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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理想之城3号地块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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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东建招公字[2014-76]号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招 标 人: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东建招公字[2014-76]号 工程名称: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 招标人:(盖章) 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使用说明 1、本招标文件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山东省及东营市的有规定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本册为项目专用本。 2、项目专用本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凡项目专用本与二者不一致之处,以专用本为准;凡项目专用本未编入的内容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4、项目专用本及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发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申请人自行购买。 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准许,不得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目 录 第一卷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48 第二卷 177 第六章 图 纸 178 第三卷 18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82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4-76]号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路口向南400米向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分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赵开发区汇鑫大厦A座3楼319房间 工程名称: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 市政施工招标范围: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含碱土回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热力管道、套管预埋、沥青道路及道路绿化等内容); 景观施工招标范围: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含土方回填、排碱、硬质景观铺装、景观小品、水景、绿化及景观水电工程等内容)。 工程规模: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位于东营市黄河路以南、香山路以东,用地面积约10.42万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约8485万元;其中市政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景观工程投资约 5885万元。 标段划分:划分为四个标段 标段1:三号地块南区市政工程(用地面积约10.4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600万元; 标段2:合院13#、17#、18#、21#、22#区域的景观工程(用地面积约2.4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95万元; 标段3:合院10#、11#、12#、15#、16#、19#、20#区域的景观工程(用地面积约3.8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095万元; 标段4:合院7#、8#、9#,组院1#、2#、3#、4#、5#的景观工程(用地面积约4.1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595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兼报四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的市政施工企业:标段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标段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标段3、标段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参与投标的市政施工企业:标段1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标段2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标段3、标段4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投标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的市政施工企业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仅标段1提供)、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标段2、3、4提供)、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 忠 王青东 方 琪 电 话:、、 监督单位及电话: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技术指导电话:、5转5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4-76 ]号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4-176 ]号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参与投标的市政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标段2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标段3、标段4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内容,变更为“标段2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标段3、标段4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原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现报名时间延长至2014年6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路口向南400米向东 联系人:王世栋 电话: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东营分公司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赵开发区汇鑫大厦A座3楼319房间 联系人:程忠、王青东、方琪 电 话:、、 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东营市黄河路以南、香山路以东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招标公告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总工期:51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9月2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质量监督部门:东营市质量监督站)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安全要求 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必须办理投保手续,安全仲裁部门为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关于安全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见附录5;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电子版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2014年7月7日12 时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者按规定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自行带到开标现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1投标保证金: 25万元整(人民币); 标段2投标保证金: 15万元整(人民币); 标段3投标保证金: 20万元整(人民币); 标段4投标保证金: 25万元整(人民币)。 若多标段同时报名则投标保证金累加。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账户(已从市招标监管机构备案)以电汇方式提交,具体规定详见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1。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两年,指 2012年1月 1 日起至2013年12月31 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两年,指2012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 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商务标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2、技术标书为暗标,一式5份,4份单独密封,一份与商务标书正本密封在一起; 3、唱标单1份(单独密封); 4、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单独密封)(按东营市招标办电子评标要求制作)。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1至4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5、6、7、12、14的内容 技术标,包括8、9、10、11的内容 资格审查,包括13的内容 投标函、商务标和资格审查合装一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技术标书除外),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技术标书(电子评标暗标)装订一册,装订方式详见施工组织设计附表六。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黄河路与香山路交叉路口向南400米向东 招标人名称: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营•理想之城三号地块南区(市政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4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一开标室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三路160号)一楼第 一开标室开标、评标室随机。 5.2 开标程序 详见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2。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东营建委设立的专家库中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其中5%为现金,其余5%为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经理业绩 类似项目经理业绩是指: 标段1: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一个市政工程施工的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果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开具业主证明文件); 标段2、3、4: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一个绿化工程施工的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果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开具业主证明文件)。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 … …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标段1招标控制价为:2083万元 标段2招标控制价为: 1199万元 标段3招标控制价为: 2089万元 标段4招标控制价为: 2850万元 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出。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包括资格后审内容、Word电子文档(内容包含投标标书所有内容,投标报价应为EXCEL表格式及东营招标办电子评标的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二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不可擦写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按本须知附件8的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审验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附件1) 2 开标会议程序(附件2) 3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附件3) 4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附件4) 5 招标人责任(附件5) 6 投标人责任(附件6) 7 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附件7) 8 投标文件编制(附件8) 9 投标报价说明(附件9) 10 评标基准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评标基准价)下降系数确定程序及格式(附件10) 11 招标投标异议及投诉处理(附件11) 12 其他内容(附件12)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成功者,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标段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标段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标段3、标段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仅标段1提供);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标段2、3、4提供); 4、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二年(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标段1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 预算员 1 材料员 1 质检员 1 安全员 1 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开标时提供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4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附录2中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除外),以备审验,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附录1-4的顺序附在相关表格后面; (2)附录3中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若无应注明情况,否则该项视为不合格; (3)附录1、2、4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附录3条内容若无应注明情况,若资格后审中无附录3内容且未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则视为不合格,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标段2、3、4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标段2: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担任1个及以上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 