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2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讨论稿, 第五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20) 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科学、 合理、 高效的横琴新区产业布局是”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探索, 有利于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新型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有利于支持、 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有利于支持澳门经济适度、 多元发展, 也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及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针对横琴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辐射东南亚的广阔空间, 如何用好用活横琴新
2、区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 构建跨越式发展的产业结构体系, 影响着横琴新区在珠江三角洲构建现代服务业进程中的先行先试地位, 在粤港澳金融合作及广东融入全球金融市场的先行先试地位, 以及横琴新区在国家改革开放战略中探索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先行先试地位。横琴新区开发必须坚持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思路, 以横琴岛为主体, 全面构建粤港澳金融合作新平台, 以此为基础打造华南和珠三角的开放型金融中心商务区、 中国的准离岸金融市场, 最终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共建的粤港澳金融更紧密合作区、 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金融特区”。现就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
3、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 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 一) 战略定位第一, 从全国未来金融创新服务地带先行区战略布局看, 横琴新区必须建设成为粤港澳更紧密金融合作区和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模式看, 珠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环渤海地区构成三大经济增长极, 并各自探索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 建设横琴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有利于国家平衡三大经济圈的金融创新战略。在广州和深圳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的同时, 珠江三角洲正需要建立一个与港澳金融市场全面对接、 与东南亚金融市场密切结合的更为国际化的金融交易平台。相对于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
4、横琴新区的优势在于其”准离岸”特征, 国际化特征将更加显著。第二, 在粤港澳金融合作框架内, 横琴具有发展金融产业以及建设金融创新先行区的特殊地缘优势。现有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功能布局要作调整, 横琴总体规划必须突出产业升级的战略功能, 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集中于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 大量高新技术和科技研发等后台功能应在布局上置于横琴岛外。横琴金融贸易区应该是横琴总体开发的主线, 由珠海市政府主导, 集广东省政府、 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三方合力共建。有限的可开发土地资源决定了珠海横琴新区应坚持走金融产业化和区域金融前台道路。第三, 从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历史趋势着眼, 横琴新区必须重点发展现代
5、金融服务业, 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打造准离岸金融市场。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日益互通的形势下, 珠江三角洲与港澳之间的投融资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 由以往的港澳台对珠江三角洲的直接投资占主体演变为内地居民和企业在香港和东南亚进行资本市场、 非上市股权投资, 人民币、 港币和美元交易额度和频度大幅度上升, 金融全球化趋势在珠江三角洲体现得更为微观而具体, 珠江三角洲亦必须在金融市场设计和金融创新引导上构建面向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在广东省全面推进广州、 深圳两大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和广东省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的同时, 横琴新区建设是广东省金融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 金融服务
6、体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及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 建设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的试验场。综上, 横琴新区建设应摒弃金融后台服务发展思路, 坚定不移地走金融前台和金融市场发展思路, 经过合理规划布局引导金融创新, 内引广东省政府、 珠海市政府和各兄弟城市之力, 外联香港、 澳门金融服务业市场优势, 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现代金融服务业创新地带、 国家的准离岸金融市场和粤港澳金融合作新高地。( 二) 目标任务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是: 分金融产业化和准离岸金融市场两阶段推进横琴新区建设。第一阶段, 力争用36年时间初步完成横琴金融商务区建设, 到 建立外向型、 多层次
7、、 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及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争取放开金融机构及市场准入政策, 推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广东省金融机构在横琴建立区域总部, 在横琴实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开展人民币及外币离岸业务; 建立连接珠江三角洲和港澳资本市场的股权直接投资市场; 立足人民币区域化, 建立人民币与港币、 澳门币的现货交易市场; 组建广东省政府主导、 集合粤港澳三方金融科研力量的广东省国际金融研究院, 建立面向三地的金融教育培训以及从业资格认证考试基地, 依托年度”横琴金融论坛”为横琴金融产业化和粤港澳金融合作提供智力支持。第二阶段, 力争再用五年时间完成横琴准离岸金融市场建设, 到2020年建成粤港澳三方共建的
