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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编 制 说 明
第一节 概 述
一、基本情况
(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创新局面。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为在我省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作好基础,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的具体情况编制了《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定额(2003)》(以下简称本定额)报经建设厅批准,自2003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编制定额经广泛征求意见,在总结“云南省98定额”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定额分部、内容的划分、设置,表现形式及部分工程量计算办法,说明等作了新的调整、补充、精减了一些不用和少用的子目,补编了常用子目,充实了项目内容及相关说明,力使定额项目齐全,结合实际、满足不同施工工艺要求和计价需要,简明适用、易于操作。
(三)本定额由总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十三个分部一个附表(详后)组成,共150节1626个定额子目。
(四)《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定额(2003)编制说明》是以本定额为基础,作为定额补充说明和相关辅导资料。
二、本定额的作用
本定额是云南省建筑工程统一控制消耗量的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
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 (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计价基础,办理工程预(结)算以及编制云南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依据,也是编制企业成本定额和应用微机编制工程造价软件的依据。
三、编制原则及依据
总的思路是“统一计价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己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实行量价分离的计价办法,既体现量在全省的统一和价在各地区的差异,有利于区分不同地区有效控制投资和合理确定造价,直接反映市场造价水平。
主要编制依据:
(一)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二)现行国家、省定标准配件图。
(三)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一101—95》。
(四)省建设厅《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云南省预算基价(1998)》。
(五)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六)《云南省综合预算定额(1995)》。
(七)《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计价规则》。
(八)各分部中的其它有关编制依据。
四、定额适用范围
(一)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定额项目范围以土建主体工程为主,包括结构体表面的初装修基层抹灰面和普通木门窗、钢
门窗工程。有关以干作业为主的墙柱体构件及粘贴块料等的外表面装饰、装修工程,不在本定额范围
内,另对照《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各地区编制本地区工程消耗量定额,在编列分部分项工程子目计价时,各
地区可根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增减调整,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换算的部分外不得改变定额含量。属于
缺项补编的项目,应报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五、定额表现形式和分部内容划分
(一)本定额按“量价分离”的原则编制,在分项工程子目的结构上采用“量价合一”的表现形式,便于相对应换算应用。
(二)定额数量是控制工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三)定额基价是参考价,与省98定额(土建工程)的不同点是原定额基价中未包括主要材料价,而
本次编制的定额基价是包括了全部材料在内的参考基价,客观反映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单价,便于编
制概算。
(四)定额子目中的材料单价是动态放开参考价,在具体执行中,由相关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
布的“信息价格指导”或随市场行情变化和约定自主调整,重新组成新的分项工程单价。
(五)定额分部划分内容如下表: ‘
分部
分部名称
节
子目
说 明
一
土石方工程
15
105
人工土石方 8节55子目;机械土石方7节50子目。
二
桩基础工程
7
187
打预制钢筋砼桩、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钢筋砼桩、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深沉搅拌桩、锚喷支护、其它
三
砌筑工程
17
145
砖砌体 6节52子目;石砌体4节34子目;轻质墙体1节8子目;墙面抹灰6节51子目。
四
砼及钢筋砼工程
24
222
现浇砼 6节68子目,商品砼6节67子目,预制砼6节54子目,预应力砼2节12子目,钢筋制安2节15子目,其它1节6子目。
五
木作工程
9
102
普通木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普通木窗、间壁墙、木地板木楼梯、木梁柱、屋架、檩木橡子木基层 9节102子目。
六
金属结构工程
7
56
钢柱、钢屋架、托架、钢支撑檩条墙架、钢漏斗、 H型钢、钢平台、梯子栏杆零星构件,钢屋架、托架制作平台摊销,钢门窗制作安装共7节56子目。
