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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评析霍夫韦伯的概念唯心主义_钟孔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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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评析霍夫韦伯的概念唯心主义钟孔鹭*内容提要:在托马斯霍夫韦伯的一系列作品中(2006、2015、2016、2017a、2017b、2019、2021),他详细论证了某种版本的概念唯心主义,这种概念唯心主义认为:到底什么样类型的事实才是原则上有可能实现(obtain)的将取决于人类的心灵,尤其是取决于作为人类心灵造物的语言。实际上,霍夫韦伯是通过论证可言说性论断(即,认为所有类型的事实都能通过人类现有的语言而被言说,没有无法言说的事实)来证明概念唯心主义的。本文对霍夫韦伯概念唯心主义的批判性反思将聚焦于他对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首先,我将重构霍夫韦伯关于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其次

2、,我将建构一个四步式的反驳策略,来反驳霍夫韦伯对于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关键词:概念唯心主义不可言说事实量化*作者系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毕业,现任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教师。主要研究兴趣领域为语言哲学与形而上学。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751.引言在本体论及形而上学的野心(Ontology and the Ambitions of Metaphysics)一书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文章中,托马斯霍夫韦伯(Thomas Hofweber)系统性地论述和辩护了一种有关心灵与实在二者关系的概念唯心主义(conceptual idealism)。这种概念唯心主义意味着什么?它有什么独特之处?霍夫韦伯又是如何证明这

3、种概念唯心主义的呢?所有版本的唯心主义都认为心灵在某种意义上是实在(reality)的中心。而根据对实在的不同理解,霍夫韦伯区分了两种类型的唯心主义:其一,当实在被理解为事物的总和(totality of things)时,如果某个学者认为对诸如“何物存在”、“什么样的存在最为根本(fundamental)、最为真实(real)”这样的问题其首要的回答都是心灵方面的存在物,那么,他持有本体论唯心主义(ontological idealism)。其二,当实在被理解为事实的总和(totality of facts)时,如果某个学者认为对诸如“什么类型的事实才是有可能实现的(obtain)”这样的问

4、题其首要的回答都是与心灵相关的,那么,他持有概念唯心主义(conceptual idealism)。举例来说,与物理主义和二元论相对的唯心主义就通常是在第一种含义 除了在其专著中论述这一概念唯心主义外,相关讨论还见于 Thomas Hofweber,“Inexpressible Properties and Propositions”,in Oxford Studies in Metaphysics:Volume 2,edited by Dean Zimmerma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p.155-206;“The Place of Sub

5、jects in the Metaphysics of Material Objects”,Dialectica,Vol.69,No.4(December,2015),pp.473-90;“Conceptual Idealism without Ontological Idealism”,in Idealism:New Essays in Metaphysics,edited by Tyron Goldschmidt and Kenneth Pearce,Oxford,United Kingdo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pp.124-141;“Are The

6、re Ineffable Aspects of Reality?”,in Oxford Studies in Metaphysics:Volume 10,edited by Karen Bennett and Dean Zimmerma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pp.124-170;“Idealism and the Harmony of Thought and Reality”,Mind,Vol.128,No.511(July,2019),pp.699-734;“Why Our Natural Languages Are Ideal Languages f

7、or Metaphysics”,in The Language of Ontology,edited by J.T.M.Mill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21,pp.88-101。参见 Thomas Hofweber,“Idealism and the Harmony of Thought and Reality”,Mind,Vol.128,No.511(July,2019),pp.699-734。有时,概念唯心主义也被霍夫韦伯称作真势唯心主义(alethic idealism)。176外 国 哲 学下认为心灵是实在的中心。这类唯心主义通常认为,心灵在实在的层级

8、中相较于其物质载体而言更为根本、更为真实。不过,霍夫韦伯关心的首要问题并不是心灵与物质何者更为根本、人们能否将其中一种类别还原为另一种类别。实际上,霍夫韦伯强调,他只在上述第二种意义上持有唯心主义。他强调,他所提出的概念唯心主义是独立于本体论唯心主义,甚至否定本体论唯心主义的。在本体论及形而上学的野心一书的前言中,他预告自己将在本书中论证的是:无关于本体论唯心主义的概念唯心主义(conceptual idealism without ontological idealism):当人们将实在理解为事物的总和时,实在是独立于心灵的;而当人们将实在理解为事实的总和时,实在并不独立于心灵。那么,“将实

