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标书编号: **
项目名称: 合成工段技改工程
招标内容: DN1500氨合成系统成套设备
二 ○ ○ 六 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和评标
五、授予合同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
A、招标设备一览表
B、技术规范要求
技术规范书(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书
我公司合成工段技改工程DN1500氨合成系统成套设备进行竞争性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1.2 项目名称:合成工段技改工程
2.招标内容
2.1 标书编号:**
2.2 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DN1500氨合成系统成套设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
3.有关要求
3.1 对投标人的要求:凡有能力提供 “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和代理商,均为合格投标人。
3.2 交货施工时间:2006年1 2月31 日前交完(投标人可报最短交货期),以免延误工期。
3.3 交货施工地点:**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施工现场。
3.4 交货施工方式:项目施工现场交货,乙方负责运输。
3.5 付款条件:
合同生效后7日内,需方收到供方的合同总价格30%的银行履约保函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现场交货时开始付提货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货款;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质保金全部结清。
投标人也可报可接受的付款条件。
3.6 乙方出具价值为合同总价格的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对设备验收签字后15日内。
4.有关说明:
4.1 投标方投标时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书及报价明细表,②投标方提供的详细技术说明,③招标设备供应业绩表, ④有关资质证书,⑤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内容。
4.2 投标方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其中总报价包括设备运输、
调试、培训以及材料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检验、包装、保险、利税、管理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3 投标人负责工程设备的落实。
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及其补充,均以书面依据为准。
6.招标议程安排
6.1 发标时间:2006年5月31日起
发标地点:**
6.2 投标时间:2006年6月8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地点:**有限责任公司
6.3 开标时间:2006年6月8日9:00
开标地点:**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部 **
企管部 **
设备科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DN1500氨合成系统成套设备。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设备和服务的经济实体,在合同签订阶段即为买方。
2.2 招标机构——系指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代理商;在合同签订阶段则为乙方。
2.4 主体——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工具、备品附件、手册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协助、施工、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 “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和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4.投标费用的承担及有关说明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格式。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①招标书
②投标人须知
③投标文件格式
④合同格式
⑤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之为准。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按招标书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机构可主动的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以中文书写。
9.2 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①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分解表;供货范围明细表;材料技术性能参数描述等。
②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
③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银行信用及资质认证、业绩、有关制造许可证等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内容。
⑤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分解表、材料技术性能参数描述、投标综合说明等。
11.2 投标人应对“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除非“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中另有说明)。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分解表等格式写明投标设备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除招标文件有专门要求,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投标价格分解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如有的话):
①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②人员培训及其他服务的费用。
③投标材料的进口部分(包括生产制造、该材料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
支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完全由投标人负责。
12.3 投标人按上述12.2款的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过程中评标参考,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①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营范围、资质、财务、技术、生产能力和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品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4.2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承担连带责任。
15.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做出响应。
15.2 上述响应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①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②保证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供货来源资料;
③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以现金形式提交。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34.2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6.4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②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到签订中标合同止为30天。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与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
件,但将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正本加盖公章,并逐页小签。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18.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于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设备及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 为方便开标宣读,正本的密封袋内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密封于一信封中,信封上标明“标书编号、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
②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文件正本。
19.3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招标书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9.4 除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另行规定外,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9.1~19.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机构要求的投标地点。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和地点送交招标机构。
20.2 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机构,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补充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撤回其投标文件。
23.无效的投标文件
23.1 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
23.2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
23.3 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 招标机构按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有采取重新招标、或比价采购等方式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4.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5.评标委员会
25.1 招标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专家、招标人代表和招标机构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5.2 评标期间,投标人根据招标机构的通知随时派代表参加询标。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开标后,招标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
26.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5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7.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和技术响应内容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①投标文件中所报设备交付期及付款方式;
②设备、材料的技术水平、性能和制造、供货能力;
③设备的质量和适用性;
④配套材料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
⑤投标人提供备用材料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⑥必要时协助买方完成有关验收工作的承诺;
⑦从外国进口的材料应付的关税和其他进口税(如有的话);
⑧自发货地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⑨安全、环保因素;
⑩其他因素。
29.评标原则
29.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9.2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9.3 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9.4 29.4 评标既根据开标结果,也根据对投标人的考察和审查。
29.5 29.5 评标时考虑技术、制造能力、商务、报价及付款方式、业绩、信誉、资质、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
29.6 29.6 报价低廉、交货期和付款方式对招标人优惠的投标在竞标中最为有利,
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30.评标保密
30.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
30.2 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五、授予合同
31.授予合同的标准
31.1 合同将授予营业范围和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合理、产品比较先进、满足技术要求、保证质量和交工期、信誉较好、能提供最佳的服务、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资格最终审查
32.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中标候选单位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施工能力
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32.2 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法全部履行合同,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他投标人作类似的审查以选择中标单位。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3.1 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前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人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33.2 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4.中标通知
