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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练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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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练习题( 专业知识) -国际商法导论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更新时间: -9-13 12:19:35 二、 练习题 ( 一) 名词解释 1 .国际商法 (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或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 , 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 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惯例的总和。 2 .国际贸易惯例 指各国商事组织在商事贸易交往中, 重复类似行为而逐渐形成的习惯做法。它不是法律, 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可是如果有关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种国际贸易惯例, 该惯例对合同当事人就具有确定的约束力。 3 .衡平法 衡平法是英国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在14 世纪为补充和匡正当时尚不完善的普通法, 由枢密大臣法院发展起来的。国王授权枢密院大法官, 根据”正义、 良心和公正”的原则处理案件, 逐步形成了完全不同于普通法的衡平法。 ( 二) 判断题 1 .在”国际商法”、 这一概念中, ”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2 .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3 .国际交易法比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广泛得多。( ) 4 .英美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5 .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可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 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6 .各国有关商事和国际贸易的国内法依然是国际商法的重要补充。( ) 7 .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 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8 .在英国, 衡平法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 没有建立统一的法院体系。( ) 9 .英国法是判例法, 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约束力。( ) 10 .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部分。同样的美国的法院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套体系。而且美国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是两套平行的、 各自独立的系统, 州最高法院对本州案件有终审权。( ) 11 .自19 世纪末以来, 美国成文法的数量日益增多, 有鉴于此, 某些美国法学家认为, 现在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与大陆法接近的成文法体系。( ) 12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当今世界统一国际贸易法方面最有权威性、 最重要的机构之一。( ) 13 .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 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才是适用的法律 。( ) 答案: 1.√ 2.× 3.× 4.×5.√ 6.√ 7.× 8.√ 9.× 10.√ 11.× 12.√ 13.√ ( 三)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国家中, 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 A .新西兰B .比利时C .荷兰 2 .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 A .成文法B .判例法C .衡平法 3 .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o A .法典化B .受罗马法影响小c .先例约束力原则 4 .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 A .英国B .美国C .德国 5 .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 提出来的。 A .法国法学家B .罗马法学家C .德国法学家 6 .一个判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 法院判决对日后同类案件并无约束力的法律体系是( ) 。 A .英美法B .大陆法c .日耳曼法 7 .英国法是判例法, 但并不是任何法院的判决都能形成先例的, 即具有先例约束力, 具有先例约束力的法院的判决是( )  A .行政法院的判决B .低级法院的判决C .高级法院的判决 8 .因为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 其立法权分属于联邦和州, 因此在美国法律中, 既包括联邦法, 也包括州法, 这使得美国法律的结构同英国有很大差异。因而美国虽然属于普通法体系, 但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州属于( ) 。 A .普通法吧 B .大陆法 C .判例法 答案: 1.A  2.B  3.A  4.C  5.B  6.B  7.C 8.B ( 四) 多项选择题 1 .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 A .公司法B .票据法 C .海商法D .保险法E .产品责任法( ) 。 2 .下列国家中, 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 A .法国B .德国C .美国D .意大利E .日本 3 .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 。 A .民法B .宪法C .行政法D .刑法E .诉讼法 4 .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  A .法律B .法理C .习惯D .判例E , 法典 5 .英国的成文法包括( ) 。 A .国会制订的法律B .制定法C .行政机关按法律制定的先例 D .行政法规E .民法典 6 .美国州法院中属于第一审法院的是( ) 。 A .州上诉审法院B .州最高法院 C .有限管辖法院D .普通管辖法院 E .联邦最高法院 7 . 19 世纪上半叶确立起来的”先例约束力的原则”, 在以下国家适用( )  A .法国B .德国C .英国D .美国E .日本、 8 .衡平法是英国法二元性结构的一部分, 对衡平法正确的理解为( ) 。 A .它是判例法 B .它不是判例法 C .其作用是补充和匡正普通法的不足 D .是枢密大臣按照所谓”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作出的判例 E .衡平法与普通法在法律术语上有较大的差异 9 .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事和贸易的国际条约或公约是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它能够分为两个种类, 即( ) 。 A .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B .统一实体法规则的国际公约 C .冲突法规则的国际条约D . 1978 年《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E .