8、区域性货币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体系和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体系。着力建设商业银行OTC交易市场, 以”珠江三角洲香港澳门”为核心区, 在境内向泛珠三角地区提供资本支持, 在境外向东南亚地区实现资本输出; 着力推动多币种现货和衍生产品交易, 在人民币、 港币、 澳门币交易基础上, 加入人民币对东南亚和亚太地区的澳大利亚元、 马来西亚林吉特、 泰铢等货币交易, 以横琴为中心, 逐步建立人民币准离岸交易市场; 推动多币种货币市场基金和多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中心试点, 逐步推动横琴新区成为全球性多样化资本市场工具的交易中心。( 三) 指导原则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省政府主导与中
9、央有关部门支持相结合的原则。为推动横琴新区成为粤港澳金融合作新平台,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进程应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 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 由珠海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应把横琴新区建设与全省金融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 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置分支机构或新设法人金融机构; 应外联港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 将横琴新区金融合作的内容纳入粤港澳金融合作的专项规划和联席会议议程, 共同推进横琴新区金融服务业开发。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原则。横琴新区的金融布局和金融市场建设既要向珠三角各城市开放, 也要向泛珠三角各省市开放; 既要向港澳开放, 也要向东南亚和亚太地区金融机构开放。特别是在近期, 要形成广
10、州、 深圳、 珠海携手建设横琴新区金融中心商务区的合力, 逐步引进港澳金融机构, 使其把横琴新区作为向内地拓展业务的区域总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协调发展原则。着力推动跨境离岸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建设, 跨境资本交易离不开汇兑, 货币汇兑离不开汇率风险管理, 这是多币种资本市场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要鼓励全国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横琴建立财富管理中心和资金交易中心, 实现不同币种和不同资本市场产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近期, 首先应发展人民币与港币、 澳门币间的货币交易, 同步发展国内A股、 港股和东南亚其它资本市场的投资组合。产融结合原则。要立足珠江三角洲外向型经济发展特点, 为实体经济部门
11、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 在引进金融机构、 建设金融市场的进程中必须根据实体经济发展需要, 实施循序渐进的规划与安排, 从直接投融资和汇率风险管理入手, 先引进金融机构, 再打造资信服务、 资产管理、 担保鉴证、 无形资产评估等延伸性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创新与完善金融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同时, 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与其它监管机构探索建立与横琴新区粤港澳更紧密金融合作与金融共同市场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大横琴”和”大金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大横琴”原则, 把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规划建设与横琴岛外的金湾区建设结合起来; 坚持”大金融”原则, 则必须把横琴金融中心建设与外
12、围产业链结合起来, 横琴着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前台, 金湾区则应该承接横琴的产业链和配套服务功能的延伸, 发展金融中后台及居住、 商业等配套设施。这就需要市政府统筹横琴与相关区域规划建设。二、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的规划布局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需要着重解决两个根本问题: 一是如何用好用活横琴新区现有区位资源, 使其真正成为粤港澳金融合作的新平台以及中国面向东南亚的直接投融资中心、 货币交易中心; 二是如何用好用活横琴新区政策资源, 使其真正成为中国的准离岸金融创新先行区。就此,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应着重在整个新区规划和金融部门建设两个层
13、次上全面突出金融业作为横琴主导产业的职能。重新规划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思路, 改变”小而全”的发展模式, 根据”大横琴”大金融”的发展思路, 将横琴新区未来金融商务区规划至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内, 凸显金融服务业的高端地位。第一, 参照北京金融街和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模式, 以横琴大桥为起点、 莲花大桥为终点, 建设”横琴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议市政府以适当方式发起, 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设立平台公司, 创新土地等资源的证券化产品, 经过产品市场化交易, 募资进行横琴金融创新先行区的开发建设。( 具体操作能够借鉴滨海新区的经验。) 第二, 横琴新区建设规划应邀请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和港澳金融同行参与, 并应请
14、国家开发银行等大型长期信用银行为横琴建设提供授信。第三, 除酒店、 购物中心、 会展中心、 极少数高端住宅区和金融家会所可设置于中心沟及大小横琴山南麓外, 其余配套设施应主要设置于金湾区连接横琴岛地带及湾仔镇连接横琴新区的地带。三、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6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经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鲜明特点就是重视制度创新, 以制度创新带动横琴开发, 主要创新包括: 一是将横琴1.0926平方公里土地以租赁方式租借给澳门; 二是将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 三是创新通关制度, 实施”分线管理”的通关政策; 四是鼓励金融创新等。根据全球金
15、融危机逐步演化为国家和珠三角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横琴新区应该在人民币区域化、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金融机构重组、 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创新等层面先行先试。根据上述功能定位,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建设应侧重于以下内容。第一, 建设人民币与港币、 澳门币的准离岸交易市场。创新资金管理方式, 实行”视同境外”模式。在该金融管理模式下, 横琴可率先在内地取消外汇管制, 试行三币( 人民币、 港币、 澳门币) 同时流通的货币政策, 在分析短期游资和实体经济货币套利交易的基础上, 在横琴金融贸易区建立货币离岸交易市场, 鼓励香港、 澳门和珠三角企业和个人在横琴进行三种货币交易和流通, 把地下钱庄交易合