9、在理解为事实的总和时,实在并不独立于心灵”又意味着什么呢?实际上,霍夫韦伯的首要关切是心灵的表征能力与事实的结构之间是否匹配的问题。而由于霍夫韦伯并不区分语言与心灵语言在表征能力上的差异,上述问题又被具体化为语言与事实的结构之间是否总是匹配的问题。这一问题又意味着什么呢?当人们去思考语言和实在的关系时,时常会发现:一方面,人类的语言总是以某些形式运作。比如,考虑句子“蒂莫西威廉姆森是一位哲学家”。该句有一个主谓形式:一个专有名词“蒂莫西威廉姆森”出现在主语的位置,而“是一个哲学家”出现在谓语位置。另一方面,事实总是被表示为具有某种结构。比如,真句子“蒂莫西威廉姆森是一位哲学家”对应于一个 Th

10、omas Hofweber,Ontology and the Ambitions of Metaphysic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6,p.xiii。所谓的“语言与心灵语言在表征能力上的差异”,指的是:思想时所使用的语言与交际时所使用的语言,其表达能力不一定相同。有关语言与心灵语言的表征能力是否有差异,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我们通过自然语言进行思考,因此语言和心灵语言在表征能力上并无差异(参见 John B.Watson,Behaviorism,Routledge,1998);也有些学者认为,自然语言对于思考而言是不充分的,思考活动是通过一种独特的心

11、灵语言(mentalese)来开展的(参见 Steven Pinker,The Language Instinct:The New Science of Language and Mind,London:The Penguin Press,1994;Jerry Fodor,The Language of Thought,New York:Thomas Y.Crowell.,1975)。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77世间的事实,即蒂莫西威廉姆森是个哲学家这件事。这个事实有一个对象例示属性的结构:一个现实世界的人(即,蒂莫西威廉姆森)例示了是一个哲学家这一属性。语句“蒂莫西威廉姆森是个哲学家”具有与事

12、实蒂莫西威廉姆森是个哲学家类似的结构。在上述这种案例中,语言的形式与事实的结构是协调的。这里所谓的“协调”,是指语言的形式与事实的结构是同构的(isomorphic)。具体来说,这种协调有可能包括:首先,对于语言的形式而言,其所有节点都与构成事实结构的节点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在上述例子中,主语“蒂莫西威廉姆森”对应于蒂莫西威廉姆森这个人,而谓语“是个哲学家”对应于属性是个哲学家。其次,语言形式中每个节点之间的关系都在事实的结构中有对应,且对应关系恰好在对应节点中成立。在上述例子中,“蒂莫西威廉姆森”和“是个哲学家”之间的谓述关系在事实结构中也有对应关系,即蒂莫西威廉姆森和是个哲学家之间的例

13、示关系,该例示关系恰好在与构成谓述关系的节点相对应的节点中成立。一个自然的疑问是:上述案例中的同构现象到底是特例,还是某种普遍现象?语言总是能正确反映(或者说揭示)实在的结构吗?如果是的话,究竟是什么保证了人类的语言能够成功揭示实在的结构呢?人类的语言能做到揭示并且只揭示实在的结构吗?上述追问中一共涉及两个不同的问题:完备性问题(completeness problem):对于任何实在的结构而言,是不是自然语言中都存在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形式,使得该语言形式能够正确反映或揭示实在的结构?可靠性问题(soundness problem):对于自然语言中的任何(合乎句法的)形式而言,是不是在实在中都存

14、在一个与之对应的结构,使得前述语言形式恰好反映或揭示该实在结构?在本文中,“”将用以表述事实、命题、属性等区别于语言表述的对象。“协调的”(in harmony),借用了 Thomas Hofweber,“Idealism and the Harmony of Thought and Reality”的说法。178外 国 哲 学从结果上看,霍夫韦伯实际上是通过回答完备性问题来证明概念唯心主义的。在霍夫韦伯的一系列作品中,他详细论述了为什么他认为“存在无法言说的事实”这一句话其真值始终被判定为假,换言之,他认为:可言说性论断(Effability Thesis):所有事实都能被人类现有的语言所言