国际贸易惯例 10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商法的另一个重要渊源, 并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国际贸易惯例正确的理解有( ) 。 A .国际贸易惯例是法律, 具有法律约束力 B .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 .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国际贸易惯例, 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D .有些国家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 E .国际贸易惯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 11 .当前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影响最大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A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 Incoterms ) B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500 号) 》 C .《 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 D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E .《 托收统一惯例》 答案: l . ABCD 2 . ABDE 3 . BCDE 4 . ABCDES 5 ABCD 6 . CD 7 . CD 8 . ACDE 9 . BC 10 . BCD 11 . ABE ( 五) 简答题 1 .简述国际条约的种类。 2 .简述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3 .简述大陆法的结构和特点。 4 .简述大陆法的渊源。 5 .简述衡平法与普通法的主要区别。 6 .简述英国”先例约束力原则”的内容。 7 .简述美国”先例约束力原则”的内容。 8 .大陆法体系和普通法体系相比较的特点。 答案: 1 .国际条约能够分为两种: ( l ) 属于统一实体法规则的国际条约。( 2 ) 属于冲突法规则的国际条约。 2 .国际贸易惯例是统一的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源。它虽然不是法律, 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可是, 按照各国的法律, 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 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有些国家法律规定, 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 3 .大陆法重视成文法的作用, 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 条理化、 法典化和逻辑性。( l ) 大陆法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 2 ) 大陆法各国均主张编纂法典。( 3 ) 大陆法受罗马法的影响深, 直接来源于罗马法。 4 .法律的渊源是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制定法律, 即宪法、 法律和条例等。宪法是处于最高地位的法律, 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订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条例是由行政机关根据立法机关的授权而制定的各种法规。 二是习惯。 三是判例。在大陆法中, 一项判决只对被判处的案件有效, 对日后法院的判决无约束力。在当代大陆法中, 判例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其作用有日益增强的趋势。 四是学理。它虽不是法律, 但对立法和司法过程有较大影响。 5 . ( l ) 救济方法不同; ( 2 ) 法院组织系统不同; ( 3 ) 诉讼程序不同; ( 4 ) 法律术语不同。 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练习题( 专业知识) -合同法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更新时间: -9-13 15:06:59 又称为要约的终止, 是指要约失去效力, 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6 .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 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7 .投邮生效规则 根据英美法, 一项承诺于发出时生效。此项规则有利于受要约人, 尽管承诺在发出后未被要约人收到, 它也被视为有效。 8 .到达生效原则 德国法采取”到达生效”原则, 即承诺在到达要约人时才生效, 合同在此时成立。 9 .逾期承诺 又称为”迟到的承诺”, 是指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有效期, 或者在要约未 规定有效期时, 已经超过了合理的时间。 10 .对价 是英美法的一个独特概念。是指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 利益、 利润或好处, 或是她方当事人克服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11 .约因 约因是法国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素之一。债的约因是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最直接的目的。在商务合同中, 存在着两个约因, 即双方当事人间存在相对给付的关系。 12 .不当得利的制度 德国法有所谓不当得利的制度, 它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 取得她人的财产或其它利益。在此情况下, 取得她人财产或利益的一方无权保留之, 而必须将其归还给真正的主人。 13 .欺诈 合同法中, 欺诈是指以使她人发生错误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各国法律都认为, 凡因受欺诈而订立合同的, 蒙受欺诈的一方可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14 .胁迫 合同法中, 胁迫是指以使人发生恐怖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各国法律一致认为, 凡在胁迫之下订立的合同, 受胁迫的一方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15 .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为在民事活动中, 只有当存在着可归咎于当事人故意或过失的事由时, 她才承担有关民事责任。 16 .无过错责任原则 英美法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 不以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 过失) 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17 .催告 是大陆法的一种制度, 指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日期的情况下, 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 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延迟履约的责任。 18 .违约金 是指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 由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 当债务人违反合同时,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钱。 19 .