标段3、标段4: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担任1个及以上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 预算员 1 材料员 1 质检员 1 安全员 1 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开标时提供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4要求的所有证件的原件(附录2中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除外),以备审验,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附录1-4的顺序附在相关表格后面; (2)附录3中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若无应注明情况,否则该项视为不合格; (3)附录1、2、4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附录3条内容若无应注明情况,若资格后审中无附录3内容且未在资格后审文件中注明,则视为不合格,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附件1 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法人基本账户(已从市招标监管机构备案))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东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投标人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认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按废标处理。 收款单位: 东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东营市沂州路68号) 账号:6662414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3、投标保证金到帐后,各投标人自行到东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东营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将市招标办一联(蓝联)在开标前送至代理公司。 二、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返还方式:按照提交时的路径、银行账号、收款收据以电汇方式返还。 2、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已经提交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由招标人核准后,凭《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凭备案合同、《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中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 (2)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可持《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申请表》、《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转为履约保证金手续。 4、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经投标人同意后可持《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申请表》、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转入手续。 (2)缴款单位名称变更时,申请返还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原缴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同意转款给更名后单位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投标办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单位变更后名称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5、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投诉涉及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持《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申请表》、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转入手续。 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7日内未领取或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负责产品的销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拒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严重影响工程建设交易秩序的;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开标现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代理公司将各投标企业已缴纳的凭证进行核对,投标人现场签字,后经评标委员会核验签字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信息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开户帐号 备 注 注:该表用于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返还均以法人基本账户办理,不得变更,开标现场核对。投标人参加答疑会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览表(需法人签字)及企业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财务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权处理。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财务章: 法人签字盖章: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 申 请 表 NO: 号 申请转入招标人账户基本情况 保证金 缴纳单位 招标工程名称 转入招标人账户原因 1、按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2、转为履约保证金。 申 请 人 意 见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万元,转入招标人制定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公章) 年 月 日 中 标 人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监 管 机 构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受理人: 附件2 开标会议程序 一、开标会议在东营市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二、开标会议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担保情况并宣布结果; (5)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核验,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资质证书副本;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d、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建造师身份证; e、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f、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g、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仅标段1提供);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标段2、3、4提供); h、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 i、投标保证金(需提供电汇凭证)。 (6)由招标人或招标管理机构确认各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并交评标委员会审查签字。投标人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参加下一步开标程序,没有原件或证件不全的以废标处理; (7)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抽签决定唱标顺序,按唱标顺序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书》; (8)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逐项公布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标书》中投标报价、承诺总工期、承诺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投标的注册建造师等主要内容; (9)对《开标记录》全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10)开标会结束,投标人退场。 投标人将施工项目需审验的开标会议程序(附件2)第5项规定的资料及资格审查资料(附录1-5)、评标细则加分项所需资料的原件装入信封内,与商务标书一起送达开标现场。 附件三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一、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在东营市境内因中标被押证的; 2.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在东营市境内承担的工程虽已完工但没有向当地招标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 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在开标时与招标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4.东营市外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没有在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上备案的; 5.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工作单位(以证书上为准)变更没有同时出具原单位出具的解聘书、现单位出具的聘书、发证机关出具的工作单位变更证明的; 6.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二、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3.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4.商务标书的密封袋、技术标书的密封袋、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袋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6.开标现场招标人及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见附件2)。 7.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三、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除外)且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标除外); 2.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范围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被评标委员会判为废标的,全部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6.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7.技术标书编制不符合附件8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 9.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11.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 12.不同的投标人文件出现非正常一致或投标报价明显相同规律性变化的; 13.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无书面计算资料或与书面计算资料明显不一致的; 15.提供的电子标书没有内容的; 16.电子投标光盘背面未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的; 17.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的; 1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 19.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不是投标单位的全称的。 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附件四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对报名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资质有效,符合注册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符合要求; 3、投标申请人、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 4、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仅标段1提供);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标段2、3、4提供); 5、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或项目经理证书没有被投标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6、投标申请人、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被限制投标; 招标人出具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附件五 招标人责任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应办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劳保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等基本建设手续。 二、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必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编制标底中介机构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切配合、组织好招标活动。 三、招标人向每个投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 四、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认真核对各投标人的证件,证件不全的,不予上报;对报名的投标人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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