15、说。霍夫韦伯所提出的可言说性论断实质上否认了如下可能性,即,存在某个实在的结构,自然语言中没有任何句法形式能够揭示该实在结构。因此,实际上,可言说性论断针对上述的完备性问题给出了肯定的回答。霍夫韦伯认为,如果可言说性论断成立,那么概念唯心主义也成立。原因在于:实在论者无法解释为什么可言说性论断成立,而只有概念唯心主义者可以解释为什么可言说性论断成立。实在论者们或许可以通过给出一个进化论的故事来解释为什么已有的语言形式是可靠的:我们的思维是在一个充满事实的世界中发展起来的,这些事实具有对象例示属性的结构。如果我们的头脑单独表征(这一类别下的)每个事实,那将是相当低效的;尤其是在同一个物体往往有许

16、多属性,而同一个属性往往被许多物体所拥有的情况下。因此,我们的表征能力随之发展,以便于利用事实的结构以及其各个组成部分。最终,我们为对象和属性各自建立了单独的表征:一个通过主语来表征、一个通过谓语来表征,二者以某种方式结合起来以代表整个事实。因此,我们的头脑中的表征具有主语谓述谓语的形式,这与事实所具有的对象例示属性的结构完全对应。Thomas Hofweber,“Idealism and the Harmony of Thought and Reality”,Mind,Vol.128,No.511(July,2019),p.705.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79但是实在论者无法解释为什么人类的表

17、征能力是完备的,即,实在论者无法解释为什么可言说性论断成立。在语言与实在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实在论者们认为,实在相比于心灵是在解释上优先的。对于实在论者而言,他们无法排除掉存在无法言说的事实这一可能性。的确,实在的结构有可能恰好都落在人类能够表征的范围内,但实在论没有理由假设人类的表征能力有这样纯粹的好运(mere luck)。换言之,实在论者无法解释到底是什么保证了人类表征能力的完备性。相反,概念唯心主义恰好能解释为什么人类的表征能力相较于实在的结构而言是完备的:概念唯心主义认为,心灵相比于实在是在解释上优先的;因此,心灵将决定什么类型的事实才是原则上有可能实现(obtain)的。因此,心灵的

18、表征能力是完备的这一点并不奇怪。由此,霍夫韦伯通过论证可言说性论断来肯定心灵表征能力的完备性,进而论证了概念唯心主义。从前文的讨论中可以看出,霍夫韦伯对于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在其对概念唯心主义的证明中至关重要。本文将聚焦于霍夫韦伯对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上本文并不意图反驳霍夫韦伯从可言说性论断到概念唯心主义的证明;相反,本文将预设:如果可言说性论断成立,那么,概念唯心主义成立。本文将仅仅聚焦于上述条件句的前件,即,讨论可言说性论断是否成立、是否所有的事实对于人类现有的语言而言都是可以言说的。本文之所以聚焦于可言说性论断,其原因在于:可言说性论断无疑是令人惊异的;毕竟,对于人类现有的语言而言,其表达能

19、力(expressiveness)可能在诸多层面受限。首先,人类现有的语言其表达能力可能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设想这样一个场景:在这个场景中,古希腊人借用霍夫韦伯的论证(虽然本文此时还并未展开他的论证,但不妨先归谬假设他的论证成立)来证明所有事实都能被他们现有的语言古希180外 国 哲 学腊语所表达。而这个命题在当代人的眼中显然是有问题的。站在现今的视野看,古希腊人缺少语言工具来表达诸如存在夸克、半人马座阿尔法星是一个恒星系统这样的真命题,因此古希腊语不能表达所有的事实。类似地,现如今的语言也有可能像古希腊语那样受限,因此,似乎没有理由将最高等级的表达力

20、归给人类现有的语言。其次,人类语言的表达能力可能受到人类固有的认知局限(epistemic boundedness)的影响。比如,福多在其著作心灵的模块化中提出:任何心理学都必须把一些内生的结构归于心灵(真正的非结构性物体比如说砖头没有信仰和欲望,它们也不会学习东西)。而且,在将内生结构归给心灵的过程中,很难看到该理论会不对心灵所能接受的信念的类进行一些限制。任何以经验科学为旨趣的心理学理论总是会认为心灵具有某种内源性结构(否则它无法执行任何功能)。这种内源性的(endogenous)结构一方面使得我们能够胜任某些特定的任务,另一方面也反过来构成人类认知能力的边界,限制我们可形成的信念的范围。