七
构件运输安装
22
202
构件运输 3节27子目;构件安装(预制砼及金属结构)19节175子目,附吊装机械综合权数表。
八
楼地面天棚工程
' 5
60
楼地面 4节49子目;天棚抹灰1节11子目。
九
屋面工程
9
172
屋面 5节(瓦屋面、铁皮屋面、排水卷材屋面)87子目;防水(卷材、涂膜防水)2节63子目;变形缝2节22子目。
十
防腐、保温工程
8
160
防腐 (整体面层、隔离层、平面砌块面层、沟槽砌块涂料)5节133子目;保温隔热1节27子目。
十一
室外及零星工程
12
119
道路场地 5节37子目,零星工程2节82子目。
十二
构筑物工程
14
83
烟囱、水箱水塔、水池贮仓筒仓等 14节83子目。
十三
超高增加费
1
13
超高增加费 1节13子目
-
合 计
150
1626
-
六、分类特点,概况区别
(一)关于定额子目消耗量
1.定额人IT_日消耗量:
定额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人
工综合工日数按下式计算:
综合工日=∑(劳动定额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1+人工幅度差率)
(二)关于定额材料
1.定额材料消耗量:
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
规格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到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
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有关损耗率及说明另详附录1)。
2.定额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表示。
3.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砼构件及预制桩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率及安装打桩损耗率,编制
预算时应按施工图纸净用量按下式、表计算:
制作工程量=图纸工程量×(1+总损耗率)
运输工程量=图纸工程量×(1+运输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安装或打桩工程量=图纸工程量
损 耗 率 表
构件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率
安装及打桩损耗率
各类预制钢筋砼构件
O.2
0.8
O.5
其中:预制钢筋砼桩
0.1
0.4
1.5
4.定额材料的单价
本定额表中的材料单价是以昆明地区(基区)2003年一季度“市场价格”综合取定的,是计价定额
的参考基价 (详定额附表一)。原省98土建定额中的材料价分两块,第_部分是未计价材(主材)单价
由相关方按市场或约定自主定价。第二部分是计价材 (次要辅助材料)以指导性价列入定额基价,定期
由省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指数调整:本次定额材料单价不分计价材和未计价材,全部以参考价列出
是动态可调价格,编制预结算时可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由相关方自主确定调整组价。
(三)关于机械台班
1.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2预算基价)列计,按照文件规定机械
台班单价是计算基价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概预算、招标标底时确定机械使用费的依据。
2.本定额中的土方、吊装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规施工机械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加权综合取定,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多数施工企业常用的机型确定,综合权数如下:
(1)土方机械定额综合权数
①推土机
额定能力:90KW占40%;105KW占40%;135KW占20%
②铲运机
额定能力:拖式斗容量6—8m3占50%;自行式斗容量6~8m3占50%
③挖掘机
额定能力:反铲斗容量O.8m3占10%;反铲斗容量1m3占40%;
反铲斗容量 1.25m3占50%
④内燃压路机
额定能力:内燃压路机6—8t占7%;15t占93%
⑤振动压路机
额定能力:振动压路机lOt占3%;15t占97%
⑥装载机
额定能力:轮胎式斗容量1m3占50%;斗容量1.5m3占50%
⑦自卸汽车
额定能力:自卸汽车4.5t占10%;5t占65%;8t占25%
(2)吊装机械综合权数
分四类综合:
①25t轮胎式起重机占20%;25t履带式起重机占60%;25t汽车式起重机占20%。
②4Ot轮胎式起重机占35%;40t履带式起重机占60%;40t汽车式起重机占5%。
③50t轮胎式起重机占35%;50t履带式起重机占60%;50t汽车式起重机占5%。
④2Ot轮胎式起重机占20%;15t履带式起重机占60%;16t汽车式起重机占20%。
3.机械台班耗用量和类型除说明可以换算外均不得调整。
4.大机“三项费”
①定额中未含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即机械台班基价中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及轨道拆除费及特大型机
械场外运输费,施工时应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计算,另详《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
②有关机械台班费用的组成说明,另详《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
七、其它问题
1.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本定额在编出征求意见稿时曾编人建设部拟修改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截止目前为
止上级未正式颁布,为此本定额仍按原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如有
变动另行通知。
2.关于建筑物的超高增加费
本定额内的工程项目仍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定额总说明第十七条已作了说明,即除
脚手架、重直运输、构筑物工程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其余分部均按建筑物六层 (或檐口高度20米以
