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 动相关部署,组织引导高等学校深入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强化乡村 建设人才技术支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本试 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服务决策、服务建设、服务发展,抓好“百校联百县兴千 村”行动落地落实,搭建乡村建设汇智平台,提供规划咨询、人才 培养、技术支持、农民辅导、学生实践服务,促进宜居宜业美丽乡 村建设,助力我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目标
依托全国乡村建设高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按照属地为主、 校地共建、重心下沉、突出特色、稳妥推进的原则,发挥校地双方 资源优势,开展校地签约合作。2022年,启动首批6个县(市) 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底,“百校联百县兴 千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联盟成员单位服务乡村建设的创新能力 和质量明显提升,试点县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示范村建设面 貌焕然一新,打造一批乡村建设样板,建设一批校地合作实践基地, 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人才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示范建设驻村服务。试点县要兼顾集聚提升类、特 色发展类、城郊融合类等村庄类型,优先将基层组织凝聚力强、规 划基础好、群众积极性主动性高的村庄确定为示范村,探索可复制 可推广的不同建设模式。签约高校要组建乡村建设服务队,在详细 了解村庄发展历史脉络、文化背景和人文风情,充分听取村民诉求 的基础上,帮助示范村出主意、想办法、谋思路、出措施,围绕村 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做给农民看、 带着农民干,组织带动农民开展乡村建设。鼓励依托示范村,以众 创、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孵化创业项目,搭建栓心留才平台。
(二)建设校地合作实践基地。试点县要以新建、改建、再利 用等方式,支持建设具有孵化平台、培训场所、研讨交流作用的签 约高校实践基地,融商汇智,链接高校校友、企业团体、社会资本、 创新技术等要素,探索多元主体,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校地合作 长效机制。利用已建成或有一定基础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现代 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签约高校长期开展乡村建设服务 提供基础支撑。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拓展实践基地功能 和服务范围,支持签约高校师生团队开展红色教育、科技创新、实 习实训、助农服务等社会实践。
(三)开展乡村建设咨询服务。签约高校及乡村建设服务队, 要积极参与试点县乡村建设的建设规划、工程设计、项目建设、后 续管理等全链条的技术咨询服务,重点围绕乡村风貌提升,提供村 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 务提升等方面技术指导。深入研究乡村发展规律,围绕卫生厕所改 造、垃圾污水治理、农房质量提升等技术难题开展专项研究,组织 推广先进技术和科学理念,形成一批管用好用实用的研究成果,推 动解决乡村建设面临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加强乡村建设人才培养。签约高校及乡村建设服务队要 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针对性开展试点县乡村建设人才培 养。全面摸清试点县乡村建设人才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通过主体 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等培训, 培养一批能够带动一片的乡村建设实用型人才。试点县要组织有关 领导、业务骨干,参加联盟每年举办的“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 培训班,培育一批能够引领一方的乡村建设管理型人才。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
签约高校。要具有一定的校地合作基础和经验,有参与乡村建 设的积极性;应设有乡村建设所需的相关学院或专业,具备服务试 点县开展乡村建设的专业水平;应具备较强的服务力量,能够组建 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职工带队、不少于6人的乡村建设服务 队,能够每年累计开展不少于2个月的驻村服务。
试点县。重视并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 推进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实化,发展水平、资源禀赋、 建设基础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将“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作为 强化乡村建设人才技术支撑的重要举措,积极统筹可用财力购买建 设规划、陪伴式建设等服务。
(二)实施方式。
省校对接。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高校与试点县对接,积极争 取联盟成员单位到参与“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与省教育厅等 部门共同协调省内符合条件的高校参加乡村建设服务,并按要求向 联盟推荐,力争更多的省内高校成为联盟成员单位,不断壮大我省 乡村建设“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力量。首批试点中,除已在我 省开展工作对接的农业大学、工业大学、传媒大学4个高校联盟成 员单位外,明确农业大学、工程大学2所省内高校参加。
县校对接。首批试点的县(市)分属山区、平原地区,有利于 积累不同地貌类型推进乡村建设的新经验。各县(市)要与结对的 签约高校加强工作沟通,尽快明确服务的村庄、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重点任务、合作内容、实施方式等。签约高校 应及时到各县(市)沟通联络,建立对接机制,服务各县(市)不 少于3个乡(镇)10个行政村,并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 各县(市)、相关乡(镇)和村要分别安排专人参与乡村建设服务 队,共同推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政府、新区管委会和试点县政府, 要把“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 好签约高校的乡村建设智力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乡村振兴 局牵头抓总,协调确定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落实支持措施,提供 必要的保障。省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倾力支持,在政策、资金等 方面予以倾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细化举措,形成上下联动, 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新格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试点县可按规定统筹使用本级衔接资 金支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项目,用好各类社会帮扶资金, 发挥金融支持政策优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签约高校开展陪 伴式规划、建设和服务。签约高校要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 对驻村服务予以倾斜支持,落实乡村建设服务队人员相关待遇,完 善激励政策。
(三)推动机制创新。省级财政在安排省级衔接资金时倾斜支 持“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按规定支持签约高校干部到试点县
(市)挂职帮扶,提高乡村建设组织工作能力。鼓励其他符合条件 的省内高校根据现有工作基础,与未列入试点的县(市、区)结对, 助力开展乡村建设,为扩大“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覆盖范围提 供后备支持。
(四)完善监测评价。各试点县、签约高校要积极参与配合国 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的乡村建设“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成效 监测评价,乡村建设高校联盟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集体和 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鼓励高校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评 优等方面对乡村建设服务队先进个人予以倾斜。根据监测评价情况、 校地双方合作成效及意愿,动态调整合作关系。
(五)深化宣传推广。加强“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宣传, 扩大示范效应,提高社会影响。选树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 的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通过现场观摩、专题研讨等方式,促进经 验总结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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