21、因此,有可能存在一些领域,人们不能对这些领域形成任何正面的信念。这些领域就像人类智能的盲区一样。对于这些可能的盲区,既然人们没办法想到或形成与之相关的任何正面信念,人们也自然难以以语言的形式正面描述这些盲区毕竟,不可想(unthinkability)可以推出不可说(unsayability)。因此,似乎也没有理由将最高等级的表达能力归给人类的语言。不论是社会历史与时空位置所带来的表达局限,还是认知局限所带来 Gabriel Uzquiano,“Quantification,Inference,and Ontology”,Analysis,Vol.78,No.2(April,2018),p.30

22、8.Jerry Fodor,The Modularity of Mind,The MIT Press,1983,p.125.相关证明参见 Andr Kukla,Ineffability and Philosophy,New York,London:Routledge,2005,pp.56-58。对认知局限的讨论,除了 Jerry Fodor,The Modularity of Mind 以外,还可参见 Thomas Nagel,The View from Nowher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ch.6;Noam Chomsky,“Langu

23、age and Nature”,Mind,Vol.104,No.413(January,1995),pp.1-61。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81的表达局限,都只是从理论上说明人类的表达能力是受限的,但它们都并未实际地举出人们表达能力受限的实例。不过,上述两种情况似乎有点舍近求远。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时常经历着表达能力受限的情形在审美体验与宗教体验中,时常会出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形。以审美体验为例:艺术作品给人带来的审美体验可能无法被文字所准确表达;文字的表达能力不足以穷尽丰富的审美体验。席尔瓦乔纳斯(Silva Jonas)曾经举过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一个朋友邀请我

24、们一起欣赏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Maria Abramovic)的艺术家在场(The Artist is Present),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朋友并不打算带我们参观 MoMA(现代艺术博物馆),而只是打算阅读有关表演的描述,我们会相当失望。同样,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听马勒的第八交响曲和读有关它的评论一样好,我们也会觉得很奇怪。如果可以用文字穷尽地表达欣赏旋律、阅读诗歌、参观画作时的体验,那么,阅读对这些艺术作品的文字描述应该与身临其境地体验一样好。但实际情况显然并非如此。当人们想要描述咖啡的香味、想要描述音符韵律中蕴含的意义时,时常感到自然语言中的词汇是多么匮乏:我会说:这些音符说着某种美妙的东西

25、,但我不知道是什么。这些音符是一个强有力的手势,但我不能将它等同于任何说明性的东西。一种庄重的颔首。詹姆斯:“我们的词汇是不够的。”参见 Silvia Jonas,Ineffability and Its Metaphysics,Basingstoke:Palgrave Macmillan,2016。此处,乔纳斯似乎有笔误。原文中的“Maria”似乎应更正为“Marina”。因此,笔者在翻译时并未将之译为“玛丽亚”,而是按照常见的译法译为“玛丽娜”。Ibid.,p.111.Ludwig Wittgenstein,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translated b

26、y G.E.M.Anscombe,Oxford:Blackwell,2009(1953),610。182外 国 哲 学总的来说,不论从理论的层面,还是实际生活经验的层面来看,人们都可以找到理由反对现有的语言具有表达一切事实的超强能力。从理论的层面看,人脑有限的容量使得人们无法言说无穷长的句子;人类所处的特定时空也局限我们对信息的获取,进而使得一些过于遥远或者逃脱我们观察的事实无法被言说;同时,也有可能存在一些由于人类固有的认知局限而根本无法触及的实在领域,关于这些领域,人们根本无法形成任何正面的假设或信念,进而也无法正面地描述这些领域。从实际生活经验的层面,人们也时常会经历一些文字的表达能力不

