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xxxx招标代理机构:xxxx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xxxxxxxx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目 录第一卷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 评标办法17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47第二卷53第五章 图纸54第三卷55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56第四卷5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一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xxxx 地址:xxxx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 地址:xxx
2、x 联系人:xxxx 电话:xxxx1.1.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xxxx工程。1.1.5建设地点xxxx1.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1.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计划工期xxxx日历天1.3.2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要求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其他要求:资格后审;符合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
3、)企业。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预备会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6.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统一答疑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如有)1.7分包不允许分包1.8偏离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细微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4、间收到澄清后1日内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开户行: xxxx 帐户名:xxxx帐号:xxxx于开标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等其他形式。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开标前凭银行交款凭据招投标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
5、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报价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上盖单位公章及预算员编制专用章,可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7.5装订要求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xx份、副本xx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xxxxxxxx工程投标文件在xxxx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xxxx开标地点: xxx
6、x5.2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xx个。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工程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至总价的60%时,开始支付工程款,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50%,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5%在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 9工程保修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0.2预算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xxxx元),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高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10.3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类别和投标人自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2)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独列项。(3)投标人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中标的投标报价即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得调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除外)。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按中标时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不按照规定编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作为评标依据。总价应包括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规费、
9、税金、验收、并考虑风险及其他一切费用。(5)投标总报价包括总包企业的专业工程配合费。配合费按报价的xxxx%计提。总承包单位提供水源,电源,脚手架,施工协调及安全管理及验收后资料归档。(6)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地质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主要材料均需注明该材料及设备的产地、规格、等级、报价。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的实验费均包含在报价中,因施工资料不合格而不能验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投标人未按此要求制作标书而引起的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失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投标价
10、格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单位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上调整等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9)所有材料、设备的品牌及规格等在采购及进场前须经甲方批准认可后方可进场。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0.4开标时验证原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已在本单位注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有效证件以备核验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10.5其他1、投标单位不能因资金不及时到位
11、而拖延工期。2、工程款发票在工程所在地开具。10.6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押证管理10.7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几个【2011】534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12】1980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按有关规定缴纳。3、本次招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承担,按有关规定自行交纳。4、本次招标的建设工程交易费用由中标人全额交纳,直接
12、从其保证金中扣除。10.8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10.9施工合同签订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作为第三方在施工合同中签字盖章,工程款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管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
13、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1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
15、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
16、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
17、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18、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 资格审查资料;(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
19、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
20、拒绝。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3.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为支票或电汇。电汇的银行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2.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
21、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4.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 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
22、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
2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
24、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
26、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检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投标人签到逆顺序,确定唱标顺序;(6)设有标底(或预算控制价)的,公布标底(或预算控制价);(7)
27、按照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
28、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确定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
29、投标被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到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招标人将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之日后7日内解除其履约担保(该条不采纳)。若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
30、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与财政局指定的审计单位签订财政审计合同及施工审计合同。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
31、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32、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33、 工程开标记录表(唱标单)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万元)小写:大写:措施费总报价(万元)小写:大写:质量目标工期建造师姓名专业及级别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招标文件认同程度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注:请将此表于首页装订,以方便唱标用。第二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
34、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造师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1.7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
35、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工程总报价:70分;投标人社会信誉,7分;施工组织设计:15分;质量:2分;工期:2分;工人工资拨付承诺:1分;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3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报价平均值的计算:(1)若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2)若有效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时,不再去掉最高、最低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2
36、、评标基准价:(1)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为: A97%;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投标总价报价70分偏差率=0时,得满分70分;偏差率0时,得分=满分-偏差率1002;偏差率0时,得分=满分+偏差率1001。该项最低得分为20分。2.2.4(3)投标人社会信誉投标人社会信誉7分(以原件为准)(1)获得有效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个得0.3分,最高得1分。(有效期内)(2)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该项最多得2分;(3)项目负责人2010年 1月 1日以来承担过
37、同类工程,每项得 2分。满分4分。备注: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同类工程的界定: 单项合同价款在30万元及以上的加固工程。备注:以证书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原件为准。同一工程只计分一次。2.2.4(4)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设计评分标准(15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按照计划工期合理安排时间)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必须与施工技术要求相结合,否则此项不得分)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机构和主要管理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
38、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班子配备; 以上每有一项得1.2分,缺项不得分。根据现场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安排恰当、措施可行的程度,得0-3分。2.2.4(5)质量、工期、承诺工人工资评分标准承诺质量、工期、工人工资拨付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得 2 分;承诺工期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得 2分;投标企业承诺按时足额拨付人员工资得1分2.2.4(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3分)优惠条件优惠条件经评委认可的,确实对本项目工程和招标人有益的,每条得0.5分,最高得1分;合理化建议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优化建议经评委讨论如采纳,则每条得0.5分,最多
39、得2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工程总报价低的优先;工程总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综合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施
40、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质量、工期: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l)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综合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质量、工期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证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41、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4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措施报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社会信誉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设计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质量、工期、承诺工人工资评分标准计算出得分E。(6)按本章第2.2.4(6)目规定的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计算出得分F。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
43、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D+E+F。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或者经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2)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3)降低本招标文件规定不可竞争费用的;(4)投
44、标人拒绝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说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5)施工方案与报价不一致,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的;(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成本价的。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