下 )编制,若超过以上限度时另按第十三分部计算超高增加费。
3.关于施工用水用电
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施工现场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表电表交施工
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按实际“收费单 "。
4.关于打桩机型
对打桩工程由于机型的不同,原有的机械台班产量已有较大的变化,重新进行了测定。
5.关于砼模板、脚手架、垂运输费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模式,对原有定额子目重新进行划分和分类,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与建筑工程费用组成相匹配。把砼与模板相分离,把模板定额项目列入措施费项目 ,把脚手架搭拆定定子目,建筑物重直运输费也列入措施计价办法中。
6、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消费耗量定额,进行分别编制(具体划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装饰装修工程一般以干作业、木作业、粘贴料面层为主,其余为建筑工程。
7、增祉了安全、文明线生措施相应定额,列入措施计价办法中。
第二章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
编 制 说 明
第一节编制概况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省社会主义建筑市场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配合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一2003的施行,统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和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更有利于国家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依法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权益,由云南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
一、编制原则
l、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从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有利于市场竞争、有利于国家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有利于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有利于贯彻施行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一2003出发,规范工程计价依据和行为。
2、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中等劳动强度、一般施工方法和合理工期条件下的社会必要劳动为前提,确定单位建筑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与以前的定额对比,定额水平基本不变。
3、根据基区价格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了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单价、材料基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4、定额中在充分反映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及其运用成果的同时,又结合了我省广泛运用的标准图集中建筑构配件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常用做法。
5、反映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变化,满足不同施工工艺的需要,项目齐全、划分合理、覆盖面广、简明实用、便于计算机在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方面的开发应用。
6、方便工程造价管理,在满足工程量精确度要求的条件下,简化工程量计算规则 。
二、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GYD--901—2002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一2003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4、1998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定额。
6、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7、《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8、国家及西南地区现行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9、以往云南省建设厅有关工程造价的文件、答复、补充定额。
三、定额特点
1、科学性特点:首先,本定额的编制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为主要依据,结合原95定额及98定额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要求作了大量的测算工作,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次,定额的表现形式以确定消耗量为定额编制主线,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地基本原则。定额的编制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结合,科学地规范了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再次,因为装饰工艺多样化、专业化,但是,至今,国家对于大部分工艺没有标准图集规定其具体做法,在装饰定额编制中采用了少综合,细分定额子目,适当留有活口的方法以适应装饰工艺多样化,如干挂石材按型钢基层、干挂面层编制;天然石材洗漱台可按实际设计分别套用台面、磨边、台面开孔组合计算。