27、足以表达我们想表达的丰富内涵的时刻在审美体验、宗教体验中等等。由此观之,霍夫韦伯的可言说性论断不得不说是一个有争议的大胆论断,尤其是它带有明显的人类中心主义色彩。而当人们去细究霍夫韦伯的论证时,他们会惊讶地发现:一方面,霍夫韦伯的论证起点是多么朴素和实证(仅仅借由思考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的);另一方面,他论证的结论,即,我们人类现有的语言能够言说所有类型的事实,却又是如此地大胆与人类中心主义。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希望系统性地反思霍夫韦伯对可言说性论断的相关证明。在第 2 节中,我将展示霍夫韦伯是如何仅仅借由思考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就能得到可言说性论断的。在第 3 节中,我将展示一个四步式的反驳策略,

28、用以反驳霍夫韦伯对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第 4 节是对全文的回顾与总结。2.可言说性论断在这一节中,我将详细阐述霍夫韦伯是如何论证可言说性论断的。首先,我将简要澄清霍夫韦伯对“可言说”“不可言说”这一对关键概念的界定。其次,我将简要地勾勒霍夫韦伯的论证结构我将霍夫韦伯的论证重构为一个涉及四个关键论断的论证。这四个关键论断分别是:其一,自然语言中的量词有两种读法,分别为内在读法和外在读法(这一论断被我称为多义性论断);其二,自然语言中人们对事实的谈论是非指称性的,即,自然语言中用以谈论事实的表述的语义功能并不是指称(这一论断被我称为非指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83称性论断);其三,人们对事实的量化应

29、当依照量词的内在读法来解释(这一论断被我称为内在主义论断);其四,量化句“有些事实无法言说”其真值被判定为假(这一论断被我称为真值论断)。我将在后续的小节中分别解释每一个论断的含义,以及霍夫韦伯是如何论证这些关键论断的。与此同时,我将阐释霍夫韦伯对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是如何关联于他的元本体论方法论取向的。实际上,霍夫韦伯提出了一套形而上学家们应该如何展开本体论研究的范式,而他对所谓的“无法言说的事实”的讨论,只是上述范式的一个应用。2.1 准备工作 2.1.1 概念澄清可言说性论断中出现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可言说”,那么,“可言说”意味着什么?它的反面,“不可言说”又意味着什么呢?霍夫韦伯区分了

30、两种意义上的无法言说:一种是内容上的无法言说(content ineffable);一种是结构上的无法言说(structurally ineffable)。霍夫韦伯之所以要做此区分,根本原因在于:他认为,我们日常生活中讨论的“无法言说”并不总是与他所关心的完备性问题相关。回顾第 1 节中对完备性问题的讨论,完备性问题的核心是追问人类的表征能力相较于实在的结构而言是否是完备的。因此,霍夫韦伯想要筛选出那些与完备性问题真正相关的、无法言说的情形,排除掉那些由无关干扰项所导致的、无法言说的情形。根据完备性问题的内涵可知:他所真正关心的不可言说概念指的是那些人们缺少对应的语言形式去表达相关实在结构的情

31、形。所以这种不可言说,按照他的用词,是一种结构上的不可言说。相关讨论见于 Thomas Hofweber,“Inexpressible Properties and Propositions”,in Oxford Studies in Metaphysics:Volume 2,edited by Dean Zimmerman,pp.155-206;“Idealism and the Harmony of Thought and Reality”,Mind,Vol.128,No.511(July,2019),pp.699-734;“Why Our Natural Languages Are Id

32、eal Languages for Metaphysics”,in The Language of Ontology,edited by J.T.M.Miller,pp.88-101。184外 国 哲 学结构上的无法言说(structurally ineffable):某个事实 F 是结构上的无法言说,当且仅当,自然语言中所有表达形式都不适合于表示事实 F 的结构,换言之,事实 F 所具有的结构在自然语言中并无对应的表达形式。与之相对的,对于那些并非由结构性问题导致的无法言说的情形,霍夫韦伯称它们为内容上的无法言说。如果事实 F 的结构与自然语言的某一形式相匹配,但人们无法填充具体的内容来描述

33、该事实的相关部分时,这个事实 F 就在内容上是无法言说的。有时,虽然某个事实具有常见的对象例示属性的结构,但其中的某些对象或属性却由于距离人们太过遥远,或不在人类可感知的范围内等原因而无法被人们表征,进而在自然语言中缺乏对应的词汇。例如,古希腊人无法表达半人马座阿尔法星是一个恒星系统,其原因并不是曾经的语言中缺乏与之对应的表达形式,而仅仅只是由于科学发展与时代的局限。由此可见,内容上的无法言说是由无关乎完备性问题的干扰项所导致的。由此可见,霍夫韦伯真正关心的不可言说概念指的只是结构上的无法言说,而非内容上的无法言说。在下文中,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我所使用的“无法言说”都将默认指的是结构上的无法言

