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禹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4713979 上传时间:2024-10-1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5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禹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禹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禹州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 1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中共禹州市委 关于印发《禹州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 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禹各单位党组(党委): 《禹州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禹州市委 5月 日 禹州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 责任制述职考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许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印发〈许昌市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发〔 〕17号)和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禹发〔 〕2号)要求,扎实推进“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现就做好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对象 考评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委组织部负责考评乡镇(办)党委、市直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市直系统及驻禹单位党委书记;乡镇(办)党委负责考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村每年考评一遍。其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的考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市直工委和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每年考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单位提交书面报告、进行会议测评,每三年考评一遍。 二、考评方法 整个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基础工作考评,每年安排在5月进行;第二阶段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会议述职考评,每年安排在6月进行,并与“七一”表彰活动有序衔接。 (一)基础工作考评 基础工作考评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员干部成立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考评内容。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中央、省、许昌及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年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各项党建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规定的“理论武装强化、党员作用突出、组织坚强有力、用人导向明确、人才引领发展、基层基础扎实、干部廉洁自律、人民群众满意”等责任目标及年度全市党建重点工作。 围绕考评主要内容,对考评对象,重点了解其贯彻执行中央、省、许昌及我市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情况,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工作要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情况,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情况,人民群众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等。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着重了解其落实“走在前、作表率”要求,在党建工作中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情况,围绕促进禹州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争当中原经济区建设排头兵推进党建工作情况,参与和落实“五先争创”、“六制管理”、“五星评定”、“百村整顿,百村提升”工程、党建责任制以及市委确定的其它党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考评采取打分量化办法进行,满分120分,考评打分表见附件。 2.考评程序。(1)撰写报告。考评对象对考评期内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一般3000字左右。 (2)民主测评。会议由各乡镇(办)党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考评组发放《全市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对考评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述职报告于会前发放所有参会人员。 各乡镇(办)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为:全体班子成员及其它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干部;直属部门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其它直属党组织书记;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不低于20人);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直单位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不低于10人);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单位人数少于30人的,能够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3)个别座谈。经过个别谈话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考评对象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党建文件和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谈话内容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和《全市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中所列评议内容进行。乡镇(办)参加座谈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市直及其它单位参加座谈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要熟悉情况,具有代表性。 乡镇(办)谈话范围为:全体班子成员及其它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中层及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5人左右);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其它直属党组织书记(10人左右);“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5人左右)。 市直单位谈话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和非领导职务干部(5人以上);本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5人左右);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5人左右);“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5人左右)。单位人数少于20人的,能够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4)查阅资料。考评组详细查阅考评对象考评期内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原始档案资料。 (5)实地查看。每个乡镇(办)一般随机抽查直属单位、非公企业、行政村(社区)各1-2个。市直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抽查所属党组织2-3个。实地查看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与走访党员群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贯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广大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6)综合评定。考评组在对各方面情况进行认真汇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提出初步评价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考评组工作情况;考评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民主评议情况;百分制考评得分情况等),按照考评安排及时进行汇报。汇报后,考评组对初步评价意见进一步完善,形成基础工作评价意见,作为会议述职考评时书记点评的重要依据。同时,移交考评对象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报告、评价意见(各一式5份,含电子版)以及在考评工作中形成的其它有关材料。 (二)会议述职考评 按照中组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和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规定,会议述职考评按照以下4个步骤进行: 1.党建述职。市委召开全市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会议,每年26个乡镇(办)党委书记和市直工委书记向市委汇报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再根据工作需要,在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市直系统及驻禹单位党委中,随机选择若干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其它单位在会上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市长级干部,法检两长;乡镇(办)党委书记;市直工委、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市直系统及驻禹单位党委书记;部分各级党代表(不超过20人)。 2.民主测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述职后,会议发放《全市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参加会议人员对述职的每位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3.书记点评。市委主要领导结合党建述职情况、平时掌握情况、基础工作考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下一步整改的方向和要求。 4.后续整改。市委对基础工作考评情况和会议考评情况分别以50%的比例进行综合量化评定,研究确定最终得分和考核等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有关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下次述职时首先汇报改进工作的落实情况。未进行会议述职考评的,最终得分一般以基础工作考评情况为准。考评结果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结果运用 认真落实中组部基层组织建设年“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乡镇(办)和市直单位考评中,对参加会议考评,最终得分排前三名的党委(党工委、党组),市委予以通报表扬,市管党费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奖励。考评连续两年排前三名的,优先作为“河南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单位。 2.考评中民主评议得“一般”和“较差”意见超过1/3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的,列为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整改单位,其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向市委书面作出整改承诺。 3.市直单位中,对开展党建工作较好的党委(党工委、党组)予以通报表扬,优先作为市级以上先进党组织推荐单位;对工作成效较差的党委(党工委、党组)进行通报批评,党组织书记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驻禹单位可参照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办)党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把做好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强化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实事求是。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各考评组要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评方案要求,对考评内容逐项核对,逐项检查,做到给分有据、扣分有理;要扩大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对考评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各乡镇(办)党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市委通报批评。 (三)跟踪问效。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档案,同步记录考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动态掌握,跟踪问效。履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选表彰、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市直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对下辖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评,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组织实施情况及考评结果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附件:1.全市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2.乡镇(办)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打分表 3.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打分表 4.市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打分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