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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手册最终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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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传染病诊断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工 作 手 册 XX卫生局 XX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诊断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手册 编 委 会 主 编: XX 副主编: XX 编 委: XX 前 言 传染病报告, 是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根据国家传染病诊断标准和病例定义,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完成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过程。传染病报告是十分重要的疫情监测方法, 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 可长期观察与追踪疫情变化趋势, 解读疫情变化, 提出疫情预警与预测, 同时评估防治效果。 经过对我市医疗机构多次的督导检查和调研发现, 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生在传染病诊断、 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标准掌握方面仍存在问题。如: 传染病方面, 医疗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对传染病报告管理考核内容掌握不够, 导致不能正确指导院内医生开展传染病诊断与报告; 大部分临床医生对传染病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知识掌握不够, 不能正确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等医疗文书, 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传染病漏诊、 漏报、 过度诊断、 重复报告等现象, 导致疫情报告数据质量不高, 从而直接影响对疫情形势的正确判断与决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方面, 医疗机构疫情管理人员对报告范围、 报告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等知识掌握不够。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临床医生诊断传染病的水平和能力, 规范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我局组织编写了本工作手册, 作为全市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开展传染病诊断与报告的指南, 请广大临床医生和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 熟练掌握, 并在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 本工作手册为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目 录 第一部分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一章 传染病报告与审核质量评价统计规则 2 一、 报告与审核时限要求分类 2 二、 系统卡片修改/订正、 审核规则说明 2 三、 系统中及时性报告与审核统计规则 3 第二章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填写规范 9 一、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注意事项 9 二、 门诊/出入院日志填写注意事项 9 第三章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考核标准 10 一、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部分 11 二、 相关培训部分 15 三、 传染病报告质量部分 16 第四章 常见传染病诊断、 报告要点注意事项 21 乙肝 21 梅毒 21 流行性感冒 22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22 第五章 性病诊断标准要点与报告要求 23 一、 报告病种 23 二、 报告病例标准 23 三、 诊断标准要点与报告要求 23 第六章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49 鼠疫( WS 279- ) 49 霍乱( WS 289- ) 51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WS 286- ) 52 脊髓灰质炎( WS 294- ) 57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WS 284- ) 59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 WS 293- ) 62 甲型病毒性肝炎( WS 298- ) 69 乙型病毒性肝炎( WS 299- ) 70 丙型病毒性肝炎( WS 213- ) 73 丁型病毒性肝炎( WS 300- ) 76 戊型病毒性肝炎( WS 301- ) 79 麻疹( WS 296- ) 80 流行性出血热( WS 278- ) 82 狂犬病( WS 281- ) 84 流行性乙型脑炎( WS 214- ) 85 登革热( WS 216- ) 87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WS 