34、说。2.1.2 论证结构霍夫韦伯对可言说性论断的证明可以被重构如下。(1)量词的多义性(简称“多义性论断”)。自然语言中的量化句是语义不定的(semantic underspecified),其中,量 霍夫韦伯并没有指明是否所有不可言说的情形都被结构上的不可言说与内容上的不可言说所穷尽。但这两类不可言说的情形的确穷尽了概念空间:根据对应的事实是否在自然语言中有与之对应的、同构的语言形式,我们要么回答“是”,要么回答“否”。回答“是”时,相应的事实(如果仍然不可言说)对应于内容上的无法言说;回答“否”时,相应的事实对应于结构上的无法言说。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霍夫韦伯所关心的不可言说都是相对于人

35、类现有的语言而言的他并不考虑对于所有有理性的生物而言的不可言说,也不考虑对于各类可能的生物而言的不可言说,也不考虑对于神或者天使而言的不可言说。而这一切都是由于他所关注的焦点,即可言说性论断,是一个有关人类现有的语言其表达能力是否充足的论断,而无关乎其他所有可能的生物的表达能力。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85词有可能得按照内在读法(internal reading)来解释,也有可能得按照外在读法(external reading)来解释。其中,根据量词的外在读法,对 Fs 的量化意味着我们在谈论一个独立于语言的、由 Fs 构成的域,并且宣称其中的某些或所有对象具有某种性质;而根据量词的内在读法,对

36、 Fs 的量化并不意味着我们在谈论一个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相反,我们只是在说一些内在于语言的事。(2)人们在以一种非指称的方式谈论事实(简称“非指称性论断”)。人们借以讨论事实的那些语言载体(在英文中主要指 that-从句)是非指称的。它们的非指称性与空名有显著的区别:对于空名来说,它们意在指称,但是最终失败了;而对于 that-从句来说,其语义功能根本就不是指称。既然人们借以讨论事实的那些语言载体根本就不意在指称,那么,也就不存在与之对应的、由外在于语言的对象所组成的论域作为 that-从句的指称对象。需要注意的是,霍夫韦伯认为,非指称性论断只是单纯对人们是如何使用语言的一种描述,其中并不涉

37、及人们应该如何使用语言这样的修正式的倡导,也不涉及如何使用语言才是正确的这样的评价;另外,非指称性论断首先是对自然语言的描述(尤其是霍夫韦伯所使用的英语),而并不涉及诸多的形式语言在霍夫韦伯对于非指称性论断的证明中,所有的证据都仅来源于对自然语言的观察。(3)对事实的量化应当按照内在读法来解释(简称“内在主义论断”)。对于霍夫韦伯而言,由(1)和(2)可以自然而然地推出(3)。根据(1)中外在读法的内涵,如果对事实的量化要依照外在读法来解释的话,那么,至少需要存在一个由事实所构成的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作为量化的论域;但是,根据(2)可知,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由事实所构成的对象域,因此,对事实的量化无

38、法依照外在读法来解释。而根据(1),除了外在读法以外,就只剩下内在读法这一种解释路径可用以解释量词,因此,对事实的量化应当按照内在读法来解释。(4)“有无法言说的事实”这句话的真值为假(简称“真值论断”)。“有无法言说的事实”是对事实的量化,而根据(3)可知,对事实的量化只能按照内在读法来解释。因此,“有无法言说的事实”这句话并不是在186外 国 哲 学讨论一个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而是在说一些内在于语言的事。非常粗略地说,这将带来如下结果:“有无法言说的事实”的真值为真,当且仅当,在被我们的语言所表达的事实中,有些事实无法言说。而由于任何被我们语言所表达的事实已经被我们的语言所表达了,因此,相

