物资材料设备,或工期很紧
7、,对资金要求较高,总包单位无法满足要求的,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直接订合同。合同由采购部起草,并传递各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并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签订合同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需由土建单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采购部将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情况书面通知土建总包单位,由中标单位与之签订供货合同。当采用本办法时项目部需注意做好协调配合工作。3、合同的传递:合同订立后,采购部要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及时传递。第五章 采购物资验证第十三条 采购部应及时将采购合同传递给工程部,以作为采购物资的验收依据。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对采购的物资
8、进行确认,并实施检验或其它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物资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验证活动应填写物资验收记录表,并保留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 当在施工现场进行验证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一起验货。当到供方现场进行验证时,采购合同应规定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方法。第十六条 对合格的物资,项目部现场移交给施工单位。对合格的设备,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配合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第十七条 对不合格物资,由项目部开具不合格纠正单,并由项目部及时将不合格的有关信息传递给采购部,以作为对该供方重新评价的依据。第六章 监督第十八条 对在材料采购工程中,弄虚作假、接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直
9、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由主管领导对阶段性成果进行监督,在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由主管领导开具不合格纠正单,限期整改,如不合格重复发生或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合格时,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主管领导组织每年年终对材料、设备采购做出评价。并结合年终考评工作,建议相关主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或人员进行奖惩。第二十条 材料、设备采购的日常监督工作由采购部负责。在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开具不合格纠正单,限期整改,如不合格重复发生或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合格时,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由采购部负责对材料供方、设备供方定期进行重新评价。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