16、法化, 以此推动实体经济有效管理汇率风险, 并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在该金融管理模式下, 横琴区内能够试行外币计价、 外币流通; 企业借用外债不受投注差等规模限制, 面向境外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 银行能够拓展非居民业务。在CEPA先行先试制度安排下, 横琴可对港澳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门槛”, 发展港币、 澳门币离岸业务。比如降低香港、 澳门银行准入”门槛”; 让香港、 澳门银行进入横琴设立分支机构, 参与横琴开发。当前, 应研究采取交易所市场模式还是银行OTC市场模式, 经过比较研究, 探索横琴的货币交易形式。( OTC市场模式能够借鉴天津滨海新区的经验。) 第二, 建设开放性多层次资本
17、市场。国内A股市场发展和各地产权交易的繁荣意味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已经步入快速发展期。横琴新区应该致力于发展跨境直投型资本市场和股权转让。能够利用横琴的准离岸特点, 研究国家基金、 私募基金和存托权证等境内外资本交易形式( 境内或境外居民持有或交易境外或境内上市或非上市权益) ; 同时, 经过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横琴建立区域总部, 进行A股、 H股和亚太区其它资本市场间资产组合的探索。第三, 建设国际性金融资产重组和交易市场模式。金融业的核心问题是风险管理, 虽然金融机构间的资产转让和股权投资日益频繁, 可是迄今为止粤港澳金融机构重组与资产交易仍处于非集中交易阶段, 缺乏有效的定价机制。能
18、够设想, 在今后的广东省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重组以及信贷和非信贷资产转让中, 横琴岛应该构建同时面向粤港澳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平台。第四, 建设政府-金融机构-研究机构一体化的金融智力交流平台。横琴金融贸易区的地缘优势具有吸引境内( 主要是广东省)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产品研发中心置于横琴的可能性; 其相对便利和便宜的交通居住条件亦具备港澳银行业机构置其研发机构于横琴的吸引力。广东省政府可考虑在横琴建立”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 集合粤港澳金融研究力量以及中央金融政策研究人士, 并发起年度高端”横琴金融峰会”, 把横琴真正建设成为智力密集型金融产品创新区。同时, 利用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 澳门大学横琴校
19、区和港澳的金融智力资源, 将横琴新区建设为面向华南乃至全国的金融教育培训基地。这一点也契合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科教创意平台”的定位。四、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政策建议( 一)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规划与建设的组织领导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方案经中央政府批准后, 由珠海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由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操作。作为”珠江三角洲改革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 横琴新区建设由省政府统筹协调, 珠海市政府统一规划落实。珠海市政府应建立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建设的相应办事机构”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与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 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 横琴新
20、区管委会牵头, 市政府金融办、 财政局、 土地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及主要金融机构负责人组成, 具体负责各项改革与创新措施的操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 设在横琴新区管委会。( 二) 向国家争取建设横琴金融创新先行区的支持政策根据中国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 金融监管权限高度集中在国家, 涉及到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业务准入的约有348项审批权限, 基本集中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 而且许可标准比较高, 制约了与港澳金融合作的便利开展, 也不适应未来粤港澳之间大规模跨境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需要。因此, 建议国家按照”主动性、 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 分阶段下放金
21、融审批事项和监管权限, 并适当放开部分金融及外汇管理政策。第一阶段( - ) , 请国家下放的审批事项重点是: 1、 货币信贷市场方面, 下放部分外资金融服务和专业中介机构设立相关事项权限。总部设在横琴新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含外资) 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相关事项、 重大事项变更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认定。总部设在横琴新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行在港澳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相关事项、 重大事项变更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认定。港澳投资者投资入股信托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港澳非银行机构驻横琴新区代表处的重大事项变更和总代表任免。驻横琴新区的中
22、资银行机构开办衍生产品交易、 电子银行业务、 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品种; 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开办离岸银行业务; 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其它法律未明确规定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筹建设立合资专业基金销售公司。筹建设立合资证券咨询公司。港澳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在横琴新区筹建设立分支机构。2、 外汇市场方面, 下放对港澳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广东投资港澳QDII( 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 投资范围审批权限。港澳资银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 开办电子银行业务、 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 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开办合格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23、; 其它法律未明确规定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 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及其它业务。保险、 外汇业务相关管理审批权限。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非银行专业兑换公司办理外币兑换业务。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展期业务权限。第二阶段( -2020年) 请求国家在第一阶段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 再增加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放开部分金融及外汇管理政策, 重点是: 1、 统一金融市场监管体系, 实现对横琴新区内金融市场运行的统一综合监管。2、 仿效欧盟做法, 与港、 澳试行”单一牌照”和”相互承认”制度。在横琴金融创新区内, 在港、 澳注
