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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某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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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某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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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湖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招 标 人:**市**发展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招标公司(盖章) 二 ○ ○ 八 年 十 一 月 总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书……………………………………………………(3)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3章  合同条款……………………………………………………… (22) 第4章  工程要求(规范与图纸)…………………………………… (43) 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控制价……………………………(47) 第6章  图纸………………………………………………………………(48)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第1章 投 标 邀 请 书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湖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6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发展总公司,招标人为**市**发展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市**湖配套工程施工,含公共广场工程、路灯管线、栈桥、道路、广场铺装施工等(绿化工程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招标工程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造价为准),总共为一个标段。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市城北新店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 1 月 /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4月/ 日,工期 9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申请书合法签署和盖章; (2)正确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投标人代表)签署的必须提供];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 (4)在**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6)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已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职工并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9)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0)工期和质量承诺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不属于《**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12) 投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1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造价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14)投标人应完整提供本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招标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 12 月 4 日至2008年 12月 10 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与采购网》(**)及**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发展总公司 办公地址:**市**南路13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省**市**路118号**新城2号楼13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传真或电子邮件:**、** 联系人:**、**、** 日期 2008 年 11月 26 日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6)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15) 1. 工程说明 2.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3. 资金来源 4. 合格的投标人 5. 投标费用 6. 踏勘现场 (二) 招标文件……………………………………………………………(15)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6)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投标文件格式 13. 投标报价 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5. 投标有效期 16. 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 迟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19) 23. 开标 (六) 评标…………………………………………………………………(20) 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 评标过程保密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 资格审查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比较和否决 (七) 授予合同……………………………………………………………(21) 29. 合同授予标准 30. 中标通知 31.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 33. 其他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市**湖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2 1.1 招标编号 **,** 3 1.1 建设地点 **市城北新店区 4 1.1 建设规模 **市**湖配套工程施工,含公共广场工程、路灯管线、栈桥、道路、广场铺装施工等(绿化工程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本项目投资约2000万元(招标工程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造价为准),总共为一个标段。 5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2.1 招标范围 **市**湖配套工程施工,含公共广场工程、路灯管线、栈桥、道路、广场铺装施工等(绿化工程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做出总承包报价。 7 2.2 工程质量 合格 8 2.3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11 4.2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合格投标人条件详见本须知第27条款。 2.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之投标人资格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6 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集中标前答疑会及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但不署名)于2008年12月11日之前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网站公布信息之后,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到招标代理处索取该澄清文件的文本文件。 13 13.4.2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价格、技术等一切风险,中标后不作调整。 调整因素:经招标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钢材、水泥、砂、石、沥青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允许调整差价。差价计算按编制控制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设区市主要材料综合价)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14 13.5 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①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按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该细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②工程量清单外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外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依据的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工程控制价×100%)计算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他各项费用按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的标准计算。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等相关事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榕财评[2008]443号)的规定执行。 15 15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16 16.1 投标保证金数额和提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出,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如下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市**发展总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 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文件中。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文件:一套正本(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套),三套副本。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不要求提交 资格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 18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 商务文件和资格文件的总包封和标志规定要求的方式为: a. 商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格文件分别按投标须知第18.2款规定包封,再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总包封封面标识须参照投标须知第18.2款规定。 19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收件人: **招标公司 ** ** 截止时间:2008年 12月30日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 23.1 开标 开标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2008年 12 月 30 日9时 00分)、地点公开打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保证金、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 投标人如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1 28.2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22 3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3 32.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担保(其中50%采用现金形式、50%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形式) 24 32.2 低价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无 25 33 其他 中标公示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或者拒不提交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附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 总 则 1. 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和《**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 本评标细则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二. 评标程序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评标前准备工作; 4.2. 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4.3. 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4.4. 对商务文件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4.5. 对商务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6. 推荐中标候选人; 4.7. 提交评标报告。 三. 评标办法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6.1. 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如下: 评标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评标基准价及分数计算过程均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1)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为:在招标工程控制价B的92%~87%(包含92%、87%)范围内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并经过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如有时)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m。 (2)确定评标基准价A: 在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内的各投标报价 dm按下式计算出评标基准价A: ( d1+ d2 + …+ dm) A = ——————————— × C +(1-C)× K×B m 其中:A——评标基准价; d1、d2 … dm ——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并经过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如有时)的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内的各投标报价; m ——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并经过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如有时)的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数量; B——招标工程控制价。B= 元。 C ——权重系数,在评标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完成后,当场从0.40、0.45、0.50、0.55、0.60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一个数。若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和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并经过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如有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外,则C值为0。 K ——计算参数,在评标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完成后,当场从92%、91.5%、91%、90.5%、90%、89.5%、89%、88.5%、88%、87.5%、87%十一个数中随机抽取一个数。 注:①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工程控制价B的92%的,其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且其投标报价得分以0分计。 ②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工程控制价B的87%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计算其投标报价得分。 (3) 确定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 - A| 投标报价分=100 –------------------- ×100×Q A [进入评分的投标人均计算报价得分,但得分少于0分的,以0分计。] Q为折价分值,即每偏离基准价1%所扣的分数。 当投标报价 < 基准价时, Q=3; 当投标报价 > 基准价时, Q=6。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违反投标须知第17.4、17.5款之中任一项的,则其投标报价仍然有效,但投标报价得分扣10分。 四.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7.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8. 招标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 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或按照评委会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踏勘工程场地情况。 五. 资格审查 9.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第27条。 10.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第27条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六. 商务文件的初步评审 11. 在对商务文件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12. 评委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4.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14.1. 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其代理人应是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中同一授权代理人,否则无效); 14.2. 商务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商务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14.3. 商务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14.4. 当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时,而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 14.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14.6. 投标函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资格文件所填报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 14.7. 商务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4.8.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4.9. 投标总价高于招标工程控制价的; 14.10. 商务文件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标准的; 14.11.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税金除外)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 14.12. 投标报价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之一低于招标人公布的预算造价相应金额的; 14.1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14. 商务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15.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 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15. 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委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算术性修正。 16. 评委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6.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6.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3. 本细则16.11款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以价格低的为准修正。 17. 细微偏差补正。评委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 17.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 17.2. 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质式、建筑面积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 17.3. 有要求提交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文件内容与书面的文本文档文件内容存在细微不一致的,则以书面的投标计价文件内容为准。 18. 按照第19条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八. 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 19.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评委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按照第6条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 20.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21.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排列。当出现二个或二个 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并列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排序并列的投标人依次按中标价高低、项目经理级别高低、企业资质等级高低顺序确定排序,即先确定中标价低的优先,如该数额相同时,再以项目经理资质级别高的为优先,若上述二项均相同时,再按企业资质等级高的为优先,若上述均相同时,则由评委会表决或招标人选择确定。 九. 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评委会根据以上评审后确定的排名在前的前三名投标人依次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最多3名)。 23.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十. 提交评标报告 25.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委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委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十一. 附则 26.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27.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 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2.1.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本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3. 本工程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 3. 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9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购买了招标文件且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非本国注册的施工企业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施工资质。 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11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 踏勘现场 6.1. 招标代理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工程要求(规范与图纸) 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控制价 第6章   图纸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招标代理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补充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提出。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 但所有问题都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提交。 8.2. 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形式予以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9.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组成。 11.2. 资格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及附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 附件1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 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 附件4 拟分包企业情况 附件5 拟派出项目经理简历表和有关证件 附件6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表 附件8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附件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附件10 企业基本账户状况表 附件11 其他资料 11.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 2、 投标书附录 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 签署投标造价文件的造价执业人员资格证书; 5、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7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中所述的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都将不被批准。 13.4. 合同价格风险 13.4.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除下列13.4.2、13.5、13.6的规定和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应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其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13.4.2. 合同价格包干范围、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按照前附表第13项规定; 13.5. 核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调整办法采用前附表第14项规定; (若采用单价合同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时工程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调整。 (若采用总价合同时)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进行核对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 13.6. 投标报价要求详见第4章有关规定。 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内,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间。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形式提交。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投标人(除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5. 中标人及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16.6.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6.6.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 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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