287- ) 89 肺结核( WS 288- ) 92 伤寒和副伤寒( WS 280- ) 97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WS 295- ) 98 百日咳( WS 274- ) 101 白喉(WS 275- ) 102 新生儿破伤风( WS 272- ) 104 猩红热( WS 282- ) 105 布鲁氏菌病( WS 269- ) 107 淋病( WS 268- ) 108 梅毒( WS 273- ) 111 钩端螺旋体病( WS 290- ) 116 血吸虫病( WS 261- ) 118 疟疾( WS 259- ) 119 流行性感冒 (WS 285- ) 120 流行性腮腺炎 (WS 270- ) 122 风疹 (WS 297- ) 12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WS 217- ) 126 麻风病 (WS 291- ) 127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WS 215- ) 130 黑热病 (WS 258- ) 133 包虫病( WS 257- ) 134 丝虫病( WS 260- ) 135 感染性腹泻( WS 271- ) 137 手足口病( 版) 138 人感染H7N9禽流感 140 埃博拉出血热 143 第二部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 第一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及标准 146 一、 传染病 146 二、 食物中毒 148 三、 职业中毒 148 四、 其它中毒 148 五、 环境因素事件 148 六、 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148 七、 传染病菌、 毒种丢失 148 八、 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49 九、 医源性感染事件 149 十、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49 第二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 试行) 150 一、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 150 二、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Ⅱ级) 151 三、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Ⅲ级) 153 四、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Ⅳ级) 155 五、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事件分级 157 第一部分 传染病报告管理 第一章 传染病报告与审核质量评价统计规则 一、 报告与审核时限要求分类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卫计委对部分传染病的报告管理要求( 相关文件见附录) , 将系统中病例报告、 审核的时限要求进行分类: 1. Ⅰ类: 2 小时内报告, 2 小时内县‐市‐省三级审核: 甲类及按甲类管理法定传染病鼠疫、 霍乱、 肺炭疽、 非典、 脊灰, 病例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 Ⅱ类: 24 小时内报告, 24 小时内县级审核: 2.1、 其它乙丙类法定传染病, 病例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2、 霍乱、 脊灰, 病例分类为病原携带者; 2.3、 艾滋病, 病例分类为病原携带者( 系统报告时病种为HIV, 病例分类为实验室确诊或阳性检测) ; 3. Ⅲ 类: 报告、 审核无时限要求: Ⅰ类和II类之外的其它病例, 包括: 3.1 法定传染病, 其它病例分类或分型, 如乙肝病原携带者; 3.2 其它传染病, 所有病例分类; 3.3 其它疾病, 所有病例分类; 二、 系统卡片修改/订正、 审核规则说明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对报告数据管理等相关要求对系统中卡片的修改/订正、 审核要求分解如下: 1. 原始卡与订正卡: 医院对未审核卡进行任何信息修改仍保持卡片状态不变, 对已审核卡( 包括已终审卡和三级审核的未终审卡) 进行订正则变为订正卡; CDC 对卡片的任何信息修改或订正均变为订正卡( 此CDC 指对医院录入的原始卡片有修改、 审核权限的其它本级用户) 。 2. 订正用户和订正报告时间: ”订正卡”均需记录或更新订正用户, 其中诊断变更( 病种或病例分类的变更, 包括炭疽、 病毒性肝炎、 梅毒、 疟疾、 肺结核分型变更) 的修改/订正则记录或更新订正报告时间; 注: ”订正卡”诊断变更则在卡片修改/订正页面清空原有卡片的诊断时间, 以强制要求更新病例诊断的诊断时间(临床诊断与实验室确诊的病例分类变更除外); 原始卡的诊断时间将记录为”订正前诊断时间”; 3. 诊断变更重新审核: ”订正卡”进行诊断变更( 病种或病例分类的变更, 包括病毒性肝炎分型变更, 但临床诊断与实验室确诊的病例分类变更除外, 炭疽、 梅毒、 疟疾、 肺结核分型变更除外) 的修改/订正需重新审核; 注: ”订正卡”诊断变更需要重新审核则清空原有卡片的所有审核时间, 不需要重新审核则保持原有卡片审核时间不变; 有审核权限的本级用户报告卡片即审核, 修改/订正卡片即审核, 需重新审核时则直接更新审核时间而不需再进行审核操作; 原始卡的终审时间将记录为”订正前审核时间”。 4. 订正前病名、 订正前诊断时间和订正前审核时间: 即原始卡的病种、 诊断时间和终审时间, 诊断变更( 病种或病例分类的变更, 包括炭疽、 病毒性肝炎、 梅毒、 疟疾、 肺结核分型变更) 的订正卡记录订正前诊断时间和订正前审核时间, 病种变更则记录订正前病名。多次诊断变更的订正卡其原始卡信息不变, 即订正前病名、 订正前诊断时间和订正前审核时间均不变。 注: CDC 修改/订正未终审的原始卡, 卡片变为订正卡, 而原始卡没有终审时间, 则CDC其修改/订正操作的系统时间为原始卡的终审时间。 三、 系统中及时性报告与审核统计规则 1. 卡片范围: 卡片录入时间为本年度; 2. 卡片状态: 所有卡片状态, 包含未审核卡、 县级已审、 市级已审、 已终审卡、 已删除卡; 3. 