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卷 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 总则 19
1.1 项目概况 19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20
1.6 保密 20
1.7 语言文字 20
1.8 计量单位 20
1.9 踏勘现场 21
1.10 投标预备会 21
1.11 分包 21
2. 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
3. 投标文件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3.2 投标报价 23
3.3 投标有效期 23
3.4 投标保证金 24
3.5 资格审查资料 24
3.6 备选投标方案 2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
4. 投标 25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2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
5. 开标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5.2 开标程序 26
5.3 开标异议 26
6. 评标 27
6.1 评标委员会 27
6.2 评标原则 27
6.3 评标 27
7. 合同授予 27
7.1 定标方式 27
7.2 中标结果公示 27
7.3 中标通知 28
7.4 履约担保 28
7.5 签订合同 28
8. 纪律和监督 28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9
8.5 投诉 2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10. 电子招标投标 29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30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31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32
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33
附件五:确认通知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39
2. 评审标准 39
2.1 初步评审标准 3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9
3. 评标程序 40
3.1 初步评审 40
3.2 详细评审 4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3.4 评标结果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2
1. 一般约定 43
1.1 词语定义 43
1.2 语言文字 45
1.3 法律、标准、规范 45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5
1.5 合同协议书 4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6
1.7 联络 46
1.8 转让 47
1.9 严禁贿赂 47
1.10 化石、文物 47
1.11 知识产权 47
1.12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7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48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48
1.14 发包人要求违法 48
2.发包人义务 48
2.1 遵守法律 48
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48
2.3 提供施工场地 48
2.4 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支付合同价款 49
2.6 组织竣工验收 49
2.7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 49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9
3.2 总监理工程师 49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0
4. 承包人 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52
4.4 联合体 52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53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53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54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54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4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54
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 54
4.11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 55
4.12 进度计划 55
4.13 质量保证 55
5. 设计 56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6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6
5.3 设计审查 56
5.4 培训 57
5.5 竣工文件 57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7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8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 58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 59
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9
6.4 实施方法 59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9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0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 6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 60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0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0
8. 交通运输 61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 61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 61
8.2 场内施工道路 61
8.3 场外交通 61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61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62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62
9. 测量放线 62
9.1 施工控制网 62
9.2 施工测量 62
9.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62
9.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63
10.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3
10.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63
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63
10.3 治安保卫 64
10.4 环境保护 64
10.5 事故处理 64
11. 开始工作和竣工 65
11.1 开始工作 65
11.2 竣工 65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5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5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6
11.6 工期提前 66
11.7 行政审批迟延 66
12. 暂停工作 66
12.1 由发包人暂停工作 66
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 66
12.3 暂停工作后的照管 67
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 67
12.5 暂停工作56天以上 67
13. 工程质量 68
13.1 工程质量要求 68
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68
13.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8
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68
13.5 清除不合格工程 69
14. 试验和检验 69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9
14.2 现场材料试验 70
14.3 现场工艺试验 70
15. 变更 70
15.1 变更权 70
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70
15.3 变更程序 70
15.4 暂列金额 71
16. 价格调整 72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A) 72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 74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74
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74
17.1 合同价格 74
17.2 预付款 74
17.3 工程进度付款 75
17.4 质量保证金 76
17.5 竣工结算 76
17.6 最终结清 77
18.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78
18.1 竣工试验 78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78
18.3 竣工验收 78
18.4 国家验收 79
18.5 区段工程验收 79
18.6 施工期运行 80
18.7 竣工清场 80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80
18.9 竣工后试验(A) 80
18.9 竣工后试验(B) 81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1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81
19.2 缺陷责任 81
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82
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82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82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82
19.7 保修责任 82
20. 保险 82
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 82
20.2 工伤保险 83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83
20.4 其他保险 83
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83
21. 不可抗力 84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84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84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84
22. 违约 85
22.1 承包人违约 85
22.2 发包人违约 87
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88
23. 索赔 88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88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88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89
23.4 发包人的索赔 89
24. 争议的解决 89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89
24.2 友好解决 89
24.3 争议评审 8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91
1.一般约定 92
2.发包人义务 94
3.监理人 94
4.承包人 94
5.设计 96
6.材料和工程设备 97
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9
8.交通运输 99
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9
11.开始工作和竣工 101
12.暂停施工 102
13.工程质量 102
15.变更 104
16.价格调整 105
17.合同价格与支付 105
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08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10
20.保险 111
21.不可抗力 111
22. 违约 111
23. 索赔 112
24.争议的解决 11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1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14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115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 116
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 118
附件六:安全施工协议书格式 122
第二卷 125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26
1.功能要求 126
1.1 工程的目的 126
1.2 工程规模 126
1.3 性能保证指标 126
1.4 产能保证指标 126
2.工程范围 126
2.1 概述 126
2.2 包括的工作 128
2.3 工作界区 129
2.4 施工条件 129
3.工艺安排及要求 130
3.1 总体方案 130
3.2 电气设计 130
3.3 消防设计 130
3.4 土建工程 130
3.5 施工组织设计 131
3.6 工程管理设计 131
3.7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131
3.8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131
3.9 节能降耗设计 132
4.时间要求 132
4.1 开始工作时间 132
4.2 设计完成时间 132
4.3 进度计划 132
4.4 竣工时间 133
4.5 缺陷责任期 133
4.6 工程进度管理要求 134
5.技术要求 134
5.1 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134
5.2 设计标准和规范 134
5.3 技术标准和规范 143
5.4 质量标准 176
5.5 设备监造及验收 196
6竣工试验与验收 200
6.1 项目验收 200
6.2 质保期 211
7文件要求 211
7.1工程文件标准化 211
7.2 文件提交 213