情势变迁原则 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 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 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 如果依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 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 有背于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 应当对原来的法律作相应的变更( 如增加或减少履行的义务, 或解除合同等) 的一项法律原则。 20 .合同落空 是英美法的术语。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 非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失, 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 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 21 .不可抗力 是指这样一些意外事故: ① 它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② 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③ 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故的发生是不能预见。无法避免、 无法克服其后果的。 22 . 艰难情形 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约成本增加, 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价值减少, 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 而且: ① 该事件的发生或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知道事件的发生, 是在合同订立之后; ② 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地预见事件的发生; ③ 事件不能由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所控制; ④ 事件的风险不由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承担。 23 .合同的转让 又称为合同的让与,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实际上是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 即合同权利的受让人成为合同之债的新债权人, 合同义务的受让人成为合同之债的新债务人, 而合同的内容仍保持不变。 24 .合同权利的转让 又称为债权让与, 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5 .合同义务的转让 又称为债务承担, 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债 务。 ( 二) 判断题 1 .向当事人寄送的报价单、 价目表和商品目录等都是要约。( ) 2 .根据各国法律规定, 要约对受要约人有约束力。( ) 3 .德国法律认为, 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 4 .英美普通法认为, 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无约束力, 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任何时候均可撤销要约, 即使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限, 在有效期限内要约也能够被撤销。( ) 5 .一项报价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要约, 在于报价是否规定了有效期。( ) 6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般认为一项要约得予撤回, 如果撤回通知先于或者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 7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该承诺都无效。( ) 8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 ) 9 .德国法认为, 在以书信、 电报作出承诺时, 承诺一经投邮, 立即生效, 合同即告成立。( ) 10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 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 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 ) 11 .合同己经有效订立的, 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12 .要约的消灭与要约的撤销具有相同的含义。( ) 13 .英美法认为, 载有承诺内容的函电必须送达到相对人才能生效。( ) 14 .逾期的承诺, 按照《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的规定, 仍可作有效的承诺, 只要要约人立即表示同意。( ) 15 .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 承诺是不能够撤回的。( ) 16 .各国合同法均认为普通的商业广告一定不是有效的要约。( ) 17 .如果一方应对方的请求为后者提供了某种服务后, 日后对方允诺给予报酬, 这项允诺没有拘束力, 因为它是过去的对价。( ) 18 .按照英美法的解释, 对价必须是金钱。( ) 19 .约因是大陆法合同有效成立的要素之一。( ) 20 .德国法规定了”不当得利”和约因制度, 二者均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 21 .根据英美的判例法, 未成年人不具有签订任何合同的能力。( ) 22 .公司的越权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 23 .各国法律一致认为, 任何意思表示的错误, 都能够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 24 .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 只有公司的法定代表才能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 25 .英国普通法认为, 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 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 26 .各国法律都认为, 凡受诈欺而订立合同时, 蒙受欺骗的一方能够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 27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可宣布无效。( ) 28 .催告是英美法的一种制度, 在英美法国家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 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延迟履约的责任。( ) 29 .美国法规定, 催告是债权人就履行迟延请求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 ) 30 .在违约构成问题上, 大陆法采用无过失责任原则, 英美法采用过失责任原则。( ) 31 .大陆法认为实际履行是对违约的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 而在英美法系只有在债务人履行合同尚属可能时, 才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 32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时, 另一方就能够解除合同。( ) 33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 34 .英美法对损害赔偿采取金钱赔偿的原则, 以回复原状为例外。( ) 35 .德国法认为解除合同与请求损害赔偿能够同时采用。( ) 36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所失利益。这一原则与大陆法的规定相同。( ) 37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 德国法认为, 违约金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一种制裁, 具有惩罚性质。