计算时间点: 月报、 季报为次月2 日零点; 4. 地区统计: 按报告地区进行统计, 即卡片信息中”报告单位地区编码”; 5. 统计结果各项指标说明: 5.1 诊断到报告及时性分析: 5.1.1. 报告卡数: 本期报告卡片总数, 包括原始报告和订正报告; 按卡片的报告单位进行统计; A.本期录入的有报告时限要求( Ⅰ 类和Ⅱ 类) 的法定传染病原始卡片数; B.本年录入、 在本期有诊断变更, 且与原始卡相比时限要求提高( 即Ⅲ 类、 Ⅱ类变为Ⅰ类或者Ⅲ 类变为Ⅱ类) 的订正卡片数; 5.1.2 平均间隔( 小时) : 所有报告卡诊断到报告时间间隔的中位数, 单位为小时; A.原始卡报告时间间隔: 录入时间-诊断时间( 订正前诊断时间) ; B.订正卡订正报告时间间隔: 订正报告时间-诊断时间; 5.1.3 及时报告数: 报告卡数-未及时报告数; 5.1.4 未及时报告数: 根据病名和病例分类, 诊断到报告时间间隔未达到时限要求的卡数。 5.1.5 未及时报告率: ( 未及时报告数/报告卡数) *100%。 5.2 报告到审核及时性分析: 5.2.1. 审核卡数: 本期报告和订正卡片中, 由CDC 进行审核的卡片数; 按卡片的报告单位进行统计; A.本期录入的有报告时限要求的原始卡, 经 CDC 审核的法定传染病原始卡片数; B.本年录入、 在本期有诊断变更, 且 CDC 重新审核的订正卡片数; 5.2.2 平均间隔( 分钟) : 所有审核卡报告到审核时间间隔的中位数, 单位为分钟; A.原始卡审核时间间隔: 订正终审时间( 订正前审核时间) -录入时间; B.订正卡订正审核时间间隔: 订正终审时间-订正报告时间; 注: 未终审而删除卡片没有订正终审时间则用删除时间、 统计时仍未终审的卡片则用计算时间点作为订正终审时间; 5.2.3 及时审核数: 审核卡数-未及时审核数; 5.2.4 未及时审核数: 根据病名和病例分类, 报告到审核时间间隔未达到时限要求的卡数。 5.2.5 未及时审核率: ( 未及时审核数/审核卡数) *100%。 附录 及时报告和及时审核要求相关文件 ( 一)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卫办疾控发[ ]92号) 1.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病种: 法定传染病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 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 鼠疫、 霍乱。 (2)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炭疽、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肺结核、 伤寒和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 梅毒、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3)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霍乱、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 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 2.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 脊髓灰质炎、 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它传染病; 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 病毒性肝炎、 梅毒、 疟疾、 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 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 乙型、 丙型、 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 二期、 三期、 胎传、 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 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 仅培阳、 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3. 传染病信息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 或发现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经过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 电话、 传真) 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并于2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 丙类传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 报告数据管理 4.1 审核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 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 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 应立即调查核实, 于2 小时内经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对误报、 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它传染病报告卡, 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 于24 小时内经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4.2 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 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 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 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 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 二) 《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 卫创造电[ ]3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 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经研究, 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 见卫生部网站) 中规定的病例判定标准进行病例的诊断。