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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724218 上传时间:2024-10-11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298.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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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监理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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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监理 招标人: **街道**村安置房建设小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二○○八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一、总 则 4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6 四、开 标 13 五、评 标 14 六、授予合同 23 第二章 合同条件 26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6 第二部分 合同标准条件 28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 3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2 招 标 人:**街道**村安置房建设小组 地 址:**县**路52号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路110号**大厦7层 邮 编:** 联 系 人:** 传 真:** 联系电话:** 2 1.3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监理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5000 m2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0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工期:3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3 资金来源:自筹 4 12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天 5 1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千元 (¥ 15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30日 账户名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县建设银行 账 号: 6 7.3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1月26日 地 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 6 勘察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 8 8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解答,应于2008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资料形式邮寄或传真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者上传到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org)。 9 15.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10 18.1 投标文件递交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11 18.1 收标时间:投标截止期前40分钟 收标要求:详见投标须知第18.1条款 投标截止期:2008年12月18日上午9:00 12 20.1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8日上午9:00 地 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3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详见投标须知第25条款 14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投标须知第28条款 15 30.2 监督部门:**县检察院、发改局、建设局、监察局 监督电话:**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1.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前附表第1项。 1.3 项目概况详见前附表第2项。 2 招标范围 2.1 **县**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全过程监理。 3 资金来源 3.1 招标人通过自筹获得建设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投标须知第25.2条款。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勘察现场 6.1 投标人需要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可自行到工程地点现场踏勘,以便 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勘察现场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施工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在勘察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均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在招标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份(页),如有缺漏或其他方面问题时,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时间以书面资料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或者上传到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信息网。对于投标人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以不予解答。无论是招标代理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代理单位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不管何种原因,招标代理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有效的通知、纪要或函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目录 一、投标书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五、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6.1 企业状况一览表 6.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 6.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6.4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6.5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6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复印件 6.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七、投标书附件 7.1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7.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7.3主要监理仪器设备表 7.4企业业绩和资信一览表 7.5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 7.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监理大纲(另册装订) 11.2 投标人应当采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填写,但表格可以同样格式扩展。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8条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的90日历天内有效。 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若不同意,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同意。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 14条款的规定仍然适用。 13 投标报价 13.1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80%。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征,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人民币5682.8112万元。 (2)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人民币134.5万元。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34.5万元×1.0×0.85×1.0=114.33万元。 (4)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114.33万元×(1-20%)=91.46万元。 13.2 投标人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第13.1(4)条款规定的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一致,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3.3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价=中标价。竣工结算时,以本项目经**市**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根据投标须知第13.1条款的计算程序计算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 费的结算价。建安工程费用,包括土建(含桩基础)及水电、消防、安防、暖通、装修及其室外配套工程(含景观绿化、挡土墙等)等施工费用。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5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4.2 投标人应使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前附表第5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县**区二期拆迁安置房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14.3 投标人应将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等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应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上述第14.3条款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查申请中提供的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视为无效或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5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招标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14.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投标须知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 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11条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监理大纲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必须填写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授权委托无效。 15.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或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细微偏差的补正,但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15.5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提供两套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单位。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监理大纲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密封袋中,再将两个内层包封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层和外层包封封面均须分别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标有“用于监理大纲正(副)本内层包封封面”和“用于监理大纲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4纸封面(复印有效)。内、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 投标人应将其他投标文件(除监理大纲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密封 袋中,再将两个内层包封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1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本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3)标明投标文件内容(即标明“投标文件(除监理大纲外)”); 16.2.2 除按以上要求的标志外,在外层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便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6.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 监理大纲编制要求 17.1 监理大纲应采用白色A4复印纸(有关图纸可以用A3复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监理大纲统一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应编制目录,但不得标示页码,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经评委评定为特别标识而导致监理大纲不得分的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 监理大纲内容中除正本封面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外,正本其它地方和副本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若需体现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或工程名称等,应用XXX表示。 17.3 监理大纲副本一律采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复印有效),除此之外,封面上不得有任何其他标识和文字。 18 投标文件递交和投标截止期 18.1 投标文件应在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递交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签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8.2 招标代理单位可以按投标须知第8、9条款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8.3 投标人在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单位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8.4 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以前,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送出的投标文件,该文件应密封后送招标代理单位,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原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附件一起开标。 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投标须知第15、16条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 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19.3 根据投标须知第14.6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开 标 20 开标事项要求 20.1 本项目的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进行。 20.2 在开标会议过程中,出席会议的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同意不得中途退场,并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手机、小灵通等。 20.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20.4 开标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1 开标会议程序 21.