( ) 38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认为, 法院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原则上能够予以增加或减少。( ) 39 .大陆法的情势变迁原则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是”合同基础论”。( ) 40 .英美法认为,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造成的履约不可能均可作为合同落空处理。( ) 41 .按照英国的法律和判例, 下列情况往往能够作为合同落空处理: 标的物灭失、 两国发生战争和情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 42 .不可抗力是指当时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 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 ) 43 .不可抗力的后果必然是免除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 科.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主体, 即当事人发生变化, 而合同的内容不变。( ) 45 .合同的当事人只能转让合同的权利, 不能转让合同的义务。( ) 46 .合同的转让必须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 答案: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 39.√40.×41.√42.×43.×44.√45.×46.√ ( 三) 单项选择题 1 .在英美法国家, 合同领域的法律原则主要包含在( ) 。 A .普通法之中B .判例法之中C .成文法之中 2 .中国现行有效的合同法是( ) 。 A .《 涉外经济合同法》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 .《 经济合同法》 3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适用于所有的国际商事合同。此处的”国际”, 是指( ) 。 A .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情形 B .惯常住所地在不同国家的情形 C .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 惯常住所地在不同国家的情形, 以及合同含有国际因素的各种情形 4 .要约约束力是指( ) 。 A .对要约人的约束力B .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C .对承诺人的约束力 5 .按照英美普通法, 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无约束力, 如果在要约中规定了有效期, 则要约人( ) 。 A .在要约有效期内不能够撤销要约 B .必须在征得受要约人同意后能够撤销要约 C .可在有效期限届满以前随时把要约撤销 6 .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在货物买卖中, 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期限, 超过3 个月的合理期限后( ) 。 A .要约人不能够撤销要约B .要约人能够撤销其要约C .要约失效 7 .承认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的国家是( 一) 。 A .德国B .英国C .美国 8 .依照《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的规定, 如果一项要约没有规定有效期, 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而且受要约人己依赖该要约行事。则此项要约( ) 。 A .能够撤回B .过了有效期能够撤销 C .此种要约仍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9 .下列对要约撤销表述正确的是( ) 。 A .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撤销其效力的行为 B .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收回要约使其不生效的行为 C .它是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后, 即要约业已生效之后, 消灭要约的效力的行为 1 0 .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作了添加和变更, 根据《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的规定, 该项承诺( ) 。 A .原则上视为有效的承诺 B .肯定是无效的承诺; C .原则上视为一项反要约, 但经原要约人承诺后, 合同成立 11 .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下列不属于”实质上变更发价条件”的是( ) 。 A .货物数量的减少.B .货物包装的改变、 C .仲裁地点的变更 12 .承诺是指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 对其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它须由( ) 作出。 A .受要约人的父母B .受要约人的代理人C .第三人 13 .如果承诺的时间超过了要约的有效期, 则为逾期承诺, 该逾期承诺( ) 。 A .是否具有承诺的效力, 取决于要约人的态度 B .必然是一项有效的承诺 C .是一项新的要约, 不需对方承诺即产生合同效力 14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规定, 如果要约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则承诺人能够( )。 A .用比要约的传递方式更为快捷的通讯方式作出承诺 B .用比要约的传递方式慢的通讯方式作出承诺 C .只能用要约采用的传递方式, 否则要约人能够拒绝 15.英美法对承诺生效的时间采用( ) 。 A .到达主义B .了解主义C .投邮主义 16 .按照德国法律, 对承诺生效的时间采用到达主义原则, 因而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后, 原则上( ) 。 A .仍可把承诺撤回, 但必须征得要约人的同意 B .仍可把承诺撤销 C .仍可把承诺撤回, 但撤回的通知必须与承诺的通知同时或先时到达于要约人 17 .英美法把合同分为签字蜡封合同和简式合同( Simple contract ) 两大类, 同时规定( ) A .无论是以何种形式作出都必须要有对价才能有效 B .简式合同必须要有对价才能有效 C .签字蜡封合同必须要有对价才能有效 18 . ( ) 法律以约因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A .德国B .法国C .英国 19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 自然人具有行为能力基本都要求精神状态正常, 而且达到一定年龄, 以下选项 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为( ) 。 A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 自然人年满18 周岁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 .未成年人一般没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可是也有例外 C .当事人必须经过代理人订立合同 20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 公司的订约能力( ) 。 A .须受公司章程的限制, 其越权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B .能够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订立合同 C .须受公司章程的限制, 但董事的订约能力能够超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21 .根据中国《 合同法》 的规定, 订立合同能够采取( ) 。 A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B .书面形式, 不能够采取其它形式 C .书面形式, 但不能经过电子数据方式订立合同 22 .