2、系统性特点:我省同时出台工程造价计价的指南、规定、定额共10套,系统全面地包括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全部计价依据。各套定额间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就《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而言,定额分部子目的设置具参考了全国及其他省有关现行定额又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完全能满足我省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的技术要求;定额以确定消耗量为目的又使定额的系统呈开放性状态,能满足装饰工程中材料规格、品牌繁多、复杂的客观要求。
3、统一性特点:《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的编制按现有的承包方式的多样性特点编制,与土建定额、安装定额衔接过程中实现了计价依据的统一性,使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适应了工程按一次主包或按装饰工程分包及工程竣工后二次装饰装修的各种情况。
4、及时性特点:定额的编制适应了国家设计、施工规范的变更,同时,针对装饰工程中近年出现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规范编制,如花岗岩、大理石的圆柱装饰、干挂工艺、点式玻璃幕墙、复合铝板幕墙装饰等。对于材料的基价区价格的取定,编制中结合我省各重点工程及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投标及竣工结算价格参考取定,对现有工程分项价格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及时性的特点也反映在与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呼应,及时解决了定额与工程量清单的结合问题。定额以消耗量为主在顾及定额的及时性特点,同时也提高了定额的稳定性。
5、权威性特点:《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中,从组织人员编制到组织人员论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集中了我省有多年装饰工程造价管理经验的专家等人员,并在论证中充分征求了各施工单位、装饰协会、监理、设计单位意见。装饰工程定额系统的完整性、开放性,编制原则的科学性,编制人员的专业化,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制化,必然确定了定额的权威性特点。
6、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结合的特点:与《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配套施行的《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进一步规范并细化了装饰工程造价的计价程序、规范了计价行为,简化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增加了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透明度。
四、定额分部设置及定额分项情况
《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按一般预算顺序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划分分部及定额项目。
l、分部划分:
总共划分为七个分部,分别为第一分部楼地面工程、第二分部墙柱面工程、第三分部天棚工程、第四分部门窗工程、第五分部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六分部零星及通用工程、第七分部超高增加费工程。
2、项目设置:定额子目共计1606个。
其中:第一分部楼地面分部子目256个,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对比,增加14个;
第二分部墙柱面工程子目317个,与全统定额对比增加36个子目,删去了与我省装饰工艺不适用用的“包柱镶条”子目16个子目及毛石墙面装饰抹灰9个子目,增加了墙面贴凸包石6个子目及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底层抹灰6个子目;
第三分部天棚工程子目284个,与全统定额对比增加6个子目;
第四分部门窗工程子目189个,与全统定额对比增加75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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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部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子目 327个,与全统定额对比增加32个子目;
第六分部零星及通用工程子目225个,与全统定额对比增加14个子目;
第七分部超高增加费工程子目8个,与全统定额对比未调整。
3、子目数量删减的原因:
(1)合并全统定额中只有主要材料规格不同的子目如:铝合金格栅吊顶子目由12个合并为4个;
(2)删除与我省装饰工程工艺不相同的子目如:“包柱镶条”子目16个子目;
(3)定额细化后不必要的子目如:毛石墙面装饰抹灰9个子目。
(4)脚手架费用及垂直运输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该计人技术措施费用,列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计算。
4、子目数量增加的原因有:
(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现有工艺增加的子目如:墙面贴凸包石6个子目;
(2)子目细化增加的子目如: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底层抹灰6个子目,又如:油漆工程中基本上各种类油漆按基本工艺数据编制综合子目后又补编了每增减一遍的子目;
(3)按工程量清单规范,一般抹灰、天棚抹灰、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等项目列人装饰工程定额。