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1.2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1.3 宣读开标会场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1.4 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1.5 投标人对上述第21.4条款查验结果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21.6 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唱标,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21.7 投标人对上述第21.6条款唱标内容在《开标唱标内容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若 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21.8 开标会议结束,主持人宣布休会,投标文件送到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投标人做好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核验的准备,总监理工程师做好答辩准备。 五、评 标 22 评标、定标原则 22.1 评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2 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取保密的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按照投标须知第27条款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算术错误除外。 25 资格审查 25.1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投标人未达到投标须知第25.2条款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文件不进行详细评审。 25.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6)根据《**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且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2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不能证明其能满足招标文件第25.2条规定的所有必要合格条件; (2)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其它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26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6.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造成重大的限制。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如果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 2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第15.3、15.4款要求签署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性内容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3)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须知第13.2款规定的。 (4)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隐瞒事实未如实填报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7 投标文件的改正 27.1 投标文件中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在经投标人书面同意后,调整后的数值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数值,则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值作为评审依据。 28 评标、定标办法 28.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对出现投标须知第26.4条款情形而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8.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即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企业业绩和资信等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分项分值分配如下: 投 标 满分值 项目监理机构及 人员配备满分值 监理大纲 满 分 值 仪器设备及 手段满分值 近三年监理 业绩信誉满分值 100分 50分 25分 10分 15分 备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起始日向前推X年。如: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 ②以下“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所指的房屋建筑二级工程。 ③“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层高、跨度以及完成时间均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为准。如部分数据(如层高、跨度等)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无法体现,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④总监及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总监代表业绩可出具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证明或业务手册(应经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来证明。 ⑤总监及企业荣誉、信誉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企业及总监的获奖证明和不良记录以发文时间为准。 28.2.1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50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分23分) 基本素质(满分17分) (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16分。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1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市“榕城杯”(金奖)优质工程或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加1分。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记入不良信用行为的,每次扣1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作废标处理。 本项最高得分17分,最低得分0分。 总监答辩 (满分6分)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有针对性的答辩试题。参加答辩的总监,每人应答3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任总监在答辩过程中体现的专业能力、监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酌情打分,每题满分2分。 其他监理 人员配备 (满分27分) (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附表:其它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的,得基本分25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其他监理人员配备中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次加0.5分,最高加2分。 (3)拟派监理人员(不含总监)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10分,最高扣27分。 本项最高得分27分,最低得分0分 附表:其它监理人员配备 标段 岗 位 人数 要 求 备 注 其它监理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①监理岗位证书均应由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经年检合格有效。 ②项目监理部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为准,如有变更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③项目监理部成员的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相应监理岗位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仍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岗位证书上已注明专业和职称的,只须提供岗位证书) ④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⑤有关专业按以下方式认定: 房屋建筑工程、工民建、土建、建筑、结构等专业均符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要求。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水电、机电设备等专业均符合“安装类”专业要求。 ⑥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执业证、注册证、岗位证、职称证、学历证直至可有效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安装专业的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员 2人 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监理岗位证书 安装专业监理员 1人 具有安装专业的监理岗位证书 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 1人 具有有效的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员 1人 具有市级以上有权部门培训合格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证书或安全监理岗位证书 28.2.2 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采用密封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理大纲(副本)对号逐一评审后,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对照正本填写投标人名称。为保证监理大纲密封评审有效进行,监理大纲未按投标须知第17.2、17.3条款“监理大纲编制要求”编制的,监理大纲整项得0分。 评分标准: 分项 子项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满分25分) 质量控制 (满分5分) 控制目标 (满分2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2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3分) 控制措施完善、到位3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 投资控制 (满分3分) 控制目标 (满分1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2分) 控制方法合理得2分,不可行得0分。 进度控制 (满分3分) 控制目标 (满分1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2分) 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 安全控制 (满分5分) 控制目标 (满2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2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3分) 控制措施完善、到位3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 节能管理 (满分2分) 管理目标 (满分1分) 管理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 管理措施 (满分1分) 管理措施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 (满分3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 合理化建议 (满分4分) 对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措施进行论证、评审、酌情打分。 本项最高得分4分,最低得分0分。 28.2.3 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 分 项 评 分 标 准 仪器设备及手段 (满分10分) 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照相机、水准仪、游标卡尺等仪器设备的得基本分8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配备如经纬仪等的另加2分。 28.2.4 企业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监理业绩信誉(满分15分) 质量保证体系 (满分1分) 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1分; 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0分。 监理业绩 (满分12分) 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监理企业信誉 (满分2分) 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最高可扣2分。 近一年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的,每次扣1分,最高可扣2分。 有以下情形的,另行加分,最高可加2分: 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 近三年,监理企业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榕城杯”(金奖)优质工程或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 28.3 投标得分的计算 28.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细则,分别对各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企业业绩和资信等四项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投标人各指标所得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对各指标其余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各指标得分、、、、。对各指标得分进行算术求和,得到投标人的投标得分(=1,2,3…;指投标人)。 评 委 指 标 1 2 3 4 5 6 7 8 9 指标得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 项目监理机构 及人员配备 监理大纲 仪器设备及手段 企业业绩和资信 投标得分计算 公 式 投标得分 投标得分=+++ 28.4 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评分标准所涉及的证件、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全部证件、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准确、详细,投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未提供原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无效,且其相关评分项目不予得分。 28.5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分值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8.6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有效的投标文件且根据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人。 29.2 中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在授予合同之前,招标人将保留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除。 30 中标通知书 3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二中标候选人因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2 招标代理单位将中标结果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示10天。未中标的投标人若有异议,在公示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前附表第15项写明的监督部门提出。公示期满后有关部门未接到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投诉资料,按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3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合同协议书签订 31.1 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1.2 中标人如不按投标须知第31.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下,可以考虑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1.3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32 其他 32.1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32.2 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序号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按合同价的30%支付违约金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每人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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