根据德国法律规定, 关于意思表示内容的错误, 关于意思表示形式上的错误, 可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 。 A .均能够使合同无效 B .均可撤销合同 C .前者能够使合同无效, 后者能够撤销合同 23 .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一种通知, 它是( ) 。 A .大陆法的制度B .德国法律制度C .英美法的制度 24 .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 分为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英美法采用( ) 。 A .过错责任原则B .无过错责任原则C .二者的综合 25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 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A .自然事件• B .社会事件C .自然事件或社会事件 26 .英国有些判例表明, 在订立合同之后, 价格上涨了20 %至30 % , 则此时的情况( ) 。 A .不能构成合同落空, 卖方不能免除履约义务 B .构成合同落空, 但卖方不能免除履约义务 C .不能构成合同落空, 但卖方能够免除不履约义务 27 .合同的转让是指( ) . A .合同的主体变更B .债务承担C .债权计与 D .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要约邀请所提出的条件, 发出要约邀请的一方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的, 合同才成 立 E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步骤, 而要约邀请则不是 9 .下面是有关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的表述, 其中正确的表述是( ) 。 A .要约人在其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能够将其撤回 B .以平邮寄出的要约, 在其寄达受要约人之前, 要约人可用更为快捷的通讯方式把要约撤回 C .要约人在其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不能将其要约撤回或变更 D .美国普通法判例认为, 指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要约人可在期限届满前把要约撤销 E ,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认为要约不能在有效期内被撤回 10 .美国统一商法典明确规定, 在货物买卖中, 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要约的条件是( ) 。 A .要约已经生效B .要约人必须是商人 C .要约已规定期限D .要约须以书面作成, 并由要约人签字 E .没有规定期限的要约, 在3个月的合理期内不予撤销 11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要约在其被受要约人接受之前, 原则上能够撤销。可是例外情况为( ) 。 A .要约写明承诺期限 B .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C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己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 D .明确声明本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E .明确声明此要约直至收到贵方的答复均有效 12 .对要约因期间己过而失效的理解为( ) A .有承诺期间的要约, 在该期间终了时自行失效 B .有承诺期间的要约, 在该期间终了时并不失效, 要约人此时作出承诺, 合同依然成立 C .当事人间以对话方式进行的要约必须立即予以承诺, 否则失效 D .英美普通法认为, 如要约没有规定承诺的期间, 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承诺, 杏则要约失效 E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13 .要约消灭的原因是( ) 。 A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的变更 B .要约的期限已过 C .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 E .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F .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 破产 14 .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 。 A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 B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D .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E .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15.下列关于实际履行的叙述正确的是( ) A .中国把实际履行作为违反合同的一种主要补救方法 B .德国法认为, 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一种主要救济方法 C .法国法认为, 实际履行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救济方法 D .在英美衡平法中, 实际履行也只是作为一种例外的救济方法 E .英美普通法是没有实际履行这种救济方法的 16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对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救济方法作了如下规定( ) 。 A .必须要有损害的事实 B .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 亦可与其它补救方法同时并用 C .违反合同损害赔偿的范围为实际损失和所失利益之和 D .不履行方当事人对于受损害方当事人所蒙受的原来可采取措施减少的那部分损害, 不承担责任 E .对损害赔偿的上限采取可预见性原则 17 .下列关于违约金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 .美国法院承认罚金以违约金的形式出现 B .违约金能够增加和减少 C .中国规定, 当事人能够在合同约定, 一方违反合同时, 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D .英国法认为, 对于违约只能要求赔偿, 而不能予以惩罚 E .德国法认为, 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 18 .下列哪些情况能够作为合同落空处理? ( ) 。 A .标的物消失B .标的物价格上涨 C .违法D .订立合同的情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E .政府实行封锁禁运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19 .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有( ) 。 A .不承担任何责任B .免除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C .免除延迟履行合同的责任D .当事人必须实际履行 E .不可抗力只能影响合同的部分效力 20 .从合同转让的内容这个角度出发, 可将合同的转让划分为( ) 。 A .合同主体的转让B .合同内容的转让 C .合同权利的转让D .合同义务的转让 E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答案: 1 . ABCD 2 . BCDE 3 . ABDE 4 . AE5 . BD 6 . ABD 7 . ABCE 8 . ACDE 9 . ABDE 10 . BCDE 1l . ABCDE 12 . ACDE 13 . ABCDE  14 . ABCD 15 . ABCDE 16 . ABCDE 17 . BCDE 18 . ACDE 19 . BC 20 . CDE 求充分、 相等。( 4 ) 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5 ) 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7 .