24、册的法人银行在经内地监管当局报备取得无异议回复后, 均可在横琴开设营业性机构, 无需再经审批准入, 但日常经营仍需遵照当地的行政和监管法规。3、 经常项目下和资本项目下居民和企业使用外汇权限。4、 授权珠海市立法机构享有部分金融管理立法权限, 弥合三地法律差异。( 三)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的外部协调第一, 加强与中央金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建设涉及人民币、 资本市场、 商业银行和股权直接投资等多个金融领域, 管理部门涉及中央银行、 金融监管当局、 发展改革部门、 税务部门等, 相应的金融改革创新方案需要各部门审批或备案。领导小
25、组应在方案定稿和下一步落实进程中与上述中央部门密切沟通, 争取政策许可和税收优惠支持。第二, 与香港、 澳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需要省政府与香港、 澳门特区政府沟通, 民间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部门的合作则应利用”广东国际金融研究院”和”横琴金融峰会”两大平台进行协调, 形成粤港澳三方建设横琴金融创新先行区的合力。第三, 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协调。在横琴新区建设初期, 引进大型金融机构进行综合化经营和本外币经营试点, 工作量大, 难度较高, 领导小组应在争取税收优惠、 给予土地使用优惠的基础上, 着力邀请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置地区总部、 交易总部和研究总部。( 四)
26、 加快金融改革开放, 加大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大力改进金融生态环境。要充分把握国务院对横琴总体规划发展批复的历史机遇, 做好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20年) 的衔接和结合, ”科学发展”, ”先行先试”, 把横琴总体规划发展的实施同提高开放水平结合起来, 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 共同发展, 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 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 促进珠江口先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市政府要在积极推进与港澳金融合作中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金融产业的支持政策,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机制, 制订完善财税、 土地批租、 人才、 基础
27、设施配套等支持政策, 大力推动金融产业化。经过粤港澳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和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特殊制度安排, 形成政策洼地, 加快吸引港澳资金融机构和跨国金融机构到横琴发展, 加快资金、 金融企业、 金融人才等各种资源向横琴集聚, 强化金融聚集效应。同时, 要重视推动金融发展的政务环境的优化。工商部门应当简化相关手续, 为金融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 人事、 外事、 公安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内, 为金融机构人员赴境外培训、 商务旅行优先办理手续提供便利; 积极为金融机构向省公安厅申办粤港两地车牌提供支持和服务; 大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将横琴新区有关部门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28、。经过优化政务环境, 为金融企业创造便利、 公正的经营环境。( 五) 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必须正确处理珠海市金融规划与金融强省建设关系。横琴新区的金融产业化和金融创新先行区建设应争取省政府支持, 首先动员省级金融机构优先入驻横琴新区, 争取政策扶持, 允许省级金融机构在货币、 信贷和资本市场交易上先行先试。二是必须正确处理境内外金融法规的冲突问题。在横琴新区金融创新进程中, 香港、 澳门金融法规与大陆金融法规的矛盾将不可避免, 在发展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同时, 要充分运用”一国两制”、 先行先试和离岸市场的优势, 在发展中探索解决上述问题的新思路。
29、三是必须正确处理横琴岛内与岛外的协调发展问题。横琴新区的金融创新与规划必须跳出横琴岛, 立足金融业产业链延伸, 科学规划中心与腹地的关系, 把金融业中后台置于岛外甚至珠三角其它城市, 形成合作共赢关系。四是必须正确处理横琴新区的新型金融工具引进与风险管控的关系。横琴新区在金融产业化进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跨境金融风险传递, 应率先进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构筑与完善企业征信体系、 金融机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体系, 加强各类金融市场透明度建设, 充分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跨境支付系统, 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向和流量的监测, 特别是完善短期资本跨境流动监测和预警体系; 健全跨境反洗钱协作组织架构, 加大对跨境洗钱活动的打击力度; 加强跨境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理方面的合作, 建立金融机构跨境经营风险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五是必须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支持。横琴新区金融改革创新、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金融风险监控, 都离不开作为中国金融体系核心的中国人民银行, 因此, 必须将珠海市中心支行升格为局级单位, 提升其在港澳金融合作交流中的地位和职权, 作为三地在横琴新区进行不同金融法律制度衔接及更紧密金融合作的政策协调机构、 横琴金融监管的牵头机构、 内地与港澳地区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跨境合作的执行机构、 三地三种货币跨境流通合作的管理平台等。二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