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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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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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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 〕8号)精神,结合自治区 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对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经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手段,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体系。以宣传”安全发展”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年”的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报道工作深度和广度。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促使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管理、上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职责分工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或指定专门部门人员,制定具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宣传教育行动,重在实效。
(一)宣传部门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
(二)安全监管部门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山行”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六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氛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推进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牵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安全综合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三)公安部门
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集中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重视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结合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广泛宣传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推进单位消防责任人培训。
(四)建设部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做好以高坠、物体打击事故防范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做好以燃气泄漏、燃气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为主要内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
(五)教育部门
经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地震和各类事故自救的基本知识。针对中小学生,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六)交通部门
充分发挥客运站场的宣传优势,组织、指导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七)卫生部门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状况,深入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工作。
(八)质监部门
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旅游部门
在旅游景区、景点和旅行社、酒店等单位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文化部门
在文化经营场所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
向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十二)国防科工部门
开展民爆器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水利部门
开展防洪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气象部门
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防雷减灾等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工商部门
组织各类广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十六)工会、共青团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联系群众的作用,在广大职工和青年中开展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
(十七)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各自分管或监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三、重点工作和活动
(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用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各级领导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把”安全发展”作为执政的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条件具备的地区、行业、部门、单位,要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演讲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
2.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及早部署,周密策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协调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天山行”、”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等重点活动,经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督促企业经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抓好典型宣传。积极发现总结地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交流、借鉴和推广。积极推出社区、学校、乡村等重点区域安全工作的典型和经验,特别是在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应用管理实践中的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
5.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新<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大力推进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传播安全文化,进行安全文化创作。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自主创作安全文化产品,广泛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活动,营造安全文化环境,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文化教育。力争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组织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全面推进全区的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2.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立活动。开展安全诚信理论研究,经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让”安全承诺、安全诚信、安全理念”深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个方面,培育一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成绩显著、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安全道德建设。
3.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立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经过创立活动,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创立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启动安全社区创立试点。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继续开展地、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提高领导安全生产的水平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举办自治区第二期县市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争取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全部培训一遍。各地州市要组织开展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工作。
2.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探索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强制培训制度和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办法,推进全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自治区教育厅、安监局、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对中小学、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1.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动。各地要抓紧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向媒体公布重大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2.加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各地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调,经过开办专栏专题等形式,积极争取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的合作和支持。各地要踊跃向<中国安全生产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自治区安监局网站和<新疆安全生产>等媒体投稿和报送信息,积极主动宣传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扩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地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主流媒体发布重要信息。要注意了解和掌握有关媒体特别是网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准确把握网上舆论态势,加强网上正面引导。建设安全生产网络评论员队伍,对网上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4.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疏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对举报有功的依法给予奖励。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声势,为开展”三项行动”创造舆论氛围。经过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1日至10月31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力度,要善于运用各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批评曝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不认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工作不到位等落后现象,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好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宣教行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联合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抓好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必要投入。
2.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和部署各项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相关企业宣教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不断拓展和延伸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对象。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部门,都要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宣教行动,鼓励社会各界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宣教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文化素质的骨干队伍。
4.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作用,拓宽舆论渠道,保持舆论渠道畅通,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借助、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宣传思想文化资源和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骨干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5.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 ”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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