第二节 总说明解释
一、总说明的构成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的总说明共计十四条。前三条说明定义了定额的性质、概念、适用范围及材料价格的确定方法。第四条说明了定额的编制水平及调整的基本规定。第五条说明了人工消耗量包含的内容。第六条说明了定额材料消耗量包含的内容。第七条说明了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原则。第八条说明了管理费的计算依据。第九条说明了脚手架、垂直运输、高层建筑施工超高增加费的计算依据。第十条说明了定额中的木作工程不因木种变化而调整,该条说明特别针对以往定额的不同规定阐述。第十一条说明规定了调整定额的规则,以适应装饰工程中材料、品种、规格的多样性。第十二条说明区分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的界限。第十三条说明了定额的施工工序说明包含了次要工序。
二、总说明与以往定额的区别
1、关于定额的性质、表现形式明确了以消耗量为定额管理主要内容。
2、关于人工费,本定额取消了地区工资类别差异,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价格(现行24.75元/工日确定)。
3、关于材料消耗量包括内容在98定额中有同样表述,即:定额包括的材料损耗只包括施工损耗(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场内堆放损耗),但是在98定额编制过程中未能严格按其总说明的规定编制,如零星块料面层的损耗计算了加工损耗11%,又计算了安装损耗6%。现有装饰市场的分工越来越细,很多装饰材料半成品加II厂化,如天然石材、安全玻璃、实木门窗、塑钢门窗制作加工等,所以在《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编制中对档次高、且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的材料在各分部中都明确规定材料按半成品计算损耗,加工损耗计人材料预算价格中。这样规定解决了以往定额执行过程中工程量计算规则满足不了工程实际情况要求的问题。
4、脚手架费用计算:因为装饰工程对脚手架荷载要求比土建工程底,且搭设时间短,所以重新编制了装饰外架,装饰外架的编制参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但是,全统装饰定额的脚手架子目未能结合市场规律,按租赁费用方式编制,在补我省装饰外架子目时,以租赁及合理的装饰工程工期计算脚手架费用,用全统装饰定额的摊销形式表现消耗量。增加了三项室内装饰高度超过 3.6米,又不能套用满堂脚手架的内墙装饰脚手架子目填补了以往定额的空缺。
5、垂直运输、高层增加费用的计算按装饰工程全部人工消耗量为基数计算 , 这样科学的划分了土建与装饰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用计算的界限,同时土建定额中的垂直运输费用计算中扣除了装饰工程工期。
第三节楼地面工程
一、概况
本分部包括石材、水磨石、预制水磨石、陶瓷地砖、玻璃地砖、缸砖、陶瓷锦砖 -、水泥花砖、广场砖、警平层、分隔嵌条、防滑条、塑料、橡胶板、地毯及附件、木地板、竹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钛金不锈钢磐令如板、栏杆、栏板、扶手十七个小节组成,共256个子目。其中石材51个子目,水磨石10个子目,预制水磨石4个子目,陶瓷地砖11个子目,玻璃地砖12个子目,缸砖6个子目,陶瓷锦砖4个子目,水
泥花砖、广场砖4个子目,找平层3个子目,整体面层12个子目(定额单位为100 m 2),分隔嵌条、防滑条14个子。目:釜藕、橡胶板6个子目,地毯及附件9个子目,木地板、竹地板28个子目,防静电活动地板6个子目,钛金不锈钢复合地板1个子目,栏杆、栏板、扶手69个子目。
二、说明解释
1、本分部工程子目的换算,除定额另有规定外,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得调整;
2、踢脚线应该按实贴长度或实贴面积另行计算;踢脚线除标明“成品”或“半成品”字样外,不包括踢脚线上口磨边或收口线条费用,应该按六分部另行计算。
3、楼地面块料面层子目不包括酸洗打蜡、磨边及开防滑线,如果,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4、本分部楼地面面层子目均不含找平层,找平层费用另计,找平层定额子目附后;块料面层结合层是按西南J312图集规定的砂浆标号及厚度计入定额中,如石材、地砖、陶瓷锦砖等结合层按20 mm 厚1:2.5水泥砂浆计人定额;水磨石结合层标号及厚度均在相应子目上作了标注。若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的配合比,其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楼梯及台阶找平层按平面找平层乘以系数计算。楼梯找平层系数为:1.33,台阶系数为1.48,水磨石楼梯及台阶面层厚度调整,也可按该系数调整。
5、波打线(嵌边)适用于地面300ram内走边装饰项目,应该与零星项目区别运用。
6、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高以面积计算(成品石材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按长度计算的踢脚线子目有:水泥砂浆踢脚线、水磨石踢脚线、防静电活动地板中的金属板、复合板、防静电踢脚线,这些踢脚线高度按15 C m 计算,高度不同时按高度比例调整换算,高度超过30c m 时,按墙裙相应定额执行;块料面层弧形踢脚线按直线形踢脚线子目定额人工耗量乘系数1.15;楼梯踢脚线按相应楼地面踢脚线定额乘系数1.15。其中,半成品的木踢脚线按有九层板基层工艺编制,如果设计中没有基层的,扣除定额中九层板基层材料消耗量计算。
7、本分部石材及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定额子目所计入的损耗是指施工损耗,不包含加工、制作损耗,加工、制作损耗应该计人材料预算价中。因为装饰设计及效果要求繁多,不可能统一规定材料的加工、制作损耗,如点缀、拼花等造成的切割损耗,实际发生时由甲、乙双方按定额计算材料的下料损耗的基本原理协商计算。楼梯踢脚线为特例,按实贴长度或面积计算后乘以系数1.15后不能在计算材料的加工、制作损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解释
