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0
第六章 图纸 8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3
第九章 附 录 1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坑口)四中段综合楼工程
投标邀请书
公司:
兹邀请你单位参加(1)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坑口)四中段综合楼(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2)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大学生职工宿舍楼(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坑口)四中段综合楼(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2)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大学生职工宿舍楼(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编号:GXGJ2011-016)。
二、项目规模:
(1)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坑口)四中段综合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837㎡。工程为框架两层结构,一层层高7.2米、二层层高3米。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建及水电安装。
(2)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大学生职工宿舍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1050㎡。工程为框架五层结构、一层的层高为3.3米,2-5层的层高为3米。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建及水电安装。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各投标单位持投标邀请书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和开标地点: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
2、地点:广西**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代理公司: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西**矿业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25号报业大厦13楼
联系人:张生
电话:0774—3849860
1.1.4
项目名称
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坑口)四中段综合楼(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GXGJ2011-015)。
1.1.5
建设地点
广西**矿业有限公司古益工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发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不要求
业绩要求:不要求
信誉要求:不要求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为建筑专业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符合本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并具备中级职称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五年以上经历。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所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在招标文件允许范围和幅度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书面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二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1 月 10 日 下午 3 时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 天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2 天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资格证书及本招标文件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1
投标有效期
截标后 3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须在开标前两天将投标保证金存至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梧州恒祥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帐号:4540378880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不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凡招标文件指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用外封套粘贴投标文件装订边,不得采用活页夹。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五部分”装订在一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五部分”(作为商务标);将投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部分”装订在一起,并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部分”(作为技术标)。
4.1.2
封套上写明
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按下列格式书写:
名 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在内层投标密封袋上应按下列格式书写: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五部分 /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部分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广西**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5.2款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5人,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相关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人,其余4人为专家评委,评标委员会组长由业主代表担任。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汇票或转帐支票
工程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二天内补足。
8.1
其他内容
9.1
合同承包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综合单价固定,合同总价固定。
10.1
工程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参考依据:
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4、200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
5、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6、桂建标字[2011]21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计入投标总造价,不列入投标报价。
8、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单列,不计入投标报价中,计入投标总造价。
9、建筑材料价差可参照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梧州市站编发的《梧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9月)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价;《梧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且招标人未提供的,则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询价确定。
12.1
特别约定
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精神,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精神执行。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需将该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注册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见前附表)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见前附表)天,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确认手续及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并拒绝其投标。
(4)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参加投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投标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如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或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并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否则作废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须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一、五部分”(正副本)包装在一起,并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五部分”。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部分”(正副本)包装在一起,并在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格式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部分”。
4.1.2 投标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或密封章。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格式第××部分”;“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1.3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名单,以及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3)由各投标人代表自检及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包装的完整性;
(4)招标代理人启封投标文件外层包封,由招标代理人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已启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对未按规定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5)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如果有)的资格证件,宣读核查结果;
(6)唱标:由招标代理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上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级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察部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_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凡投标文件有要求的,均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注册建造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2.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施工方案完整严谨、合理,技术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了已论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满分25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2~4分,最低5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并具备符合性、有效性及可行性。对项目的质量管理(特别是关键部位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及有效的、先进的、可行的、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措施完整、安全、切实、可行、得力。
满分15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2~3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并具备符合性、有效性及可行性。对项目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关键部位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及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保证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满分15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2~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并具备符合性、有效性及可行性。对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有深入的表述及有效的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对重点、难点有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完整、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满分10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2~3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对工程进度总体安排表述清晰。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满分15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2~3分。
没有对工程进度总体安排有所表述,没有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为0分。
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备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满分8分,原则每一档次差1~2分。
施工设备
计划投入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满分8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1~2分。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计划投入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满分4分,原则上每一档次差1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合格分为60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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