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箱(柜)供货合同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配电箱柜设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货物条款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货物、附件、所属装置等制造所需有关技术资料。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用于土建施工、货物安装、调试的有关技术资
2、料。四、专利权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五、交货地点瑞马地产曹东片区工地现场。六、货物交货工期中标后 日历天内交货,其中预埋底箱在 日历天内交货。在交货同时交付给业主货物清单及备品备件。七、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工作转包给第三方。2、乙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它厂生产。3、虽然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甲方认可,但乙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八、质量、技术标准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首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在招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的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
3、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九、合同总价合同含税价款为:(大写) (小写) 十、付款方式1、配电箱预埋件全部到场后十五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2、配电箱全部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4、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质保期满后十五天内付清(不计利息)。5、投标单价不变,结算按实数量计算。十一、验收1、甲方认为有必要可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家进行监制,或在货物发货前十天赴生产厂家进行预验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2、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派人与甲方人共同做好验收工作。3、乙方交货前应按合
4、同规定的检验方法,做出全面检测。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4、每批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有权委托权威部门实行抽样检测。若抽样检测不合格,乙方承担退换货及违约责任。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二年,自竣工验收次日算起。十二、违约责任产品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检验、安装调试、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保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2、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货物质量问题。3、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十三、违约赔偿1、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则先扣没履
5、约保证金,然后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供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2、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若验收不合格,先扣没履约保证金,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合格,承担一切修补费用和工期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百分之十的罚金。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者另行协商。十四、合同的修改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2、除非甲方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3、在合
6、同执行期间,若甲方增加同一规格型号货物数量时,货物价格按合同价格执行;若甲方增加其他规格型号的货物时,货物价格按类似规格型号的货物价格执行,无类似规格型号的按报价组成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十五、违约中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货物的产品质量责任。十六、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济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后开始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十八、未尽事宜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