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 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中”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 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 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 三) 《甲型H1N1 流感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公告》( 卫生部 年第8 号公告)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生疾控发[ ]28 号) 将人感染 H7N9 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 将甲型H1N1 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 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 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 控制措施。 第二章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填写规范 一、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注意事项 1、 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 2、 病人现住址填写中农村病人需填写到组, 城镇病人需填写到门牌号。 3、 职业需按《传染病报告卡》中职业种类填写, 其中”散居儿童”代表未就读幼儿园儿童, ”幼托儿童”代表在幼儿园上学儿童, ”学生”代表小学、 中学、 大学就读人员, ”家务及待业”代表没有工作人员。职业类别中无”居民”。 4、 病例分类中只能在疑似、 临床、 实验室、 病原携带、 阳性检测结果中选择一个诊断级别, 阳性检测结果只有血站能选择。 只有乙肝、 丙肝和血吸虫三个病种才填写急性或慢性, 其余所有病种不填。 5、 初次报告传染病卡不用在”订正病名”栏填写病名。 6、 每张《传染病报告卡》只能填写一种传染病。 7、 乙肝、 梅毒需填写相应副卡。 8、 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须全部填写完整。 9、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须字迹工整, 不能有涂改。 10、 职业为”学生”、 ”幼托儿童”时, 须填写就读学校及班级; 职业为”工人”时, 需填写工厂名称。 二、 门诊/出入院日志填写注意事项 1、 所有项目均需完整、 准确填写, 不能以”星号”、 ”省略号”等代替, 如”*”、 ”···”。 2、 ”发病日期”需填写为日期, 不能以”××年”、 ” ××月”等代替, 如”5年”、 ”3月”。 3、 职业为”学生”、 ”幼托儿童”时, 须填写就读学校及班级; 职业为”工人”时, 须填写工厂名称。 第三章 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考核标准 各级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用表 单位名称: 市( 州) 县( 区) 医院( 乡镇卫生院)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和方法 扣分 理由 得分 1.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45分) 1.1门诊日志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 就诊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病名/初步诊断、 发病日期、 初诊或复诊等9项) 18 ①医院提供检查日期一年前的内科、 感(传) 染科、 儿科、 急诊科、 肠道门诊、 发热门诊等科室( 乡镇卫生院可不限定科室) 的完整门诊日志, 若为电子门诊日志则应导出一年前所有的门诊日志, 3分; ②在上述科室随机抽取一个诊室一年的门诊日志, 具有连续性, 3分; ③随机抽取3个科室, 每个科室各10份, 共30份门诊日志, 检查登记完整率、 准确率和门诊日志符合率, 项目齐全, 3分, 缺一项扣1分; 登记完整率≥90%, 3分; 准确率≥90%,3分; 门诊日志使用符合率≥90%, 3分     1.2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 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入院日期、 入院诊断、 出院日期、 出院诊断、 转归情况等10项) 4 查看相关科室出入院登记各10份, 共30份, 计算登记完整率、 准确率。