1、楼地面装饰面层按饰面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O.1 m 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拼花按实贴面积计算。该条规定与以往定额规定差别在于o.1 m 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否扣除,同时点缀面积也不扣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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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所指的孔洞及点缀面积应该按单个核算,不能数个孔洞或点缀合并核算。该条规定的“楼地面装饰
面层 ”不包括楼梯、台阶装饰面层。
2、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一个踏步宽度)、休息平台以及
宽在 30era以内楼梯井的面积。不包括踢脚线、牵边(或挡水线)、侧面装饰,牵边(挡水线)、侧面装饰
另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零星项目。楼梯有波打线时,工程量计算同上,依然套用楼梯子目。
3、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C m ,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牵边、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台阶有波打线时,工程量计算同上,依然套用台阶子目。
4、楼梯踢脚线工程量依然按实贴面积或长度计算,1.15的系数为材料加工及异形铺贴人工、机械
调整增加费用。
5、扶手、栏杆、栏板适用范围包括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若设计与定额综合内容不同时,可以换算。栏杆、栏板、扶手均按长度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另套相应子目。定额编制时栏杆、扶手、弯头分离编制。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全统及以往定额对比明确阐述了“按其中心线长度”计算,避免了异形栏杆外包、内包长度的偏差及因此造成的分歧。
6、石材表面刷保护液按石材竣工表面积计算工程量。
7、防滑条工程量按实作长度计算,与以往定额的“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 mm” 对比,更适应装饰设计的多样性。
四、定额子目划分说明
1、大理石、花岗岩的子目以周长3200为界分别编制,从石材加工工艺角度来看,天然石材的短边长以800为界,低于800 mm 石材加工难度不高,价格普通;超过800 mm 后,石材加工难度增加,市场
价格偏高,铺贴难度增加。在子目应用中应该注意:按西南 J312大理石、花岗岩地面做法有垫层,没有找平层;楼面做法有找平层。
2、水磨石按普通水磨石及高级水磨石(定额名称为:彩色镜面水磨石楼地面)。按操作规程要求普
通水磨石采用“两浆三磨”,高级水磨石则用“五浆五磨七抛光 ”。具体操作工序:
普通水磨石:粗磨(60一80号金刚石)→补浆→细磨(80一120号金刚石)→补浆→磨光(180—200
号金刚石 )
高级水磨石:在普通水磨石面层“两浆三磨”基础上,增加三浆两磨,分别使用60号至300号金刚石,共计磨五遍。当第五遍研磨结束,补涂水泥浆养护2—3 d 后,方可进行抛光。抛光分七道工序,使用的油石规格依次为“400号、600号、800号、1000号、1200号、1600号和2500号)
3、分色水磨石、彩色镜面水磨石子目中没有计算颜料用量。颜料用量应该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
未作具体要求时,应该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浅色一般为水泥用量的 3%一5%;深色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12%。”水泥品种:浅色用42.5#撑白水泥,深色用42.5#蜡通水泥。
4、定额中嵌条、分格调色、彩色镜面地面子目,按嵌玻璃条计算。操作规程规定“水磨石面层的分格嵌条宜用铜条(1200 mm ×12 mm ×1.O一2 mm ),铝条(1200 mm ×12 mm ×1.O一2 mm )或玻璃条(12 mm
× 3 mm )。如果设计要求嵌铜条、铝条,可减去子目中的玻璃用量,再按分格条、防滑条小节中的水磨石嵌铜条子目计算。
5、陶瓷地砖适用于各种人造的彩釉砖、玻化砖、耐磨砖、仿古砖铺贴。
6、整体面层小节定额单位为100 m 2、踢脚线单位为100 m 。
7、缸砖勾缝,缝宽定额取定为8 mm 。
8、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9、砼楼梯贴木地板饰面时,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木地板相应子目。
10、石材的加工损耗可以按单块的外接最小矩形面积计算材料的加工损耗,人造石材、地砖还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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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规格、模数尺寸。
11、木地板、竹木地板分半成品木地板、现场加工制作安装木地板分别编制。半成品木地板是指木
地板由市场直接购买后现场铺贴。
12、栏杆、栏板、扶手按铝合金、不锈钢、木栏杆、铜质栏杆、铁花栏杆分别编制。
第四节 墙柱面工程
一、概 况
本分部按装饰材料的种类和施工工艺分为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墙柱面装饰、幕墙、装饰抹灰和镶贴块料面层底层抹灰五个小节共计317个子目。其中:一般抹灰51个子目(定额单位为100 m 2),装饰抹灰24个子目,镶贴块料面层135个子目,墙柱面装饰94个子目,幕墙7个子目,装饰抹灰和镶贴块料面层底层抹灰6个子目。
二、说明解释
1、说明第一条表述的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
(1)砂浆种类、配合比的调整特指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抹灰和镶贴块料面层底层抹灰子
目中的砂浆,只能换算砂浆种类、配合比,不能调整消耗量,如果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同,可以按设计及相关子目调整。定额的编制完全按西南标准图集做法编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调整厚度。