8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216
8.1工程质量管理 216
8.2 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21
8.3工程协调和管理 221
9其他要求 224
9.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224
9.2 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224
9.3 分包 224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29
第三卷 23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1
一 商务标 233
1 投标函格式 234
2 投标保证金格式 236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37
4 授权委托书 238
5 商务偏差声明函 239
6 资格审查文件 240
7 业绩 248
8 分包或外购情况表 250
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53
二 技术标 254
1 承包人建议书 255
2 项目实施方案 256
3 项目实施时间表 257
4 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组成 258
5 按合同工期完工的保证函 259
6 技术偏差声明函 260
7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61
8 系统设备技术性能检验大纲 261
9 主要设备的产品说明、技术参数、质保声明等 261
10 其他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提供或编写的资料 261
三 价格标 262
1 报价要求 263
2 报价表 266
2-1 报价汇总表 266
2-2 施工辅助工程报价表 267
2-3 设备及安装工程报价表 268
2-4 建筑工程费用报价表 276
2-5 其他费用报价表 279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由 备案,项目业主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 ,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上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2.2 规模: 。
2.3 计划工期: 个月。
2.4 招标范围://///////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域、开关站及送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等)等一揽子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具备两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总承包(含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人员需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且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两个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建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至2016年/月/日/时),将标书款以电汇形式在5内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标书款1000元。
账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建设银行北京新华支行
开户帐号: 11001014600053007718
4.2电汇后需将汇款信息以传真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4229192-212,传真:010-68373131,电子邮箱:mayuank@),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3缴纳标书费成功后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对报名、交费、下载等设计时间、金额的问题按照招投标法要求规定,以及明确未按规定后的处理办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 月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接受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投标文件的修改及上传。建议添加不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处理
5.2 投标文件送达:采取电子投标,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注:本电子采购平台需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请未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单位尽快办理CA证书,因CA证书未办理而不能投标的,后果自负)。
5.3 开标时间: 2016年 月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1.1.4
项目名称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1.5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人自有 及贷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域、开关站及送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SVG性能测试等)等一揽子工作。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个月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6年 月 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并网发电日期:2016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1.3.3
质量标准
优良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2-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及2015年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201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两个及以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具备两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总承包(含勘察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012年01月0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级建造师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符合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
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6.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发包人对设备制造厂的资格、业绩和技术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组织,
■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并自负考察结果,以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地点: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
1主要施工标段、主要设备、关键设备和材料在招标或采购前需经发包人(业主)审批后,方可发标书或采购。对于发包人的任何修改与确认,不减轻和转移承包人的任何责任。
2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名单,分包商必须有相适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和业绩如下,:
2.1 设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
2.2 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2.3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4月5日9:30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2日9:3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12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12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设置招标控制价,控制价金额另行通知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报价汇总表中各分项应与分项目报价表相对应,投标人没有单独列明应报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经包括在总价之中,否则为无效投标。所有价格为含税价格。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大写:)。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纳,收款单位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
电 话:
联 系 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新华支行
账号:11001014600053007718
3.5.2
近年财务状况
2013年 01月 01日至 2015年 12月31日
3.5.3
近年承担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及光伏工程业绩
2011年 01月 0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3年 01月 0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签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0 份
3.7.5
加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并牢记密码。若遗忘密码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1.2
投标文件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4月 22 日 9:30 时
开标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分技术专家和商务专家);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2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未附有中文注释的不予采纳。添加未付注释的处理条款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工作,投标人应当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部分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以电子邮件形式(附件:加盖公章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作出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
2.2.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密切关注来自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澄清或通知,并按要求填写回执回传至招标人以确认获悉该澄清或通知;但不论投标人是否回复确认,澄清公告一经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都将被视为已经收到相关澄清的通知,并将被视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都有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或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公告等形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回执回传至招标人以确认获悉该修改或通知;但不论投标人是否回复确认,修改公告一经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都将被视为已经收到相关修改的通知,并将被视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的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文件和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果有前后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3.5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所有的技术资料),投标人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价格清单;
(5)承包人建议书;
(6)承包人实施计划;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1)商务标部分:商务标(不含投标报价信息)的电子文件,需以WORD 、PDF格式分别提供。
(2)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投标含报价信息)的电子文件,需以WORD 、PDF格式分别提供。
(3)价格标部分:价格标的电子文件,需以WORD 、EXCEL、PDF格式分别提供。
建议只保留方便评标专家评标评标的格式以及中标后编制合同所需的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第七章 五 报价说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具有以下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投标保证担保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保证担保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4)投标保证担保的受益人不是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
(5)以保证金形式出具时,出具人与被保证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6)以保函形式出具时,被保证人与该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7)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
(8)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时;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9)投标保证担保以保函形式出具时,保函格式等实质性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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