英国普通法认为, 订约当事人一方的错误, 原则上不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只有当该项错误导致当事 人间根本没有达成真正的协议, 或者虽己达成协议, 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某些重大问题都存在同样错误时, 才能使合同无效。 8 . ( l ) 英国法的要求比大陆法较为严格, 一般来说, 英国普通法不允许以单方面的错误为理由使合同无效; ( 2 ) 因错误而引起的后果亦有区别: 大陆法对法律认为的错误或者认为合同无效, 或者认为能够撤销合同; 而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却采取不同的原则, 如依普通法, 错误可导致合同无效, 而依衡平法则是撤销合同。 9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规定: 非错误方需符合下列四种条件之一时, 错误方才能宣告合同无效: ( l ) 双方当事人都犯了相同的错误; ( 2 ) 错误方的错误是由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 ( 3 ) 另一方当事人知道或理应知道错误方的错误, 但有悖于公平交易的合理商业标准, 使错误方一直处于错误状态之中; ( 4 ) 在宣告合同无效时, 另一方当事人尚未依其对合同的信赖行事。 10 .催告是大陆法的一种制度, 指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日期的情况下, 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 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延迟履约的责任。可是, 若合同己明确规定了履行日期, 或者债务人已明确地表示不拟按期履行合同, 则债权人可不作催告。 11 . ( l ) 违反合同一方的赔偿责任, 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其违约所受到的损失, 这是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 2 ) 赔偿的责任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一规定, 是对上一项规定的限制, 按照这一规定, 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 仅以她在订立合同时应能预见到的损失为限。中国法律还规定, 因对方违约而受到损失的一方, 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 即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2 .德国法认为违约金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制裁, 具有惩罚性质。然而, 英美法系国家对于意欲充当制止不履行的罚金条款则明确反对, 只允许预先约定的损害赔偿金额。 13 .所谓情势变迁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 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 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 如果依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 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 有背于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 应当对原来的法律作相应的变更( 如增加或减少履行的义务, 或解除合同等) 的一项法律原则。 14 .合同落空是英美法的术语。合同落空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 非由于当事人自己的过失, 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 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按照英国的法律和判例, 下列情况往往能够作为合同落空处理: ( l ) 标的物 灭失。( 2 ) 违法。( 3 ) 情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4 ) 政府实行封锁禁运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15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这样一些意外事故: ① 它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② 它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③ 它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控制的即这种事故的发生是不能预见、 无法避免、 无法克服其后果的。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解除合同, 另一种是延迟履行合同。 16 .合同的转让( Assignment ) , 又称为合同的让与,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有下列特征: ( l ) 合同的转让实际上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2 ) 合同的转让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3 ) 合同的转让不但涉及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关系, 而且还涉及受让方与原合同一方的关系。 ( 六) 案例题 1 .中国A 公司向美国洛杉矾的B 公司发盘某商品200公吨, 每公吨2400 美元CIF 洛杉矶, 写明收到信用证三个月内交货, 以信用证支付, 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 公司回电称: 接受你发盘, 立即装运。A 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两天, B 公司从洛杉矶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 立即装运。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 % , A 公司拒绝交货, 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 这种做法有无道理? 有何依据? 2 .中国A 公司1993 年5 月1 日向美国B 公司电报发价出售某种货物, 该发价规定, B 公司的答复必须在1993 年5 月10 日前到达中方。B 公司在收到A 公司的电报后, 于5 月9 日电报答复接受A 公司的电报发价。可是, 该份电报于1993 年5 月n 日方到达A 公司。此时恰逢该种货物市场价格暴涨。如果你是A 公司的此笔业务经手人, 根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 你该怎么办? 3 .中国A 公司将从别国进口的某商品向法国B 商发盘。B 商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复电: ”接受, 提供产地证”, A 公司未予置理。一个月后A 公司收到B 商开来的信用证, 信用证要求提供产地证。因该商品非本国产品, 中国商检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 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 遭到拒绝, 于是引起争议。A 公司提出她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 依法无此义务; 而B 商坚持A 公司必须提供产地证。若此案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 请分析A 商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 并说明理由。 4 .我某外贸公司与美国一家各户洽谈一笔交易, 我方于1990 年4 月7 日以电报发盘, 规定在4 月12 日前复到有效。对方在4 月10 日以电报表示接受, 我方在14 日才收到该项复电。业务员因其为逾期接受, 应属无效, 未予理睬, 该货又售另一客户。日后对方坚持合同已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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