34.1 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其最迟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的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4.2 招标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并将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3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35.签订合同
35.1 中标方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3 签订合同后发生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致: **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合成工段技改 招标DN1500 氨合成系统成套设备的招标邀请(招标编号) **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一式3份: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价格分解表
③设备及配件明细表
④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
⑤投标综合说明
⑥按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⑦资格证明文件
⑧由(银行名称)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币种和数量) 。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和数量),即 (中文文字表述)。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后交纳中标押金。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 职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格式2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参数
重量
报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运费
合 计
投标总价:(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投标人对付款方式的响应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 投标总价为投标内容的合计单项价之和。
2. 本表用于开标宣读用。
附件格式3 供 货 范 围 明 细 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编号: 共 页 第 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重量
单价(元)
总价(元)
生产厂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格式4 综 合 说 明
1.投标设备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期限
2.工程进度及保证
3.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
4.关于调试及验收的说明
5.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内容
6.人员培训
7.运输方式
8.要求供方提供的配合
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附件格式5 投 标 偏 离 表
附件格式5-1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书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格式5-2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书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即使投标人在“附件格式5: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被视为“无偏离”。
附件格式6 投 标 资 格 证明 文 件
1. 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其具有投标身份和资格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印章),代理单位的营业登记等;
2. 2.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3. 提供有关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书,公司简介,产品性能简介,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等资料。
4. 4. 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近两年内所投标工程的流向及使用效果证明。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第1、2、3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第4、5项为投标补充性文件。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一、合同书
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二○○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愿以总价格(大写) (小写) 万元,向甲方提供 ,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合同书;
(2)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技术协议书);
(3)乙方中标的设备、材料、技术服务投标书;
(4)招标文件和图纸。
3.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交货期向买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材料、和服务。
4.甲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本合同书正本二份副本八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号:
根据 号招标书和该标书的中标通知书,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此次中标的 等有关问题,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该合同。
1. 1. 合同内容
1.1 1.1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服务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
1.2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 本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制造标准:
2.2 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与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格、标准相一致。若投标书无相应规定,投标设备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交货:
3.1 交货方式:买方现场交货
3.2 运输方式:
3.3 交货地点:
3.4 交货时间:
3.5 交付: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乙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责任的转移,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图纸、资
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4.价格与支付
4.1 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整(¥ 万元)执行,包括合同设备、配套、保险、利税、管理、施工、调试、装卸车、培训、图纸资料等全部费用。
4.2 合同总价的付款结算办法:
5.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的施工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制造工艺、材料的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承诺的时间内(无承诺时间则按收到通知起7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
5.2 设备保证期为调试合格后,甲、乙双方签字起十年。
5.3 合同设备质量在质保期满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免费修复;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也应24小时内及时修复和更换,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开始修复换,并只收取成本费。
5.4 质保期外,乙方也应向甲方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6.检验
6.1 乙方在发货之前,对合同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来完成,保留原始施工资料并通过甲方和工程监理的验收。
6.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材料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申请甲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可根据技术监督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
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
7.知识产权
7.1 乙方需保障甲方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索赔
8.1 乙方对合同设备、材料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施工、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部分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施工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根据设备、材料和施工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价格。
③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及其施工部分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甲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材料和施工质量保证期。
④在施工中,如果出现施工不及时或延误工期现象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8.2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力。
9.延期交付与延期付款
9.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每迟交1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3‰的延期款。
9.2 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每延期1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3‰滞纳金。
10.违约金
10.1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要求退货,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货款,并向
甲方支付设备总价 2.5 %的违约金。
10.2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材料总价 2.5 %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指地震、洪灾等),使乙方交货施工迟延或不能交货施工时,乙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买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书用航空邮寄方式交甲方为证,并取得甲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交货施工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超过三个星期,甲方有权撤消本合同。
11.2 不可抗力指合同法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法定责任和通知
12.1 乙方需遵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条例和通知,缴纳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
若乙方未交其应缴的法定费用、税项或法律规定由甲方代缴,则乙方须补
偿买方所有费用及损失。
1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
12.3 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13.合同文件法律依据
13.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说明执行,并受其约束。本合同的履行地为交货施工地。
14.争议解决
14.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15.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双方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3 技术条件、供货施工范围、备品备件均列在技术协议书中。
15.4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技术协议书。
15.5 技术协议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合同专用条款(技术协议书)
合同号:
一、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
材料型号、规格:
施工标准:
主要技术参数:
交付期:
二、每台(套)合同设备供货范围明细表;
三、合同设备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表;
四、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详细说明,如整体质量保证、主要配套件及主要部件质量保证等;
五、关于设备、调试、验收的说明;
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具体承诺;
七、其他。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招标设备及技术说明
招标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氨合成塔外壳
DN1500
台
1
2
氨合成废热回收器
中径 F=280M2
台
1
3
气气换热器外壳
DN1200
台
1
4
套管式水冷器
F=225 M2
台
4
5
冷交换热器外壳
DN1200
台
1
6
氨冷凝器
450 M2
台
1
7
氨分离器外壳
DN1200
台
1
8
循环气油分外壳
DN1200
台
1
9
新鲜气油分外壳
DN1000
台
1
10
补充气氨冷器
F=120 M2
台
1
技术规范书(附件)
1、 1、附各招标设备小样图共十份
2、 2、根据小样图,中标制造单位设计制造图纸,并经内件设计制造单位(南京国昌)和招标单位签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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