39、关的事实并非无法言说。“有无法言说的事实”这一量化句的真值为假。(5)因此,没有无法言说的事实。以上就是霍夫韦伯论证的大致结构。在接下来的小节中,我将依次详细展开霍夫韦伯对多义性论断、非指称性论断、内在主义论断和真值论断的证明。2.2 多义性论断据 2.1.2 节所述,多义性论断指的是:自然语言中的量化是语义不定的,量化句既有可能采用内在读法,也有可能采用外在读法。根据霍夫韦伯的解释,语义不定指的是:对于某一既定的句子 S 而言,如果有不止一种解释该句子的方式,如,I1和 I2,使得当 S 按照 I1和 I2解释时具有可区分的真值条件,那么,S 就是语义不定的。I1和 I2可被称为 S 的两种

40、不同读法。语义不定是自然语言中广泛存在的现象,这一现象可能有多种成因。首先,语义不定有可能是由词义歧义(lexical ambiguity)所导致的:某一语句由于含有某个多义词从而可以被按照多种方式解释。最常见的词义歧义的例子是“bank”。其次,语义不定有可能是由句法歧义(syntactic ambiguity)所导致的:不止一种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可以被同时归给同一字符串 S 时,该字符串因此可以被按照多种方式解释。比如,含有“old men and women”的语句在句法上是有歧义的,因为“old men and women”既可以被分析为 old men

41、 and women,也可以被分析为old men and women。Thomas Hofweber,Ontology and the Ambitions of Metaphysics,p.60.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87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词义歧义,还是句法歧义,都不是霍夫韦伯心中所认为的能够准确刻画量化句语义不定的模型。这意味着,量化句之所以是语义不定的,既不是因为词义歧义,也不是因为句法歧义。霍夫韦伯认为,量化句之所以是语义不定的,原因在于量词系统性地具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语义功能。霍夫韦伯并没有对语义功能进行严格界定;但粗略地说,某一表述的语义功能指该表述在传递意义的方面所起到的功能。根

42、据量词的不同语义功能,我们可以区分出量词的两种读法。(1)量词的语义功能之一:论域条件(domain condition)。在日常交际中,我们使用量词来讨论一个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通过量词,我们得以描述该对象域具有什么样的数量特征。比如,“有三个哲学家不用智能手机”是一个量化句,其中,我们使用量词短语“三个哲学家”来讨论由哲学家所构成的对象域中,其中有三个个体满足“不使用智能手机”这一条件。当量词执行论域条件语义功能时,其所对应量化句应当按照外在读法解释(“外在”指此时量词被用以讨论某一个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量词的外在读法:量化句旨在谈论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所具有的数量特征。比如,“有些 F

43、是 G”意味着:x:Fxx:Gx;“所有F 都是 G”意味着:x:Fx x:Gx。(2)量词的语义功能之二:推理角色(inferential role)。在日常交际中,有时我们并不使用量词来讨论一个外在于语言的对象域;相反,我们借由量词来讨论语句之间的推导关系。在这种用法下,量词被视作是句子中某一类成分的占位符(placeholder),用以提示人们:当该占位符被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所替换后,替换后所得的语句可能是真句子。不妨称这些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为量词的可替换项(substitutable items),不妨称替换后所得的语句为量化句的替换实例(substitution instance

44、s)。关于什么算作“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霍夫韦伯并未提出一个系统188外 国 哲 学的判定理论,他采取的策略是诉诸直觉,尤其是关于替换后所得的替换实例是否合乎语法、是否算作是原量化句的实例的直觉。比如,考虑存在量化句“有些饮料是健康的”:其中,量化短语“有些饮料”所起的作用类似于占位符,当我们将之替换为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后,所得的替换实例有可能是真句子。比如,“无理取闹的”则不是一个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因为替换后所得的语句,“无理取闹的是健康的”,根据人们的语言直觉而言,并不是“有些饮料是健康的”的恰当实例,同时该语句也不合乎语法。而“零度可乐”就是一个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因为根据人

45、们的语言直觉,“零度可乐是健康的”的确算作原量化句的实例之一。同时,由于“零度可乐是健康的”也是一个真句子,由此可知原量化句也是真句子。为了证明量词的确会在日常交际中起到推理角色的功能,霍夫韦伯举例说明:在日常交际中,当人们处在部分无知(partial ignorance)的情况下交谈时,其中所使用的量词就是在执行推理角色语义功能。那么,什么是部分无知状态下的交谈呢?在日常交际中,人们实际上借由语句达成信息交流与传递的目的,而语句的不同成分传递着不同的信息。以主谓句为例,比如,“零度可乐是健康的”,其中,主词“零度可乐”传达了说话者所意图交流的对象,而谓词“是健康的”则传达了说话者所意图交流的