(2)饰面材料及型材的规格的调整特指镶贴块料面层、墙柱面装饰、幕墙子目。装饰工程中花岗
岩、大理石、不锈钢、玻璃等种类繁多、规格复杂,在换算定额面层饰面材料的时候应该按“规格相近”原则换算。幕墙子目中龙骨生产厂家多,各厂家龙骨做法、用法有较大偏差,幕墙分格尺寸太多,所以在编制定额时,综合编制一个或多个综合的幕墙子目在技术上不可行。实际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只能以
设计文件为准,测算实际用量后换算。
(3)在计算天然石材镶贴块料面层费用过程中,如果块料面层的厚度小于40ram套用大理石、花岗
岩子目,如果厚度大于 40ram则可套用凸包石相关子目。
2、说明第二条内容规定与以往定额规定不同,以往定额编制墙柱面装饰面层,除了木作装饰及幕墙外均包括基层抹灰,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工程装饰面层的基层抹灰由结构主包单
位完成,装饰施工单位只完成面层装饰,由于没有基层打底抹灰定额子目运用,客观造成业主在工程结
算中重复计算了基层打底抹灰的费用。所以,在编制《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时,我们根据
实际情况,细化拆分了装饰的基层打底抹灰、饰面项目。
3、外墙面砖子目根据实际工程需要编制了42个子目,灰缝的取定值如下:
缝宽5 mm 以内,取定3 mm 。
缝宽10 mm 以内,取定8 mm 。
缝宽20 mm 以内,取定15 mm 。
定额规定如果灰缝宽度大于20 mm ,或面砖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面砖及灰缝材料用量。换算方法如下:
(1)块料消耗量= [ 1/(块料长 +灰缝宽)×(块料宽+灰缝宽) ] 1 ×(1+损耗率)
(2)灰缝材料用量=(1—块料长×块料宽×块料净用量块数)×缝深×(1+损耗率)
4、墙柱面装饰工程中的零星项目还适用于单个装饰面积小于1 m2 的不规则装饰面。
5、按国家新的强制性规范条文规定: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 m2 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国家全统装饰定额幕墙子目分格尺寸处于强制性规范边沿,在定额编制时按安全玻璃编制。但是,不论实际分格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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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如何变化,幕墙中的玻璃均按半成品计算材料损耗,加工、制作损耗应计人材料预算价格中。
6、铝板、铝塑板幕墙施工工艺中铝板加工必须折边,相关子目中的铝板、铝塑板消耗量包含了施工及折变消耗量。
7、墙面湿作业装饰项目中的砂浆消耗量中的砂浆压实系数在抹灰砂浆配合比中已经综合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解释
墙柱面装饰分部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以往定额对比有以下大的变化:
1、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明确了不包括门窗洞口及孔洞周边面积,与以往定额规定的“门窗洞口及
孔洞侧壁面积不另增加”有差别。差别在于门窗洞口及孔洞顶面及窗台装饰抹灰不再另行计算。该规
则的更改明确了以往定额描述不清的内容,又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装饰抹灰墙面工程
量按图示结构尺寸计算,独立柱工程量按装饰外包尺寸计算。
2、柱面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周长乘以装饰高度计算。以往定额规定是“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计算”。原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技术难度,第一:柱面装饰实际操作中,装饰设计人员考虑装饰效果后未必严格按结构尺寸外包装饰,特别在石材或面砖
干挂工艺中一般只考虑装饰效果,不考虑按结构尺寸装饰;第二:装饰工程竣工结算时往往业主及承包
商双方共同测量的竣工面积是装饰外包面积,在计算工程造价时,审核人员如果按外包面积确认工程
量,则按原定额多计算了 25%左右的材料损耗;如果不按外包面积确认工程量,在二次装饰工程结算时
又没有柱子结构尺寸的技术数据。应该注意到: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施工图预算阶段,要求预算员
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增加装饰厚度后计算装饰外包尺寸。在原有定额子目中柱面装饰增加了“阳角增
加 ”的材料损耗,新定额中按新的规则砂浆材料消耗量则扣减了“阳角重复”的砂浆用量。
3、天然石材柱墩、柱帽工程量计算规则,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按周长计算”的规则变更为“按面积计算”,使定额子目适应性更强。
4、不锈钢边框的子目中包括了工艺必须折边的消耗量,所以在计算展开面积时,工艺性折边不能
展开,只能展开设计或竣工的装饰面积。
四、定额子目情况说明
1、装饰抹灰:
(1)水刷石子目中装饰抹灰按西南J标准通用图厚度按10mm编制,不包括打底抹灰;
(2)干粘石按西南J标准通用图厚度12mm编制;
(3)其他装饰抹灰工艺我省使用不多,而且,西南J标准通用图没有涉及,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厚度编制。
2、镶贴块料面层:
(1)天然石材分为大理石、花岗岩、凸包石分别编制。编制工艺有粘贴、挂贴、干挂、圆柱面装饰。
在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应按设计准确套用。
(2)挂贴花岗岩、大理石面层定额取定工艺为:石材规格取定为500mm×500mm,刷素水泥浆一道,
5Cm厚l:2.5水泥砂浆灌缝墙面预埋300mm长的妒钢筋勾,钢筋勾与焊接双向钢筋网(双向蛳间距500mm)连接,石材板通过铜丝绑扎在钢筋网片上。
(3)拼碎花岗岩、大理石面层定额按西南J516中5410、5411、5412做法编制,含1:3水泥砂浆7mm找平,不含打底抹灰,粘贴层1:1.5水泥砂浆5mm厚。
(4)粘贴花岗岩、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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