评分方法: ①项目齐全2分, 缺一项扣1分; ②登记完整率≥90%, 1分; ③准确率≥90%, 1分     1.3 检验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科登记本至少要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 病人姓名、 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4项) 4 查看门诊和住院部检验科登记本: ①项目齐全1分, 不全0分, 查看10份记录, 登记完整1分, 不完整0分; ②检查反馈机制: 随机抽取登记本中2例阳性检查结果, 与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核对, 有进行网络报告, 2分, 漏报1例扣1分     1.4 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 登记本至少包括开单科室、 检查日期、 病人姓名、 检查结果4项) 4 查看影像部门登记本: ①项目齐全1分, 不全0分, 查看10份记录, 登记完整1分, 不完整0分; ②检查反馈机制: 查看登记本中2例阳性检查结果, 与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核对, 确诊病例有进行网络报告, 2分, 漏报1例扣1分     1.5 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报告流程 3 查看文件与记录: ①有院内自行制定的纸质文件流程, 1分; ②有记录, 2分     1.6 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机制 5 查看文件与记录: ①有自查制度( 规定自查频次、 自查内容、 奖惩措施应用等内容) , 2分; ②每月均有自查记录, 2分, 缺1月扣1分, 扣完为止; ③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 1分     1.7 院内自查结果应用 5 查看文件与记录: ①有通报, 2分; ②有奖惩, 2分; ③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1分     1.8 网络直报专职人员、 设备 2 现场查看: 有网络直报专职人员、 专用计算机、 疫情专用电话、 打印机, 能够宽带上网, 共2分, 缺1项扣0.5分, 扣完为止     2.相关培训( 10分) 2.1 近一年有无对新入院医生、 进修生、 实习生等相关人员开展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 5 查看课件、 签到册、 测试成绩: ① 有培训课件, 2分; ② 有签到册, 2分; ③有测试成绩, 1分     2.2 近一年有无定期或实时开展对全院医生进行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 5 查看课件、 签到册、 测试成绩: ① 有培训课件, 2分; ② 有签到册, 2分; ③有测试成绩, 1分     3. 传染病报告质量( 45分) 3.1 报告率: 查出传染病( ) 例, 网络报告( ) 例, 报告率( ) %; 其中门诊: 查出传染病( ) 例, 网络报告( ) 例, 住院部: 查出传染病( ) 例, 网络报告( ) 例 20 查阅近一年内科、 感(传) 染科、 儿科、 急诊科、 肠道门诊、 发热门诊及住院部的门诊日志、 出入院登记本, 查出法定传染病20例(县级及以上医院) /5例(乡镇卫生院), 病种优先抽查急性传染病, 若例数不够补充肺结核、 乙肝、 丙肝病例, 检查报告率和及时报告率, 评分方法: 漏报一例扣3分/6分, 扣完为止     3.2 及时报告率: 及时报告( ) , 及时报告率( ) % 10 随机抽取10份( 县级及以上医院) /5份( 乡镇卫生院) 卡片, 核实其网络直报系统录入时间, 计算及时性, 评分标准: 未及时报告1例扣2分/4分     3.3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率: 填写完整卡片( ) , 完整率( ) % 5 随机抽取10份( 县级及以上医院) /5份( 乡镇卫生院) 卡片, 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 完整性以及纸质卡片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评分方法: ①完整性得分=完整率*5/100; ②准确性得分=准确率*5/100; ③一致性得分=一致率*5/100     3.4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率: 填写准确卡片( ) , 准确率( ) % 5     3.3 纸质报卡与网络报卡信息一致率: 一致卡片( ) , 一致率( ) % 5     注: 此表在市州评分中占30%的权重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一、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部分 1.1门诊日志设置及使用情况 指标解释: ( 1) 门诊日志项目设置: 至少包括就诊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病名/初步诊断、 发病日期、 初诊或复诊等9项。 ( 2) 使用规范: 连续、 完整、 准确、 使用符合。即每一例门诊就诊病人均要登记于门诊日志上, 每一条登记填写完整、 准确。登记中有逻辑错误或填写不规范记为不准确( 职业填写规范及分类见传染病报告卡) 。 工作要求: ( 1) 项目设置齐全、 登记连续、 完整、 准确, 不得漏登。 (2)对所有科室的门诊日志, 要求项目齐全, 登记完整、 准确, 无漏登。完整率、 准确率的计算见下。使用符合率计算方法: 随机选择一个日期, 抽取三个科室各一名医生的门诊日志, 与该三位医生相同时段的挂号数( 处方签或新农合登记数) 进行核对, 计算门诊日志使用符合率。 1.2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 指标解释: 出入院登记本的项目设置至少包括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现住址、 入院日期、 入院诊断、 出院日期、 出院诊断、 转归情况等10项, 登记完整、 准确、 使用符合同门诊日志的要求。 工作要求: 同门诊日志的要求。 1.3检验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 指标解释: ( 1) 检验登记本项目设置: 至少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 病人姓名、 检验结果、 检验日期等4项。 ( 2) 登记完整: 上述项目均登记完整, 不得漏登和登记不全。 ( 3) 反馈机制健全: 检验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 同时做好记录,对与传染病有关的阳性结果要做好标记, 临床医生要对诊断综合判断后诊断为传染病、 符合上报条件的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漏报。 工作要求: ( 1) 项目齐全, 登记完整。 ( 2) 检查反馈机制: 查看检验科是否将传染病阳性结果及时反馈至开单医生处, 同时抽查2例阳性结果信息与临床医生门诊日志或出入院日志核对, 查看临床医生对结果的临床判断处理。 1.4影像部门登记及反馈机制 指标解释: ( 1) 影像部门项目设置: 登记本至少包括开单科室、 检查日期、 病人姓名、 检查结果等4项。 ( 2) 登记完整: 上述项目均登记完整, 不得漏登和登记不全。 ( 3) 反馈机制: 检验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 同时做好记录,对与传染病有关的阳性结果要做好标记, 临床医生要对诊断综合判断后诊断为传染病、 符合上报条件的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漏报。 工作要求: ( 1) 项目齐全, 登记完整, 不得漏登。 ( 2) 检查反馈机制: 查看检验科是否将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至开单医生处, 同时抽查2例阳性结果信息与临床医生门诊日志或出入院日志核对, 查看临床医生对结果的临床判断处理。 1.5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报告流程 指标解释: ( 1) 有院内自行制定的关于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报告流程的文件。 ( 2) 记录: 对院内的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有专门的记录本并有相关记录。 工作要求: 医院要根据国家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报告流程, 制定适合本院实际的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报告流程图, 并配备有专用的传染病与异常信息登记本。对院内发生的疑似传染病疫情、 食物中毒、 突发事件及其它异常信息等做好实时记录。记录要求能简单明了的叙述异常信息发生的时间、 地点、 人群、 事件经过、 上报情况、 处理措施和最终结果。 1.6传染病院内自查 指标解释: ( 1) 院内制定了传染病报告管理的自查制度, 制度中明确规定自查频次、 自查项目、 奖惩措施等内容。 ( 2) 每月开展1次自查, 并对自查情况做以记录。 (3) 自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用表”中所有项目。 ( 4) 自查能够发现传染病报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要求: ( 1) 有自查制度, 且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自查频次、 自查项目、 奖惩措施等内容。 (2)自查内容: ①检查本月所有门诊登记本和出入院登记本的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登记是否连续、 完整、 准确, 有无漏登、 传染病有无漏报和迟报。②检查本月检验部门和影像部门登记本的项目设置是否齐全、 登记是否完整, 有无反馈和漏登。检查有无反馈的方法: 查看登记本上本月的所有阳性检查结果, 与门诊或出入院登记本核对, 对诊断为传染病的病例要查看是否填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报告。③检查本月对院内的传染病与异常信息是否登记。④检查上月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无通报、 奖惩是否到位、 整改情况。⑤检查网络直报的专用计算机、 疫情专用电话、 打印机是否能正常运行, 网络是否通畅, 如存在问题, 立即向领导反映修理或更换过于陈旧或运行太慢的设备。⑥查看有无于上岗前对新入院医生、 进修生、 实习生等相关人员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有无对全院医生定期开展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每年至少2次) 。⑦检查所有传染病卡片的填写是否完整、 准确、 卡片与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 大疫情网上报卡是否一致, 是否迟报和漏报。 ( 3) 自查记录每月1次, 记录要能反映所查项目及每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杜绝流于形式的自查。 1.7院内自查结果应用 指标解释: ( 1) 通报: 对自查结果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和优点及时通报。 ( 2) 奖惩: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明确的惩罚、 优点予以实质性的奖励, 并落实到位。 ( 3) 整改: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并对整改情况查验, 直至合格为止。 工作要求: 自查后对从中发现的问题和优点及时通报, 通报中点名做得较好和不好的医生及对应的赏罚措施, 要求奖罚明确有力、 尽快落实。同时,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做出整改、 直至查验合格。对于存在问题长期未整改的医生要加大处罚力度。 1.8网络直报人员、 设备 指标解释: 有网络直报的专职人员、 专用计算机、 疫情专用电话、 打印机、 可宽带上网。 工作要求: (1)专职人员:传染病报告管理的专职人员是整个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核心, 医疗机构应配备有足够精力管理传染病、 经过专业培训、 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来管理传染病。 (2)专用设备;网络直报所需的专用计算机、 疫情专用电话、 打印机、 畅通的网络等是确保传染病能及时准确上报的必备条件, 各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 淘汰运行缓慢和老旧的设备, 配备安全畅通的专用设备。 二、 相关培训部分 2.1新进人员培训 指标解释: ( 1) 新进人员培训: 对新入院医生、 进修生、 实习生等相关人员开展上岗前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 ( 2) 培训资料齐全: 培训课件、 签到册、 测试成绩齐全。 工作要求: 新入院医生、 进修生、 实习生等相关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诊断标准、 最新传染病报告规则等知识的培训, 培训后经测试合格才能上岗。医疗机构要保留每次培训的课件、 签到册、 试卷及测试成绩。另外, 对上述人员的培训必须在其上岗前完成, 严禁凑成一批再培训。 2.2全院培训 指标解释: ( 1) 全院医生培训: 定期对全院所有医生开展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 ( 2) 培训资料齐全: 培训课件、 签到册、 测试成绩齐全。 工作要求: 定期对全院所有医生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诊断标准》、 最新传染病报告规则等知识的培训, 确保每一位医生都能明掌握最新的传染病诊断标准、 传染病报告的最新要求和报告规则。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同时, 医疗机构要保留每次培训的课件、 签到册、 试卷及测试成绩。 三、 传染病报告质量部分 3.1报告率 指标解释: 传染病报告率: 所有门诊登记、 出入院登记中诊断为传染病的、 符合报告条件的均要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漏报, 即报告率达100%。 工作要求: 所有门诊登记、 出入院登记中诊断为传染病的、 符合报告条件的均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同时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漏报。 3.2及时率 指标解释: 所有门诊登记、 出入院登记中诊断为传染病、 符合上报条件的均要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迟报, 即及时报告率达100%。 工作要求: 所有门诊登记、 出入院登记中诊断为传染病、 符合上报条件的均要于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得迟报。 3.3卡片填写完整率 指标解释: 所有传染病卡片填写完整, 不得漏项和缺项, 即完整率达100%。 工作要求: 所有传染病卡片填写完整, 不得漏项和缺项。传染病卡片的填写要求为: 报卡类别、 姓名( 若为幼托儿童/学生应填家长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若出生年月不详填实足年龄, 同时勾选年龄单位) 、 工作单位( 工人及有工作单位的、 学生及幼托儿童必须填至所在班级, 无工作单位不填) 、 病人属于、 现住址( 必须填至乡镇, 不能填写不详县或不详乡镇) 、 患者职业、 病例分类( 只能选其中一项) 、 急慢性( 乙肝、 丙肝、 血吸虫必填, 其余疾病不填) 、 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 详细到小时) 、 死亡日期( 只因本病死亡才填) 、 病种、 填卡日期等项目需填写完整。若为乙肝和梅毒需填写附卡。若在同一医疗机构内发生了诊断变更, 还需填写订正卡片, 订正卡片的报卡类别应为订正报卡、 诊断时间应为对此疾病重新下诊断的时间、 填卡时间应为填写订正卡的时间、 病名应填于订正病名栏里, 其余项目填写同初次报卡, 并在国家大疫情网上进行订正报告。 诊断变更: 如下三种情况之一称为诊断变更。①疾病分类的变更, 如疑似变为临床或实验室( 临床变为实验室不算) 。②疾病间分型的变更, 如隐形梅毒变更为一期/二期/三期梅毒或一期/二期/三期梅毒间的变更, 未痰检/菌( -) /涂( +) /仅培阳之间的变更。③疾病病种的变更: 如肺结核变更为结核性胸膜炎、 其它疾病, 麻疹变更为其它疾病、 手足口病订正为水痘等。诊断变更, 均需变更相应的诊断时间、 填卡时间。 3.4卡片填写准确率 指标解释: 所有传染病卡片中的所有项目填写准确, 不得出现涂改的痕迹, 即准确率达100%。 工作要求: 所有传染病卡片中的所有项目( 参见完整率的工作要求) 填写准确, 不得出现涂改、 多选或填写的位置不正确, 卡片保持干净整洁。 3.5一致率 指标解释: 所有传染病卡片中的信息与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 国家大疫情网完全一致, 即一致率达100%。 工作要求: 所有传染病卡片中的信息与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 国家大疫情网完全一致。 传染病院内自查通报模板 X月X日, 由XX、 XX( 参加人员) 组成的院内自查组对XX( 科室名称) 等X( 科室数量) 个科室进行了传染病院内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内容必须包括: 查阅科室数( 或医生数) 、 查阅登记病例数( 就诊人次) 、 查出传染病数、 报告传染病数、 有无迟报、 漏报现象等。( 根据《传染病管理工作自查记录表》汇总数据归纳, 其它内容自行添加) 二、 存在的问题 内容大致包括: 门诊日志、 出入院登记本、 检验和放射登记本项目设置、 登记情况( 完整性、 准确性、 使用符合率) ,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情况( 完整性、 准确性、 一致性) 、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其它内容自行添加) 三、 奖惩情况 根据各医院院内奖惩制度要求进行, 但需明确到具体人员和措施。 四、 工作建议 具体措施根据存在问题添加。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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