46、对象具有什么样的状态。当说话 虽然霍夫韦伯并未给出一套关于什么算作“适合于替换的语言片段”的系统理论,但我认为,用以替换的语言片段至少需要具有合适的句法类型。为了讨论的便利,不妨引入类型论(type theory)来讨论句法类型:首先,有两类最基本的句法类型,即 e 和 t。其中,e 指单称词项所对应的类别,也就是那类指称对象的句法类别;t 指语句所对应的类别,也就是那类外延为真值的句法类别。其次,对于任意句法类型 a1,a2,a3,an,b 而言,也是一个句法类型。该句法类型指的是这样一类表述:当这类表述与句法类型为 a1,a2,a3,an的表述相结合后,所得的表述其句法类型为 b。回到先前

47、有关什么样的语言片段算是具有合适于替换的句法类型的讨论中:举例来说,用以替换“有些人出生在上个世纪”的语言片段至少需要是 e 类型,这样替换后所得的句子才能是适合于被判断真假的(truth-apt)。假设我们填入一个并非 e 类型的语言片段,比如“并且”(类型),得到“并且出生在上个世纪”这个句子是不合语法的、范畴错乱的,我们很难说它到底是真是假。因此,量化句的可替换项至少需要具有合适的句法类型。Thomas Hofweber,Ontology and the Ambitions of Metaphysics,p.74.有无法言说的事实吗?189者完整地记得他所意图交流的信息时,找到合适的表述

48、来传达该信息并非难事。但有时,说话者只是部分地记得他所意图交流的信息:说话者可能忘记了他所意图交流的对象,只记得他所意图交流的对象处于什么状态;或者,说话者可能只记得他所意图交流的对象,但忘了他想讨论的是该对象的什么状态,等等。在这种说话者处于部分无知的情况下,量化句提供了合适的传递部分信息的表达方式:通过量化句,说话者可以将暂时遗忘的部分信息用占位符(即量词)替代,同时保留其他依旧记得的信息不变。比如,考虑如下情境:张三曾经和李四讨论双方最喜欢的电影角色,发现两个人都最喜欢灭霸。后来,张三忘记了自己曾经最喜欢的电影角色是谁,只记得两人最喜欢的电影角色是一样的。他问李四:“有一个电影角色咱俩都

49、最喜欢,他是谁呢?”此时,对话者用量化句来交流部分遗忘后还能回忆起的部分信息。该段部分信息是从原先的完整信息中抽离掉一些成分后、用量词作为占位符替代的产物。此时,量词的用途仅仅是为了帮助对话者回忆起原先的完整信息。对话者并不关心量词是否会给双方带来本体论承诺,也不关心量词究竟是在有本体论负载的意义上还是本体论中立的意义上使用的;对话者只想借由量化句所表达的部分信息回忆起原先的完整信息。在上述对话中,量词所起到的真正作用仅仅是允许从“灭霸是张三和李四都喜欢的角色”到“有一个角色是张三和李四都喜欢的”之间的推理,而无关乎“灭霸”是否有实指。由此可知,当量词执行推理角色语义功能时,存在量化句的语义仅

50、需满足允许从替换后所得的替换实例(“灭霸是张三和李四都喜欢的角色”)到存在量化句(“有一个角色是张三和李四都喜欢的”)的推理,而无关乎相应的可替换 全称量化句的情形也是类似的:内在读法下的全称量化仅仅关心从全称量化句到替换后所得替换实例之间的推理,而无关乎相应的可替换项是否有实指。190外 国 哲 学项是否有实指。基于上述讨论,可知量词的内在读法具有如下特点:量词的内在读法:量化句旨在归纳(generalizing over)替换实例。比如,“某些 F 是 G”意味着:对于该量化句的某些可替换项而言,当我们将量化短语“有些 F”替换为对应的可替换项后,所得替换实例为真句子;而“所有F 是G”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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