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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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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江苏省教育厅
文 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苏教督〔 〕2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督导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苏发〔 〕1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教基〔 〕1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使用效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督导评价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实验室装备缺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和建设尚不规范等问题,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工作迈向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轨道。
各地要根据<督导评价标准>全面创立,先行试点,积极推进。省级督导评价从 开始,对在省级督导评价中取得优秀等级的将予以表彰。有关督导评价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附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价标准>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价标准
督导评价
内容
评价要点
分值
得分及说明
备注
Ⅰ.组织领导
(15分)
(1)学校有一名校领导分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学校有教育技术装备项目计划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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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专用教室及图书馆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中有关要求设岗,专、兼职人员数量达标、学历达标,人员稳定,培训、职称、劳保待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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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馆室建设及使用
1.实验室 等专用教室 (35分)
(3)学校实验室等专用教室硬件建设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有关要求,面积达标,内部设施齐全完好,有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防盗等措施,仪器完好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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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年安排实验教学的专项经费,且占有合理的比例,做到专款专用,每学期有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消耗品的补充计划。所有仪器设备由正规渠道采购,质量可靠,无”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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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验室等专用教室仪器设备摆放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档案分类装订成册,历年统计资料齐全、数据准确。仪器设备帐册齐全,帐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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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开齐开足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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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教具制作、课件制作、论文评比、实验竞赛、教学观摩、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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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图书馆 (室) (25分)
(8)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馆硬件建设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相关要求,室内各项配套设施齐全完好。藏书结构合理,数量达标,无盗版、内容不健康等无收藏价值的书刊和电子读物,无严重破损的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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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年生均购书经费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相关要求予以保证。每年生均新增图书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相关要求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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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所有图书按<中图法>分类,所有图书上架。图书、音像资料、期刊等均按规范著录。图书上有藏书章、书标、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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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证开放时间、全开架借阅,学生借阅数量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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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学期教学计划中有图书使用教学内容;有计划做好导读工作;配合学校工作,运用剪报、图片、图书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开设阅读指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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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中心(25分)
(13)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软件制作室、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络管理中心、校园闭路电视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等的建设和配备符合<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相关要求。各专用教室的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内部配套设施齐全完好。有防火、防潮、防腐、防尘、防盗等措施,计算机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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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校学生数与网络环境下学生使用计算机数之比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有关要求,每个教研组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学校有满足教学和管理需要的校园管理办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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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每年安排信息技术的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全部用于补充更新设施设备以及检查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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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设备摆放安全科学,环境布置合理,设备使用说明书装订成册,归类存放,使用记录、维修记录齐全,管理软件配备齐全,有”系统和机房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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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按照信息技术教育教材要求开足课时,学生上机操作课时符合<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软件制作室进行授课和备课,有计划、有使用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软件应用适当,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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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定期开展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组织师生参加各级信息技术应用评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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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奖励
学校如在某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突出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于1-10分的加分奖励。
合计
(100分)
注: 90分或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或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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